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章 起點
秦墨把筆記本鎖進了抽屜里。不是永遠,是暫時。他站在窗前,看著巷子裡的那隻貓。它又來了,蹲在垃圾箱旁邊,舔著爪子。陽光照在圍牆上,把牆上的裂縫照得一清二楚。他看著那隻貓,看了一會兒。然後他轉過身,拿起車鑰匙,走出了辦公室。
老周在值班室里抬起頭。「又出去?」
「嗯。去一趟庫房。」
「你不就在檔案室嗎?」
「去庫房。還有案子。」
老周看著他,沒有問什麼。他從抽屜里拿出一包餅乾,遞給秦墨。「路上吃。」
秦墨接過餅乾,裝進口袋裡。「謝謝。」
他走出檔案室,上了車。發動引擎,開出了公安局的大門。陽光照在擋風玻璃上,刺眼。他把遮陽板放下來,繼續開。前方是庫房的方向,是那些舊案卷的方向,是那些還在等答案的人的方向。
庫房在公安局後院的最裡面,一棟獨立的平房,鐵門,窗戶上有防盜網。他很少來。老周管著鑰匙,他借了一把。打開鐵門,裡面很暗,有一股陳舊的紙張和灰塵的氣味。他打開燈,日光燈閃了幾下,亮了。庫房不大,兩排鐵皮柜子,從地板到天花板,塞滿了案卷。最早的是1980年代的,紙張已經發黃了,邊角一碰就碎。
他走到最裡面,蹲下來,打開最底層的柜子。那裡放著1997年的案卷。他一本一本地翻。1997年,恆遠地產還沒有成立。但那些工地還在,那些工人還在,那些失蹤的人還在。他找到了一份案卷,只有一頁紙。一個叫劉大柱的人——不是2000年那個,是另一個劉大柱,在城西的一個工地上失蹤了。報案人是他的妻子,叫趙秀英。出警民警:馬建國。結論:「可能自己走的。」
秦墨把案卷裝進包里。他站起來,環顧了一下庫房。還有很多案卷,1980年代的,1990年代的,2000年的。他查不完。但他可以一個一個地查。查到查不動為止。
他走出庫房,鎖好鐵門。陽光照在臉上,刺眼。他站在那裡,點了一根煙。
手機響了。沈牧之。
「在哪兒?」
「庫房。翻舊案。」
「1997年的?」
「對。又一個。」
沈牧之沉默了一會兒。「你什麼時候停?」
秦墨把煙抽完,按滅在垃圾桶里。「等查完的時候。」
他掛了電話,上了車。他沒有回檔案室,開到了城西的一個老小區。趙秀英的地址。他上了樓,敲了門。沒有人應。他又敲了敲。隔壁的門開了,一個老太太探出頭來。
「你找誰?」
「趙秀英。劉大柱的妻子。」
「老趙啊。搬走了。去年搬的。去跟女兒住了。」
「她身體怎麼樣?」
「還行。就是記性不好了。老忘事。」
秦墨點了點頭。「謝謝。」
他下了樓,上了車。坐在駕駛座上,他拿出筆記本,翻到劉大柱那一頁。在名字旁邊畫了一個圈,寫上「未告知。搬走了」。他合上筆記本,靠在椅背上。窗外,陽光照在老小區的樓上,把牆上的裂縫照得一清二楚。又一個等不到的。
他發動了車子,開回了檔案室。老周在值班室里,看到他進來,把一杯茶推到櫃檯上。
「找到了?」
「沒有。搬走了。」
老周沉默了一會兒。「等不到就算了。你查不完的。」
秦墨端起茶杯,喝了一口。「查不完也要查。」
他上了樓,坐在辦公室里。他打開筆記本,翻到第一頁。張志遠、陳默、陸鳴、王建國、陳小軍、李建國、劉大勇、張大年、陳大偉、張德明、劉大柱、趙大牛、李大山。十三個名字。從1998年到2024年,二十六年。他一個一個地查,一個一個地告知。能告訴的,都告訴了。等不到的,也記著了。他合上筆記本,鎖進抽屜里。
