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 波洛克的秩序
秦墨在城東那條巷子裡站了整整一個小時。天已經黑了,巷子裡沒有燈,只有牆上的顏料在發亮。那些黑色、紅色、藍色、黃色,在黑暗中像活了一樣,緩慢地流動、交織、碰撞。他打開手機的手電筒,一束白光打在牆上,把那些線條照得更清楚了。他開始看到秩序了。
黑色的線條不是隨意的。它們從牆的左上角開始,向右下角延伸,中途分叉、交匯、再分叉。像一條河,像一棵樹,像一張地圖。他往後退了幾步,把整面牆納入視野。黑色線條構成了城市的輪廓——街道、路口、街區。他認出了幾條路。中心廣場的位置,城東的位置,城南橋的位置。紅色的色塊集中在畫面的中央,不是隨機的——它們落在黑色線條構成的街道上,像標記。他數了數,有五個。五個紅色的色塊,大小不一,形狀各異。每一個都落在一條街道的某個位置上。
藍色的線條纏繞在紅色周圍,不是隨機的——它們連接著紅色色塊,形成一條路線。從第一個紅色到第二個,到第三個,到第四個,到第五個。黃色的碎片散落在畫面的邊緣,不是隨機的——它們的位置對應著城市的地標。中心廣場、市政府、公安局、法院。他在畫裡。
沈牧之從巷口走進來,手裡拿著兩杯咖啡。他把一杯遞給秦墨。
「看出什麼了?」
「地圖。黑色的線條是街道。紅色的色塊是標記。藍色的線條是路線。黃色的碎片是地標。」
沈牧之站在他旁邊,看著那面牆。「五個紅色的標記。五個地點。波洛克在告訴我們,他的作品不止這一幅。」
「他在展覽。這只是第一間展室。」
秦墨從口袋裡掏出筆記本,把手電筒夾在腋下,開始畫。他把黑色線條描下來,把紅色色塊的位置標出來,把藍色路線的走向記下來,把黃色碎片的坐標寫在一旁。畫了二十分鐘,手酸了,眼睛也澀了。但地圖畫出來了。五個位置,分布在城市的五個方向。城東、城西、城南、城北、市中心。
他把筆記本舉起來,對著牆上的原圖比對了很久。
「沈牧之,你覺得波洛克是隨機選的這五個位置,還是有什麼意義?」
沈牧之接過筆記本,看了很久。「也許這五個位置,對應著五個失蹤的人。趙大柱是第一個,在市中心。還有四個,在其他四個方向。」
「他在讓人看見他們。不是一次看見一個——是一次看見五個。」
「他在開畫展。五幅作品,五個展室。」
秦墨把筆記本裝進口袋裡。他最後看了一眼那面牆。那些顏料還在發亮,在黑暗中像一扇一扇打開的窗戶。他轉過身,走出巷子。沈牧之跟在後面。
「明天開始,一個一個地找。」
「從哪裡開始?」
秦墨上了車,坐在駕駛座上。他拿出筆記本,看著那張手繪的地圖。五個紅色的標記,五個位置。城東的那個,他已經去過了——趙大柱失蹤的工地。城西的那個,他還沒去過。城南的那個,他也沒去過。城北的那個,他也沒去過。市中心的那個——中心廣場。波洛克的第一幅作品就在那裡。
「從城西開始。」他說。
沈牧之發動了車子。兩個人往城西開去。天已經完全黑了,路燈亮著,照著空蕩蕩的街道。秦墨坐在副駕駛座上,看著窗外。街上的行人很少,偶爾有人拎著購物袋走過,匆匆忙忙的。他不知道那些人知不知道,這座城市的牆上,正在出現一幅地圖。五個標記,五個展室,五個被遺忘的人。
城西的那條巷子比城東的更窄,兩邊的牆更高。他們把車停在巷口,走進去。走了大約兩百米,看到了那面牆。不是壁畫——是畫布。一塊巨大的白色畫布,繃在牆上,四角用釘子固定。畫布上不是潑灑的顏料——是滴落的。顏料從畫布的頂部往下淌,像是有人站在高處,讓顏料自由落體。黑色、紅色、藍色、黃色,交織在一起,形成一道道垂直的條紋。沒有方向,沒有形狀,只有顏色。但秦墨看久了,看到了秩序。那些條紋的寬度不是隨機的——它們對應著時間。寬的是幾年,窄的是幾個月。那些條紋的間距不是隨機的——它們對應著距離。寬的是幾公里,窄的是幾百米。那些顏色的排列不是隨機的——黑色是失蹤,紅色是死亡,藍色是路線,黃色是地標。
