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開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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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月的一個清晨,中心廣場的管理員老周——不是檔案室那個老周,是另一個老周——像往常一樣五點半打開廣場的噴泉。他先在值班室里燒了一壺水,泡了一杯茶,然後提著掃帚走到廣場中央。天剛蒙蒙亮,路燈還亮著,紀念碑在晨光中白得發灰。他掃了幾步,抬起頭,掃帚掉在了地上。

  廣場東側的那面牆——那面三十米長、五米高的GG牆——一夜之間變成了一幅畫。不是塗鴉,不是標語,是一幅畫。一個人的肖像,從牆的左端一直延伸到右端。畫裡的人四十歲左右,圓臉,短髮,穿著一件洗得發白的工裝。他的眼睛很小,但很亮,看著前方,像是在看著每一個走過廣場的人。顏料不是噴上去的,是滲進去的。牆面原本的GG被完全覆蓋了,那些油漆、膠水、幾十層覆蓋過的GG紙,都被同一種顏色吞沒了。

  老周站在那裡,手裡攥著掃帚,看著那張臉看了很久。他不認識這個人。他在這個廣場掃了十五年地,見過無數張臉,但不認識這張臉。他拿出手機,打了報警電話。

  壁畫下方的牆根處,用同一種顏料寫著一行小字,印刷體,整整齊齊:「他死了。你們誰記得?」

  刑警隊來了人,拍了照,取了樣,走了。牆拆不了——顏料滲得太深,拆牆要審批。專案組的人站在牆前面,看著那張臉,沒有人認識。技術科的人說顏料是特製的,成分分析要等一周。隊長說先查失蹤人口,查不到就按惡作劇處理。案子掛起來了。

  三天後,壁畫上出現了第二行字。就在第一行字的旁邊,同一種顏料,同一種印刷體:「你們不記得。那我讓你們記得。」

  當天夜裡,本市一名退休法官被發現在家中死亡。死因是氰化物中毒,攝入時間大約在晚上八點到九點之間。現場沒有打鬥痕跡,沒有強行進入的痕跡。法醫說他像是自己喝下去的,又像是被人餵下去的,說不準。但牆上用同一種顏料畫著一個符號——一個圓圈,中間一條豎線。符號下面有一幅小畫,畫的是法官坐在審判席上,天平傾倒,正義蒙眼。畫的背面寫著幾個字,字跡跟壁畫上的一樣:「秦墨,我知道你在檔案室。出來吧。」

  消息傳到公安局的時候,秦墨正在檔案室里翻一份1996年的案卷。他已經不在重案組了,記大過,免職,調到檔案室,快一年了。案卷上落了一層灰,他用濕布擦乾淨,翻開第一頁。一個叫劉大河的工人,在城西的一個工地上失蹤了。報案人是他的妻子,叫王秀英。出警民警還是馬建國,結論還是「可能自己走的」。秦墨在筆記本上寫下劉大河的名字,旁邊畫了一個圈。他已經寫了很多個這樣的圈了。從去年冬天寫到今年春天,從1998年寫到1996年。能告知的告知了,等不到的記著了。

  手機響了。是他以前的隊長,姓陳。

  「秦墨,中心廣場那個案子,你看了嗎?」

  「看了。新聞上說是個惡作劇。」

  「不是惡作劇了。有人死了。退休法官,姓孫。現場留了你的名字。」

  秦墨的手指停在了筆記本上。「我的名字?」

  「對。『秦墨,我知道你在檔案室。出來吧。』寫的你的名字。局長說讓你回來,當顧問。你知道那個符號——圓圈中間一條豎線。你見過。」

  秦墨沉默了很久。那個符號他見過。方誠用過。但不是方誠。方誠死了快一年了。有人在用他的語言說話。用他的方式提問。

  「我過來。」秦墨掛了電話。他站起來,走到窗前。巷子裡,那隻黃白花的貓蹲在垃圾箱旁邊,舔著爪子。陽光照在圍牆上,把牆上的裂縫照得一清二楚。他看著那隻貓,看了一會兒。然後把筆記本鎖進抽屜里,拿起車鑰匙,走出了辦公室。

