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波洛克的混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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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墨趕到城東那條巷子的時候,已經是下午了。巷子很窄,兩邊的牆很高,牆皮一塊一塊地往下掉。陽光照不進來,巷子裡陰冷冷的。幾個穿制服的人站在巷口,攔著過路的行人。有人在探頭往裡看,有人拍了照片,有人問「出什麼事了」。沒人回答。

  秦墨從警戒線下面鑽過去,往裡走。走了大約五十米,看到了那面牆。牆很高,五米左右,原本是灰色的水泥牆面,現在變成了一幅畫。不是肖像,不是風景——是一片混沌。顏料潑灑在牆面上,黑色、紅色、藍色、黃色,交織在一起,像一場暴風雨過後的廢墟,又像是什麼東西在爆炸。線條沒有方向,色彩沒有邊界,整面牆像是被一場顏料風暴席捲過。

  但秦墨看久了,發現那不是隨機的。黑色的線條從牆的左上角向右下角傾斜,形成一個看不見的對角線。紅色的色塊集中在畫面的中央,像是有什麼東西在燃燒。藍色的線條纏繞在紅色周圍,像是繩索,像是枷鎖。黃色在畫面的邊緣,星星點點的,像是碎片,像是火花。混亂中有秩序。有人在控制這場風暴。

  「波洛克。」沈牧之的聲音從身後傳來。秦墨轉過頭。沈牧之站在他旁邊,也看著那面牆。

  「傑克遜·波洛克。美國抽象表現主義畫家。以『滴畫法』聞名。他把畫布鋪在地上,圍著畫布走,讓顏料從筆刷上滴落、潑灑、飛濺。他的畫看起來是隨機的、混亂的,但每一滴顏料的位置、每一條線條的走向,都是計算過的。混亂中有秩序。」

  秦墨看著那面牆。「他在用自己的方式說話。」

  「對。他在說——你們以為這是混亂,但這不是。你們以為那些失蹤的人是偶然,但他們不是。你們以為這座城市忘記他們是應該的,但不是。」

  秦墨蹲下來,看著牆根那行小字。跟中心廣場一樣,印刷體,整整齊齊:「他死了。你們誰記得?」下面還有一行,是新的:「你們不記得。那我讓你們記得。」

  秦墨站起來,走到牆的側面。那裡的牆上還有一幅畫——不是壁畫,是一幅小畫,用同樣的顏料畫在普通的紙上,貼在牆面上。畫的是一個天平,兩邊各放著一本書和一柄劍。書是《刑法》,劍是正義之劍。天平是平的。但天平後面站著一個人,看不清臉,只看到一隻手,伸向天平,停在半空中,沒有碰到它。畫的背面寫著一行字:「沈牧之,你選擇哪一邊?」

  秦墨把畫取下來,裝進證物袋裡。他轉過身,看著沈牧之。「他認識你。」

  「他認識我們。」

  「你在法學院的事,不是秘密。但知道你在想什麼——知道你在天平前面猶豫——這不是隨便能查到的。」

  沈牧之沒有說話。他站在那裡,看著牆上的混沌。那些潑灑的顏料,那些交織的線條,那些隱藏的秩序。

  「秦墨,」他說,「波洛克不是一個人。」

  「什麼意思?」

  「波洛克是代號。他用波洛克的風格說話。用波洛克的方式提問。他在問這座城市——你們看到了混亂,但你們看到秩序了嗎?你們看到了死亡,但你們看到為什麼死了嗎?」

  秦墨沉默了一會兒。「他是畫師。畫師不是一個人。是一個組織。每個人都有代號。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風格。」

  「對。波洛克是第一個。」

  兩個人站在巷子裡,看著那面牆。陽光照不進來,但牆上的顏料在發亮。不是反射光,是自己在發亮。那些黑色、紅色、藍色、黃色,像是活的。

  陳隊長從巷口走過來,手裡拿著一個筆記本。「秦墨,查到了。中心廣場那幅畫裡的人——趙大柱,1965年生,本市人。1998年在城東的一個工地上失蹤了。報案人是他的妻子,叫孫秀蘭。出警民警——馬建國。結論:『可能自己走的』。」

  秦墨閉上眼睛。又是馬建國。從1998年就開始寫了。寫了一輩子。「可能自己走的」。

  「孫秀蘭呢?」

  「還活著。住在城北的一個老小區里。一個人。等了二十七年。」

  秦墨睜開眼睛。「我去找她。」

  他轉過身,走了幾步,又停下來,回頭看了一眼牆上的混沌。那些潑灑的顏料,那些交織的線條,那個隱藏的秩序。波洛克在說——這不是混亂。這是秩序。那些失蹤的人,不是偶然。他們是被遺忘的。他們是被選擇的。他們是被這座城市扔掉的人。

  他走出巷子,上了車。沈牧之跟在後面,坐在副駕駛座上。

  「秦墨,你覺得波洛克還會再出現嗎?」


  「會。他才剛剛開始。他在邀請我們。」

  「邀請我們什麼?」

  「邀請我們走進他的畫裡。」

  沈牧之發動了車子。兩個人往城北開去。路兩邊的樹冒出了新芽,嫩綠色的,在陽光中輕輕搖晃。秦墨坐在副駕駛座上,看著窗外。他想起方誠說過的話——「真相不是終點,是起點。」方誠的起點過了。波洛克的起點到了。

  孫秀蘭住的小區在城北的老城區,幾條巷子,幾棟紅磚樓,外牆的水泥已經發黑了。他們把車停在樓下,上了三樓。302的門關著,門上貼著一副褪色的春聯。秦墨敲了敲門。等了很久,門才開了一條縫。一個女人站在門後面,頭髮全白了,背駝了,臉上的皺紋很深。她的眼睛渾濁了,但看到秦墨的時候,亮了一下。

