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審判
審判在同一天。
市中級人民法院,三號法庭。上午九點,周海東案。下午兩點,陳國棟、林致遠、李彥斌案。法院方面說分開審理是程序需要,但秦墨覺得,他們是不想讓這四個人的名字同時出現在一份公告裡。
秦墨到法院的時候,還不到八點半。三號法庭在二樓,走廊里已經站了十幾個人——記者、旁聽群眾、幾個穿制服的法警。他穿過人群,走到法庭門口,出示了證件。法警看了一眼,點了點頭,讓他進去了。
法庭不大,能坐大約六十人。旁聽席的椅子是深棕色的木質摺疊椅,坐上去會發出吱呀的聲響。秦墨選了第三排靠邊的位置坐下來,把夾克的拉鏈拉開,從口袋裡掏出煙盒,看了看,又放回去了。
人陸續進來。八點五十分,旁聽席差不多坐滿了。秦墨看到了幾張熟悉的面孔——趙建國坐在第一排靠右的位置,旁邊是省紀委的兩個人。沈牧之從門口走進來,掃了一眼旁聽席,看到秦墨,走過來坐在他旁邊。
「你沒睡好?」沈牧之看著他。
「睡了。你呢?」
「差不多。」
兩個人沒有再說話。法庭里很安靜,有人在翻筆記本,有人在低聲交談,聲音壓得很低,像怕驚動什麼。
九點整,法官進來了。
審判長是一個五十多歲的男人,方臉,頭髮梳得很整齊,法袍穿得一絲不苟。他坐在審判席中間,翻開面前的卷宗,聲音不高不低:「帶被告人。」
旁聽席上所有人都安靜了。
側門開了。周海東被兩名法警帶進來。他穿著一件深藍色的夾克,沒有穿號服,頭髮還是梳得整整齊齊。他的表情很平靜,跟那天在辦公室里的表情一模一樣——那種在官場上練了三十年的、不露聲色的平靜。
他走到被告席上站好,目光掃過旁聽席。在秦墨的臉上停了一秒,然後移開了。
審判長開始核對身份、宣讀案由。聲音平穩,不急不慢,像是在念一份跟任何人都無關的文件。秦墨坐在旁聽席上,看著周海東的背影。那個背影很直,肩背挺闊,跟他在任時沒有任何區別。
「被告人周海東,你對起訴書指控的事實有什麼意見?」
周海東的律師站起來,說了一段話。大意是:周海東對部分事實有異議,需要法庭進一步查明。
秦墨沒有聽進去那些法律術語。他在看周海東的手——那雙手放在被告席的桌面上,手指交叉在一起,一動不動。那天在辦公室里,這雙手端過茶杯、翻過文件、在「特殊手段」四個字旁邊簽過名字。現在這雙手被拷在桌面的鐵環下面,指節發白。
庭審進行了大約兩個小時。公訴人出示了證據——帳本、轉帳記錄、馬建國的供述筆錄、李彥斌的證詞、林致遠的證詞。每一份證據都被投影到大屏幕上,數字、日期、簽名,一清二楚。
周海東的律師對部分證據提出了異議。他說馬建國已經死了,他的供述不能作為定案的依據。他說帳本上的記錄只能證明恆遠地產的資金流向,不能證明周海東知情。他說周海東在文件上的批示是「正常工作安排」,不能解讀為授意違法。
審判長聽完了雙方的陳述,宣布休庭十五分鐘。
秦墨站起來,走到走廊里,點了一根煙。沈牧之站在他旁邊。
「你覺得會怎麼判?」秦墨問。
「受賄和濫用職權是跑不掉的。數額巨大,情節嚴重,十年以上。」沈牧之停頓了一下,「包庇那一項,要看法院怎麼認定了。證據鏈不夠完整。」
「他殺了人,但不用為殺人坐牢。」
「法律是這樣。證據決定一切。」
秦墨把煙抽完,回到法庭里。
十五分鐘後,審判長宣讀了判決。
「被告人周海東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犯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犯包庇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五年。」