  他下樓的時候,老周在值班室里抬起頭。「又出去?」

  「嗯。回重案組。」

  老周愣了一下。「回去了?」

  「顧問。臨時。」

  老周從抽屜里拿出一包餅乾,遞給秦墨。「路上吃。」

  秦墨接過餅乾,裝進口袋裡。「謝謝。」

  他走出檔案室,上了車。發動引擎,開出了公安局的後院。經過中心廣場的時候,他停了一下。壁畫還在,那張臉還在。他把車停在路邊,下了車,走到那面牆前面。他站在那裡,看著那張臉。四十歲,圓臉,短髮,工裝。不認識。但那雙眼睛,他見過。在很多案卷的照片裡見過——那些失蹤的人,那些等不到答案的人,都是這樣的眼睛。普通的,老實的,被人看一眼就忘了的。

  他轉過身,上了車,開到了重案組。辦公室在二樓,門開著。陳隊長在等他,桌上攤著現場照片和鑑定報告。看到秦墨進來,他把一張照片推過來。


  「你看看這個符號。」

  圓圈中間一條豎線。秦墨看了很久。「王車易位。西洋棋里的一種走法,王和車交換位置。」

  「我們知道。但這個人——他不是方誠。方誠死了。」

  「我知道。」

  「那他是誰?」

  秦墨把照片放下。「不知道。但他知道方誠。知道那個符號。知道我在檔案室。」

  陳隊長沉默了一會兒。「局長說了,你當顧問。案子破了,你回去。案子破不了——你也回去。檔案室不能沒人。」

  秦墨沒有回答。他拿起現場勘查報告,翻到第一頁。死者孫德明,六十七歲,退休法官。曾任本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長,主審過多起重大刑事案件。五年前退休,獨居,妻子已故,兒子在外地。死亡時間:昨晚八點到九點。死因:氰化物中毒。現場沒有提取到任何指紋、腳印、纖維。牆上那個符號是用同一種顏料畫的——跟中心廣場壁畫的顏料一樣。小畫也是用同一種顏料畫的,畫在普通的素描紙上,背面寫著那行字。

  秦墨把報告放下。「孫德明主審過的案子,查一下。」

  「已經在查了。他當了二十年法官,經手的案子有上千件。要查多久?」

  「查到他退休前最後五年。他退休的時間,跟方誠『死』的時間差不多。」

  陳隊長看著他。「你覺得這跟方誠有關?」

  「不知道。但這個人用了方誠的符號。他認識方誠。也許——方誠也認識他。」

  秦墨站起來,走到窗前。重案組的辦公室在二樓,窗戶對著大街。街上的人很多,車也很多,喇叭聲、說話聲混在一起。他站在那裡,看著那些人,看了一會兒。

  手機響了。沈牧之。他看了一眼屏幕,接了。

  「看到新聞了?」沈牧之的聲音很低。

  「看到了。」

  「那個符號——是方誠的。」

  「我知道。」

  「你覺得是同一個人?」

  「不是。方誠死了。」

  「那是誰?」

  秦墨沉默了一會兒。「不知道。但他留了我的名字。他知道我在檔案室。也許——他也知道你在法學院。」

  沈牧之沉默了很久。「我今天收到了一封信。」

  秦墨的手指握緊了。「什麼信?」

  「沒有寄件人。裡面只有一幅畫。一個天平,兩邊各放著一本書和一柄劍。書是《刑法》,劍是正義之劍。畫的背面寫了一行字——『沈牧之,你選擇哪一邊?』」

  秦墨閉上眼睛。天平,書,劍。畫師在問沈牧之:你是法律的人,還是正義的人?

  「信呢?」他問。

  「在我這裡。我拍了照,發給你。」

  秦墨掛了電話。幾秒後,手機震了一下。他打開照片——一幅小畫,鉛筆畫的,線條很乾淨。天平在中間,左邊是書,右邊是劍。書很厚,劍很亮。天平是平的。但畫裡的人——天平後面站著一個人,看不清臉,只看到一隻手,伸向天平。

  秦墨把照片放大。那隻手停在半空中,沒有碰到天平。它在猶豫。

  他放下手機,轉過身。陳隊長在打電話,掛了之後走過來。「孫德明退休前五年主審的案子,有十七件涉及死刑。其中三件有爭議。」

  「什麼爭議?」

  「一件是搶劫殺人,被告翻供說被刑訊逼供。一件是故意傷害致死,辯護律師說證據鏈不完整。還有一件——是一個年輕畫家殺人案。」

  秦墨的手指停住了。「畫家?」

  「對。二十年前,一個年輕畫家殺了人。孫德明主審,判了死刑。後來改判死緩,又改無期。那個畫家在獄裡待了十五年,出來之後銷聲匿跡。」

  「畫家叫什麼名字?」

  陳隊長翻了翻筆記本。「林風。畫油畫的。案發的時候二十五歲。」

  秦墨把那個名字記在筆記本上。林風。二十五歲,畫家,死刑,改判,出獄,消失。二十年了。中心廣場壁畫上的那個人——四十歲,圓臉,短髮,工裝。不是畫家。那是誰?

