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方志遠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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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墨沒有等。他從海城回來的第三天,又上了車,開往安溪縣。第四次了。沈牧之說你剛回來,歇兩天再去。他說不行。方志遠知道的事,不能再等了。

  開了四個小時,下了高速又在山路上繞了兩個小時。油菜花謝了一些,結出了細細的豆莢,綠油油的。田裡有農民在插秧,彎著腰,一行一行地往後退。

  李家村還是那個樣子。大樟樹還在,樹下的老人換了一個,也在曬太陽。秦墨把車停在村口,沿著石板路往裡走。菜地里的青菜長高了不少,有人在澆水,水管在地上扭來扭去。

  方志遠坐在桂花樹下的竹椅上,膝蓋上放著一本書,老花鏡架在鼻樑上。聽到腳步聲,他抬起頭,看著秦墨走進院子。

  「你又來了。」方志遠說。他沒有問為什麼,語氣平淡得像在說今天天氣不錯。

  秦墨坐在另一把竹椅上。「方老師,方誠留給陳默的東西在哪裡?」

  方志遠沉默了很久。陽光從桂花樹的葉子縫隙里漏下來,在地上畫出一個一個光斑。他的手放在膝蓋上,手指微微蜷縮著。

  「他讓我在合適的時候交給陳默。」方志遠的聲音很低,「什麼時候是合適的時候?他死了,是不是就是合適的時候?」

  秦墨沒有回答。

  方志遠站起來,走進屋裡。他走得很慢,背有些駝,一隻手扶著門框。秦墨坐在院子裡等著。風吹過來,桂花樹的葉子沙沙響。過了幾分鐘,方志遠出來了。手裡拿著一個鐵盒子,不大,方方正正的,原先應該是裝餅乾的,盒蓋上印著褪了色的花紋。

  他把盒子放在秦墨面前。「他2014年來找我的時候,把這個留在我這裡。說等合適的時候,交給陳默。」

  秦墨打開盒子。裡面有兩樣東西:一封信和一個鑰匙。鑰匙很舊,銅的,柄上纏著一圈膠布,膠布已經發黃了。信是折成四折的,方誠的筆跡,瘦瘦的,一筆一畫。

  他沒有拆信,先看信封。信封上寫著幾個字:「陳默親啟。」

  秦墨把信和鑰匙放回盒子裡,蓋上蓋子。「方老師,這封信你看過嗎?」

  「沒有。他讓我不要看。」

  「鑰匙呢?」

  「他說是陳默家的鑰匙。他替陳默把老家的房子買回來了。」

  秦墨的手指停在了盒蓋上。「陳默的老家在哪裡?」

  「G省,一個叫青石鎮的地方。他小時候住那裡,後來搬走了。房子賣給了別人。方誠把它買回來了。」

  秦墨沉默了一會兒。「陳默知道嗎?」

  「不知道。方誠說,等合適的時候再告訴他。」

  「什麼是合適的時候?」

  方志遠看著他。「方誠說——『等我死了』。」

  院子裡很安靜。風吹過來,桂花樹的葉子沙沙響。遠處有雞叫聲,一聲一聲的,拖得很長。

  秦墨把鐵盒子抱起來。「方老師,這個盒子,我去交給陳默。」

  方志遠看著他。「你知道他在哪裡?」

  「不知道。但我會找到他。」

  方志遠沉默了很久。然後他點了點頭。「他小時候住的地方,叫青石鎮。鎮子不大,在山裡。你去那裡問問,也許有人知道。」

  秦墨站起來。「方老師,謝謝你。」

  方志遠沒有站起來。他坐在竹椅上,看著秦墨。「秦警官,你找到陳默之後,會抓他嗎?」

  秦墨沉默了一會兒。「他殺人了嗎?」

  方志遠的手開始發抖。「我不知道。但我知道——他不會殺人。他跟他媽媽一樣——」

  「我知道。您說過了。」

  方志遠低下頭,看著自己的手。「那你為什麼要抓他?」

  「如果他沒殺人,就沒有人抓他。」

  「如果他殺了人呢?」

  秦墨站在那裡,看著方志遠。老人的眼眶紅了,但沒有眼淚。

  「方老師,法律的事,不是我一個人說了算的。」

  方志遠點了點頭。他拿起膝蓋上的書,重新戴上老花鏡。秦墨抱著鐵盒子,走出院子。石板路在腳下延伸,兩邊的菜地綠油油的。走到村口,大樟樹下,那個曬太陽的老人換了個姿勢,眯著眼睛看了他一眼。


