第七十七章 莫奈的第一束光
秦墨是在一個普通的星期三早晨,發現莫奈的第一幅作品的。那天沒有下雨,陽光很好,照在重案組辦公室的窗戶上,把白色的牆壁照得發亮。他站在白板前,看著那些名字。四十四個,已經處理了二十三個。還有二十一個,在坑裡,在躲著,在等著。他拿起筆,在莫奈的名字旁邊畫了一個圈,寫上「待查」。他不知道莫奈要畫什麼。但他知道,莫奈不會等太久。
手機響了。陳隊長。
「秦墨,城西,一座公園裡。牆上有畫。不是壁畫,是油畫。掛在一棵樹上。很大,一米乘兩米。畫的是一個湖,湖面上有光,水裡有影子。簽名是M。」
秦墨的手指握緊了。莫奈。第一個作品。不是殺人——是畫。他掛在一棵樹上,等人來看。
他走出辦公室,沈牧之跟在後面。兩個人上了車,開往城西。公園在城西的老城區,不大,有一個湖,湖邊長滿了柳樹。他們到的時候,湖邊已經圍了很多人。有人在拍照,有人在議論,有人在打電話。那幅畫掛在湖邊一棵大柳樹的樹幹上,用繩子繫著,畫框是白色的,很輕。畫的是一個湖,湖面上有光,不是陽光,是月光。銀白色的,灑在水面上,把整個湖照得發亮。水裡有影子,不是樹的影子,是人的影子。很多人,密密麻麻的,像是站在水裡,又像是沉在水底。
秦墨站在畫前,看了很久。莫奈在畫光。不是卡拉瓦喬的那種光——那種從頭頂照下來、垂直的、沒有影子的光。是另一種光。從水面反射的、模糊的、搖動的光。他畫的是時間。同一個湖,同一個光,不同的時間。
畫的右下角有一個簽名——M。花體的,優雅的,一筆畫成。畫的背面寫著一行字:「1996年7月19日。城西。一個湖。一個女孩。她沉在水底。沒有人撈她。」
秦墨閉上眼睛。1996年7月19日。劉大全失蹤的同一天。同一個日期,不同的年份。一個女孩,沉在水底,沒有人撈她。
「沈牧之,查一下1996年7月19日,城西,有沒有失蹤的女孩。」
沈牧之拿出手機,查了一會兒。「查到了。王芳,不是之前那個王芳,是另一個。1978年生,十八歲。1996年7月19日,在城西的這個公園裡失蹤。報案人是她的母親,叫劉秀英。出警民警——馬建國。結論:『可能自己走的』。」
秦墨睜開眼睛。「她在湖裡。沉在水底。沒有人撈她。」
「莫奈畫了她。他在讓人看見她。」
秦墨站在那裡,看著那幅畫。湖面上的月光,水裡的影子。那個女孩,沉在水底二十八年。沒有人知道她在哪裡。莫奈知道。他畫了她。他讓人看見她。
「陳隊長,湖裡查過了嗎?」
陳隊長從後面走過來,手裡拿著一個筆記本。「查過了。潛水員下去了。湖底有淤泥,很深。他們說,如果真的有人沉在下面,早就不在了。只剩骨頭。」
「那就找骨頭。」
秦墨轉過身,走出公園。沈牧之跟在後面。
「你覺得能找到嗎?」
「能找到。莫奈不會畫不存在的東西。他畫了,就一定在。」
秦墨上了車,坐在駕駛座上。他拿出筆記本,翻到新的一頁。寫下了王芳的名字。旁邊畫了一個圈,寫上「湖底,待撈」。然後寫下了莫奈的簽名——M。
他合上筆記本,靠在椅背上。
「沈牧之,莫奈在畫時間。他畫的是同一個地方,同一個光,不同的時間。他在讓人看見那些被時間淹沒的人。」
「他在用光記錄歷史。」