  「孫秀蘭?」

  「我是。你是誰?」

  秦墨掏出證件。「刑偵支隊的。趙大柱的案子。」

  孫秀蘭的手開始發抖。她扶著門框,看著秦墨。「查到了?」

  「查到了。」

  「他是不是回不來了?」

  「是。」

  「怎麼死的?」

  「被人害的。」

  「誰?」

  秦墨沉默了一會兒。「一個叫波洛克的人。」

  孫秀蘭看著他。「波洛克?那是誰?」

  「一個畫家。」

  孫秀蘭沒有聽懂。她不需要懂。她只需要知道,等了二十七年,等來了這句話。她的丈夫被人害了。他的臉被畫在了廣場的牆上,讓所有人都看到。他失蹤了二十七年,終於有人記得他了。

  「他在哪裡?」她問。

  「城東。那個工地的坑裡。」

  孫秀蘭點了點頭。「那個坑,我知道。他說過。他說工地上有個坑,很深。他說『不知道要填什麼東西進去』。第二天,他就沒回來。」

  她抬起頭,看著秦墨。「我等了他二十七年。」

  秦墨看著她。「孫秀蘭,趙大柱的屍體——還沒有找到。那個坑,沒有挖。」

  孫秀蘭沉默了一會兒。「不挖了。讓他留在那裡吧。他蓋的樓,他守著。」

  秦墨站在那裡,沒有說話。他想起張桂蘭,想起李秀梅,想起那些等了二十年、二十五年、二十七年的人。她們都說一樣的話——「不挖了。讓他留在那裡吧。他蓋的樓,他守著。」

  「孫秀蘭,你還有什麼要問的嗎?」

  孫秀蘭搖了搖頭。「沒有了。知道了,就不等了。」

  她站在門口,瘦瘦小小的,像一棵被風吹了很多年還沒有倒的樹。秦墨看著她,想起了方誠留給他的那封信——「你活著,比什麼都重要。」孫秀蘭活著。等了二十七年,等到了答案。她還活著。

  「孫秀蘭,保重。」

  「保重。」

  秦墨下了樓,上了車。沈牧之坐在駕駛座上,沒有發動。

  「她等了二十七年。」

  「我知道。」

  「她說『知道了,就不等了』。」

  秦墨沒有說話。他拿出筆記本,翻到新的一頁。在上面寫下了趙大柱的名字,旁邊畫了一個圈,寫上「已告知」。然後在下面寫下了波洛克的簽名——一個潦草的、交織的P。旁邊寫了一行字:「混亂中有秩序。」

  他合上筆記本,靠在椅背上。

  手機響了。陳隊長。

  「秦墨,又出事了。第三幅畫。」

  秦墨坐直了。「在哪裡?」

  「城南。一座橋下面。一個保安死了。現場留了一幅畫。畫的角落有一個簽名——不是P。是C。花體的C。」

  秦墨看了沈牧之一眼。沈牧之的眉頭皺了起來。

  「C?」沈牧之說,「卡拉瓦喬。」

  「卡拉瓦喬?」

  「義大利畫家。十七世紀。以光影對比著稱。波洛克是第一個。卡拉瓦喬是第二個。他們在接力。一個接一個地展覽。」

  秦墨握著電話。「陳隊長,我馬上過來。」

  他掛了電話。沈牧之發動了車子。車子駛出老城區,往南開去。秦墨坐在副駕駛座上,看著窗外。街上的行人匆匆忙忙,沒有人知道,這座城市的牆上,正在出現一張一張的臉。那些被遺忘的人,正在被畫師一筆一筆地畫回來。波洛克畫了第一個,卡拉瓦喬畫了第二個。還會有第三個,第四個,第五個。畫師在展覽。畫師在讓人看見。畫師在讓人記住。但他用錯了方式。

  「沈牧之,」秦墨說,「波洛克是第一個。卡拉瓦喬是第二個。他們不是一個人在犯罪。他們是一個組織。每個人都有代號,每個人都有風格,每個人都在畫自己的作品。」

  「對。但他們的作品不是畫。是現場。是屍體。是那些被遺忘的人。」

  秦墨閉上眼睛。「他們在替我們還債。趙大柱,1998年失蹤。沒有人報案,沒有人找。波洛克把他畫在了廣場最顯眼的地方。讓所有人都看到他的臉。讓所有人都記住——有一個人,失蹤了二十七年,沒有人記得。卡拉瓦喬也在替我們還債。但他用錯了方式。」

  沈牧之把車開上了高架橋。陽光從擋風玻璃照進來,刺眼。

  「秦墨,」他說,「你覺得畫師還會畫多少幅?」

  「畫到有人記住為止。」

  秦墨看著窗外。陽光照在街道上,把每一個行人的影子拉得很長。那些影子在地上移動,匆匆忙忙,誰也不看誰。波洛克在讓他們看。卡拉瓦喬在讓他們看。他們看到了嗎?他們記住了嗎?

  他拿出筆記本,翻到新的一頁。在上面寫下了幾個字:「第二個畫師——卡拉瓦喬。簽名:C。風格:光影。」

  他合上筆記本,靠在椅背上。前方是城南的方向,是那座橋的方向,是卡拉瓦喬的作品的方向。波洛克開幕了。卡拉瓦喬接上了。他在等他們。他在等他們走進他的光里。

  秦墨睜開眼睛。「沈牧之,開快一點。」

  沈牧之踩下油門。車子在高架橋上飛馳,朝著卡拉瓦喬的光,朝著那座橋,朝著下一幅作品。

  波洛克說:「你們以為這是混亂?這不是。這是秩序。」

  卡拉瓦喬說:「你們以為這是黑暗?這不是。光會告訴你們答案。」

  秦墨準備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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