他在記錄時間、距離、地點。他在記錄那些失蹤的人,是在什麼時候、什麼地方、被什麼人帶走的。
秦墨蹲下來,看著畫布的右下角。那裡有一行小字,印刷體,整整齊齊:「1998.3.15。城東。趙大柱。」下面還有一行:「1998.7.19。城西。劉大全。」再下面:「1998.9.12。城南。林小曼。」再下面:「1998.11.3。城北。王德勝。」再下面:「1999.1.8。市中心。李春花。」
五個名字,五個日期,五個地點。趙大柱他已經知道了。劉大全——卡拉瓦喬的作品裡那個保安。林小曼——第二幅壁畫裡的女醫生。王德勝——還不知道是誰。李春花——還不知道是誰。波洛克在告訴他全部。不是一幅一幅地來——是一次性全部。他在說——你們要記住,不是記住一個人,是記住所有人。
秦墨拿出手機,把畫布上的每一行字都拍了下來。然後他站起來,看著那幅畫。那些滴落的顏料,那些垂直的條紋,那些隱藏的時間、距離、地點。波洛克在用自己的方式說話。他在說——你們以為我瘋了。但我比你們任何一個人都清醒。你們忘記的,我都記得。
「沈牧之,」他說,「波洛克在幫我們。他把所有的名字、日期、地點,都畫出來了。」
「但他也在挑戰我們。他說——你們知道他們在哪裡。但你們敢去挖嗎?」
秦墨沉默了一會兒。「他說的對。我不敢。那些坑,挖了,那些樓就塌了。那些住在上面的人,就無家可歸了。」
「所以他把他們畫在牆上。讓所有人看到。讓所有人知道——這裡,地下,埋著人。你們每天從上面走過,你們不知道。但你們知道了。」
秦墨站在那裡,看著那幅畫。那些垂直的條紋,像一扇一扇關著的門。波洛克在把門一扇一扇地打開。他在讓人看見。
「沈牧之,你之前說,波洛克的畫看起來是隨機的、混亂的,但每一滴顏料的位置都是計算過的。」
「對。」
「他計算了多久?」
沈牧之沉默了一會兒。「也許很久。也許從那些失蹤的人消失的那天起,他就在計算了。」
秦墨轉過身,走出巷子。沈牧之跟在後面。兩個人上了車,坐在駕駛座上,誰都沒有說話。秦墨拿出筆記本,把那五個名字抄了下來。
趙大柱——已告知。
劉大全——已告知(卡拉瓦喬的作品,但波洛克也在記錄他)。
林小曼——已查實,母親已故。
王德勝——還不知道。
李春花——還不知道。
他合上筆記本,靠在椅背上。
「沈牧之,明天查王德勝和李春花。」
「好。」
沈牧之發動了車子。開回市區的路上,兩個人誰都沒有說話。秦墨看著窗外,腦海里一遍一遍地出現那幅畫。那些滴落的顏料,那些垂直的條紋,那些隱藏的時間、距離、地點。波洛克在記錄。他用他的方式,記錄下了每一個被遺忘的人。他不是在犯罪——他是在作證。他是在為那些不能說話的人作證。但他用了錯誤的方式。
「沈牧之,」秦墨說,「波洛克不是殺人犯。」
沈牧之看著他。「他殺了人?」
「沒有。他沒有殺任何人。他只是把那些人的名字畫在牆上。殺人的是卡拉瓦喬。」
「那波洛克是什麼?」
秦墨沉默了一會兒。「他是策展人。他把那些被遺忘的人收集起來,展覽給這座城市看。卡拉瓦喬是畫家。他用屍體作畫。他們是不同的。」
沈牧之把車開進了市區。路燈一盞一盞地從頭頂掠過,光與暗交替地照在兩個人臉上。
「秦墨,你覺得波洛克知道卡拉瓦喬會殺人嗎?」
秦墨想了很久。「知道。也許他就是在等卡拉瓦喬殺人。等人死了,他再把他們的名字畫在牆上。讓人記住——這個人是怎麼死的。」