「波洛克用牆,卡拉瓦喬用死亡,莫奈用時間。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方式。」
秦墨發動了車子。開回重案組的路上,他一直在想那幅畫。湖面上的月光,水裡的影子。莫奈在說——你看,她在這裡。她沉了二十八年。沒有人撈她。你來撈她。
他回到重案組,站在白板前。四十四個名字。他拿起筆,在王芳的名字旁邊畫了一個圈,寫上「湖底,待撈」。他放下筆,轉過身。
「沈牧之,明天去城西公園。等潛水隊的消息。」
「好。」
秦墨走出辦公室,下了樓。上了車,開回家。黑貓在門口等著他。他打開門,貓蹭了蹭他的腿。他彎腰摸了摸它的頭。
「證據,」他說,「莫奈開始畫了。」
黑貓叫了一聲,跳上沙發。
秦墨坐在沙發上,從口袋裡掏出筆記本。他看著那個名字——王芳。十八歲,沉在湖底二十八年。沒有人撈她。莫奈畫了她。秦墨要撈她。
他合上筆記本,靠在沙發上,閉上了眼睛。黑貓蜷在他腿邊,發出咕嚕咕嚕的聲音。窗外的城市燈火通明。秦墨的呼吸漸漸變得均勻。他睡著了。
第二天早上,秦墨到重案組的時候,陳隊長在辦公室里等他。
「潛水隊找到了。湖底有骨頭。不只一具。」
秦墨的手指握緊了。「幾具?」
「三具。一具成年女性,兩具兒童。」
秦墨閉上眼睛。三具。一個成年女性,兩個兒童。一家人?還是三個不相干的人?莫奈畫的是一個女孩,十八歲。不是成年女性,不是兒童。他畫的是其中一個。還有兩個,他沒有畫。他在等秦墨自己發現。
「陳隊長,DNA做了嗎?」
「做了。結果要等一周。」
「那三個人,是誰?」
「不知道。湖底淤泥太深,骨頭散了一地。法醫說,至少沉了二十年以上。」
秦墨站在那裡,看著白板。四十四個名字。他拿起筆,在空白處寫下了三個字:「三具遺骨。待查。」他放下筆,轉過身。
「沈牧之,去城西公園。」
兩個人上了車,開往城西。公園已經被警戒線圍起來了,湖邊的柳樹下站著幾個穿白大褂的法醫。秦墨走到湖邊,看著那些潛水員在水裡打撈。一袋一袋的淤泥被撈上來,倒在岸上,法醫用篩子篩。篩出來的東西有碎玻璃、塑料瓶、爛樹葉,還有骨頭。很小,很碎,被水泡了二十多年,一碰就碎。
秦墨蹲下來,看著那些骨頭。他想起莫奈的那幅畫——湖面上的月光,水裡的影子。那個女孩,十八歲,沉在水底。她是誰?她為什麼沉在這裡?她被人推進去的?還是自己跳下去的?沒有人知道。莫奈知道。但他只畫了光,沒有畫答案。
「秦墨。」沈牧之站在他身後。「你來看。」
秦墨站起來,走到沈牧之旁邊。沈牧之指著湖邊的一塊石頭。石頭上刻著字,被青苔蓋住了。他蹲下來,用手扒開青苔。上面刻著:「王芳,1978-1996。媽媽等你回家。」
秦墨的手指停在了那行字上。王芳的母親,劉秀英。她在這裡刻了字。她等了她二十八年。她不知道女兒沉在湖底。她以為她走了,去了別的地方。她在這裡刻字,等她回家。
「劉秀英還活著嗎?」
「活著。住在城西。等了二十八年。」
「去告訴她。」
秦墨站起來,走出公園。沈牧之跟在後面。兩個人上了車,開往城西。劉秀英住在一個老小區里,幾棟紅磚樓,外牆的水泥已經發黑了。秦墨敲了門。門開了,一個老太太站在門後面,頭髮全白了,背駝了,臉上的皺紋很深。她的眼睛渾濁了,但看到秦墨的時候,亮了一下。
