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章 新的開始
九月的第一天,秦墨去了法學院。他沒有報名,他只是來聽的。沈牧之說第一堂課,你來吧。他說好。
法學院在本市大學的老校區,一棟灰色的五層樓房,門口有兩棵銀杏樹,葉子還綠著,但邊緣已經開始泛黃了。秦墨把車停在校園裡,走了進去。走廊里很安靜,牆上貼著各種通知和海報。他找到階梯教室,推開門,從最後一排溜進去,靠著牆坐下來。
教室很大,能坐兩百人。來的人不多,稀稀落落地坐著。有人在看手機,有人在聊天,有人在翻課本。秦墨把咖啡放在桌面上,靠著椅背,等著。
沈牧之從側門走進來的時候,教室里安靜了一下。他穿著一件深藍色的襯衫,沒有打領帶,袖子卷到手肘。手裡拿著一個教案夾,走到講台前,把教案放下。他站在那裡,看著下面的學生。一百多個陌生的面孔,有的在看他,有的還在看手機。
他打開教案。第一頁上寫著兩個字:「真相。」他看了很久。教室里更安靜了。有人把手機收起來了。
沈牧之抬起頭。「我叫沈牧之。這學期,我們講證據。」
他翻開第二頁。「什麼是證據?法律上說,證據是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人證、物證、書證、視聽資料、電子數據。這些都是證據。但證據不只是這些。證據是你看到的東西,你聽到的東西,你聞到的東西。是你站在那裡,看到一個人從樓上掉下來,聽到骨頭碎的聲音,聞到血的味道。這些,也是證據。」
秦墨坐在最後一排,靠著牆,看著沈牧之的背影。他想起方誠。方誠也站在講台上過嗎?不,方誠是律師,不是老師。但他教過陳默,教過陸鳴,教過張明遠。他教他們怎麼活著。這也是老師。
沈牧之繼續講。「我做了八年律師。刑事辯護。我幫人打官司,幫人脫罪。我從來不問當事人『你做了沒有』。我只問『警方有什麼證據』。這是我的職業。我做了八年,沒有輸過一場官司。」
他停了一下。「但我輸了。輸給了一個人。他叫方誠。他是一個律師,也是我的合伙人。他用了十年時間,把恆遠地產的所有罪行都查了出來。他找到了證據,找到了證人,找到了那些埋在地下二十年的人。然後他死了。他用他的命,換了所有人的生。」
教室里很安靜。沒有人看手機了。所有人都看著沈牧之。
「方誠說過一句話——『真相不是終點,是起點』。我以前不懂。我以為真相就是真相,查到了就結束了。但不是。真相是起點。是那些等了二十年的人的起點,是那些終於可以安息的人的起點,是那些還活著、還要繼續往前走的人的起點。」
他翻開第三頁。「這學期,我們不只講法律上的證據。我們講——怎麼找到真相。怎麼在沒有人告訴你的時候,自己去找。怎麼在所有人都不讓你找的時候,還要找。怎麼在找到了之後,把它交出去。」
秦墨坐在最後一排,喝了一口咖啡。苦的。他沒有加糖。沈牧之的聲音在教室里迴蕩,不高不低,每一個字都很清楚。
「我認識一個人。他是一個警察。他從重案組被調到了檔案室,因為他在辦案的時候違反了程序。他私自轉移嫌疑人,未經批准接觸涉案人員,私下錄音。這些事,每一件都夠他受處分的。他被記了大過,免了職,調到了檔案室。但他沒有停。他還在查。他查了半年,查了十個項目,十個失蹤的人。他把那些等了二十年的人,一個一個地告知了。」