法庭里很安靜。沒有人鼓掌,沒有人說話。
周海東站在被告席上,聽完了判決。他的表情沒有變化——沒有憤怒,沒有悲傷,只是站在那裡,像一個已經知道答案的人。
法警把他帶走了。他走的時候,腳步很穩,背挺得很直,跟在任時一模一樣。
下午兩點,陳國棟、林致遠、李彥斌的案子開庭。
旁聽席上的人比上午少了些。秦墨還是坐在第三排靠邊的位置,沈牧之坐在他旁邊。
陳國棟被帶進來的時候,秦墨幾乎沒認出他。他瘦了很多,頭髮全白了,臉上的皮膚鬆弛下來,像一個被放空了氣的皮囊。他站在被告席上,雙手放在桌面上,低著頭,不看任何人。
林致遠被帶進來的時候,腳步有些踉蹌。他沒有穿法醫的白大褂,穿著一件灰色的運動外套,顯得很不合身。他的眼鏡換了一副新的——秦墨注意到,舊的那副在拘留所里摔壞了。
李彥斌最後被帶進來。他穿著一件藍色的號服,頭髮剪得很短,下巴上的那道疤在燈光下顯得格外清晰。他的表情很平靜,比秦墨在任何時候見到的都平靜。
審判長核對身份、宣讀案由。聲音跟上午一樣平穩,不急不慢。
陳國棟的律師為他做了辯護。他說陳國棟主動交代了犯罪事實,主動提供了關鍵證據,有自首情節和立功表現,請求法庭從輕處罰。
陳國棟自己沒有說話。他站在那裡,低著頭,像一個在聽別人談論自己的人。
林致遠的律師說,林致遠在案發後主動交出了藏匿的證據,主動交代了受賄事實,認罪態度好,請求法庭從輕處罰。
林致遠站在被告席上,扶了扶眼鏡,看了一眼旁聽席。他的目光在秦墨身上停了一下,嘴唇動了動,沒有發出聲音。
李彥斌的律師說,李彥斌主動交代了全部犯罪事實,主動提供了關鍵證據,有自首情節,請求法庭在量刑時予以考慮。
李彥斌站在被告席上,一動不動。他沒有看旁聽席,沒有看法官,只是看著面前的桌面,目光是空的。
公訴人出示了證據。帳本、紙條、U盤裡的文件、孫德勝的屍檢報告、地下水的檢測報告。每一份證據都被投影到大屏幕上。
秦墨看著屏幕上孫德勝的屍檢報告。死因:頭部鈍器擊打致顱骨骨折,顱內出血。死亡時間:2021年7月12日,晚8時至10時。
他想起孫麗說的話——「我爸是個好人。他不該那樣死。」
審判長宣布休庭半小時。
秦墨又走到走廊里,點了一根煙。這次沈牧之沒有跟出來。他一個人站在走廊的窗戶前,看著窗外的天空。天灰濛濛的,雲層很低,像是要下雨。
走廊的另一頭,李彥斌被法警帶著去洗手間。他經過秦墨身邊的時候,停了一下。
「秦警官。」
秦墨轉過身,看著他。
「孫麗——她還好嗎?」
秦墨沉默了一會兒。「她說,她爸是個好人。」
李彥斌低下頭。「我知道。」
「她還說——他不該那樣死。」
李彥斌站在那裡,沒有說話。法警輕輕拉了一下他的手臂,他跟著走了。
秦墨看著他的背影消失在走廊盡頭。
半小時後,法庭重新開庭。
審判長宣讀了判決。
「被告人陳國棟犯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犯偽造證據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八年。」
陳國棟站在那裡,聽完了判決。他沒有說話,只是點了點頭。
「被告人林致遠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犯幫助偽造證據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三年。」
林致遠站在那裡,身體微微晃了一下。他扶住了被告席的桌面,站穩了。他的嘴唇在發抖,但沒有說話。
