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海城的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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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牧之的消息是第二天下午來的。

  「孫浩2010年在海城的行蹤查到了。他住在一家叫『海風』的旅館裡,在老城區靠碼頭的地方。登記的名字是『孫浩』,但身份證是假的。旅館老闆記得他,說他住了三天,一直在等一個人。」

  「等誰?」秦墨問。

  「老闆不知道。但他說,第三天晚上,有人來了。一個年輕人,瘦,戴眼鏡。兩個人在房間裡待了一下午。然後孫浩就走了。第二天,孫浩的屍體在郊區的廢棄廠房裡被發現。」

  「老闆還記得那個年輕人長什麼樣嗎?」

  「記得。他說——『像老師。像那種教書的』。」

  秦墨的手指握緊了電話。方志遠是老師。方誠也像老師。那個年輕人,到底是誰?

  「老闆還在嗎?」他問。

  「還在。旅館還在開。我把他地址發給你。」

  秦墨掛了電話。他站起來,走到窗前。巷子裡,那隻黃白花的貓蹲在垃圾箱旁邊,舔著爪子。陽光照在圍牆上,暖洋洋的。他看著那隻貓,看了一會兒。然後他轉身走出辦公室,下了樓。

  老周在值班室里看報紙,看到他下來,抬起頭。「又要出去?」

  「嗯。去一趟海城。」

  「又去?上次不是剛回來?」

  「有新的線索。」

  老周沒有問是什麼線索。他從抽屜里拿出一包餅乾,遞給秦墨。「路上吃。」

  秦墨接過餅乾,裝進口袋裡。「謝謝。」

  他走出檔案室,上了車,發動引擎。車子駛出公安局的大門,又往南開去。第三次了。第三次去海城。一千二百公里,兩天。他覺得自己已經認識那條路上的每一個服務區、每一個隧道、每一個彎道。

  第二天下午,他到了海城。海風旅館在老城區靠碼頭的地方,是一棟三層的舊樓,外牆刷著白漆,漆面起泡了,一塊一塊地往下掉。一樓是雜貨店,二樓和三樓是客房。門口掛著一塊褪色的招牌,上面寫著「海風旅館」四個字。