「他是在利用卡拉瓦喬?」
「也許。也許他是在跟卡拉瓦喬合作。波洛克負責記錄,卡拉瓦喬負責執行。一個畫畫,一個殺人。一個讓人看見,一個讓人記住。」
沈牧之把車停在了秦墨家樓下。秦墨下了車,站在門口。
「沈牧之,明天早上,重案組見。」
「好。」
沈牧之把車開走了。秦墨上了樓,黑貓在門口等著他。他打開門,貓蹭了蹭他的腿。他彎腰摸了摸它的頭。
「證據,」他說,「波洛克不是一個人。卡拉瓦喬也不是一個人。他們是一個組織。有人在背後指揮他們。」
黑貓叫了一聲,跳上沙發。
秦墨坐在沙發上,從口袋裡掏出筆記本。他看著那五個名字,那五個日期,那五個地點。波洛克在告訴他——這裡,這裡,這裡,這裡,還有這裡。五個地方,五個人。趙大柱、劉大全、林小曼、王德勝、李春花。他只知道三個。還有兩個,他還沒查到。他合上筆記本,靠在沙發上,閉上了眼睛。黑貓蜷在他腿邊,發出咕嚕咕嚕的聲音。
窗外的城市燈火通明。秦墨的呼吸漸漸變得均勻。他睡著了。
第二天早上,秦墨到重案組的時候,沈牧之已經在辦公室了。他面前攤著一堆文件,手裡拿著一個筆記本。
「查到了。」沈牧之說,「王德勝,1962年生,本市人。1998年在城北的一個工地上失蹤。報案人是他的妻子,叫張秀英。出警民警——馬建國。結論:『可能自己走的』。」
「張秀英呢?」
「還活著。住在城北。等了二十七年。」
秦墨在筆記本上寫下了王德勝的名字。「李春花呢?」
沈牧之翻了一頁。「李春花,1970年生,本市人。1999年在市中心的一個商場裡失蹤。報案人是她的母親,叫趙淑芬。出警民警——馬建國。結論:『可能自己走的』。」
「趙淑芬呢?」
「去世了。2008年。肺癌。」
秦墨閉上眼睛。又一個等不到的。
「沈牧之,你去城北找張秀英。我去市中心找李春花的母親。雖然她死了,但也許有人知道她女兒的事。」
兩個人分頭行動。秦墨開車去了市中心。李春花的母親趙淑芬生前住在老城區的一個小區里。秦墨找到了她的鄰居——一個七十多歲的老太太。老太太說,趙淑芬等了她女兒九年,沒等到。她死了之後,房子就空了,沒有人來。
「她女兒的事,您知道嗎?」秦墨問。
老太太嘆了口氣。「春花是個好孩子。在商場裡當售貨員。有一天下了班,就沒回來。她媽找了很久,報警了。警察說可能自己走的。她不信。她一直找,找到死。」
秦墨站在那裡,沒有說話。
「她死之前,跟我說了一句話。」老太太看著他,「她說——『我女兒不是自己走的。她一定是被人害了。但沒有人相信』。」
秦墨點了點頭。「謝謝。」
他走出小區,上了車。坐在駕駛座上,他沒有立刻發動。他拿出筆記本,在李春花的名字旁邊畫了一個圈,寫上「母親已故,未告知」。然後他合上筆記本,靠在椅背上。
手機響了。沈牧之。
「張秀英告知了。她說『知道了,就不等了』。」
秦墨沉默了一會兒。「又一個。」
「又一個。」
兩個人掛了電話。秦墨發動了車子,開回了重案組。他坐在辦公室里,把筆記本翻開,看著那五個名字。
趙大柱——已告知。
劉大全——已告知。
林小曼——母親已故,未告知。
王德勝——已告知。
李春花——母親已故,未告知。
三個等到了。兩個沒等到。波洛克記錄了五個。卡拉瓦喬殺了一個。還有三個沒死。他們還在某個地方,活著。秦墨不知道他們在哪裡。但波洛克知道。波洛克畫了地圖。五個紅色的標記,五個位置。那些位置,也許不只是失蹤的地點——也許是那些還活著的人藏身的地方。
他站起來,走到窗前。窗外,陽光照在街道上,把每一個行人的影子拉得很長。他想起波洛克牆上的那幅畫——那些滴落的顏料,那些垂直的條紋,那些隱藏的時間、距離、地點。波洛克在告訴他——去找他們。他們還活著。