  秦墨上了車,把鐵盒子放在副駕駛座上。他發動了車子,駛出了李家村。

  他沒有回本市。他開到了安溪縣城,把車停在路邊,拿出手機,給沈牧之發了一條消息:「方誠留給陳默的東西拿到了。一封信,一把鑰匙。他替陳默把老家的房子買回來了。」

  沈牧之回覆:「鑰匙?」

  「對。陳默老家的鑰匙。方誠說,等他死了再交給陳默。」

  沈牧之沉默了一會兒。「他在告訴陳默——可以回家了。」

  秦墨看著屏幕,沒有回覆。他把手機放進口袋裡,發動了車子。他沒有上高速,而是在縣城裡轉了一圈。他不知道自己為什麼轉。也許是想看看這個縣城。孫麗住在這裡,方志遠也住在這裡。一個小縣城,藏著兩個跟方誠有關的人。

  他開到了縣城東邊的一個小區門口,停下來。孫麗住在裡面。他不知道是哪棟樓,也沒有她的電話。他坐在車裡,看著小區的大門,看了一會兒。然後他發動了車子,開出了縣城。

  回程的路上,天漸漸暗了。山變成了黑色的剪影,高速公路上的車越來越少。他把鐵盒子放在副駕駛座上,時不時看一眼。方誠替陳默把老家的房子買回來了。他用這種方式告訴陳默——你可以回家了。不用再躲了。不用再等了。

  手機響了。沈牧之。

  「青石鎮查到了。在G省北部,離本市大約六百公里。是一個小鎮,在山裡。陳默小時候住那裡,後來搬走了。」

  「房子呢?」

  「查到了。陳默家的老房子在鎮子東頭,靠山的地方。2014年被一個叫『方誠』的人買下來了。之後就一直空著。」

  秦墨的手指握緊了方向盤。「方誠買了房子,但沒有住。」

  「對。他買下來,等陳默回去。」

  秦墨沉默了一會兒。「沈牧之,你覺得陳默會回去嗎?」

  「你覺得呢?」

  「如果是我,我會回去。方誠用命換來的鑰匙,不去看一眼,對不起他。」

  沈牧之沉默了一會兒。「你要去青石鎮?」

  「去。明天就去。」

  「我跟你一起。」

  秦墨愣了一下。「你?」

  「我在法學院還沒開學。閒著也是閒著。」

  秦墨沉默了一會兒。「好。明天早上,在我家樓下碰頭。」

  他掛了電話。車窗外的夜很黑,路燈一盞一盞地從頭頂掠過,光與暗交替地照在他臉上。他開了一整夜。第二天早上,他回到了本市。天剛亮,太陽從樓後面升起來,金黃色的光照在街道上。他沒有回家,直接把車開到沈牧之的公寓樓下,給他發了一條消息:「到了。」

  沈牧之下樓的時候,背著一個雙肩包,手裡提著兩杯咖啡。他把一杯遞給秦墨。「你一夜沒睡?」

  「睡了。在服務區眯了一會兒。」

  沈牧之看著他,沒有追問。他上了車,把雙肩包放在后座。「走吧。」

  秦墨發動了車子。青石鎮在G省北部,六百公里。導航顯示要開七個小時。他上了高速公路,往北開去。沈牧之坐在副駕駛座上,手裡拿著平板電腦,在查青石鎮的資料。

  「青石鎮,人口不到三千,在山裡。主要種茶葉和竹子。鎮子很小,只有一條街。陳默家的老房子在鎮子東頭,靠山的地方。」

  「有人住嗎?」

  「沒有。方誠買了之後就一直空著。鄰居說,偶爾有人去打掃。但不知道是誰。」

  秦墨沒有說話。他握著方向盤,看著前方的路。山越來越近了,天越來越藍。

  下午兩點多,他們到了青石鎮。鎮子藏在一片竹林後面,從公路上看不到,拐進一條岔路,開了幾分鐘,才看到鎮子的輪廓。房子是磚瓦房,白牆黑瓦,跟安溪縣李家村差不多,但更舊一些。鎮子只有一條街,街兩邊開著幾家店鋪——雜貨店、麵館、茶葉店。街上的人不多,有幾個老人在路邊下棋,有幾個小孩在追跑。

  秦墨把車停在街邊,下了車。沈牧之也下來了。兩個人站在街上,看著這個小鎮。空氣里有一股竹子的清香味,風吹過來,涼涼的。

  「東頭怎麼走?」秦墨問路邊一個老人。

  老人指了指。「往東走,走到頭,靠山的那棟就是。」


  兩個人沿著街往東走。街越來越窄,兩邊的房子越來越舊。走到頭,看到一棟青磚瓦房,孤零零地靠在山腳下。院牆是石頭壘的,門上掛著一把新鎖——跟整棟房子的舊格格不入。

  秦墨站在門口,看著那把鎖。方誠買的房子,方誠換的鎖。鑰匙在他手裡。

  他從口袋裡掏出那把鑰匙,插進鎖孔,轉動。咔噠一聲,鎖開了。他推開門,院子裡鋪著青磚,縫隙里長著草。靠牆的地方有一棵枇杷樹,比房子還高,葉子綠油油的。堂屋的門關著,窗戶上蒙著一層灰。

