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 1998年之後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秦墨把筆記本鎖進了抽屜里。

  不是永遠鎖著,是暫時。他數了數筆記本上記下的名字:張志遠、陳默、陸鳴、王建國、陳小軍、李建國、劉大勇、張大年、陳大偉、張德明。十個名字。從1998年到2024年,二十六年。他一個一個地查,一個一個地告知。能告訴的,都告訴了。等不到的,也記著了。

  他開始整理那些告知過的家屬的反饋。張桂蘭說「不挖了。讓他留在那裡吧。他蓋的樓,他守著。」李秀梅說「不等了。」趙春梅說「知道了,就不等了。」王桂蘭說「我終於可以睡了。」周德勝說「我老婆可以安息了。」他把這些話一句一句地抄在筆記本的最後一頁,抄得很慢,一筆一畫,像是在刻碑。

  抄完之後,他靠在椅背上,看著窗外的天空。天灰濛濛的,雲層很低,像是要下雪。他把筆記本合上,拿起手機,給沈牧之發了一條消息:「在忙嗎?」

  沈牧之回覆:「不忙。在收拾東西。」

  「收拾什麼?」

  「事務所最後的東西。還有一些文件,要還給客戶。」

  「我過去。」

  「好。」

  秦墨站起來,拿起車鑰匙。他走出辦公室,下了樓。老周在值班室里泡茶,看到他下來,抬起頭。

  「出去?」

  「嗯。去沈牧之那裡。」

  老周點了點頭。「晚上還回來嗎?」

  「不回來了。今天差不多了。」

  老周從抽屜里拿出一包餅乾,遞給秦墨。「路上吃。」

  秦墨接過餅乾,裝進口袋裡。「謝謝。」

  他走出檔案室,上了車。沈牧之的事務所在市中心的一棟寫字樓里,他很久沒去了。自從方誠死後,沈牧之就把事務所關了,但還有一些東西沒搬完。他把車停在樓下,坐電梯上了七樓。走廊里的燈滅了一半,地毯也換了,不再是深灰色的,是普通的化纖地毯。沈牧之的事務所門口還掛著那塊銅牌,但已經被拆下來了,靠在牆邊。

  門開著。沈牧之站在辦公室里,面前攤著幾個紙箱子。他穿著一件灰色的毛衣,袖子卷到手肘,正在往箱子裡裝書。看到秦墨,他抬起頭。

  「來了?隨便坐。」

  秦墨走進辦公室。方誠的工位空了,桌上的東西已經搬走了,只剩一台顯示器和一把椅子。沈牧之的工位上也空了大半,只有幾摞文件還沒收拾。窗台上放著一盆綠蘿,葉子還綠著,但有些蔫了。

  「這盆綠蘿是方誠的。」沈牧之說,「他一直養著。我忘了澆水。」

  秦墨走到窗台前,摸了摸綠蘿的葉子。有點干,但還活著。

  「帶走吧。」他說。

  「嗯。帶回去。」沈牧之把最後一摞文件裝進箱子裡,封好膠帶。他直起腰,環顧了一圈辦公室。「八年。在這裡待了八年。方誠來了六年。」

  「你什麼時候去法學院?」

  「九月。還有大半年。」

  「這半年幹什麼?」

  沈牧之看著他。「查案子。你不是說檔案室里還有舊案嗎?」

  秦墨沉默了一會兒。「查完了。」

  沈牧之愣了一下。「查完了?」

  「1998年之前的,查不到了。1998年之後的,都查了。能告訴的,都告訴了。等不到的,也記著了。」

  沈牧之看著他,沒有說話。

  「沈牧之,」秦墨說,「方誠查了十年。從2014年到2024年。我查了半年。從去年冬天到今年春天。我查到了他查到的所有東西。他把證據留給了我,我把證據交給了趙建國。他該還的還了,我該還的也還了。」

  「那你以後幹什麼?」

  秦墨走到方誠的工位前,拉開抽屜。裡面是空的,只有一張紙條,壓在抽屜最下面。他拿出來看。紙條上寫著:「秦墨,如果你看到這張紙條,說明你已經查完了。謝謝你。你可以休息了。——方誠。」

  秦墨把紙條拿給沈牧之看。沈牧之接過紙條,看了很久。

  「他什麼時候放的?」

  「不知道。也許是在他『死』之前。也許是在他查出所有東西之後。他算到了。」

  兩個人沉默了一會兒。


  「沈牧之,你知道嗎,方誠在恆遠廣場挖他父母的時候,陸瑤幫他搬了一夜。他在恆遠西城找到劉大勇的時候,張明遠幫他搬了幾袋土。他在新城建設查到張德明的時候,劉志強把日記交給了他。他不是一個人。」