「被告人李彥斌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犯偽造身份證件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犯妨害司法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八年。」
李彥斌站在那裡,一動不動。他的表情沒有變化——沒有憤怒,沒有悲傷,只是站在那裡,像一個已經知道答案的人。
法警走過來,要把他帶走。
「等一下。」李彥斌說。
法庭里安靜了。審判長看著他。
「我還有一個請求。」
「什麼請求?」
「我想見一個人。」
審判長沉默了一下。「什麼人?」
「孫德勝的女兒。我想當面跟她說——對不起。」
法庭里很安靜。旁聽席上有人低聲說了句什麼,被法警制止了。
審判長看了看公訴人,又看了看辯護律師。
「你的請求,法庭會考慮的。現在,帶被告人退庭。」
法警把李彥斌帶走了。他走的時候,腳步很穩,背挺得很直。
旁聽席上的人陸續走了。秦墨坐在椅子上,沒有動。沈牧之也坐著。
「你覺得法院會讓他見孫麗嗎?」沈牧之問。
「不知道。」
「如果見了,孫麗會說什麼?」
秦墨沉默了一會兒。「不知道。」
他站起來,走出法庭。走廊里已經沒什麼人了,只有幾個法警在收拾東西。他走到窗戶前,看著窗外的天空。雲層裂開了一條縫,一束光從縫隙里漏下來,照在對面的樓頂上。
「秦墨。」沈牧之站在他身後。
「嗯。」
「你還要等組織上的處理結果。準備好了嗎?」
「準備好了。」
「不管結果是什麼?」
秦墨轉過身,看著沈牧之。「不管結果是什麼。」
他走下樓梯,出了法院大樓,站在門口的台階上。風很大,吹得他的夾克獵獵作響。他從口袋裡掏出煙盒,抽出一根,叼在嘴裡,點燃了。
「秦墨。」一個聲音從身後傳來。
他轉過身。趙建國站在法院門口,手裡拿著一個牛皮紙信封。
「這是組織上對你的處理決定。」趙建國把信封遞給他,「你自己看吧。」
秦墨接過信封,拆開,抽出裡面的文件。他看了大約十秒,然後折好,放進口袋裡。
「怎麼說的?」沈牧之問。
秦墨沒有回答。他把煙抽完,按滅在垃圾桶里。
「走吧。」他說。
「去哪裡?」
「回家。」
他走下台階,上了車。沈牧之站在台階上,看著他的車消失在街角。
秦墨開車回家的路上,城市的燈光一盞一盞地亮起來。他把車停在樓下,熄了火,坐在駕駛座上,從口袋裡掏出那份文件,又看了一遍。
「秦墨同志在辦案過程中,違反規定私自轉移嫌疑人,違反程序接觸涉案人員,其行為已構成違紀。鑑於其在案件偵破中的重大貢獻,且主動承認錯誤,經研究決定,給予秦墨同志記大過處分,免去其重案組組長職務,調離刑偵支隊,轉崗至檔案室工作。」
秦墨把文件折好,放進口袋裡。他推開車門,下了車,走上樓梯。樓道的燈一盞一盞地亮起來。
他打開門,黑貓「證據」從沙發上跳下來,跑到他腳邊。他彎腰摸了摸貓的頭,走到沙發前坐下來。茶几上還放著那杯涼了的水和半包煙。
他靠在沙發上,閉上了眼睛。
窗外的城市燈火通明,但在這間沒有開燈的房間裡,只有黑暗。
黑貓跳上沙發,蜷縮在他腿邊,發出咕嚕咕嚕的聲音。
秦墨睜開眼睛,看著天花板。他的嘴角動了一下——不是笑,是一種肌肉的放鬆。
「證據,」他說,「我們要換個地方上班了。」
黑貓叫了一聲,把腦袋埋進他的腿彎里。
秦墨閉上眼睛。
這一次,他睡得很沉。
市中級人民法院,三號法庭。上午九點,周海東案。下午兩點,陳國棟、林致遠、李彥斌案。法院方面說分開審理是程序需要,但秦墨覺得,他們是不想讓這四個人的名字同時出現在一份公告裡。
秦墨到法院的時候,還不到八點半。三號法庭在二樓,走廊里已經站了十幾個人——記者、旁聽群眾、幾個穿制服的法警。他穿過人群,走到法庭門口,出示了證件。法警看了一眼,點了點頭,讓他進去了。
