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陳小軍的鞋
2006年的案卷比王建國的還薄。只有幾頁紙。秦墨把它從鐵皮柜子里翻出來的時候,封面的字跡已經模糊了。他用手擦了擦,才看清上面的字——「陳小軍,男,25歲,失蹤案」。
他翻開第一頁。報案人叫陳小軍,失蹤人也叫陳小軍。報案人是他的工友,一個叫趙大力的男人。筆錄上寫著,2006年9月15日晚上九點多,陳小軍說出去買煙,然後就再也沒有回來。趙大力等了兩個小時,出去找了一圈,沒找到。第二天報了警。
秦墨翻到現場勘查記錄那一頁。勘查地點是恆遠第二項目工地,在城南,靠近原來的化肥廠。工地已經拆了,現在是另一個小區。勘查記錄上寫著,陳小軍的私人物品都在宿舍里——衣服、被子、一個舊手機。只少了一樣東西。他穿走了一隻鞋。左腳的那隻。右腳的那隻留在了床底下。
秦墨的手指停在了那一行字上。一隻鞋。他穿走了一隻鞋。為什麼?左腳穿了鞋,右腳光著?他出門的時候沒有發現?不可能。他是故意只穿一隻鞋的。為什麼?
他翻到詢問筆錄那一頁。趙大力說,陳小軍那天晚上跟平時一樣,吃完飯,洗了碗,坐在床上發了一會兒呆。然後站起來,說「我出去買包煙」。趙大力說「幫我帶一包」。陳小軍說「好」。然後他就走了。趙大力等了兩個小時,沒等到。出去找,沒找到。第二天去工地對面的便利店問,老闆說晚上九點多是有個人來買煙,買了就走了,往工地方向走。但工地上沒有人見過他。
秦墨在筆記本上記下了幾行字:「陳小軍,25歲,2006年9月15日失蹤。只穿了一隻鞋。左腳穿了,右腳光著。出門買煙,往工地方向走。消失了。」
他合上案卷,站起來。走到窗前,看著巷子裡的那隻貓。它今天不在。垃圾箱旁邊空蕩蕩的。他站了一會兒,然後轉身回到桌前,拿起手機,給沈牧之發了一條消息:「2006年,恆遠第二項目工地,一個叫陳小軍的工人失蹤了。只穿了一隻鞋。」
沈牧之回覆:「只穿了一隻鞋?」
「對。左腳穿了,右腳光著。他把另一隻鞋留在了床底下。」
「這是什麼意思?」
「不知道。但他是故意只穿一隻鞋的。他在表達什麼。」
沈牧之沉默了一會兒。「你要去查?」
「去。去工地舊址看看。也許還能找到什麼。」
「那個工地早就拆了。」
「我知道。但也許有人還記得。」
秦墨把案卷裝進包里,走出辦公室。老周在值班室里泡茶,看到他下來,抬起頭。
「又出去?」
「嗯。去一趟城南。」
老周沒有問去幹什麼。他點了點頭,繼續喝茶。
秦墨上了車,發動引擎。城南。恆遠第二項目工地,原來的地址在化肥廠旁邊。他記得那個地方。剛入警的時候,去那邊處理過糾紛。那時候工地還在,塔吊還在轉。現在是一個小區,叫「恆遠家園」——不是恆遠新城,是更早的那個。他開了大約四十分鐘,到了城南。
恆遠家園在一條老街上,六層的樓房,外牆的白色瓷磚已經泛黃了。小區不大,只有幾棟樓。門口的保安在看手機,沒有抬頭。秦墨把車停在路邊,下了車。他站在小區門口,看著那些樓。2006年,這裡是一片工地。陳小軍在這裡當工人。他住的是臨時工棚,在工地的東邊,靠牆的地方。現在什麼都沒有了。
他走進小區,轉了一圈。沒有什麼特別的。跟普通的老小區一樣。花壇里種著幾棵桂花樹,健身器材上晾著被子,幾個老人在樹下下棋。他走到小區的最東邊,靠圍牆的地方。這裡應該是當年工棚的位置。現在是一塊空地,鋪著水泥,停著幾輛電動車。
秦墨站在那裡,看了一會兒。然後他走到圍牆旁邊,點了一根煙。圍牆外面是一條小巷子,巷子對面是居民樓的後牆。陳小軍那天晚上從工棚出來,穿過工地,走到對面的便利店。買了煙,然後往工地的方向走。然後就消失了。他去了哪裡?為什麼只穿一隻鞋?