他停了一下。「他今天也來了。坐在最後一排。」
教室里的人轉過頭,看著最後一排。秦墨坐在那裡,手裡拿著咖啡,靠著牆。他沒有站起來,也沒有點頭。只是坐在那裡,看著沈牧之。
沈牧之笑了。「他不喜歡被人看。我們繼續上課。」
他轉過身,在黑板上寫下了兩個字:「證據。」粉筆字寫得很端正,一筆一畫。
「這學期,我們從這兩個字開始。」
秦墨坐在最後一排,把咖啡喝完。他聽著沈牧之講課。沈牧之講得很慢,每一個概念都舉例子。他講人證,講了趙德勝。他講物證,講了劉志強的日記。他講書證,講了恆遠地產與化工廠的合同。他講視聽資料,講了方誠拍的那些照片。他講電子數據,講了劉志強電腦里的記錄。他講得很細,把每一個案子都拆開來講。怎麼發現的,怎麼查到的,怎麼證實的。學生聽得很認真,有人在記筆記,有人在提問。
秦墨沒有記筆記。他不需要記。那些案子,他都知道。那些人,他都見過。那些證據,他都摸過。他只是坐在那裡,聽著。
下課鈴響了。沈牧之合上教案。「今天就到這裡。下周同一時間,我們講證據鏈。」
學生陸續走了。秦墨站起來,走到講台前。沈牧之在收拾東西,看到他,抬起頭。
「怎麼樣?」
「挺好。」
「你坐得住?」
「坐住了。沒睡著。」
沈牧之笑了。他把教案夾在腋下,兩個人走出教室。走廊里很安靜,陽光從窗戶照進來,在地板上畫出一個一個光斑。
「你下周還來嗎?」沈牧之問。
「來。反正也沒什麼事。」
「檔案室呢?」
「老周在。有案子他會叫我。」
兩個人走出教學樓,站在門口。銀杏樹的葉子在風中輕輕搖晃,陽光照在葉子上,綠得發亮。
「沈牧之,」秦墨說,「你剛才在課上講的那些——方誠的事,恆遠地產的案子。你為什麼要講這些?」
沈牧之沉默了一會兒。「因為有人要記住。那些等了二十年的人,他們記住了。方誠記住了。我記住了。但他們會老的。我也會老的。需要有人接下去。」
「你才四十。」
「四十了。方誠死的時候,三十八。」
秦墨沒有說話。兩個人站在銀杏樹下,風吹過來,葉子沙沙響。
「秦墨,你還會查嗎?」
「查。檔案室里還有案子。2000年、1999年、1998年之前的。」
「查得到嗎?」
「查不到就記著。記著那些沒有名字的人。記著那些等不到的人。」
沈牧之看著他。「那要記多久?」
秦墨想了想。「一輩子。」
沈牧之點了點頭。「我幫你記。」
兩個人走出校園,站在門口。街上的人很多,有學生,有老師,有賣小吃的小販。陽光照在他們身上,暖洋洋的。
「沈牧之,」秦墨說,「方誠的墓,你什麼時候去?」
「下周日。他的生日。」
「我跟你一起。」
「好。」
秦墨上了車,發動引擎。他開出了校園,匯入了車流。經過中心廣場的時候,他看了一眼紀念碑。碑身還是那樣白,底座下面的台階空無一人。他沒有停,繼續開。
開到了檔案室。老周在值班室里泡茶,看到他進來,把一杯茶推到櫃檯上。
「回來了?」
「回來了。去聽課了。」
「聽什麼課?」
「證據學。」
老周愣了一下。「你去聽課?」
「嗯。沈牧之講的。」
老周笑了。「他講得好嗎?」
「挺好。沒睡著。」
老周把茶杯推過來。「喝口茶。剛泡的。」
秦墨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茉莉花茶,很燙,很香。