  他站起來。「我去查一下林風的案卷。」

  「檔案室?」


  「檔案室。」

  他走出重案組,下了樓,上了車。他沒有回後院那個檔案室——那是舊案檔案室。刑事案的檔案在法院。他開到了市中級人民法院,在檔案室泡了一下午。林風的案卷很厚,有幾百頁。他一份一份地翻,從起訴書翻到判決書,從一審翻到二審,從死刑翻到無期。案卷里有現場照片——一個年輕女人死在畫室里,身上蓋著畫布,周圍散落著顏料管和畫筆。死因是鈍器擊打,兇器是畫架上的一個金屬零件。林風被捕的時候在現場,衣服上有血,手上也有。他認罪了。後來又翻供了,說被刑訊逼供。再後來又認了。再後來又翻了。最後判決書上寫的是「因證據確鑿,被告翻供不成立」。

  秦墨翻到案卷的最後。那裡夾著一張照片——林風被捕時拍的,二十五歲,瘦,長發,眼睛很亮。他盯著那張臉看了很久。然後他把照片翻過來。背面什麼都沒有。不是壁畫上的人。壁畫上那個人四十歲,圓臉,短髮,工裝。不是林風。

  他把案卷合上,靠在椅背上。窗外天暗了,路燈亮起來。他坐在那裡,想了一會兒。林風殺了人,判了死刑,改無期,服刑十五年,出獄,消失。孫德明主審,判了他死刑。二十年了。現在孫德明死了。畫師留了方誠的符號,留了秦墨的名字,留了沈牧之的問題。壁畫上畫著一個沒有人認識的人。

  秦墨站起來,把案卷放回架子上。他走出法院,上了車。坐在駕駛座上,他沒有立刻發動。他拿出手機,給沈牧之發了一條消息:「孫德明二十年前判了一個畫家死刑。畫家叫林風。後來改無期,服刑十五年,出獄後消失了。那個符號——也許不是方誠的。也許是另一個人的。」

  沈牧之回覆:「你是說——畫師認識方誠,但不是方誠?」

  「也許。也許方誠查恆遠地產的時候,查到過這個人。也許他們見過。」

  「你要去找林風?」

  「找。他在哪裡?」

  「我查。你先回來。」

  秦墨發動了車子。開回家的路上,天已經黑了。路燈亮著,照著空蕩蕩的街道。他把車窗搖下來一條縫,冷風灌進來,帶著春天泥土的氣味。他把車停在樓下,沒有立刻下車。他坐在駕駛座上,看著樓上的窗戶。黑貓在窗台上,金色的眼睛在黑暗中亮著。

  他下了車,上了樓。黑貓在門口等著他。他打開門,貓蹭了蹭他的腿。他彎腰摸了摸它的頭。

  「證據,」他說,「又開始了。」

  黑貓叫了一聲,跳上沙發。

  秦墨沒有坐下。他站在客廳里,從口袋裡掏出那張照片——林風被捕時的照片,二十五歲,瘦,長發,眼睛很亮。他把照片放在茶几上,看了一會兒。然後他拿起手機,給沈牧之發了一條消息:「壁畫上那個人,不是林風。那是誰?」

  沈牧之沒有立刻回復。秦墨等了幾分鐘,手機響了。

  「查到了。林風出獄後,在城郊的一個村子裡住過一段時間。教村裡的孩子畫畫。後來走了。沒有人知道他去了哪裡。」

  「那個村子在哪裡?」

  「城西,叫『小河村』。離本市六十公里。」

  「壁畫上那個人,也許跟林風有關。也許是他認識的人。」

  「你覺得是林風畫的壁畫?」

  「也許。也許是他。也許是別人。」

  秦墨掛了電話。他坐在沙發上,黑貓蜷在他腿邊。他看著窗外,城市的燈火在黑暗中亮著。他想起方誠說過的話——「真相不是終點,是起點。」方誠的起點過了。現在,又一個起點到了。