「劉秀英?」
「我是。你是誰?」
秦墨掏出證件。「刑偵支隊的。王芳的案子。」
劉秀英的手開始發抖。「查到了?」
「查到了。她在湖底。城西公園的那個湖。」
劉秀英的眼淚流下來了。她沒有哭出聲,只是眼淚一直流。
「她怎麼死的?」
「不知道。還在查。」
「我等了她二十八年。每年去那個湖邊,刻一個字。『媽媽等你回家』。刻了二十八個字。她看到了嗎?」
秦墨看著她。「她看到了。她在湖底。她看到你了。」
劉秀英站在那裡,哭著,笑著,像一棵被風吹了很多年終於直起來的樹。
「劉秀英,你還有什麼要問的嗎?」
「沒有。知道了,就不等了。」
秦墨點了點頭。他下了樓,上了車。沈牧之坐在副駕駛座上。
「又一個等到了。」
「等到了。」
秦墨發動了車子。開回重案組的路上,他一直在想那三具遺骨。一個成年女性,兩個兒童。他們是誰?他們為什麼沉在湖底?莫奈只畫了一個。還有兩個,他沒有畫。他在等秦墨自己找到答案。
他回到重案組,站在白板前。他拿起筆,在「三具遺骨」旁邊寫上了王芳的名字。然後寫下了「待查」。
他放下筆,轉過身。窗外,陽光照在街道上,把每一個行人的影子拉得很長。
「沈牧之,莫奈在考驗我們。他畫了光,沒有畫答案。他要我們自己找。」
「你找得到嗎?」
「找得到。他會給我們第二束光。」
秦墨站在窗前,看著那些影子。莫奈的光,不是卡拉瓦喬的那種光——那種直接的、刺眼的、讓人無法忽視的光。是另一種光。從水面反射的、模糊的、搖動的光。他在畫時間。他在讓人看見那些被時間淹沒的人。秦墨要去看。
他拿起車鑰匙,走出辦公室。沈牧之跟在後面。
「去哪?」
「去城西公園。等第二束光。」
兩個人上了車,開往城西。公園裡的湖還在,柳樹還在,那幅畫還在。秦墨站在湖邊,看著湖面上的光。陽光從東邊照過來,照在水面上,波光粼粼。他看了很久。然後他看到了——光在水面上的反射,不是隨機的。它們組成了一個圖案。一個箭頭。指向湖的對岸。
秦墨抬起頭,看著湖的對岸。那裡有一棵老槐樹,樹幹很粗,樹冠很大。他走過去,站在樹下。樹幹上釘著一塊木牌,木牌上寫著:「1998年9月12日。城西。一棵樹。一個男孩。他掛在樹上。沒有人放他下來。」
秦墨閉上眼睛。又一個。一個男孩,掛在樹上,沒有人放他下來。莫奈在畫時間。同一個地方,不同的時間。湖裡沉了一個女孩,樹上掛了一個男孩。他們在同一個公園裡,在不同的時間,被不同的方式遺忘。
「沈牧之,查一下1998年9月12日,城西,有沒有失蹤的男孩。」
沈牧之拿出手機,查了一會兒。「查到了。李剛,不是之前那個李剛,是另一個。1985年生,十三歲。1998年9月12日,在城西的這個公園裡失蹤。報案人是他的父親,叫李德勝。出警民警——馬建國。結論:『可能自己走的』。」
秦墨睜開眼睛。「他在樹上。掛在樹上。沒有人放他下來。二十六年。」
「他父親呢?」
「去世了。2005年。心臟病。」
秦墨沉默了一會兒。「他母親呢?」
「也去世了。2003年。癌症。」
秦墨站在那裡,看著那棵老槐樹。李剛掛在樹上二十六年。沒有人放他下來。他的父母等了五年、七年,沒等到。他們死了。他不知道。他還在樹上。