  秦墨走進去。堂屋不大,一張八仙桌,幾把椅子,牆上掛著一幅山水畫,畫已經褪色了。桌上放著一個相框,相框裡是一張黑白照片——一個女人,三十多歲,抱著一個小孩,笑得很開心。

  沈牧之站在他旁邊。「陳默的媽媽。」

  秦墨把相框拿起來,看了看。照片背面寫著一行字:「陳默百日留念。1987年。」

  他把相框放回去。堂屋後面是臥室和廚房。臥室里有一張床,鋪著新的床單——新的,沒有灰。廚房裡有鍋碗瓢盆,也是新的。有人來打掃過。秦墨站在臥室里,看著那張床。方誠把一切都準備好了。房子、鑰匙、床單、鍋碗。他等陳默回來。

  「秦墨。」沈牧之在堂屋裡叫他。

  秦墨走出去。沈牧之站在八仙桌前,手裡拿著一樣東西。一個信封,壓在相框下面。剛才沒有注意到。

  秦墨接過來。信封上沒有寫字,打開,裡面是一張紙。方誠的筆跡。

  「陳默,這是你家的鑰匙。我替你買了回來。你可以回家了。房子我讓人收拾過了,床單是新的,鍋碗也是新的。你回來就能住。不用等我。我不會來了。你好好活著。不用恨了。恨太累了。——方誠。」

  秦墨看著那封信,看了很久。然後把信折好,放回信封里,壓在相框下面。

  「他會回來的。」秦墨說。

  「你怎麼知道?」

  「因為方誠說『不用等了』。他不用再等了。」

  兩個人走出院子,把門鎖好。站在門口,看著那棟青磚瓦房。山在它後面,竹林在它旁邊,枇杷樹的葉子在風中輕輕搖晃。

  「秦墨,」沈牧之說,「你覺得陳默會自首嗎?」

  秦墨沉默了一會兒。「不知道。但方誠不想讓他自首。方誠讓他『好好活著』。」

  「如果他殺了人,他應該自首。」

  「我知道。」

  兩個人站在門口,沉默了很久。風吹過來,竹葉沙沙響。

  「走吧。」秦墨說。

  他們沿著石板路走回街上。鎮子很小,走了幾分鐘就到了停車的地方。秦墨上了車,坐在駕駛座上。他沒有立刻發動,而是拿出手機,給沈牧之發了一條消息:「青石鎮,陳默的老房子。方誠把一切都準備好了。他在等陳默回來。」

  沈牧之坐在副駕駛座上,看著屏幕。「你覺得陳默會看到這封信嗎?」

  「會。方誠相信他會。」

  「你怎麼知道?」

  「因為方誠說『不用等了』。他說這句話的時候,已經知道陳默會看到。」

  秦墨發動了車子,駛出了青石鎮。回程的路上,天漸漸暗了。山變成了黑色的剪影,竹林在風中輕輕搖晃。他把車窗搖下來一條縫,冷風灌進來,帶著竹子和泥土的氣味。

  「沈牧之。」

  「嗯。」

  「方誠替陳默把房子買回來了。他替陸鳴開了店。他替所有人把債還了。」

  「對。」

  「但他沒有替自己還。」

  沈牧之沉默了一會兒。「他用自己的命還了。」

  秦墨沒有說話。他握著方向盤,看著前方的路。車燈照在路面上,把黑夜切開了一條縫。

  第二天早上,他回到了本市。天剛亮,太陽從樓後面升起來,金黃色的光照在街道上。他把沈牧之送回公寓,然後開回了家。黑貓在門口等著他。他打開門,貓蹭了蹭他的腿。他彎腰摸了摸它的頭。

  「證據,」他說,「方誠把什麼都安排好了。」

  黑貓叫了一聲,跳上沙發。

  秦墨坐在沙發上,從口袋裡掏出筆記本。他翻到陳默那一頁,在上面寫下了最後一行字:「青石鎮。方誠把老房子買回來了。他在等陳默回家。」

  他合上筆記本,靠在沙發上,閉上了眼睛。黑貓蜷縮在他腿邊,發出咕嚕咕嚕的聲音。

  窗外的城市漸漸甦醒了。車聲、人聲、廣播聲,從遠處傳過來,混成一片嗡嗡的聲響。秦墨的呼吸漸漸變得均勻。他睡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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