他站起來,走到窗前。巷子裡,那隻黃白花的貓蹲在垃圾箱旁邊,舔著爪子。陽光照在圍牆上,把牆上的裂縫照得一清二楚。他看著那隻貓,看了一會兒。
然後他轉過身,拿起車鑰匙,走出了辦公室。老周在值班室里抬起頭。「又出去?」
「不出去。回家了。」
「明天還來嗎?」
秦墨站在門口,看著院子裡的槐樹。枝頭的新芽已經長出來了,嫩綠色的,一小片一小片,在光禿禿的枝幹上顯得格外扎眼。
「來。」
他走出檔案室,上了車。發動引擎,開出了公安局的大門。經過中心廣場的時候,他沒有停。經過恆遠花園的時候,他沒有停。經過翠湖小區的時候,他沒有停。他開到了城南公墓。
3排7號。方誠的墓前,那束菊花已經枯了,花瓣掉在墓碑前面,幹了,捲起來。方悅放的那些照片還在,用石頭壓著,沒有被風吹走。秦墨蹲下來,把枯花收拾乾淨。他從口袋裡掏出一張紙條,放在墓碑前面。紙條上寫著:「方誠,又查到一個。1997年的。劉大柱。他的妻子搬走了,沒告知。等不到了。但我記著了。」
他站起來,站在那裡。風吹過來,把紙條吹動了一下,但沒有飛走。
「方誠,你放心吧。那些等不到的人,我記著了。」
他站在那裡,站了很久。然後他轉過身,走了幾步,又停下來。他回頭看了一眼那塊灰色的墓碑。紙條還壓在石頭下面,沒有飛走。
他走出公墓,上了車。坐在駕駛座上,他沒有立刻發動。他拿出手機,給沈牧之發了一條消息:「又去了一次。告訴他,又查到一個。」
沈牧之回覆:「他聽到了。」
秦墨發動了車子,開出了城南公墓。陽光從雲層後面露出來,照在擋風玻璃上,刺眼。他把遮陽板放下來,繼續開。開過田野,開過村莊,開過那些他走過無數次的路。路兩邊的樹還是光禿禿的,但仔細看,枝頭已經冒出了小小的芽苞。春天來了。
他開回了家。黑貓在門口等著他。他打開門,貓蹭了蹭他的腿。他彎腰摸了摸它的頭。
「證據,」他說,「春天來了。」
黑貓叫了一聲,跳上沙發。
秦墨坐在沙發上,從口袋裡掏出筆記本。他翻到第一頁,看著張志遠的名字。然後他翻到最後一頁,看著劉大柱的名字。他看了很久。然後他合上筆記本,放在茶几上。他靠在沙發上,閉上了眼睛。
黑貓蜷縮在他腿邊,發出咕嚕咕嚕的聲音。窗外的城市,還是那麼亮。但天沒有那麼冷了。風也沒有那麼大了。春天真的來了。
秦墨的呼吸漸漸變得均勻。他睡著了。這一次,他沒有做夢。他睡得很沉,很安靜。黑貓也睡著了,呼嚕聲在安靜的房間裡顯得格外清晰。
窗外的城市燈火通明。但那些燈,一盞一盞地滅了。夜深了,安靜了。只有偶爾有車從樓下駛過,車燈在天花板上劃出一道白光,然後暗了。
第二天早上,秦墨到檔案室的時候,老周在值班室里等他。
「有人找你。」
「誰?」
「不知道。在樓上等你。」
秦墨上了樓。辦公室的門開著,一個人站在窗前,背對著門。他穿著一件深色的外套,頭髮花白,背有些駝。聽到腳步聲,他轉過身來。
秦墨認出了他。方志遠。方誠的姑父。他比上次見面更老了,臉上的皺紋更深了,但眼睛還是亮的。
「方老師?你怎麼來了?」
方志遠從口袋裡掏出一個信封,遞給秦墨。「方誠留給你的。他說,等你查完所有的案子,再給你。」
秦墨接過信封。很輕,裡面好像只有一張紙。他拆開,抽出裡面的信。方誠的筆跡,瘦瘦的,一筆一畫。