「陳隊長,樹上查過了嗎?」
陳隊長從後面走過來,手裡拿著一個筆記本。「查過了。樹上沒有東西。但樹根下面,挖出了骨頭。」
秦墨的手指握緊了。「幾具?」
「一具。十三歲左右的男孩。」
秦墨閉上眼睛。李剛。在樹上掛了二十六年。掉下來了,埋在樹根下面。沒有人知道。
「DNA做了嗎?」
「做了。等結果。」
秦墨站在那裡,看著那棵樹。莫奈畫了光,沒有畫答案。他要秦墨自己找。他找到了。一個女孩,沉在湖底。一個男孩,埋在樹下。還有一具成年女性的遺骨,是誰?莫奈沒有畫。他在等秦墨自己發現。
「沈牧之,還有一具。成年女性。她是誰?」
「不知道。法醫說,三十五歲左右。死了至少三十年。」
秦墨站在湖邊,看著湖面上的光。三十年前。1994年。莫奈沒有畫她。他在等秦墨找到第三束光。
「明天再來。」
他上了車,沈牧之跟在後面。兩個人開回重案組。秦墨站在白板前,拿起筆,在李剛的名字旁邊畫了一個圈,寫上「樹下,待查」。他放下筆,轉過身。
「沈牧之,莫奈在畫一個系列。同一個公園,不同的時間,不同的死者。他要我們一個一個地找。」
「他是在幫我們,還是在考驗我們?」
「都是。他在幫我們看見那些被遺忘的人。他也在考驗我們——我們能不能找到所有。」
秦墨走出辦公室,下了樓。上了車,開回家。黑貓在門口等著他。他打開門,貓蹭了蹭他的腿。他彎腰摸了摸它的頭。
「證據,」他說,「今天又找到兩個。」
黑貓叫了一聲,跳上沙發。
秦墨坐在沙發上,從口袋裡掏出筆記本。他看著那三個名字。王芳、李剛、未知。他合上筆記本,靠在沙發上,閉上了眼睛。黑貓蜷在他腿邊,發出咕嚕咕嚕的聲音。窗外的城市燈火通明。秦墨的呼吸漸漸變得均勻。
他睡著了。
手機響了。陳隊長。
「秦墨,城西,一座公園裡。牆上有畫。不是壁畫,是油畫。掛在一棵樹上。很大,一米乘兩米。畫的是一個湖,湖面上有光,水裡有影子。簽名是M。」
秦墨的手指握緊了。莫奈。第一個作品。不是殺人——是畫。他掛在一棵樹上,等人來看。
他走出辦公室,沈牧之跟在後面。兩個人上了車,開往城西。公園在城西的老城區,不大,有一個湖,湖邊長滿了柳樹。他們到的時候,湖邊已經圍了很多人。有人在拍照,有人在議論,有人在打電話。那幅畫掛在湖邊一棵大柳樹的樹幹上,用繩子繫著,畫框是白色的,很輕。畫的是一個湖,湖面上有光,不是陽光,是月光。銀白色的,灑在水面上,把整個湖照得發亮。水裡有影子,不是樹的影子,是人的影子。很多人,密密麻麻的,像是站在水裡,又像是沉在水底。
秦墨站在畫前,看了很久。莫奈在畫光。不是卡拉瓦喬的那種光——那種從頭頂照下來、垂直的、沒有影子的光。是另一種光。從水面反射的、模糊的、搖動的光。他畫的是時間。同一個湖,同一個光,不同的時間。
畫的右下角有一個簽名——M。花體的,優雅的,一筆畫成。畫的背面寫著一行字:「1996年7月19日。城西。一個湖。一個女孩。她沉在水底。沒有人撈她。」
秦墨閉上眼睛。1996年7月19日。劉大全失蹤的同一天。同一個日期,不同的年份。一個女孩,沉在水底,沒有人撈她。
「沈牧之,查一下1996年7月19日,城西,有沒有失蹤的女孩。」