他轉過身,走回小區門口。保安還在看手機,沒有抬頭。他走到保安旁邊,掏出證件。
「你好,我是警察。想問你幾個問題。」
保安抬起頭,愣了一下。「什麼事?」
「這個小區以前是工地,你知道嗎?」
「知道。恆遠的工地。我在這住了十幾年了。」
「你認識一個叫陳小軍的人嗎?2006年在這裡當工人。」
保安想了想。「陳小軍?好像聽說過。失蹤的那個?」
「對。」
「知道。那時候我剛搬來。聽鄰居說過。一個工人,出去買煙,再也沒回來。」
「你聽說過什麼細節嗎?」
保安想了想。「有人說,他走的時候,只穿了一隻鞋。」
「你知道為什麼嗎?」
「不知道。但有人說——他是故意的。他在告訴別人,他不會再回來了。」
秦墨的手指握緊了。「誰說的?」
「忘了。好多人都在說。工地上的人說的。」
秦墨沉默了一會兒。「他失蹤之後,有人來找過他嗎?」
「有。他媽媽來了。從老家來的。在工地上哭了幾天。後來走了。」
「他媽媽叫什麼?」
「不知道。只聽說是從農村來的。」
秦墨點了點頭。「謝謝。」
他走出小區,上了車。坐在駕駛座上,他沒有立刻發動。他拿出筆記本,翻到陳小軍那一頁。在上面加了一行字:「他媽媽來過。從農村來的。在工地上哭了幾天。」
他合上筆記本,靠在椅背上。窗外,恆遠家園的樓在陽光中靜靜的。陳小軍的媽媽來了,在工地上哭了幾天。然後走了。她不知道兒子去了哪裡。她只知道他出門買煙,只穿了一隻鞋,再也沒有回來。
秦墨發動了車子。他沒有回檔案室,而是開到了小趙的辦公室。小趙在刑偵支隊的技術科,正在電腦前敲東西。看到秦墨進來,他抬起頭。
「秦隊?你怎麼來了?」
「幫我查一個人。陳小軍,2006年失蹤。查一下他母親的住址。」
小趙猶豫了一下。「秦隊,你現在是檔案室的人——」
「我知道。幫個忙。」
小趙嘆了口氣,在電腦上敲了幾下。「陳小軍,G省,安溪縣人。母親叫陳秀英,現住安溪縣安溪鎮。」
秦墨的手指停住了。安溪。又是安溪。孫麗在安溪,方志遠在安溪,陳默的老家在青石鎮,也在G省。安溪跟這些事有什麼關係?
「謝謝。」他說。
他走出技術科,站在走廊里。安溪。他要去一趟安溪。第四次了。不是去找方志遠,是去找陳小軍的母親。一個在工地上哭了幾天、然後回家等消息的女人。等了十八年。
他拿出手機,給沈牧之發了一條消息:「陳小軍是安溪人。他母親在安溪。我要去一趟。」
沈牧之回覆:「安溪?又是安溪?」
「對。安溪。方志遠在那裡,孫麗在那裡,陳小軍的母親也在那裡。」
「你覺得安溪跟恆遠地產有關?」
「不知道。但恆遠地產的工人,很多都是從G省招的。安溪、青石鎮——都是G省的。」
沈牧之沉默了一會兒。「你要去找陳小軍的母親?」
「去。她等了十八年。該有人告訴她,有人在查這個案子了。」
「你告訴她什麼?案子還沒破。」
「告訴她有人在查。告訴她她兒子沒有白消失。」
沈牧之沒有再問。
秦墨上了車,發動引擎。第四次了。第四次去安溪。他開上了高速公路,往南開去。山越來越近,天越來越藍。油菜花早就謝了,田裡種著水稻,綠油油的,一片一片的。
第二天上午,他到了安溪縣。他沒有去縣城,直接開到了安溪鎮。安溪鎮在縣城北邊,是一個小鎮,藏在兩座山之間。鎮子不大,一條街,兩排房子。街上的人不多,有幾個老人在路邊曬太陽。
他按照小趙給的地址,找到了陳秀英的家。在鎮子東頭,靠山的地方。一棟老房子,白牆黑瓦,院子門口種著一棵柿子樹,樹上結著青色的果子,小小的,藏在葉子後面。
秦墨推開門,走進去。院子裡鋪著青磚,縫隙里長著草。靠牆的地方放著幾盆花,都蔫了,葉子耷拉著。堂屋的門開著,裡面坐著一個老太太。七十多歲,頭髮全白了,臉上的皺紋很深。她坐在一把竹椅上,手裡拿著一隻鞋——男式的,黑色的,布面,底子已經磨平了。她把鞋抱在懷裡,像抱著一個孩子。