秦墨轉過身,拿起車鑰匙,走出辦公室。
黑色的線條不是隨意的。它們從牆的左上角開始,向右下角延伸,中途分叉、交匯、再分叉。像一條河,像一棵樹,像一張地圖。他往後退了幾步,把整面牆納入視野。黑色線條構成了城市的輪廓——街道、路口、街區。他認出了幾條路。中心廣場的位置,城東的位置,城南橋的位置。紅色的色塊集中在畫面的中央,不是隨機的——它們落在黑色線條構成的街道上,像標記。他數了數,有五個。五個紅色的色塊,大小不一,形狀各異。每一個都落在一條街道的某個位置上。
藍色的線條纏繞在紅色周圍,不是隨機的——它們連接著紅色色塊,形成一條路線。從第一個紅色到第二個,到第三個,到第四個,到第五個。黃色的碎片散落在畫面的邊緣,不是隨機的——它們的位置對應著城市的地標。中心廣場、市政府、公安局、法院。他在畫裡。
沈牧之從巷口走進來,手裡拿著兩杯咖啡。他把一杯遞給秦墨。
「看出什麼了?」
「地圖。黑色的線條是街道。紅色的色塊是標記。藍色的線條是路線。黃色的碎片是地標。」
沈牧之站在他旁邊,看著那面牆。「五個紅色的標記。五個地點。波洛克在告訴我們,他的作品不止這一幅。」
「他在展覽。這只是第一間展室。」
秦墨從口袋裡掏出筆記本,把手電筒夾在腋下,開始畫。他把黑色線條描下來,把紅色色塊的位置標出來,把藍色路線的走向記下來,把黃色碎片的坐標寫在一旁。畫了二十分鐘,手酸了,眼睛也澀了。但地圖畫出來了。五個位置,分布在城市的五個方向。城東、城西、城南、城北、市中心。
他把筆記本舉起來,對著牆上的原圖比對了很久。
「沈牧之,你覺得波洛克是隨機選的這五個位置,還是有什麼意義?」
沈牧之接過筆記本,看了很久。「也許這五個位置,對應著五個失蹤的人。趙大柱是第一個,在市中心。還有四個,在其他四個方向。」
「他在讓人看見他們。不是一次看見一個——是一次看見五個。」
「他在開畫展。五幅作品,五個展室。」
秦墨把筆記本裝進口袋裡。他最後看了一眼那面牆。那些顏料還在發亮,在黑暗中像一扇一扇打開的窗戶。他轉過身,走出巷子。沈牧之跟在後面。
「明天開始,一個一個地找。」
「從哪裡開始?」
秦墨上了車,坐在駕駛座上。他拿出筆記本,看著那張手繪的地圖。五個紅色的標記,五個位置。城東的那個,他已經去過了——趙大柱失蹤的工地。城西的那個,他還沒去過。城南的那個,他也沒去過。城北的那個,他也沒去過。市中心的那個——中心廣場。波洛克的第一幅作品就在那裡。
「從城西開始。」他說。
沈牧之發動了車子。兩個人往城西開去。天已經完全黑了,路燈亮著,照著空蕩蕩的街道。秦墨坐在副駕駛座上,看著窗外。街上的行人很少,偶爾有人拎著購物袋走過,匆匆忙忙的。他不知道那些人知不知道,這座城市的牆上,正在出現一幅地圖。五個標記,五個展室,五個被遺忘的人。
城西的那條巷子比城東的更窄,兩邊的牆更高。他們把車停在巷口,走進去。走了大約兩百米,看到了那面牆。不是壁畫——是畫布。一塊巨大的白色畫布,繃在牆上,四角用釘子固定。畫布上不是潑灑的顏料——是滴落的。顏料從畫布的頂部往下淌,像是有人站在高處,讓顏料自由落體。黑色、紅色、藍色、黃色,交織在一起,形成一道道垂直的條紋。沒有方向,沒有形狀,只有顏色。但秦墨看久了,看到了秩序。那些條紋的寬度不是隨機的——它們對應著時間。寬的是幾年,窄的是幾個月。那些條紋的間距不是隨機的——它們對應著距離。寬的是幾公里,窄的是幾百米。那些顏色的排列不是隨機的——黑色是失蹤,紅色是死亡,藍色是路線,黃色是地標。