「秦墨,當你看到這封信的時候,說明你已經查完了所有的案子。我知道你不會停,但該查的,你都查了。該還的,你都還了。剩下的,交給時間吧。你不用再查了。那些等不到的人,記著就行了。你也該有自己的生活了。別再一個人了。找個人說說話,吃吃飯,看看電影。你活著,比什麼都重要。——方誠。」
秦墨看著那封信,看了很久。方志遠站在旁邊,沒有說話。
「方老師,他什麼時候寫的?」
「2014年。他『死』之前。他說,等你查完所有的案子,再給你。」
「他怎麼知道我什麼時候查完?」
方志遠看著他。「他說——『秦墨不會停。但他會知道什麼時候該停』。」
秦墨把信折好,裝進口袋裡。他站在那裡,看著方志遠。老人站在那裡,瘦瘦小小的,像一棵被風吹了很多年還沒有倒的樹。
「方老師,你身體還好嗎?」
「還行。就是老了。」
「你怎麼來的?」
「坐火車。然後坐公交。」
「我送你去車站。」
「不用。我自己走。」
方志遠轉過身,走出辦公室。秦墨跟在他後面。兩個人下了樓,走出檔案室。院子裡的槐樹冒出了新芽,嫩綠色的,在陽光中顯得格外扎眼。方志遠站在槐樹下面,抬起頭看著那些新芽。
「春天來了。」他說。
「來了。」
方志遠點了點頭。「方誠最喜歡春天。他說春天來了,那些埋在地下的東西,就不會被忘了。因為地上的東西長出來了,人就會想起來,地下還有東西。」
秦墨站在那裡,沒有說話。
方志遠轉過身。「秦警官,你別送了。我自己走。」
他走出院子,背影消失在巷子裡。秦墨站在槐樹下面,看著那個方向。老周從值班室里探出頭來。
「走了?」
「走了。」
「他說什麼了?」
秦墨從口袋裡掏出那封信,看了一遍。「他說,讓我別再一個人了。」
老周沉默了一會兒。「他說得對。」
秦墨把信裝回口袋裡。他站在那裡,看著院子裡的槐樹。陽光照在樹葉上,綠得發亮。他轉過身,走進檔案室,上了樓,坐在辦公室里。他打開抽屜,拿出那本筆記本。他翻到第一頁,看著張志遠的名字。然後他翻到最後一頁,看著劉大柱的名字。他看了很久。然後他合上筆記本,鎖進抽屜里。
他站起來,走到窗前。巷子裡,那隻黃白花的貓蹲在垃圾箱旁邊,舔著爪子。陽光照在圍牆上,把牆上的裂縫照得一清二楚。他看著那隻貓,看了一會兒。然後他轉過身,拿起手機,給沈牧之發了一條消息:「方志遠來了。方誠留了一封信。他說,讓我別再一個人了。」
沈牧之回覆:「他說得對。」
秦墨看著屏幕,打了幾個字:「晚上有空嗎?」
「有。」
「吃個飯。」
沈牧之沉默了一會兒。「好。我去訂位。」
「不用訂。路邊攤就行。」
「好。」
秦墨把手機放進口袋裡。他站在那裡,看著窗外的巷子。陽光照在圍牆上,把牆上的裂縫照得一清二楚。那隻黃白花的貓還在那裡,舔著爪子。
他轉過身,拿起車鑰匙,走出了辦公室。下了樓,老周在值班室里抬起頭。
「走了?」
「走了。」
「明天還來嗎?」
秦墨站在門口,看著院子裡的槐樹。新芽在陽光中綠得發亮。
「來。」
他走出檔案室,上了車。發動引擎,開出了公安局的大門。經過中心廣場的時候,他停了一下。紀念碑在陽光下白得刺眼,底座下面的台階空無一人。他沒有下車,只是坐在車裡,看著那座碑。方誠曾經坐在這裡,面朝東方,等著太陽升起來。現在,太陽升起來了。他看到了。
秦墨收回目光,繼續開。開過那些他走過無數次的路。路兩邊的樹冒出了新芽,嫩綠色的,在陽光中輕輕搖晃。春天真的來了。
他開到了沈牧之的樓下。沈牧之已經在門口等著了。穿著一件灰色的夾克,沒有穿大衣,沒有圍圍巾。看到秦墨,他走過來。