  他閉上眼睛。腦海里出現那張壁畫上的臉——四十歲,圓臉,短髮,工裝。普通的,老實的,被人看一眼就忘了的。畫師說:「他死了。你們誰記得?」沒有人記得。所以畫師讓他們記得。用一幅畫,用一條命,用一個符號。

  秦墨睜開眼睛。他拿起手機,給沈牧之發了一條消息:「明天去小河村。」

  沈牧之回覆:「我跟你一起。」

  「好。」

  秦墨把手機放在茶几上,靠在沙發上,閉上了眼睛。黑貓蜷在他腿邊,發出咕嚕咕嚕的聲音。窗外的城市燈火通明。秦墨的呼吸漸漸變得均勻。他睡著了。

  第二天早上,秦墨到重案組的時候,沈牧之已經在門口等著了。他穿著一件深灰色的大衣,手裡拿著兩杯咖啡。看到秦墨,他把一杯遞過去。

  「走吧。我開車。」


  兩個人上了車。沈牧之開車,秦墨坐在副駕駛座上。車子駛出市區,往西開。路兩邊的樹冒出了新芽,嫩綠色的,在陽光中輕輕搖晃。

  「你昨晚查了什麼?」秦墨問。

  「林風的案子。他在小河村住了半年,教村裡的孩子畫畫。村長說他人很好,不愛說話,畫了很多畫。走的時候,把畫都留下了。」

  「畫了什麼?」

  「村長說看不懂。都是些人臉。很多很多的人臉。」

  秦墨沉默了一會兒。「他在畫那些被遺忘的人。」

  沈牧之沒有回答。

  小河村在一條小河的邊上,村子不大,幾十戶人家。房子是磚瓦房,白牆黑瓦,有些年頭了。他們把車停在村口,走進村子。一個老人坐在門口的椅子上曬太陽,看到他們,抬起頭。

  「大爺,林風以前住在這裡?」

  老人的表情變了一下。「你們找林老師?」

  「對。他在這裡教過畫。」

  老人沉默了一會兒。「走了。好幾年了。」

  「他去了哪裡?」

  「不知道。走的時候沒說。但他留了一句話。」

  「什麼話?」

  老人抬起頭,看著天空。「他說——『該讓人記住的,總會讓人記住』。」

  秦墨站在那裡,看著老人。老人沒有再說話,低下頭,閉上了眼睛。

  兩個人走出村子,上了車。沈牧之發動了引擎,沒有立刻開。

  「你覺得壁畫上那個人,是林風畫的?」

  「也許。也許他畫了那個人。但壁畫不是他畫的。」

  「為什麼?」

  「因為他不會用那種方式。他畫了很多很多的人臉,但他沒有讓人看見。他只是在畫。畫師讓人看見了。」

  沈牧之沉默了一會兒。「你覺得畫師認識林風?」

  「也許。也許林風畫了那個人,畫師看到了。畫師說——你畫了,但沒人看見。我來讓人看見。」

  沈牧之發動了車子。開回市區的路上,兩個人誰都沒有說話。陽光照在擋風玻璃上,刺眼。秦墨把遮陽板放下來,看著窗外的田野。

  手機響了。陳隊長。

  「秦墨,又出事了。第二幅壁畫。在城東,老城區的一條巷子裡。牆上畫了一個人。跟廣場上那張不一樣。這張——是個女人。」

  秦墨的手指握緊了。「什么女人?」

  「年輕,長發。穿著白大褂。像是醫生,又像是護士。下面也寫了一行字——『她救了很多人。沒有人救她。』」

  秦墨閉上眼睛。畫師在展覽。每一幅畫,都是一個人。每一個都是被遺忘的人。他們在等。等有人記住他們。

  「我馬上過來。」他掛了電話。沈牧之看著他。

  「又一個。」

  「又一個。」

  沈牧之把車開進了市區,往城東的方向開去。秦墨坐在副駕駛座上,看著窗外。街上的行人匆匆忙忙,沒有人知道,這座城市的牆上,正在出現一張一張的臉。那些被遺忘的人,正在被畫師一筆一筆地畫回來。

  他拿出筆記本,翻到新的一頁。在上面寫下了幾個字:「第二幅壁畫。女人。醫生或護士。她救了很多人。沒有人救她。」

  他合上筆記本,靠在椅背上。窗外,陽光照在街道上,把每一個行人的影子拉得很長。那些影子在地上移動,匆匆忙忙,誰也不看誰。

  秦墨閉上眼睛。他想起畫師寫的那句話——「你們不記得。那我讓你們記得。」

  他開始記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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