秦墨站在門口,看著她。她沒有抬頭,只是看著那隻鞋,手指在鞋面上輕輕地摸。
「陳秀英?」
老太太抬起頭,看著他。她的眼睛很渾濁,但看到他的時候,亮了一下。然後又暗了。
「你是誰?」
「我是警察。從本市來的。陳小軍的案子。」
老太太的手開始發抖。她把鞋抱得更緊了。
「找到了?」她的聲音很輕。
「還沒有。但我在查。」
老太太低下頭,看著懷裡的鞋。「這是他的鞋。他走的時候,穿了一隻。這一隻,留在了床底下。」
秦墨走進堂屋,坐在她對面。「陳秀英,你去了工地找他?」
「去了。他不見了之後,我就去了。在工地上等了幾天。他們說不關他們的事。說他可能自己走了。」
「你覺得他是自己走的嗎?」
老太太沉默了很久。「他不會自己走的。他不會不跟我說就走了。」
「他有沒有提過工地上有什麼事?」
「提過一次。他說工地上進了一批材料,味道很重。他問工頭是什麼,工頭說『不該問的別問』。」
秦墨的手指握緊了。又是這句話。王建國說過,張志遠也說過。一模一樣的。
「後來呢?」
「後來他就不說了。我問他,他說『沒事』。」
「他失蹤之前,有沒有給你打過電話?」
「打了。那天下午打的。他說『媽,我可能不幹了』。我問為什麼。他說『你別問了』。我說『那你回來吧』。他說『好』。然後就掛了。晚上他就走了。」
秦墨沉默了一會兒。「他說『我可能不幹了』?」
「對。他說了。」
「他沒有說為什麼不幹了?」
「沒有。他不肯說。」
秦墨從口袋裡掏出筆記本,在上面記下了這句話。「他失蹤之後,有沒有人來過?」
老太太想了想。「有。一個人。姓方。」
秦墨的手指停住了。「姓方?」
「對。一個年輕人,瘦,戴眼鏡。2010年來的。他問了我很多問題。陳小軍什麼時候失蹤的、在哪裡當的工人、有沒有留什麼東西。」
「你告訴他了嗎?」
「告訴了。能告訴的都告訴他了。」
「他聽完之後說了什麼?」
老太太低下頭,看著懷裡的鞋。「他說——『阿姨,我會找到他的』。」
秦墨坐在那裡,沒有說話。方誠。2010年。他來了安溪,找了陳小軍的母親。他說「我會找到他的」。他沒有找到陳小軍。但他找到了王建國、張志遠、孫德勝。他找到了那些被恆遠地產埋掉的真相。
「他後來又來了嗎?」秦墨問。
「來了。2014年來的。他站在門口,沒有進來。我問他『找到了嗎』。他說『找到了』。」
「他說什麼了?」
「他說——『阿姨,他走了。不會回來了』。」
秦墨閉上眼睛。方誠說「找到了」。他找到了陳小軍。但陳小軍不會回來了。他死了。
「他怎麼死的?」老太太的聲音很平。
秦墨睜開眼睛。「我不知道。方誠沒有說。」
老太太低下頭,看著懷裡的鞋。「他走的時候,穿了一隻鞋。他在告訴我——他會回來的。他穿著那隻鞋,會走回來的。」
秦墨看著她懷裡那隻鞋。布面,黑色,底子磨平了。十八年了。她還留著。她還在等。
「陳秀英,」秦墨說,「方誠說『找到了』。他一定找到了答案。他沒有告訴你,是因為他不想讓你知道。他想讓你好好活著。」
老太太抬起頭,看著秦墨。「他死了嗎?」
「誰?」
「那個姓方的人。」
秦墨沉默了一會兒。「死了。去年。」
老太太點了點頭。「他也是個苦命的人。」
秦墨站起來,走到門口。柿子樹上的果子在風中輕輕搖晃,青色的,小小的。
「陳秀英,我會繼續查的。有消息了,我告訴你。」
老太太沒有站起來。她坐在竹椅上,抱著那隻鞋,看著秦墨。
「你叫什麼?」
「秦墨。」
「秦警官,你跟他一樣。也是個苦命的人。」