「走吧。吃什麼?」
「隨便。你定。」
兩個人沿著街走。街邊有很多小館子,麵館、餃子館、燒烤店。他們進了一家麵館,坐下來,一人要了一碗牛肉麵。面是手工拉的,湯很濃,上面飄著幾片牛肉和一把香菜。
「秦墨,」沈牧之說,「方誠的信里還說什麼了?」
「他說,讓我別再一個人了。」
「那你打算怎麼辦?」
秦墨吃了一口面。「不是跟你吃飯了嗎?」
沈牧之笑了。「這就算?」
「算。」
兩個人吃完了面。走出麵館,站在街邊。天黑了,路燈亮起來,照著空蕩蕩的街道。
「沈牧之。」
「嗯。」
「方誠說,讓我別再一個人了。他說得對。」
沈牧之看著他。「那你以後——」
「以後再說。」
他上了車,發動引擎。搖下車窗,看著沈牧之。「明天見。」
「明天見。」
秦墨開出了那條街,匯入了車流。經過中心廣場的時候,他看了一眼紀念碑。碑身還是那樣白,底座下面的台階空無一人。他沒有停,繼續開。開過恆遠花園,開過翠湖小區,開過那些他走過無數次的路。路兩邊的樹在路燈下靜靜的,新芽在夜風中輕輕搖晃。
他開回了家。黑貓在門口等著他。他打開門,貓蹭了蹭他的腿。他彎腰摸了摸它的頭。
「證據,」他說,「方誠說,讓我別再一個人了。」
黑貓叫了一聲,跳上沙發。
秦墨坐在沙發上,從口袋裡掏出那封信。他看著方誠寫的字——「你活著,比什麼都重要。」他看了很久。然後他把信折好,放進口袋裡。他靠在沙發上,閉上了眼睛。
黑貓蜷縮在他腿邊,發出咕嚕咕嚕的聲音。窗外的城市燈火通明。秦墨的呼吸漸漸變得均勻。他睡著了。這一次,他沒有做夢。他睡得很沉,很安靜。黑貓也睡著了,呼嚕聲在安靜的房間裡顯得格外清晰。
窗外的城市,一盞一盞地滅了燈。夜深了,安靜了。只有偶爾有車從樓下駛過,車燈在天花板上劃出一道白光,然後暗了。然後,天亮了。陽光從窗戶照進來,照在秦墨臉上。他眯了眯眼睛,用手擋住光。黑貓還蜷在他腿邊,呼嚕聲沒有停。他坐起來,看了看窗外。太陽已經升得很高了,金黃色的光照在城市的樓頂上。遠處的中心廣場上,紀念碑在陽光中白得發亮。
他站起來,走到窗前,推開窗戶。新鮮空氣湧進來,帶著泥土和青草的氣味。院子裡的槐樹,新芽又長大了些,嫩綠色的,在陽光中輕輕搖晃。
他轉過身,走到茶几前,拿起那本筆記本。他翻開第一頁,看著張志遠的名字。然後他合上筆記本,放進口袋裡。他走到門口,穿上鞋。黑貓蹲在鞋柜上,用金色的眼睛看著他。
「證據,」他說,「我出門了。」
黑貓叫了一聲。秦墨打開門,走了出去。陽光從走廊的窗戶照進來,照在他身上,暖洋洋的。他下了樓,推開門,站在台階上。
天空很藍,藍得像水洗過一樣。雲很白,白得像棉花。遠處的樓群在陽光中閃著光。街上的人匆匆忙忙地走著,開始了新的一天。有人拎著菜籃子,有人推著嬰兒車,有人騎著自行車。他們不知道,這座城市的地底下,曾經埋著什麼。他們不知道,有一個人,用十年時間,把這些東西都挖了出來。他們不知道,還有一個人,用了半年時間,把那些等答案的人,一個一個地告知了。
但他們不用知道。他們只需要活著。好好的,活著。
秦墨站在那裡,看了很久。然後他走下台階,上了車,發動了引擎。車子駛出了小區,匯入了車流。他開得不快,也不慢。經過中心廣場的時候,他看了一眼紀念碑。紀念碑在陽光下白得刺眼,底座下面的台階空無一人。他收回目光,繼續開。前方是公安局的方向,是檔案室的方向,是那些舊案卷的方向。