他上了樓,坐在辦公室里。他打開抽屜,拿出那本筆記本。他翻到第一頁,看著張志遠的名字。然後他翻到最後一頁,看著那些家屬說的話。他看了很久。然後他合上筆記本,鎖進抽屜里。
他站起來,走到窗前。巷子裡,那隻黃白花的貓蹲在垃圾箱旁邊,舔著爪子。陽光照在圍牆上,把牆上的裂縫照得一清二楚。他看著那隻貓,看了一會兒。然後他轉過身,回到桌前,打開另一本案卷。2000年的失蹤案。一個叫劉大柱的人,在城北的一個工地上失蹤了。那個工地不是恆遠地產的,是另一家早就倒閉的公司。
秦墨翻開第一頁,在筆記本上寫下了劉大柱的名字。
窗外,陽光越來越亮。巷子裡,有人推著自行車走過,車鈴叮咚響了一聲。秦墨的呼吸漸漸變得均勻。
他低下頭,開始看那份案卷。
下午,沈牧之發來一條消息:「下周日的安排。早上九點,我去接你。先去買花,然後去公墓。」
秦墨回覆:「好。」
「方悅也來。她從老家過來。」
「好。」
「她問你,要不要一起去吃個飯。」
秦墨看著屏幕,想了很久。「不去了。你們吃。」
沈牧之沒有再問。
秦墨把手機放在桌上,繼續看案卷。劉大柱,三十五歲,瓦工。2000年春天失蹤。案卷只有一頁紙,報案人是他的妻子,叫王秀英。出警民警:馬建國。結論:「可能自己走的。」
秦墨在筆記本上畫了一個圈,寫上「未告知」。然後他查了王秀英的地址。城北,一個老小區。他站起來,拿起車鑰匙,走出辦公室。
他下了樓,老周在值班室里抬起頭。「又出去?」
「嗯。去一趟城北。」
「找誰?」
「劉大柱的妻子。」
老周沉默了一會兒。「2000年那個?」
「對。」
「還查?」
「查。能查到的,都查。」
老周點了點頭。「去吧。」
秦墨走出檔案室,上了車。城北的老小區在郊區,開車要四十分鐘。他到了之後,按照地址找到了那棟樓。六層的紅磚樓,外牆的水泥已經發黑了。他上了三樓,敲了302的門。沒有人應。他又敲了敲。隔壁的門開了,一個老太太探出頭來。
「你找誰?」
「王秀英。劉大柱的妻子。」
「老王啊。搬走了。去年搬的。」
「搬哪裡了?」
「不知道。她兒子來接的。她身體不好,去跟兒子住了。」
「她身體怎麼了?」
「肺不好。咳了好幾年了。她男人失蹤之後,她就一直咳。」
秦墨沉默了一會兒。「她兒子叫什麼?住哪裡?」
「不知道。她就說『去兒子那』,沒留地址。」
秦墨點了點頭。「謝謝。」
他走出小區,上了車。坐在駕駛座上,他沒有立刻發動。王秀英搬走了。他不知道她去了哪裡。他不知道她還等不等。他拿出筆記本,在劉大柱的名字旁邊寫了一行字:「妻子搬走,地址不詳。未告知。」
他合上筆記本,靠在椅背上。窗外,陽光照在老小區的樓上,把牆上的裂縫照得一清二楚。他發動了車子,開回了檔案室。
老周在值班室里,看到他進來,把一杯茶推到櫃檯上。
「找到了?」
「沒有。搬走了。不知道去哪裡了。」
老周沉默了一會兒。「又一個等不到的。」
秦墨上了樓,坐在辦公室里。他打開筆記本,看著劉大柱的名字。在旁邊又加了一行字:「等不到。」
他合上筆記本,鎖進抽屜里。他站起來,走到窗前。巷子裡,那隻黃白花的貓不在了。垃圾箱旁邊空蕩蕩的。他看著那個空位置,看了一會兒。
然後他轉過身,回到桌前,打開另一本案卷。1999年的失蹤案。一個叫李大山的人,在城東的一個工地上失蹤了。
他翻開第一頁,在筆記本上寫下了李大山的名字。