沈牧之拿出手機,查了一會兒。「查到了。王芳,不是之前那個王芳,是另一個。1978年生,十八歲。1996年7月19日,在城西的這個公園裡失蹤。報案人是她的母親,叫劉秀英。出警民警——馬建國。結論:『可能自己走的』。」
秦墨睜開眼睛。「她在湖裡。沉在水底。沒有人撈她。」
「莫奈畫了她。他在讓人看見她。」
秦墨站在那裡,看著那幅畫。湖面上的月光,水裡的影子。那個女孩,沉在水底二十八年。沒有人知道她在哪裡。莫奈知道。他畫了她。他讓人看見她。
「陳隊長,湖裡查過了嗎?」
陳隊長從後面走過來,手裡拿著一個筆記本。「查過了。潛水員下去了。湖底有淤泥,很深。他們說,如果真的有人沉在下面,早就不在了。只剩骨頭。」
「那就找骨頭。」
秦墨轉過身,走出公園。沈牧之跟在後面。
「你覺得能找到嗎?」
「能找到。莫奈不會畫不存在的東西。他畫了,就一定在。」
秦墨上了車,坐在駕駛座上。他拿出筆記本,翻到新的一頁。寫下了王芳的名字。旁邊畫了一個圈,寫上「湖底,待撈」。然後寫下了莫奈的簽名——M。
他合上筆記本,靠在椅背上。
「沈牧之,莫奈在畫時間。他畫的是同一個地方,同一個光,不同的時間。他在讓人看見那些被時間淹沒的人。」
「他在用光記錄歷史。」
「波洛克用牆,卡拉瓦喬用死亡,莫奈用時間。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方式。」
秦墨發動了車子。開回重案組的路上,他一直在想那幅畫。湖面上的月光,水裡的影子。莫奈在說——你看,她在這裡。她沉了二十八年。沒有人撈她。你來撈她。
他回到重案組,站在白板前。四十四個名字。他拿起筆,在王芳的名字旁邊畫了一個圈,寫上「湖底,待撈」。他放下筆,轉過身。
「沈牧之,明天去城西公園。等潛水隊的消息。」
「好。」
秦墨走出辦公室,下了樓。上了車,開回家。黑貓在門口等著他。他打開門,貓蹭了蹭他的腿。他彎腰摸了摸它的頭。
「證據,」他說,「莫奈開始畫了。」
黑貓叫了一聲,跳上沙發。
秦墨坐在沙發上,從口袋裡掏出筆記本。他看著那個名字——王芳。十八歲,沉在湖底二十八年。沒有人撈她。莫奈畫了她。秦墨要撈她。
他合上筆記本,靠在沙發上,閉上了眼睛。黑貓蜷在他腿邊,發出咕嚕咕嚕的聲音。窗外的城市燈火通明。秦墨的呼吸漸漸變得均勻。他睡著了。
第二天早上,秦墨到重案組的時候,陳隊長在辦公室里等他。
「潛水隊找到了。湖底有骨頭。不只一具。」
秦墨的手指握緊了。「幾具?」
「三具。一具成年女性,兩具兒童。」
秦墨閉上眼睛。三具。一個成年女性,兩個兒童。一家人?還是三個不相干的人?莫奈畫的是一個女孩,十八歲。不是成年女性,不是兒童。他畫的是其中一個。還有兩個,他沒有畫。他在等秦墨自己發現。
「陳隊長,DNA做了嗎?」
「做了。結果要等一周。」
「那三個人,是誰?」
「不知道。湖底淤泥太深,骨頭散了一地。法醫說,至少沉了二十年以上。」
秦墨站在那裡,看著白板。四十四個名字。他拿起筆,在空白處寫下了三個字:「三具遺骨。待查。」他放下筆,轉過身。
「沈牧之,去城西公園。」