太陽在他頭頂照著,把整個城市都照亮了。秦墨開著車,在這座城市裡穿行。車窗外,陽光灑在街道上、樓頂上、行人的肩膀上。新的一天開始了。
老周在值班室里抬起頭。「又出去?」
「嗯。去一趟庫房。」
「你不就在檔案室嗎?」
「去庫房。還有案子。」
老周看著他,沒有問什麼。他從抽屜里拿出一包餅乾,遞給秦墨。「路上吃。」
秦墨接過餅乾,裝進口袋裡。「謝謝。」
他走出檔案室,上了車。發動引擎,開出了公安局的大門。陽光照在擋風玻璃上,刺眼。他把遮陽板放下來,繼續開。前方是庫房的方向,是那些舊案卷的方向,是那些還在等答案的人的方向。
庫房在公安局後院的最裡面,一棟獨立的平房,鐵門,窗戶上有防盜網。他很少來。老周管著鑰匙,他借了一把。打開鐵門,裡面很暗,有一股陳舊的紙張和灰塵的氣味。他打開燈,日光燈閃了幾下,亮了。庫房不大,兩排鐵皮柜子,從地板到天花板,塞滿了案卷。最早的是1980年代的,紙張已經發黃了,邊角一碰就碎。
他走到最裡面,蹲下來,打開最底層的柜子。那裡放著1997年的案卷。他一本一本地翻。1997年,恆遠地產還沒有成立。但那些工地還在,那些工人還在,那些失蹤的人還在。他找到了一份案卷,只有一頁紙。一個叫劉大柱的人——不是2000年那個,是另一個劉大柱,在城西的一個工地上失蹤了。報案人是他的妻子,叫趙秀英。出警民警:馬建國。結論:「可能自己走的。」
秦墨把案卷裝進包里。他站起來,環顧了一下庫房。還有很多案卷,1980年代的,1990年代的,2000年的。他查不完。但他可以一個一個地查。查到查不動為止。
他走出庫房,鎖好鐵門。陽光照在臉上,刺眼。他站在那裡,點了一根煙。
手機響了。沈牧之。
「在哪兒?」
「庫房。翻舊案。」
「1997年的?」
「對。又一個。」
沈牧之沉默了一會兒。「你什麼時候停?」
秦墨把煙抽完,按滅在垃圾桶里。「等查完的時候。」
他掛了電話,上了車。他沒有回檔案室,開到了城西的一個老小區。趙秀英的地址。他上了樓,敲了門。沒有人應。他又敲了敲。隔壁的門開了,一個老太太探出頭來。
「你找誰?」
「趙秀英。劉大柱的妻子。」
「老趙啊。搬走了。去年搬的。去跟女兒住了。」
「她身體怎麼樣?」
「還行。就是記性不好了。老忘事。」
秦墨點了點頭。「謝謝。」
他下了樓,上了車。坐在駕駛座上,他拿出筆記本,翻到劉大柱那一頁。在名字旁邊畫了一個圈,寫上「未告知。搬走了」。他合上筆記本,靠在椅背上。窗外,陽光照在老小區的樓上,把牆上的裂縫照得一清二楚。又一個等不到的。
他發動了車子,開回了檔案室。老周在值班室里,看到他進來,把一杯茶推到櫃檯上。
「找到了?」
「沒有。搬走了。」
老周沉默了一會兒。「等不到就算了。你查不完的。」
秦墨端起茶杯,喝了一口。「查不完也要查。」
他上了樓,坐在辦公室里。他打開筆記本,翻到第一頁。張志遠、陳默、陸鳴、王建國、陳小軍、李建國、劉大勇、張大年、陳大偉、張德明、劉大柱、趙大牛、李大山。十三個名字。從1998年到2024年,二十六年。他一個一個地查,一個一個地告知。能告訴的,都告訴了。等不到的,也記著了。他合上筆記本,鎖進抽屜里。
他站起來,走到窗前。巷子裡,那隻黃白花的貓蹲在垃圾箱旁邊,舔著爪子。陽光照在圍牆上,把牆上的裂縫照得一清二楚。他看著那隻貓,看了一會兒。
然後他轉過身,拿起車鑰匙,走出了辦公室。老周在值班室里抬起頭。「又出去?」