窗外,天暗了。路燈亮起來,照著圍牆和巷子。秦墨的呼吸漸漸變得均勻。他低下頭,開始看那份案卷。
法學院在本市大學的老校區,一棟灰色的五層樓房,門口有兩棵銀杏樹,葉子還綠著,但邊緣已經開始泛黃了。秦墨把車停在校園裡,走了進去。走廊里很安靜,牆上貼著各種通知和海報。他找到階梯教室,推開門,從最後一排溜進去,靠著牆坐下來。
教室很大,能坐兩百人。來的人不多,稀稀落落地坐著。有人在看手機,有人在聊天,有人在翻課本。秦墨把咖啡放在桌面上,靠著椅背,等著。
沈牧之從側門走進來的時候,教室里安靜了一下。他穿著一件深藍色的襯衫,沒有打領帶,袖子卷到手肘。手裡拿著一個教案夾,走到講台前,把教案放下。他站在那裡,看著下面的學生。一百多個陌生的面孔,有的在看他,有的還在看手機。
他打開教案。第一頁上寫著兩個字:「真相。」他看了很久。教室里更安靜了。有人把手機收起來了。
沈牧之抬起頭。「我叫沈牧之。這學期,我們講證據。」
他翻開第二頁。「什麼是證據?法律上說,證據是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人證、物證、書證、視聽資料、電子數據。這些都是證據。但證據不只是這些。證據是你看到的東西,你聽到的東西,你聞到的東西。是你站在那裡,看到一個人從樓上掉下來,聽到骨頭碎的聲音,聞到血的味道。這些,也是證據。」
秦墨坐在最後一排,靠著牆,看著沈牧之的背影。他想起方誠。方誠也站在講台上過嗎?不,方誠是律師,不是老師。但他教過陳默,教過陸鳴,教過張明遠。他教他們怎麼活著。這也是老師。
沈牧之繼續講。「我做了八年律師。刑事辯護。我幫人打官司,幫人脫罪。我從來不問當事人『你做了沒有』。我只問『警方有什麼證據』。這是我的職業。我做了八年,沒有輸過一場官司。」
他停了一下。「但我輸了。輸給了一個人。他叫方誠。他是一個律師,也是我的合伙人。他用了十年時間,把恆遠地產的所有罪行都查了出來。他找到了證據,找到了證人,找到了那些埋在地下二十年的人。然後他死了。他用他的命,換了所有人的生。」
教室里很安靜。沒有人看手機了。所有人都看著沈牧之。
「方誠說過一句話——『真相不是終點,是起點』。我以前不懂。我以為真相就是真相,查到了就結束了。但不是。真相是起點。是那些等了二十年的人的起點,是那些終於可以安息的人的起點,是那些還活著、還要繼續往前走的人的起點。」
他翻開第三頁。「這學期,我們不只講法律上的證據。我們講——怎麼找到真相。怎麼在沒有人告訴你的時候,自己去找。怎麼在所有人都不讓你找的時候,還要找。怎麼在找到了之後,把它交出去。」
秦墨坐在最後一排,喝了一口咖啡。苦的。他沒有加糖。沈牧之的聲音在教室里迴蕩,不高不低,每一個字都很清楚。
「我認識一個人。他是一個警察。他從重案組被調到了檔案室,因為他在辦案的時候違反了程序。他私自轉移嫌疑人,未經批准接觸涉案人員,私下錄音。這些事,每一件都夠他受處分的。他被記了大過,免了職,調到了檔案室。但他沒有停。他還在查。他查了半年,查了十個項目,十個失蹤的人。他把那些等了二十年的人,一個一個地告知了。」
他停了一下。「他今天也來了。坐在最後一排。」
教室里的人轉過頭,看著最後一排。秦墨坐在那裡,手裡拿著咖啡,靠著牆。他沒有站起來,也沒有點頭。只是坐在那裡,看著沈牧之。