兩個人上了車,開往城西。公園已經被警戒線圍起來了,湖邊的柳樹下站著幾個穿白大褂的法醫。秦墨走到湖邊,看著那些潛水員在水裡打撈。一袋一袋的淤泥被撈上來,倒在岸上,法醫用篩子篩。篩出來的東西有碎玻璃、塑料瓶、爛樹葉,還有骨頭。很小,很碎,被水泡了二十多年,一碰就碎。
秦墨蹲下來,看著那些骨頭。他想起莫奈的那幅畫——湖面上的月光,水裡的影子。那個女孩,十八歲,沉在水底。她是誰?她為什麼沉在這裡?她被人推進去的?還是自己跳下去的?沒有人知道。莫奈知道。但他只畫了光,沒有畫答案。
「秦墨。」沈牧之站在他身後。「你來看。」
秦墨站起來,走到沈牧之旁邊。沈牧之指著湖邊的一塊石頭。石頭上刻著字,被青苔蓋住了。他蹲下來,用手扒開青苔。上面刻著:「王芳,1978-1996。媽媽等你回家。」
秦墨的手指停在了那行字上。王芳的母親,劉秀英。她在這裡刻了字。她等了她二十八年。她不知道女兒沉在湖底。她以為她走了,去了別的地方。她在這裡刻字,等她回家。
「劉秀英還活著嗎?」
「活著。住在城西。等了二十八年。」
「去告訴她。」
秦墨站起來,走出公園。沈牧之跟在後面。兩個人上了車,開往城西。劉秀英住在一個老小區里,幾棟紅磚樓,外牆的水泥已經發黑了。秦墨敲了門。門開了,一個老太太站在門後面,頭髮全白了,背駝了,臉上的皺紋很深。她的眼睛渾濁了,但看到秦墨的時候,亮了一下。
「劉秀英?」
「我是。你是誰?」
秦墨掏出證件。「刑偵支隊的。王芳的案子。」
劉秀英的手開始發抖。「查到了?」
「查到了。她在湖底。城西公園的那個湖。」
劉秀英的眼淚流下來了。她沒有哭出聲,只是眼淚一直流。
「她怎麼死的?」
「不知道。還在查。」
「我等了她二十八年。每年去那個湖邊,刻一個字。『媽媽等你回家』。刻了二十八個字。她看到了嗎?」
秦墨看著她。「她看到了。她在湖底。她看到你了。」
劉秀英站在那裡,哭著,笑著,像一棵被風吹了很多年終於直起來的樹。
「劉秀英,你還有什麼要問的嗎?」
「沒有。知道了,就不等了。」
秦墨點了點頭。他下了樓,上了車。沈牧之坐在副駕駛座上。
「又一個等到了。」
「等到了。」
秦墨發動了車子。開回重案組的路上,他一直在想那三具遺骨。一個成年女性,兩個兒童。他們是誰?他們為什麼沉在湖底?莫奈只畫了一個。還有兩個,他沒有畫。他在等秦墨自己找到答案。
他回到重案組,站在白板前。他拿起筆,在「三具遺骨」旁邊寫上了王芳的名字。然後寫下了「待查」。
他放下筆,轉過身。窗外,陽光照在街道上,把每一個行人的影子拉得很長。
「沈牧之,莫奈在考驗我們。他畫了光,沒有畫答案。他要我們自己找。」
「你找得到嗎?」
「找得到。他會給我們第二束光。」
秦墨站在窗前,看著那些影子。莫奈的光,不是卡拉瓦喬的那種光——那種直接的、刺眼的、讓人無法忽視的光。是另一種光。從水面反射的、模糊的、搖動的光。他在畫時間。他在讓人看見那些被時間淹沒的人。秦墨要去看。
他拿起車鑰匙,走出辦公室。沈牧之跟在後面。
「去哪?」
「去城西公園。等第二束光。」