「不出去。回家了。」
「明天還來嗎?」
秦墨站在門口,看著院子裡的槐樹。枝頭的新芽已經長出來了,嫩綠色的,一小片一小片,在光禿禿的枝幹上顯得格外扎眼。
「來。」
他走出檔案室,上了車。發動引擎,開出了公安局的大門。經過中心廣場的時候,他沒有停。經過恆遠花園的時候,他沒有停。經過翠湖小區的時候,他沒有停。他開到了城南公墓。
3排7號。方誠的墓前,那束菊花已經枯了,花瓣掉在墓碑前面,幹了,捲起來。方悅放的那些照片還在,用石頭壓著,沒有被風吹走。秦墨蹲下來,把枯花收拾乾淨。他從口袋裡掏出一張紙條,放在墓碑前面。紙條上寫著:「方誠,又查到一個。1997年的。劉大柱。他的妻子搬走了,沒告知。等不到了。但我記著了。」
他站起來,站在那裡。風吹過來,把紙條吹動了一下,但沒有飛走。
「方誠,你放心吧。那些等不到的人,我記著了。」
他站在那裡,站了很久。然後他轉過身,走了幾步,又停下來。他回頭看了一眼那塊灰色的墓碑。紙條還壓在石頭下面,沒有飛走。
他走出公墓,上了車。坐在駕駛座上,他沒有立刻發動。他拿出手機,給沈牧之發了一條消息:「又去了一次。告訴他,又查到一個。」
沈牧之回覆:「他聽到了。」
秦墨發動了車子,開出了城南公墓。陽光從雲層後面露出來,照在擋風玻璃上,刺眼。他把遮陽板放下來,繼續開。開過田野,開過村莊,開過那些他走過無數次的路。路兩邊的樹還是光禿禿的,但仔細看,枝頭已經冒出了小小的芽苞。春天來了。
他開回了家。黑貓在門口等著他。他打開門,貓蹭了蹭他的腿。他彎腰摸了摸它的頭。
「證據,」他說,「春天來了。」
黑貓叫了一聲,跳上沙發。
秦墨坐在沙發上,從口袋裡掏出筆記本。他翻到第一頁,看著張志遠的名字。然後他翻到最後一頁,看著劉大柱的名字。他看了很久。然後他合上筆記本,放在茶几上。他靠在沙發上,閉上了眼睛。
黑貓蜷縮在他腿邊,發出咕嚕咕嚕的聲音。窗外的城市,還是那麼亮。但天沒有那麼冷了。風也沒有那麼大了。春天真的來了。
秦墨的呼吸漸漸變得均勻。他睡著了。這一次,他沒有做夢。他睡得很沉,很安靜。黑貓也睡著了,呼嚕聲在安靜的房間裡顯得格外清晰。
窗外的城市燈火通明。但那些燈,一盞一盞地滅了。夜深了,安靜了。只有偶爾有車從樓下駛過,車燈在天花板上劃出一道白光,然後暗了。
第二天早上,秦墨到檔案室的時候,老周在值班室里等他。
「有人找你。」
「誰?」
「不知道。在樓上等你。」
秦墨上了樓。辦公室的門開著,一個人站在窗前,背對著門。他穿著一件深色的外套,頭髮花白,背有些駝。聽到腳步聲,他轉過身來。
秦墨認出了他。方志遠。方誠的姑父。他比上次見面更老了,臉上的皺紋更深了,但眼睛還是亮的。
「方老師?你怎麼來了?」
方志遠從口袋裡掏出一個信封,遞給秦墨。「方誠留給你的。他說,等你查完所有的案子,再給你。」
秦墨接過信封。很輕,裡面好像只有一張紙。他拆開,抽出裡面的信。方誠的筆跡,瘦瘦的,一筆一畫。
「秦墨,當你看到這封信的時候,說明你已經查完了所有的案子。我知道你不會停,但該查的,你都查了。該還的,你都還了。剩下的,交給時間吧。你不用再查了。那些等不到的人,記著就行了。你也該有自己的生活了。別再一個人了。找個人說說話,吃吃飯,看看電影。你活著,比什麼都重要。——方誠。」
秦墨看著那封信,看了很久。方志遠站在旁邊,沒有說話。