秦墨沒有說話。他走出院子,上了車。坐在駕駛座上,他沒有立刻發動。他拿出筆記本,翻到陳小軍那一頁。在上面寫了幾行字:「陳小軍的母親還留著那隻鞋。她說他穿了一隻鞋走,是在告訴她——他會回來的。方誠來找過她。2010年一次,2014年一次。2014年他說『找到了』。他沒有告訴她答案。他讓她好好活著。」
他合上筆記本,靠在椅背上。窗外,安溪鎮的房子在陽光中靜靜的。陳秀英坐在堂屋裡,抱著那隻鞋。她在等。等了十八年。她還會繼續等。方誠不讓她等了。但她還是在等。
秦墨發動了車子,駛出了安溪鎮。他沒有回本市,而是開到了安溪縣城。他把車停在路邊,走進一家小飯館,要了一碗麵。面是手工拉的,湯很濃,上面飄著幾片牛肉和一把香菜。他吃得很慢。一邊吃一邊看著窗外的街。街上的人不多,有幾個老人在路邊下棋,有幾個小孩在追跑。
他吃完面,走出飯館,站在街邊。他拿出手機,給沈牧之發了一條消息:「見到了。陳小軍的母親。她還在等。方誠來找過她。2014年他說『找到了』。他沒有告訴她答案。他讓她好好活著。」
沈牧之回覆:「他找到了什麼?」
「找到了陳小軍。陳小軍死了。」
「怎麼死的?」
「不知道。方誠沒有說。他把秘密帶走了。」
沈牧之沉默了一會兒。「你還查嗎?」
秦墨看著屏幕,想了很久。然後他打了幾個字:「查。不是為了真相。是為了她。她還在等。她需要知道,她兒子是怎麼死的。」
「你找到了答案,告訴她。她就不會再等了。」
「對。她就可以放下了。」
沈牧之沒有再問。
秦墨把手機放進口袋裡,上了車。他發動了引擎,駛出了安溪縣城。回程的路上,天漸漸暗了。山變成了黑色的剪影,高速公路上的車越來越少。他把車窗搖下來一條縫,冷風灌進來,帶著泥土和青草的氣味。
他開了一整夜。第二天早上,他回到了本市。天剛亮,太陽從樓後面升起來,金黃色的光照在街道上。他沒有回家,直接開到了檔案室。
老周在值班室里泡茶。看到他進來,把一杯茶推到櫃檯上。「回來了?」
「回來了。」
「找到了嗎?」
「找到了一個人。不是陳小軍。是他母親。」
老周點了點頭。「她還在等?」
「還在等。」
老周沉默了一會兒。「有些案子,破不了。有些人,回不來了。但家裡人還在等。」
秦墨沒有說話。他上了樓,坐在辦公室里。他拿出筆記本,翻到陳小軍那一頁。在上面寫了最後一行字:「她還在等。我要找到答案。」
他合上筆記本,靠在椅背上。窗外,陽光照在圍牆上,把牆上的裂縫照得一清二楚。那隻黃白花的貓蹲在垃圾箱旁邊,舔著爪子。他看著那隻貓,看了一會兒。
然後他打開抽屜,拿出另一本案卷。2005年的失蹤案。一個叫劉大柱的人,三十二歲,恆遠地產第一個項目工地的工人。出門買煙,再也沒有回來。
秦墨翻開第一頁,在筆記本上寫下了劉大柱的名字。
窗外,陽光越來越亮。巷子裡,有人推著自行車走過,車鈴叮咚響了一聲。秦墨的呼吸漸漸變得均勻。
他低下頭,開始看那份案卷。
他翻開第一頁。報案人叫陳小軍,失蹤人也叫陳小軍。報案人是他的工友,一個叫趙大力的男人。筆錄上寫著,2006年9月15日晚上九點多,陳小軍說出去買煙,然後就再也沒有回來。趙大力等了兩個小時,出去找了一圈,沒找到。第二天報了警。
秦墨翻到現場勘查記錄那一頁。勘查地點是恆遠第二項目工地,在城南,靠近原來的化肥廠。工地已經拆了,現在是另一個小區。勘查記錄上寫著,陳小軍的私人物品都在宿舍里——衣服、被子、一個舊手機。只少了一樣東西。他穿走了一隻鞋。左腳的那隻。右腳的那隻留在了床底下。
秦墨的手指停在了那一行字上。一隻鞋。他穿走了一隻鞋。為什麼?左腳穿了鞋,右腳光著?他出門的時候沒有發現?不可能。他是故意只穿一隻鞋的。為什麼?