兩個人上了車,開往城西。公園裡的湖還在,柳樹還在,那幅畫還在。秦墨站在湖邊,看著湖面上的光。陽光從東邊照過來,照在水面上,波光粼粼。他看了很久。然後他看到了——光在水面上的反射,不是隨機的。它們組成了一個圖案。一個箭頭。指向湖的對岸。
秦墨抬起頭,看著湖的對岸。那裡有一棵老槐樹,樹幹很粗,樹冠很大。他走過去,站在樹下。樹幹上釘著一塊木牌,木牌上寫著:「1998年9月12日。城西。一棵樹。一個男孩。他掛在樹上。沒有人放他下來。」
秦墨閉上眼睛。又一個。一個男孩,掛在樹上,沒有人放他下來。莫奈在畫時間。同一個地方,不同的時間。湖裡沉了一個女孩,樹上掛了一個男孩。他們在同一個公園裡,在不同的時間,被不同的方式遺忘。
「沈牧之,查一下1998年9月12日,城西,有沒有失蹤的男孩。」
沈牧之拿出手機,查了一會兒。「查到了。李剛,不是之前那個李剛,是另一個。1985年生,十三歲。1998年9月12日,在城西的這個公園裡失蹤。報案人是他的父親,叫李德勝。出警民警——馬建國。結論:『可能自己走的』。」
秦墨睜開眼睛。「他在樹上。掛在樹上。沒有人放他下來。二十六年。」
「他父親呢?」
「去世了。2005年。心臟病。」
秦墨沉默了一會兒。「他母親呢?」
「也去世了。2003年。癌症。」
秦墨站在那裡,看著那棵老槐樹。李剛掛在樹上二十六年。沒有人放他下來。他的父母等了五年、七年,沒等到。他們死了。他不知道。他還在樹上。
「陳隊長,樹上查過了嗎?」
陳隊長從後面走過來,手裡拿著一個筆記本。「查過了。樹上沒有東西。但樹根下面,挖出了骨頭。」
秦墨的手指握緊了。「幾具?」
「一具。十三歲左右的男孩。」
秦墨閉上眼睛。李剛。在樹上掛了二十六年。掉下來了,埋在樹根下面。沒有人知道。
「DNA做了嗎?」
「做了。等結果。」
秦墨站在那裡,看著那棵樹。莫奈畫了光,沒有畫答案。他要秦墨自己找。他找到了。一個女孩,沉在湖底。一個男孩,埋在樹下。還有一具成年女性的遺骨,是誰?莫奈沒有畫。他在等秦墨自己發現。
「沈牧之,還有一具。成年女性。她是誰?」
「不知道。法醫說,三十五歲左右。死了至少三十年。」
秦墨站在湖邊,看著湖面上的光。三十年前。1994年。莫奈沒有畫她。他在等秦墨找到第三束光。
「明天再來。」
他上了車,沈牧之跟在後面。兩個人開回重案組。秦墨站在白板前,拿起筆,在李剛的名字旁邊畫了一個圈,寫上「樹下,待查」。他放下筆,轉過身。
「沈牧之,莫奈在畫一個系列。同一個公園,不同的時間,不同的死者。他要我們一個一個地找。」
「他是在幫我們,還是在考驗我們?」
「都是。他在幫我們看見那些被遺忘的人。他也在考驗我們——我們能不能找到所有。」
秦墨走出辦公室,下了樓。上了車,開回家。黑貓在門口等著他。他打開門,貓蹭了蹭他的腿。他彎腰摸了摸它的頭。
「證據,」他說,「今天又找到兩個。」
黑貓叫了一聲,跳上沙發。
秦墨坐在沙發上,從口袋裡掏出筆記本。他看著那三個名字。王芳、李剛、未知。他合上筆記本,靠在沙發上,閉上了眼睛。黑貓蜷在他腿邊,發出咕嚕咕嚕的聲音。窗外的城市燈火通明。秦墨的呼吸漸漸變得均勻。
他睡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