「方老師,他什麼時候寫的?」
「2014年。他『死』之前。他說,等你查完所有的案子,再給你。」
「他怎麼知道我什麼時候查完?」
方志遠看著他。「他說——『秦墨不會停。但他會知道什麼時候該停』。」
秦墨把信折好,裝進口袋裡。他站在那裡,看著方志遠。老人站在那裡,瘦瘦小小的,像一棵被風吹了很多年還沒有倒的樹。
「方老師,你身體還好嗎?」
「還行。就是老了。」
「你怎麼來的?」
「坐火車。然後坐公交。」
「我送你去車站。」
「不用。我自己走。」
方志遠轉過身,走出辦公室。秦墨跟在他後面。兩個人下了樓,走出檔案室。院子裡的槐樹冒出了新芽,嫩綠色的,在陽光中顯得格外扎眼。方志遠站在槐樹下面,抬起頭看著那些新芽。
「春天來了。」他說。
「來了。」
方志遠點了點頭。「方誠最喜歡春天。他說春天來了,那些埋在地下的東西,就不會被忘了。因為地上的東西長出來了,人就會想起來,地下還有東西。」
秦墨站在那裡,沒有說話。
方志遠轉過身。「秦警官,你別送了。我自己走。」
他走出院子,背影消失在巷子裡。秦墨站在槐樹下面,看著那個方向。老周從值班室里探出頭來。
「走了?」
「走了。」
「他說什麼了?」
秦墨從口袋裡掏出那封信,看了一遍。「他說,讓我別再一個人了。」
老周沉默了一會兒。「他說得對。」
秦墨把信裝回口袋裡。他站在那裡,看著院子裡的槐樹。陽光照在樹葉上,綠得發亮。他轉過身,走進檔案室,上了樓,坐在辦公室里。他打開抽屜,拿出那本筆記本。他翻到第一頁,看著張志遠的名字。然後他翻到最後一頁,看著劉大柱的名字。他看了很久。然後他合上筆記本,鎖進抽屜里。
他站起來,走到窗前。巷子裡,那隻黃白花的貓蹲在垃圾箱旁邊,舔著爪子。陽光照在圍牆上,把牆上的裂縫照得一清二楚。他看著那隻貓,看了一會兒。然後他轉過身,拿起手機,給沈牧之發了一條消息:「方志遠來了。方誠留了一封信。他說,讓我別再一個人了。」
沈牧之回覆:「他說得對。」
秦墨看著屏幕,打了幾個字:「晚上有空嗎?」
「有。」
「吃個飯。」
沈牧之沉默了一會兒。「好。我去訂位。」
「不用訂。路邊攤就行。」
「好。」
秦墨把手機放進口袋裡。他站在那裡,看著窗外的巷子。陽光照在圍牆上,把牆上的裂縫照得一清二楚。那隻黃白花的貓還在那裡,舔著爪子。
他轉過身,拿起車鑰匙,走出了辦公室。下了樓,老周在值班室里抬起頭。
「走了?」
「走了。」
「明天還來嗎?」
秦墨站在門口,看著院子裡的槐樹。新芽在陽光中綠得發亮。
「來。」
他走出檔案室,上了車。發動引擎,開出了公安局的大門。經過中心廣場的時候,他停了一下。紀念碑在陽光下白得刺眼,底座下面的台階空無一人。他沒有下車,只是坐在車裡,看著那座碑。方誠曾經坐在這裡,面朝東方,等著太陽升起來。現在,太陽升起來了。他看到了。
秦墨收回目光,繼續開。開過那些他走過無數次的路。路兩邊的樹冒出了新芽,嫩綠色的,在陽光中輕輕搖晃。春天真的來了。
他開到了沈牧之的樓下。沈牧之已經在門口等著了。穿著一件灰色的夾克,沒有穿大衣,沒有圍圍巾。看到秦墨,他走過來。
「走吧。吃什麼?」
「隨便。你定。」
兩個人沿著街走。街邊有很多小館子,麵館、餃子館、燒烤店。他們進了一家麵館,坐下來,一人要了一碗牛肉麵。面是手工拉的,湯很濃,上面飄著幾片牛肉和一把香菜。
「秦墨,」沈牧之說,「方誠的信里還說什麼了?」