  「你也不是一個人。」

  秦墨看著沈牧之。「我知道。」

  沈牧之把紙條還給他。秦墨把它折好,裝進口袋裡。

  「走吧。」沈牧之說,「這裡沒什麼了。」

  他搬起一個紙箱子,秦墨搬起另一個。兩個人走出辦公室,走到電梯口。沈牧之回過頭,看了一眼那扇門。門開著,裡面空蕩蕩的。

  「方誠,」他說,「走了。」

  電梯門開了。他們走進去。門關上了。

  下了樓,把箱子放進沈牧之的車裡。兩個人站在車旁邊,誰都沒有說話。天灰濛濛的,雲層很低,風很冷。

  「秦墨,」沈牧之說,「你剛才說1998年之前的查不到了。為什麼?」

  「因為沒有記錄。1998年之前,陳國棟還沒成立公司。他在私人包工隊裡干。那些包工隊沒有名字,沒有合同,沒有社保。工人來了就走,走了就沒了。沒有人知道他們是誰。」

  「你覺得那些人里,也有失蹤的?」

  「有。一定有。陳國棟不是1998年才開始倒廢料的。他一開始就在倒。只是沒有記錄。」

  「那你打算怎麼查?」

  秦墨沉默了一會兒。「不查了。查不到。沒有名字,沒有身份,沒有人找。方誠也查不到。他查了十年,只查到了1998年。」

  沈牧之看著他。「你不查了?」

  「不查了。該查的都查了。該還的,還了。」

  沈牧之點了點頭。「那接下來呢?」

  秦墨想了想。「休息。然後——也許去法學院聽聽課。」

  沈牧之笑了。他很少笑。「你來聽課?你坐得住?」

  「坐不住。但可以試試。」

  兩個人站在那裡,風吹過來,把地上的落葉吹得打轉。天更灰了,像是真的要下雪了。

  「沈牧之,」秦墨說,「方誠的墓,你還會去嗎?」

  「會。每年都去。」

  「我跟你一起。」

  「好。」

  秦墨上了車,發動引擎。他開出了停車場,匯入了車流。經過中心廣場的時候,他看了一眼紀念碑。碑身還是那樣白,底座下面的台階空無一人。他把車停在路邊,下了車,走到紀念碑前面。站在那裡,看著碑身上刻的字。風吹過來,把他的頭髮吹亂了。

  他想起方誠說的那句話——「真相不是終點,是起點。」現在,起點過了。終點也過了。該走的,走了。該留的,留了。他站在那裡,站了很久。然後他轉過身,上了車,開回了家。

  黑貓在門口等著他。他打開門,貓蹭了蹭他的腿。他彎腰摸了摸它的頭。

  「證據,」他說,「方誠留了一張紙條。」

  黑貓叫了一聲,跳上沙發。

  秦墨坐在沙發上,從口袋裡掏出那張紙條。他看著方誠寫的字——「秦墨,如果你看到這張紙條,說明你已經查完了。謝謝你。你可以休息了。」

  他把紙條放在茶几上,靠在沙發上,閉上了眼睛。黑貓蜷縮在他腿邊,發出咕嚕咕嚕的聲音。窗外的城市燈火通明。秦墨的呼吸漸漸變得均勻。他睡著了。

  第二天早上,秦墨到檔案室的時候,老周在值班室里等他。

  「趙組長打電話來了。恆遠地產的案子,要結案了。他說謝謝你。」

  秦墨站在值班室門口。「案子結了,人回不來了。」

  老周沉默了一會兒。「但知道了。知道了,就不用等了。」

  秦墨上了樓,坐在辦公室里。他打開抽屜,拿出那本筆記本。他翻到最後一頁,看著那些抄下來的話——「不挖了。讓他留在那裡吧。他蓋的樓,他守著。」「不等了。」「知道了,就不等了。」「我終於可以睡了。」「我老婆可以安息了。」

  他看了很久。然後他合上筆記本,鎖進抽屜里。他站起來,走到窗前。巷子裡,那隻黃白花的貓蹲在垃圾箱旁邊,舔著爪子。陽光照在圍牆上,把牆上的裂縫照得一清二楚。他看著那隻貓,看了一會兒。然後他轉過身,拿起車鑰匙,走出了辦公室。