沈牧之笑了。「他不喜歡被人看。我們繼續上課。」
他轉過身,在黑板上寫下了兩個字:「證據。」粉筆字寫得很端正,一筆一畫。
「這學期,我們從這兩個字開始。」
秦墨坐在最後一排,把咖啡喝完。他聽著沈牧之講課。沈牧之講得很慢,每一個概念都舉例子。他講人證,講了趙德勝。他講物證,講了劉志強的日記。他講書證,講了恆遠地產與化工廠的合同。他講視聽資料,講了方誠拍的那些照片。他講電子數據,講了劉志強電腦里的記錄。他講得很細,把每一個案子都拆開來講。怎麼發現的,怎麼查到的,怎麼證實的。學生聽得很認真,有人在記筆記,有人在提問。
秦墨沒有記筆記。他不需要記。那些案子,他都知道。那些人,他都見過。那些證據,他都摸過。他只是坐在那裡,聽著。
下課鈴響了。沈牧之合上教案。「今天就到這裡。下周同一時間,我們講證據鏈。」
學生陸續走了。秦墨站起來,走到講台前。沈牧之在收拾東西,看到他,抬起頭。
「怎麼樣?」
「挺好。」
「你坐得住?」
「坐住了。沒睡著。」
沈牧之笑了。他把教案夾在腋下,兩個人走出教室。走廊里很安靜,陽光從窗戶照進來,在地板上畫出一個一個光斑。
「你下周還來嗎?」沈牧之問。
「來。反正也沒什麼事。」
「檔案室呢?」
「老周在。有案子他會叫我。」
兩個人走出教學樓,站在門口。銀杏樹的葉子在風中輕輕搖晃,陽光照在葉子上,綠得發亮。
「沈牧之,」秦墨說,「你剛才在課上講的那些——方誠的事,恆遠地產的案子。你為什麼要講這些?」
沈牧之沉默了一會兒。「因為有人要記住。那些等了二十年的人,他們記住了。方誠記住了。我記住了。但他們會老的。我也會老的。需要有人接下去。」
「你才四十。」
「四十了。方誠死的時候,三十八。」
秦墨沒有說話。兩個人站在銀杏樹下,風吹過來,葉子沙沙響。
「秦墨,你還會查嗎?」
「查。檔案室里還有案子。2000年、1999年、1998年之前的。」
「查得到嗎?」
「查不到就記著。記著那些沒有名字的人。記著那些等不到的人。」
沈牧之看著他。「那要記多久?」
秦墨想了想。「一輩子。」
沈牧之點了點頭。「我幫你記。」
兩個人走出校園,站在門口。街上的人很多,有學生,有老師,有賣小吃的小販。陽光照在他們身上,暖洋洋的。
「沈牧之,」秦墨說,「方誠的墓,你什麼時候去?」
「下周日。他的生日。」
「我跟你一起。」
「好。」
秦墨上了車,發動引擎。他開出了校園,匯入了車流。經過中心廣場的時候,他看了一眼紀念碑。碑身還是那樣白,底座下面的台階空無一人。他沒有停,繼續開。
開到了檔案室。老周在值班室里泡茶,看到他進來,把一杯茶推到櫃檯上。
「回來了?」
「回來了。去聽課了。」
「聽什麼課?」
「證據學。」
老周愣了一下。「你去聽課?」
「嗯。沈牧之講的。」
老周笑了。「他講得好嗎?」
「挺好。沒睡著。」
老周把茶杯推過來。「喝口茶。剛泡的。」
秦墨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茉莉花茶,很燙,很香。
他上了樓,坐在辦公室里。他打開抽屜,拿出那本筆記本。他翻到第一頁,看著張志遠的名字。然後他翻到最後一頁,看著那些家屬說的話。他看了很久。然後他合上筆記本,鎖進抽屜里。