他在記錄時間、距離、地點。他在記錄那些失蹤的人,是在什麼時候、什麼地方、被什麼人帶走的。
秦墨蹲下來,看著畫布的右下角。那裡有一行小字,印刷體,整整齊齊:「1998.3.15。城東。趙大柱。」下面還有一行:「1998.7.19。城西。劉大全。」再下面:「1998.9.12。城南。林小曼。」再下面:「1998.11.3。城北。王德勝。」再下面:「1999.1.8。市中心。李春花。」
五個名字,五個日期,五個地點。趙大柱他已經知道了。劉大全——卡拉瓦喬的作品裡那個保安。林小曼——第二幅壁畫裡的女醫生。王德勝——還不知道是誰。李春花——還不知道是誰。波洛克在告訴他全部。不是一幅一幅地來——是一次性全部。他在說——你們要記住,不是記住一個人,是記住所有人。
秦墨拿出手機,把畫布上的每一行字都拍了下來。然後他站起來,看著那幅畫。那些滴落的顏料,那些垂直的條紋,那些隱藏的時間、距離、地點。波洛克在用自己的方式說話。他在說——你們以為我瘋了。但我比你們任何一個人都清醒。你們忘記的,我都記得。
「沈牧之,」他說,「波洛克在幫我們。他把所有的名字、日期、地點,都畫出來了。」
「但他也在挑戰我們。他說——你們知道他們在哪裡。但你們敢去挖嗎?」
秦墨沉默了一會兒。「他說的對。我不敢。那些坑,挖了,那些樓就塌了。那些住在上面的人,就無家可歸了。」
「所以他把他們畫在牆上。讓所有人看到。讓所有人知道——這裡,地下,埋著人。你們每天從上面走過,你們不知道。但你們知道了。」
秦墨站在那裡,看著那幅畫。那些垂直的條紋,像一扇一扇關著的門。波洛克在把門一扇一扇地打開。他在讓人看見。
「沈牧之,你之前說,波洛克的畫看起來是隨機的、混亂的,但每一滴顏料的位置都是計算過的。」
「對。」
「他計算了多久?」
沈牧之沉默了一會兒。「也許很久。也許從那些失蹤的人消失的那天起,他就在計算了。」
秦墨轉過身,走出巷子。沈牧之跟在後面。兩個人上了車,坐在駕駛座上,誰都沒有說話。秦墨拿出筆記本,把那五個名字抄了下來。
趙大柱——已告知。
劉大全——已告知(卡拉瓦喬的作品,但波洛克也在記錄他)。
林小曼——已查實,母親已故。
王德勝——還不知道。
李春花——還不知道。
他合上筆記本,靠在椅背上。
「沈牧之,明天查王德勝和李春花。」
「好。」
沈牧之發動了車子。開回市區的路上,兩個人誰都沒有說話。秦墨看著窗外,腦海里一遍一遍地出現那幅畫。那些滴落的顏料,那些垂直的條紋,那些隱藏的時間、距離、地點。波洛克在記錄。他用他的方式,記錄下了每一個被遺忘的人。他不是在犯罪——他是在作證。他是在為那些不能說話的人作證。但他用了錯誤的方式。
「沈牧之,」秦墨說,「波洛克不是殺人犯。」
沈牧之看著他。「他殺了人?」
「沒有。他沒有殺任何人。他只是把那些人的名字畫在牆上。殺人的是卡拉瓦喬。」
「那波洛克是什麼?」
秦墨沉默了一會兒。「他是策展人。他把那些被遺忘的人收集起來,展覽給這座城市看。卡拉瓦喬是畫家。他用屍體作畫。他們是不同的。」
沈牧之把車開進了市區。路燈一盞一盞地從頭頂掠過,光與暗交替地照在兩個人臉上。
「秦墨,你覺得波洛克知道卡拉瓦喬會殺人嗎?」
秦墨想了很久。「知道。也許他就是在等卡拉瓦喬殺人。等人死了,他再把他們的名字畫在牆上。讓人記住——這個人是怎麼死的。」
「他是在利用卡拉瓦喬?」
「也許。也許他是在跟卡拉瓦喬合作。波洛克負責記錄,卡拉瓦喬負責執行。一個畫畫,一個殺人。一個讓人看見,一個讓人記住。」