他翻到詢問筆錄那一頁。趙大力說,陳小軍那天晚上跟平時一樣,吃完飯,洗了碗,坐在床上發了一會兒呆。然後站起來,說「我出去買包煙」。趙大力說「幫我帶一包」。陳小軍說「好」。然後他就走了。趙大力等了兩個小時,沒等到。出去找,沒找到。第二天去工地對面的便利店問,老闆說晚上九點多是有個人來買煙,買了就走了,往工地方向走。但工地上沒有人見過他。
秦墨在筆記本上記下了幾行字:「陳小軍,25歲,2006年9月15日失蹤。只穿了一隻鞋。左腳穿了,右腳光著。出門買煙,往工地方向走。消失了。」
他合上案卷,站起來。走到窗前,看著巷子裡的那隻貓。它今天不在。垃圾箱旁邊空蕩蕩的。他站了一會兒,然後轉身回到桌前,拿起手機,給沈牧之發了一條消息:「2006年,恆遠第二項目工地,一個叫陳小軍的工人失蹤了。只穿了一隻鞋。」
沈牧之回覆:「只穿了一隻鞋?」
「對。左腳穿了,右腳光著。他把另一隻鞋留在了床底下。」
「這是什麼意思?」
「不知道。但他是故意只穿一隻鞋的。他在表達什麼。」
沈牧之沉默了一會兒。「你要去查?」
「去。去工地舊址看看。也許還能找到什麼。」
「那個工地早就拆了。」
「我知道。但也許有人還記得。」
秦墨把案卷裝進包里,走出辦公室。老周在值班室里泡茶,看到他下來,抬起頭。
「又出去?」
「嗯。去一趟城南。」
老周沒有問去幹什麼。他點了點頭,繼續喝茶。
秦墨上了車,發動引擎。城南。恆遠第二項目工地,原來的地址在化肥廠旁邊。他記得那個地方。剛入警的時候,去那邊處理過糾紛。那時候工地還在,塔吊還在轉。現在是一個小區,叫「恆遠家園」——不是恆遠新城,是更早的那個。他開了大約四十分鐘,到了城南。
恆遠家園在一條老街上,六層的樓房,外牆的白色瓷磚已經泛黃了。小區不大,只有幾棟樓。門口的保安在看手機,沒有抬頭。秦墨把車停在路邊,下了車。他站在小區門口,看著那些樓。2006年,這裡是一片工地。陳小軍在這裡當工人。他住的是臨時工棚,在工地的東邊,靠牆的地方。現在什麼都沒有了。
他走進小區,轉了一圈。沒有什麼特別的。跟普通的老小區一樣。花壇里種著幾棵桂花樹,健身器材上晾著被子,幾個老人在樹下下棋。他走到小區的最東邊,靠圍牆的地方。這裡應該是當年工棚的位置。現在是一塊空地,鋪著水泥,停著幾輛電動車。
秦墨站在那裡,看了一會兒。然後他走到圍牆旁邊,點了一根煙。圍牆外面是一條小巷子,巷子對面是居民樓的後牆。陳小軍那天晚上從工棚出來,穿過工地,走到對面的便利店。買了煙,然後往工地的方向走。然後就消失了。他去了哪裡?為什麼只穿一隻鞋?