「他說,讓我別再一個人了。」
「那你打算怎麼辦?」
秦墨吃了一口面。「不是跟你吃飯了嗎?」
沈牧之笑了。「這就算?」
「算。」
兩個人吃完了面。走出麵館,站在街邊。天黑了,路燈亮起來,照著空蕩蕩的街道。
「沈牧之。」
「嗯。」
「方誠說,讓我別再一個人了。他說得對。」
沈牧之看著他。「那你以後——」
「以後再說。」
他上了車,發動引擎。搖下車窗,看著沈牧之。「明天見。」
「明天見。」
秦墨開出了那條街,匯入了車流。經過中心廣場的時候,他看了一眼紀念碑。碑身還是那樣白,底座下面的台階空無一人。他沒有停,繼續開。開過恆遠花園,開過翠湖小區,開過那些他走過無數次的路。路兩邊的樹在路燈下靜靜的,新芽在夜風中輕輕搖晃。
他開回了家。黑貓在門口等著他。他打開門,貓蹭了蹭他的腿。他彎腰摸了摸它的頭。
「證據,」他說,「方誠說,讓我別再一個人了。」
黑貓叫了一聲,跳上沙發。
秦墨坐在沙發上,從口袋裡掏出那封信。他看著方誠寫的字——「你活著,比什麼都重要。」他看了很久。然後他把信折好,放進口袋裡。他靠在沙發上,閉上了眼睛。
黑貓蜷縮在他腿邊,發出咕嚕咕嚕的聲音。窗外的城市燈火通明。秦墨的呼吸漸漸變得均勻。他睡著了。這一次,他沒有做夢。他睡得很沉,很安靜。黑貓也睡著了,呼嚕聲在安靜的房間裡顯得格外清晰。
窗外的城市,一盞一盞地滅了燈。夜深了,安靜了。只有偶爾有車從樓下駛過,車燈在天花板上劃出一道白光,然後暗了。然後,天亮了。陽光從窗戶照進來,照在秦墨臉上。他眯了眯眼睛,用手擋住光。黑貓還蜷在他腿邊,呼嚕聲沒有停。他坐起來,看了看窗外。太陽已經升得很高了,金黃色的光照在城市的樓頂上。遠處的中心廣場上,紀念碑在陽光中白得發亮。
他站起來,走到窗前,推開窗戶。新鮮空氣湧進來,帶著泥土和青草的氣味。院子裡的槐樹,新芽又長大了些,嫩綠色的,在陽光中輕輕搖晃。
他轉過身,走到茶几前,拿起那本筆記本。他翻開第一頁,看著張志遠的名字。然後他合上筆記本,放進口袋裡。他走到門口,穿上鞋。黑貓蹲在鞋柜上,用金色的眼睛看著他。
「證據,」他說,「我出門了。」
黑貓叫了一聲。秦墨打開門,走了出去。陽光從走廊的窗戶照進來,照在他身上,暖洋洋的。他下了樓,推開門,站在台階上。
天空很藍,藍得像水洗過一樣。雲很白,白得像棉花。遠處的樓群在陽光中閃著光。街上的人匆匆忙忙地走著,開始了新的一天。有人拎著菜籃子,有人推著嬰兒車,有人騎著自行車。他們不知道,這座城市的地底下,曾經埋著什麼。他們不知道,有一個人,用十年時間,把這些東西都挖了出來。他們不知道,還有一個人,用了半年時間,把那些等答案的人,一個一個地告知了。
但他們不用知道。他們只需要活著。好好的,活著。
秦墨站在那裡,看了很久。然後他走下台階,上了車,發動了引擎。車子駛出了小區,匯入了車流。他開得不快,也不慢。經過中心廣場的時候,他看了一眼紀念碑。紀念碑在陽光下白得刺眼,底座下面的台階空無一人。他收回目光,繼續開。前方是公安局的方向,是檔案室的方向,是那些舊案卷的方向。
太陽在他頭頂照著,把整個城市都照亮了。秦墨開著車,在這座城市裡穿行。車窗外,陽光灑在街道上、樓頂上、行人的肩膀上。新的一天開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