他站起來,走到窗前。巷子裡,那隻黃白花的貓蹲在垃圾箱旁邊,舔著爪子。陽光照在圍牆上,把牆上的裂縫照得一清二楚。他看著那隻貓,看了一會兒。然後他轉過身,回到桌前,打開另一本案卷。2000年的失蹤案。一個叫劉大柱的人,在城北的一個工地上失蹤了。那個工地不是恆遠地產的,是另一家早就倒閉的公司。
秦墨翻開第一頁,在筆記本上寫下了劉大柱的名字。
窗外,陽光越來越亮。巷子裡,有人推著自行車走過,車鈴叮咚響了一聲。秦墨的呼吸漸漸變得均勻。
他低下頭,開始看那份案卷。
下午,沈牧之發來一條消息:「下周日的安排。早上九點,我去接你。先去買花,然後去公墓。」
秦墨回覆:「好。」
「方悅也來。她從老家過來。」
「好。」
「她問你,要不要一起去吃個飯。」
秦墨看著屏幕,想了很久。「不去了。你們吃。」
沈牧之沒有再問。
秦墨把手機放在桌上,繼續看案卷。劉大柱,三十五歲,瓦工。2000年春天失蹤。案卷只有一頁紙,報案人是他的妻子,叫王秀英。出警民警:馬建國。結論:「可能自己走的。」
秦墨在筆記本上畫了一個圈,寫上「未告知」。然後他查了王秀英的地址。城北,一個老小區。他站起來,拿起車鑰匙,走出辦公室。
他下了樓,老周在值班室里抬起頭。「又出去?」
「嗯。去一趟城北。」
「找誰?」
「劉大柱的妻子。」
老周沉默了一會兒。「2000年那個?」
「對。」
「還查?」
「查。能查到的,都查。」
老周點了點頭。「去吧。」
秦墨走出檔案室,上了車。城北的老小區在郊區,開車要四十分鐘。他到了之後,按照地址找到了那棟樓。六層的紅磚樓,外牆的水泥已經發黑了。他上了三樓,敲了302的門。沒有人應。他又敲了敲。隔壁的門開了,一個老太太探出頭來。
「你找誰?」
「王秀英。劉大柱的妻子。」
「老王啊。搬走了。去年搬的。」
「搬哪裡了?」
「不知道。她兒子來接的。她身體不好,去跟兒子住了。」
「她身體怎麼了?」
「肺不好。咳了好幾年了。她男人失蹤之後,她就一直咳。」
秦墨沉默了一會兒。「她兒子叫什麼?住哪裡?」
「不知道。她就說『去兒子那』,沒留地址。」
秦墨點了點頭。「謝謝。」
他走出小區,上了車。坐在駕駛座上,他沒有立刻發動。王秀英搬走了。他不知道她去了哪裡。他不知道她還等不等。他拿出筆記本,在劉大柱的名字旁邊寫了一行字:「妻子搬走,地址不詳。未告知。」
他合上筆記本,靠在椅背上。窗外,陽光照在老小區的樓上,把牆上的裂縫照得一清二楚。他發動了車子,開回了檔案室。
老周在值班室里,看到他進來,把一杯茶推到櫃檯上。
「找到了?」
「沒有。搬走了。不知道去哪裡了。」
老周沉默了一會兒。「又一個等不到的。」
秦墨上了樓,坐在辦公室里。他打開筆記本,看著劉大柱的名字。在旁邊又加了一行字:「等不到。」
他合上筆記本,鎖進抽屜里。他站起來,走到窗前。巷子裡,那隻黃白花的貓不在了。垃圾箱旁邊空蕩蕩的。他看著那個空位置,看了一會兒。
然後他轉過身,回到桌前,打開另一本案卷。1999年的失蹤案。一個叫李大山的人,在城東的一個工地上失蹤了。
他翻開第一頁,在筆記本上寫下了李大山的名字。
窗外,天暗了。路燈亮起來,照著圍牆和巷子。秦墨的呼吸漸漸變得均勻。他低下頭,開始看那份案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