他轉過身,走回小區門口。保安還在看手機,沒有抬頭。他走到保安旁邊,掏出證件。
「你好,我是警察。想問你幾個問題。」
保安抬起頭,愣了一下。「什麼事?」
「這個小區以前是工地,你知道嗎?」
「知道。恆遠的工地。我在這住了十幾年了。」
「你認識一個叫陳小軍的人嗎?2006年在這裡當工人。」
保安想了想。「陳小軍?好像聽說過。失蹤的那個?」
「對。」
「知道。那時候我剛搬來。聽鄰居說過。一個工人,出去買煙,再也沒回來。」
「你聽說過什麼細節嗎?」
保安想了想。「有人說,他走的時候,只穿了一隻鞋。」
「你知道為什麼嗎?」
「不知道。但有人說——他是故意的。他在告訴別人,他不會再回來了。」
秦墨的手指握緊了。「誰說的?」
「忘了。好多人都在說。工地上的人說的。」
秦墨沉默了一會兒。「他失蹤之後,有人來找過他嗎?」
「有。他媽媽來了。從老家來的。在工地上哭了幾天。後來走了。」
「他媽媽叫什麼?」
「不知道。只聽說是從農村來的。」
秦墨點了點頭。「謝謝。」
他走出小區,上了車。坐在駕駛座上,他沒有立刻發動。他拿出筆記本,翻到陳小軍那一頁。在上面加了一行字:「他媽媽來過。從農村來的。在工地上哭了幾天。」
他合上筆記本,靠在椅背上。窗外,恆遠家園的樓在陽光中靜靜的。陳小軍的媽媽來了,在工地上哭了幾天。然後走了。她不知道兒子去了哪裡。她只知道他出門買煙,只穿了一隻鞋,再也沒有回來。
秦墨發動了車子。他沒有回檔案室,而是開到了小趙的辦公室。小趙在刑偵支隊的技術科,正在電腦前敲東西。看到秦墨進來,他抬起頭。
「秦隊?你怎麼來了?」
「幫我查一個人。陳小軍,2006年失蹤。查一下他母親的住址。」
小趙猶豫了一下。「秦隊,你現在是檔案室的人——」
「我知道。幫個忙。」
小趙嘆了口氣,在電腦上敲了幾下。「陳小軍,G省,安溪縣人。母親叫陳秀英,現住安溪縣安溪鎮。」
秦墨的手指停住了。安溪。又是安溪。孫麗在安溪,方志遠在安溪,陳默的老家在青石鎮,也在G省。安溪跟這些事有什麼關係?
「謝謝。」他說。
他走出技術科,站在走廊里。安溪。他要去一趟安溪。第四次了。不是去找方志遠,是去找陳小軍的母親。一個在工地上哭了幾天、然後回家等消息的女人。等了十八年。
他拿出手機,給沈牧之發了一條消息:「陳小軍是安溪人。他母親在安溪。我要去一趟。」
沈牧之回覆:「安溪?又是安溪?」
「對。安溪。方志遠在那裡,孫麗在那裡,陳小軍的母親也在那裡。」
「你覺得安溪跟恆遠地產有關?」
「不知道。但恆遠地產的工人,很多都是從G省招的。安溪、青石鎮——都是G省的。」
沈牧之沉默了一會兒。「你要去找陳小軍的母親?」
「去。她等了十八年。該有人告訴她,有人在查這個案子了。」
「你告訴她什麼?案子還沒破。」
「告訴她有人在查。告訴她她兒子沒有白消失。」
沈牧之沒有再問。
秦墨上了車,發動引擎。第四次了。第四次去安溪。他開上了高速公路,往南開去。山越來越近,天越來越藍。油菜花早就謝了,田裡種著水稻,綠油油的,一片一片的。
第二天上午,他到了安溪縣。他沒有去縣城,直接開到了安溪鎮。安溪鎮在縣城北邊,是一個小鎮,藏在兩座山之間。鎮子不大,一條街,兩排房子。街上的人不多,有幾個老人在路邊曬太陽。
他按照小趙給的地址,找到了陳秀英的家。在鎮子東頭,靠山的地方。一棟老房子,白牆黑瓦,院子門口種著一棵柿子樹,樹上結著青色的果子,小小的,藏在葉子後面。