沈牧之把車停在了秦墨家樓下。秦墨下了車,站在門口。
「沈牧之,明天早上,重案組見。」
「好。」
沈牧之把車開走了。秦墨上了樓,黑貓在門口等著他。他打開門,貓蹭了蹭他的腿。他彎腰摸了摸它的頭。
「證據,」他說,「波洛克不是一個人。卡拉瓦喬也不是一個人。他們是一個組織。有人在背後指揮他們。」
黑貓叫了一聲,跳上沙發。
秦墨坐在沙發上,從口袋裡掏出筆記本。他看著那五個名字,那五個日期,那五個地點。波洛克在告訴他——這裡,這裡,這裡,這裡,還有這裡。五個地方,五個人。趙大柱、劉大全、林小曼、王德勝、李春花。他只知道三個。還有兩個,他還沒查到。他合上筆記本,靠在沙發上,閉上了眼睛。黑貓蜷在他腿邊,發出咕嚕咕嚕的聲音。
窗外的城市燈火通明。秦墨的呼吸漸漸變得均勻。他睡著了。
第二天早上,秦墨到重案組的時候,沈牧之已經在辦公室了。他面前攤著一堆文件,手裡拿著一個筆記本。
「查到了。」沈牧之說,「王德勝,1962年生,本市人。1998年在城北的一個工地上失蹤。報案人是他的妻子,叫張秀英。出警民警——馬建國。結論:『可能自己走的』。」
「張秀英呢?」
「還活著。住在城北。等了二十七年。」
秦墨在筆記本上寫下了王德勝的名字。「李春花呢?」
沈牧之翻了一頁。「李春花,1970年生,本市人。1999年在市中心的一個商場裡失蹤。報案人是她的母親,叫趙淑芬。出警民警——馬建國。結論:『可能自己走的』。」
「趙淑芬呢?」
「去世了。2008年。肺癌。」
秦墨閉上眼睛。又一個等不到的。
「沈牧之,你去城北找張秀英。我去市中心找李春花的母親。雖然她死了,但也許有人知道她女兒的事。」
兩個人分頭行動。秦墨開車去了市中心。李春花的母親趙淑芬生前住在老城區的一個小區里。秦墨找到了她的鄰居——一個七十多歲的老太太。老太太說,趙淑芬等了她女兒九年,沒等到。她死了之後,房子就空了,沒有人來。
「她女兒的事,您知道嗎?」秦墨問。
老太太嘆了口氣。「春花是個好孩子。在商場裡當售貨員。有一天下了班,就沒回來。她媽找了很久,報警了。警察說可能自己走的。她不信。她一直找,找到死。」
秦墨站在那裡,沒有說話。
「她死之前,跟我說了一句話。」老太太看著他,「她說——『我女兒不是自己走的。她一定是被人害了。但沒有人相信』。」
秦墨點了點頭。「謝謝。」
他走出小區,上了車。坐在駕駛座上,他沒有立刻發動。他拿出筆記本,在李春花的名字旁邊畫了一個圈,寫上「母親已故,未告知」。然後他合上筆記本,靠在椅背上。
手機響了。沈牧之。
「張秀英告知了。她說『知道了,就不等了』。」
秦墨沉默了一會兒。「又一個。」
「又一個。」
兩個人掛了電話。秦墨發動了車子,開回了重案組。他坐在辦公室里,把筆記本翻開,看著那五個名字。
趙大柱——已告知。
劉大全——已告知。
林小曼——母親已故,未告知。
王德勝——已告知。
李春花——母親已故,未告知。
三個等到了。兩個沒等到。波洛克記錄了五個。卡拉瓦喬殺了一個。還有三個沒死。他們還在某個地方,活著。秦墨不知道他們在哪裡。但波洛克知道。波洛克畫了地圖。五個紅色的標記,五個位置。那些位置,也許不只是失蹤的地點——也許是那些還活著的人藏身的地方。
他站起來,走到窗前。窗外,陽光照在街道上,把每一個行人的影子拉得很長。他想起波洛克牆上的那幅畫——那些滴落的顏料,那些垂直的條紋,那些隱藏的時間、距離、地點。波洛克在告訴他——去找他們。他們還活著。
秦墨轉過身,拿起車鑰匙,走出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