  秦墨把車停在門口,走進去。雜貨店裡坐著一個六十多歲的男人,穿著一件汗衫,正在看電視。看到秦墨進來,他抬起頭。

  「住店?」

  「不住店。打聽一個人。」秦墨掏出證件,「2010年,有一個叫孫浩的人在你這裡住過。還記得嗎?」

  男人的表情變了一下。他把電視關了,站起來。「你是警察?」

  「是。」

  「那個案子——都過去十幾年了。」

  「我知道。但有幾個問題想問你。」

  男人沉默了一會兒。「進來坐。」

  他帶著秦墨穿過雜貨店,走到後面的一個小房間裡。房間裡擺著一張桌子和幾把椅子,牆上掛著一本老黃曆。他示意秦墨坐下,自己坐在對面。

  「那個人——孫浩——2010年夏天來的。住了三天。登記的時候用的是假身份證,但我沒看出來。後來警察來了,我才知道。」

  「他來的時候,是什麼樣子?」

  「緊張。一直在看手機,一直在看窗外。好像在等人。」

  「他等的人來了嗎?」

  「來了。第三天晚上來的。一個年輕人,瘦,戴眼鏡。穿一件白襯衫,像老師。」

  「你跟他說話了嗎?」

  「說了。他問我碼頭怎麼走。我說往東一直走就到了。他說謝謝。很客氣。」

  秦墨從口袋裡掏出一張照片——方誠在事務所里拍的那張。他把照片遞給男人。「是這個人嗎?」

  男人接過照片,湊近了看。「不像。這個太年輕了。來的那個人,三十多歲。」

  秦墨又掏出一張照片——方志遠的。他在來之前讓沈牧之發過來的,從方小雨那裡要到的。男人看了看,搖了搖頭。「也不是。這個太老了。」

  秦墨把兩張照片收起來。「那個人還有什麼特徵?」

  男人想了想。「瘦,很高。說話的時候喜歡歪著頭。戴的金絲眼鏡。」

  秦墨的手指停住了。金絲眼鏡。方誠戴的是無框眼鏡。方志遠戴的是老花鏡。那個人,不是方誠,也不是方志遠。是另一個人。

  「他叫什麼名字?」秦墨問。

  「沒問。他來的時候,直接去了孫浩的房間。待了一下午。走的時候,孫浩送他到門口。孫浩說了一句話——『你告訴方誠,我不會說出去的』。」

  秦墨的瞳孔微微收縮了。「方誠?」

  「對。方誠。我聽到這個名字了。」

  「那個人聽到這句話之後,說了什麼?」

  「沒說話。點了點頭,就走了。」

  秦墨沉默了一會兒。「孫浩是什麼時候走的?」

  「那天晚上。他退了房,說要去碼頭坐船。我問他去哪裡,他說『回家』。」

  「第二天呢?」

  「第二天警察來了。說在郊區的廠房裡發現了一具屍體。問我認不認識。我去看了——是孫浩。」

  「他來的時候,有沒有帶什麼東西?」

  「帶了一個包。黑色的,不大。」

  「走的時候呢?」

  「包還在。人沒了。」

  秦墨在筆記本上記下了這些。「那幾天,有沒有別的人來找過孫浩?」

  「沒有。就那一個。」

  秦墨站起來。「謝謝你。」

  他走出旅館,站在門口。海風吹過來,咸腥的,涼的。碼頭上有人在卸貨,吊車的聲音轟隆隆的。他站在那裡,點了一根煙。孫浩等的那個人,不是方誠,也不是方志遠。是一個三十多歲、戴金絲眼鏡、像老師的人。他替方誠來見孫浩。他說了什麼?讓孫浩說「我不會說出去的」?

  秦墨拿出手機,給沈牧之發了一條消息:「找到了。孫浩等的人不是方誠。是一個三十多歲、戴金絲眼鏡、像老師的人。他說了一句話——『你告訴方誠,我不會說出去的』。」

  沈牧之回覆:「那個人是誰?」

  「不知道。但方誠認識他。孫浩也認識他。」

  「方誠那時候才十七歲。那個人三十多歲。他們怎麼認識的?」

  秦墨看著屏幕,沒有回覆。他不知道。但他知道一件事——方誠不是一個人。他有幫手。一個比他大十幾歲的幫手。

  他上了車,坐在駕駛座上。他沒有立刻發動,而是拿出筆記本,翻到新的一頁。在上面寫下了那個人的特徵:「三十多歲,瘦,很高,戴金絲眼鏡,像老師。2010年替方誠去見孫浩。孫浩說『你告訴方誠,我不會說出去的』。」

  他合上筆記本,靠在椅背上。窗外,碼頭的吊車還在轉,海鷗在天上飛,叫聲尖尖的。他看了一會兒,然後發動了車子。他沒有回本市,而是開到了海城三中。

  學校已經放學了,操場上空蕩蕩的。他走進教務處,找到了林主任。

  「林主任,2010年的時候,學校有沒有一個年輕的男老師?三十多歲,瘦,戴金絲眼鏡,像老師——他本來就是老師。」

  林主任想了想。「三十多歲,戴金絲眼鏡——你說的是張老師吧?張明遠。他那時候教物理。」

  「張明遠。他現在在哪裡?」

  「早就不在了。2010年辭職的。說是要去南方做生意。」

  「他辭職的時候,有沒有說什麼?」

  「沒有。交了辭職信就走了。很突然。」

  「他住在哪裡?」

  「學校分的宿舍。在老校區那邊。」

  秦墨要了張明遠的住址,然後走出學校。老校區在學校後面的一條巷子裡,是一排舊平房,牆上的白灰已經掉光了。張明遠住過的那間在巷子的最裡面,門鎖著,窗戶上蒙著一層灰。

  秦墨站在門口,看了一會兒。然後他走到隔壁,敲了敲門。門開了,一個老太太探出頭來。

  「你找誰?」

  「張明遠。他以前住在這裡。您認識他嗎?」

  「張老師啊。認識。教物理的。好人。搬走好多年了。」

  「他搬走的時候,有沒有說去哪裡?」

  「沒有。走了就走了。後來有個人來找過他。」

  「什麼人?」

  「一個年輕人。瘦,戴眼鏡。來了好幾次。問他張老師去哪裡了。我說不知道。」

  「那個人長什麼樣?」

  老太太想了想。「很年輕。二十出頭。說話很客氣。每次都帶東西來——水果、餅乾。問我吃沒吃飯。」

  秦墨從口袋裡掏出方誠的照片。「是這個人嗎?」

  老太太接過照片,看了看。「對,就是他。瘦了點,但就是他。」

  秦墨把照片收回來。「他來了幾次?」

  「三四次吧。每次都問同樣的問題。最後一次來的時候,他說——『阿姨,不用找了。我自己去找』。」

  「那是什麼時候的事?」

  「2010年年底。快過年的時候。」

  秦墨點了點頭。「謝謝。」

  他走出巷子,上了車。坐在駕駛座上,他拿出筆記本,在張明遠的名字下面加了一行字:「方誠來找過他。2010年年底。張明遠已經走了。方誠說『我自己去找』。」

  他合上筆記本,靠在椅背上。方誠在找張明遠。張明遠替他見了孫浩。孫浩說「我不會說出去的」。然後孫浩死了。張明遠走了。方誠在找他。他找到了嗎?