  他下了樓,老周在值班室里抬起頭。

  「走了?」

  「走了。」

  「明天還來嗎?」

  秦墨站在門口,看著院子裡的槐樹。枝幹光禿禿的,但春天快來了,很快就會冒出新芽。

  「來。還有別的案子。」

  他走出檔案室,上了車。發動引擎,開出了公安局的大門。經過中心廣場的時候,他沒有停。經過恆遠花園的時候,他沒有停。經過翠湖小區的時候,他沒有停。他開到了城南公墓。

  3排7號。方誠的墓前,那束菊花已經枯了,花瓣掉在墓碑前面,幹了,捲起來。秦墨蹲下來,把枯花收拾乾淨。他從口袋裡掏出那張紙條,放在墓碑前面。

  「方誠,查完了。你的債還完了。我的也還完了。」

  他站起來,站在那裡。風吹過來,把紙條吹動了一下,但沒有飛走。

  「你放心吧。陳默回家了。陸鳴在等你的信。張明遠還活著。你妹妹,她很好。她會來看你的。」

  他站在那裡,站了很久。然後他轉過身,走了幾步,又停下來。他回頭看了一眼那塊灰色的墓碑。紙條還壓在石頭下面,沒有飛走。

  他走出公墓,上了車。坐在駕駛座上,他沒有立刻發動。他拿出手機,給沈牧之發了一條消息:「去過了。紙條放在他墓前了。」

  沈牧之回覆:「他收到了。」

  秦墨看著屏幕,打了幾個字:「他收到了。」

  他發動了車子,開出了城南公墓。陽光從雲層後面露出來,照在擋風玻璃上,刺眼。他把遮陽板放下來,繼續開。開過田野,開過村莊,開過那些他走過無數次的路。路兩邊的樹還是光禿禿的,但仔細看,枝頭已經冒出了小小的芽苞。

  春天快來了。

  他開回了家。黑貓在門口等著他。他打開門,貓蹭了蹭他的腿。他彎腰摸了摸它的頭。

  「證據,」他說,「春天來了。」

  黑貓叫了一聲,跳上沙發。

  秦墨坐在沙發上,從口袋裡掏出筆記本。他翻到第一頁,看著張志遠的名字。然後他翻到最後一頁,看著那些家屬說的話。他看了很久。然後他合上筆記本,放在茶几上。他靠在沙發上,閉上了眼睛。

  黑貓蜷縮在他腿邊,發出咕嚕咕嚕的聲音。

  窗外的城市,還是那麼亮。但天沒有那麼冷了。風也沒有那麼大了。春天真的快來了。

  秦墨的呼吸漸漸變得均勻。他睡著了。這一次,他做了一個夢。夢裡他站在一片空地上,四周是白色的霧。霧很濃,什麼都看不清。然後霧裡走出來一個人。穿著一件深藍色的夾克,戴著一副無框眼鏡,微微偏著頭,像是在聽什麼人說話。

  方誠。

  秦墨看著他。方誠也看著他。

  「查完了。」秦墨說。

  方誠點了點頭。

  「你的債還完了。我的也還完了。」

  方誠看著他。他的嘴在動,但沒有聲音。霧慢慢散了,光線越來越亮。方誠的身影越來越淡。秦墨往前邁了一步,想聽清他在說什麼。

  然後他醒了。

  陽光從窗戶照進來,照在他臉上。刺眼。他眯了眯眼睛,用手擋住光。黑貓還蜷縮在他腿邊,呼嚕聲沒有停。他坐起來,看了看窗外。太陽已經升得很高了,金黃色的光照在城市的樓頂上。遠處的中心廣場上,紀念碑在陽光中白得發亮。

  他站起來,走到窗前,推開窗戶。新鮮空氣湧進來,帶著泥土和青草的氣味。院子裡的槐樹,枝頭真的冒出了新芽。嫩綠色的,一小片一小片,在光禿禿的枝幹上顯得格外扎眼。

  他轉過身,走到茶几前,拿起那本筆記本。他翻開第一頁,看著張志遠的名字。然後他合上筆記本,把它放進口袋裡。他走到門口,穿上鞋。黑貓蹲在鞋柜上,用金色的眼睛看著他。

  「證據,」他說,「我出門了。」

  黑貓叫了一聲。

  秦墨打開門,走了出去。陽光從走廊的窗戶照進來,照在他身上,暖洋洋的。他下了樓,推開門,站在台階上。

  天空很藍,藍得像水洗過一樣。雲很白,白得像棉花。遠處的樓群在陽光中閃著光。街上的人匆匆忙忙地走著,開始了新的一天。有人拎著菜籃子,有人推著嬰兒車,有人騎著自行車。他們不知道,這座城市的地底下,曾經埋著什麼。他們不知道,有一個人,用十年時間,把這些東西都挖了出來。他們不知道,還有一個人,用了半年時間,把那些等答案的人,一個一個地告知了。

  但他們不用知道。他們只需要活著。好好的,活著。

  秦墨站在那裡,看了很久。然後他走下台階,上了車,發動了引擎。車子駛出了小區,匯入了車流。他開得不快,也不慢。經過中心廣場的時候,他看了一眼紀念碑。紀念碑在陽光下白得刺眼,底座下面的台階空無一人。

  他收回目光,繼續開。前方是公安局的方向,是檔案室的方向,是那些舊案卷的方向。

  太陽在他頭頂照著,把整個城市都照亮了。

  秦墨開著車,在這座城市裡穿行。車窗外,陽光灑在街道上、樓頂上、行人的肩膀上。新的一天開始了。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