秦墨推開門,走進去。院子裡鋪著青磚,縫隙里長著草。靠牆的地方放著幾盆花,都蔫了,葉子耷拉著。堂屋的門開著,裡面坐著一個老太太。七十多歲,頭髮全白了,臉上的皺紋很深。她坐在一把竹椅上,手裡拿著一隻鞋——男式的,黑色的,布面,底子已經磨平了。她把鞋抱在懷裡,像抱著一個孩子。
秦墨站在門口,看著她。她沒有抬頭,只是看著那隻鞋,手指在鞋面上輕輕地摸。
「陳秀英?」
老太太抬起頭,看著他。她的眼睛很渾濁,但看到他的時候,亮了一下。然後又暗了。
「你是誰?」
「我是警察。從本市來的。陳小軍的案子。」
老太太的手開始發抖。她把鞋抱得更緊了。
「找到了?」她的聲音很輕。
「還沒有。但我在查。」
老太太低下頭,看著懷裡的鞋。「這是他的鞋。他走的時候,穿了一隻。這一隻,留在了床底下。」
秦墨走進堂屋,坐在她對面。「陳秀英,你去了工地找他?」
「去了。他不見了之後,我就去了。在工地上等了幾天。他們說不關他們的事。說他可能自己走了。」
「你覺得他是自己走的嗎?」
老太太沉默了很久。「他不會自己走的。他不會不跟我說就走了。」
「他有沒有提過工地上有什麼事?」
「提過一次。他說工地上進了一批材料,味道很重。他問工頭是什麼,工頭說『不該問的別問』。」
秦墨的手指握緊了。又是這句話。王建國說過,張志遠也說過。一模一樣的。
「後來呢?」
「後來他就不說了。我問他,他說『沒事』。」
「他失蹤之前,有沒有給你打過電話?」
「打了。那天下午打的。他說『媽,我可能不幹了』。我問為什麼。他說『你別問了』。我說『那你回來吧』。他說『好』。然後就掛了。晚上他就走了。」
秦墨沉默了一會兒。「他說『我可能不幹了』?」
「對。他說了。」
「他沒有說為什麼不幹了?」
「沒有。他不肯說。」
秦墨從口袋裡掏出筆記本,在上面記下了這句話。「他失蹤之後,有沒有人來過?」
老太太想了想。「有。一個人。姓方。」
秦墨的手指停住了。「姓方?」
「對。一個年輕人,瘦,戴眼鏡。2010年來的。他問了我很多問題。陳小軍什麼時候失蹤的、在哪裡當的工人、有沒有留什麼東西。」
「你告訴他了嗎?」
「告訴了。能告訴的都告訴他了。」
「他聽完之後說了什麼?」
老太太低下頭,看著懷裡的鞋。「他說——『阿姨,我會找到他的』。」
秦墨坐在那裡,沒有說話。方誠。2010年。他來了安溪,找了陳小軍的母親。他說「我會找到他的」。他沒有找到陳小軍。但他找到了王建國、張志遠、孫德勝。他找到了那些被恆遠地產埋掉的真相。
「他後來又來了嗎?」秦墨問。
「來了。2014年來的。他站在門口,沒有進來。我問他『找到了嗎』。他說『找到了』。」
「他說什麼了?」
「他說——『阿姨,他走了。不會回來了』。」
秦墨閉上眼睛。方誠說「找到了」。他找到了陳小軍。但陳小軍不會回來了。他死了。
「他怎麼死的?」老太太的聲音很平。
秦墨睜開眼睛。「我不知道。方誠沒有說。」
老太太低下頭,看著懷裡的鞋。「他走的時候,穿了一隻鞋。他在告訴我——他會回來的。他穿著那隻鞋,會走回來的。」
秦墨看著她懷裡那隻鞋。布面,黑色,底子磨平了。十八年了。她還留著。她還在等。
「陳秀英,」秦墨說,「方誠說『找到了』。他一定找到了答案。他沒有告訴你,是因為他不想讓你知道。他想讓你好好活著。」
老太太抬起頭,看著秦墨。「他死了嗎?」
「誰?」
「那個姓方的人。」