  秦墨發動了車子。他沒有在旅館過夜,直接開上了高速公路。回程的路上,天漸漸暗了。山變成了黑色的剪影,高速公路上的車越來越少。他把車窗搖下來一條縫,冷風灌進來,帶著泥土和青草的氣味。

  手機響了。沈牧之。

  「查到了。張明遠。1975年生,H省師範大學物理系畢業,2003年到2010年在海城三中教物理。2010年辭職,之後沒有任何記錄。」

  「跟陳默一樣。消失了。」

  「對。但他消失的時間,跟孫浩被殺的時間是同一年。」

  「你覺得是他殺了孫浩?」

  「不知道。但他是最後一個見到孫浩活著的人。他替方誠去見孫浩。然後孫浩死了。他走了。方誠在找他。」

  沈牧之沉默了一會兒。「秦墨,你覺得張明遠跟方誠是什麼關係?」

  「不知道。但方誠信任他。他替方誠去做一件危險的事。方誠後來在找他。」

  「找到了嗎?」

  「不知道。但方誠2014年去找方志遠的時候,說『我找到陳默了』。他沒有說找到張明遠了。」

  「你覺得張明遠還在躲?」

  「也許。也許他也在等。」

  「等什麼?」

  秦墨沉默了一會兒。「等方誠。」

  他掛了電話,把車窗搖上來。車裡的溫度慢慢降下來,他打開暖氣。熱風吹在臉上,暖暖的。他握緊方向盤,踩下油門。車子在黑暗中飛馳,朝著本市的方向。

  第二天早上,他回到了本市。天剛亮,太陽從樓後面升起來,金黃色的光照在街道上。他沒有去檔案室,直接開回了家。黑貓在門口等著他。他打開門,貓蹭了蹭他的腿。他彎腰摸了摸它的頭。

  「證據,」他說,「方誠不是一個人。」

  黑貓叫了一聲,跳上沙發。

  秦墨坐在沙發上,從口袋裡掏出筆記本。他翻到張明遠那一頁,在上面寫下了最後一行字:「方誠在找他。找到了嗎?」

  他合上筆記本,靠在沙發上,閉上了眼睛。黑貓蜷縮在他腿邊,發出咕嚕咕嚕的聲音。窗外的城市漸漸甦醒了。車聲、人聲、廣播聲,從遠處傳過來,混成一片嗡嗡的聲響。秦墨的呼吸漸漸變得均勻。

  他睡著了。

  下午,秦墨到檔案室的時候,老周在值班室里等他。

  「有人找你。」老周說,「姓沈。在你辦公室。」

  秦墨上了樓。沈牧之站在窗前,手裡拿著一個平板電腦。聽到腳步聲,他轉過身來。

  「查到了一個人。」

  「誰?」

  「張明遠的姐姐。她還在海城。」

  秦墨看著他。「她說了什麼?」

  「她說張明遠2010年回家過一次,拿了幾件衣服就走了。說是要去南方。之後再也沒有回來過。但他每個月都會給家裡打電話。用不同的號碼。」

  「最近一次是什麼時候?」

  沈牧之沉默了一會兒。「去年冬天。方誠死之後。」


  秦墨的手指握緊了。「他說了什麼?」

  「他姐姐說,他哭了。說了一句話——『他走了。我不用等了』。」

  秦墨站在窗前,看著窗外的巷子。那隻黃白花的貓不在了,垃圾箱旁邊空蕩蕩的。

  「他在等方誠。」秦墨說。

  「對。他也在等方誠。」

  兩個人沉默了很久。

  「秦墨,」沈牧之說,「你覺得張明遠是兇手嗎?」

  秦墨轉過身。「不是。」

  「為什麼?」

  「因為方誠在找他。如果張明遠是兇手,方誠不會找他。方誠會躲著他。方誠找他,是因為他需要他。」

  「需要他做什麼?」

  秦墨走回桌前,坐下來。他打開筆記本,翻到陳默那一頁。然後翻到張明遠那一頁。他看著這兩個名字,看了很久。

  「方誠在保護兩個人。」他說,「陳默和張明遠。陳默是被害者。張明遠——也許是幫凶。但他不是兇手。兇手是另一個人。」

  「誰?」

  秦墨合上筆記本。「我不知道。但方誠知道。他把所有的秘密都帶走了。」

  他站起來,走到窗前。巷子裡,有人推著自行車走過,車鈴叮咚響了一聲。

  「沈牧之,」他說,「我需要你幫我做一件事。」

  「什麼?」

  「查一下張明遠的大學同學。他在H省師範大學讀的書。也許有人知道他去哪裡了。」

  「好。」

  秦墨轉過身。「還有一件事。」

  「什麼?」

  「方誠留給陸鳴的信。兩年後才拆。但方誠留給陳默的東西——也許不在兩年後。也許就在現在。也許就在某個地方等著被人發現。」

  沈牧之看著他。「你覺得方誠還留了東西?」

  「方誠不會讓陳默一直等。他一定會留一個東西,告訴陳默——『不用等了』。」

  「在哪裡?」

  秦墨沉默了一會兒。「我不知道。但方志遠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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