秦墨沉默了一會兒。「死了。去年。」
老太太點了點頭。「他也是個苦命的人。」
秦墨站起來,走到門口。柿子樹上的果子在風中輕輕搖晃,青色的,小小的。
「陳秀英,我會繼續查的。有消息了,我告訴你。」
老太太沒有站起來。她坐在竹椅上,抱著那隻鞋,看著秦墨。
「你叫什麼?」
「秦墨。」
「秦警官,你跟他一樣。也是個苦命的人。」
秦墨沒有說話。他走出院子,上了車。坐在駕駛座上,他沒有立刻發動。他拿出筆記本,翻到陳小軍那一頁。在上面寫了幾行字:「陳小軍的母親還留著那隻鞋。她說他穿了一隻鞋走,是在告訴她——他會回來的。方誠來找過她。2010年一次,2014年一次。2014年他說『找到了』。他沒有告訴她答案。他讓她好好活著。」
他合上筆記本,靠在椅背上。窗外,安溪鎮的房子在陽光中靜靜的。陳秀英坐在堂屋裡,抱著那隻鞋。她在等。等了十八年。她還會繼續等。方誠不讓她等了。但她還是在等。
秦墨發動了車子,駛出了安溪鎮。他沒有回本市,而是開到了安溪縣城。他把車停在路邊,走進一家小飯館,要了一碗麵。面是手工拉的,湯很濃,上面飄著幾片牛肉和一把香菜。他吃得很慢。一邊吃一邊看著窗外的街。街上的人不多,有幾個老人在路邊下棋,有幾個小孩在追跑。
他吃完面,走出飯館,站在街邊。他拿出手機,給沈牧之發了一條消息:「見到了。陳小軍的母親。她還在等。方誠來找過她。2014年他說『找到了』。他沒有告訴她答案。他讓她好好活著。」
沈牧之回覆:「他找到了什麼?」
「找到了陳小軍。陳小軍死了。」
「怎麼死的?」
「不知道。方誠沒有說。他把秘密帶走了。」
沈牧之沉默了一會兒。「你還查嗎?」
秦墨看著屏幕,想了很久。然後他打了幾個字:「查。不是為了真相。是為了她。她還在等。她需要知道,她兒子是怎麼死的。」
「你找到了答案,告訴她。她就不會再等了。」
「對。她就可以放下了。」
沈牧之沒有再問。
秦墨把手機放進口袋裡,上了車。他發動了引擎,駛出了安溪縣城。回程的路上,天漸漸暗了。山變成了黑色的剪影,高速公路上的車越來越少。他把車窗搖下來一條縫,冷風灌進來,帶著泥土和青草的氣味。
他開了一整夜。第二天早上,他回到了本市。天剛亮,太陽從樓後面升起來,金黃色的光照在街道上。他沒有回家,直接開到了檔案室。
老周在值班室里泡茶。看到他進來,把一杯茶推到櫃檯上。「回來了?」
「回來了。」
「找到了嗎?」
「找到了一個人。不是陳小軍。是他母親。」
老周點了點頭。「她還在等?」
「還在等。」
老周沉默了一會兒。「有些案子,破不了。有些人,回不來了。但家裡人還在等。」
秦墨沒有說話。他上了樓,坐在辦公室里。他拿出筆記本,翻到陳小軍那一頁。在上面寫了最後一行字:「她還在等。我要找到答案。」
他合上筆記本,靠在椅背上。窗外,陽光照在圍牆上,把牆上的裂縫照得一清二楚。那隻黃白花的貓蹲在垃圾箱旁邊,舔著爪子。他看著那隻貓,看了一會兒。
然後他打開抽屜,拿出另一本案卷。2005年的失蹤案。一個叫劉大柱的人,三十二歲,恆遠地產第一個項目工地的工人。出門買煙,再也沒有回來。
秦墨翻開第一頁,在筆記本上寫下了劉大柱的名字。
窗外,陽光越來越亮。巷子裡,有人推著自行車走過,車鈴叮咚響了一聲。秦墨的呼吸漸漸變得均勻。
他低下頭,開始看那份案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