法庭不大,能坐大約六十人。旁聽席的椅子是深棕色的木質摺疊椅,坐上去會發出吱呀的聲響。秦墨選了第三排靠邊的位置坐下來,把夾克的拉鏈拉開,從口袋裡掏出煙盒,看了看,又放回去了。
人陸續進來。八點五十分,旁聽席差不多坐滿了。秦墨看到了幾張熟悉的面孔——趙建國坐在第一排靠右的位置,旁邊是省紀委的兩個人。沈牧之從門口走進來,掃了一眼旁聽席,看到秦墨,走過來坐在他旁邊。
「你沒睡好?」沈牧之看著他。
「睡了。你呢?」
「差不多。」
兩個人沒有再說話。法庭里很安靜,有人在翻筆記本,有人在低聲交談,聲音壓得很低,像怕驚動什麼。
九點整,法官進來了。
審判長是一個五十多歲的男人,方臉,頭髮梳得很整齊,法袍穿得一絲不苟。他坐在審判席中間,翻開面前的卷宗,聲音不高不低:「帶被告人。」
旁聽席上所有人都安靜了。
側門開了。周海東被兩名法警帶進來。他穿著一件深藍色的夾克,沒有穿號服,頭髮還是梳得整整齊齊。他的表情很平靜,跟那天在辦公室里的表情一模一樣——那種在官場上練了三十年的、不露聲色的平靜。
他走到被告席上站好,目光掃過旁聽席。在秦墨的臉上停了一秒,然後移開了。
審判長開始核對身份、宣讀案由。聲音平穩,不急不慢,像是在念一份跟任何人都無關的文件。秦墨坐在旁聽席上,看著周海東的背影。那個背影很直,肩背挺闊,跟他在任時沒有任何區別。
「被告人周海東,你對起訴書指控的事實有什麼意見?」
周海東的律師站起來,說了一段話。大意是:周海東對部分事實有異議,需要法庭進一步查明。
秦墨沒有聽進去那些法律術語。他在看周海東的手——那雙手放在被告席的桌面上,手指交叉在一起,一動不動。那天在辦公室里,這雙手端過茶杯、翻過文件、在「特殊手段」四個字旁邊簽過名字。現在這雙手被拷在桌面的鐵環下面,指節發白。
庭審進行了大約兩個小時。公訴人出示了證據——帳本、轉帳記錄、馬建國的供述筆錄、李彥斌的證詞、林致遠的證詞。每一份證據都被投影到大屏幕上,數字、日期、簽名,一清二楚。
周海東的律師對部分證據提出了異議。他說馬建國已經死了,他的供述不能作為定案的依據。他說帳本上的記錄只能證明恆遠地產的資金流向,不能證明周海東知情。他說周海東在文件上的批示是「正常工作安排」,不能解讀為授意違法。
審判長聽完了雙方的陳述,宣布休庭十五分鐘。
秦墨站起來,走到走廊里,點了一根煙。沈牧之站在他旁邊。
「你覺得會怎麼判?」秦墨問。
「受賄和濫用職權是跑不掉的。數額巨大,情節嚴重,十年以上。」沈牧之停頓了一下,「包庇那一項,要看法院怎麼認定了。證據鏈不夠完整。」
「他殺了人,但不用為殺人坐牢。」
「法律是這樣。證據決定一切。」
秦墨把煙抽完,回到法庭里。
十五分鐘後,審判長宣讀了判決。
「被告人周海東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犯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犯包庇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五年。」
法庭里很安靜。沒有人鼓掌,沒有人說話。
周海東站在被告席上,聽完了判決。他的表情沒有變化——沒有憤怒,沒有悲傷,只是站在那裡,像一個已經知道答案的人。
法警把他帶走了。他走的時候,腳步很穩,背挺得很直,跟在任時一模一樣。
下午兩點,陳國棟、林致遠、李彥斌的案子開庭。
旁聽席上的人比上午少了些。秦墨還是坐在第三排靠邊的位置,沈牧之坐在他旁邊。
陳國棟被帶進來的時候,秦墨幾乎沒認出他。他瘦了很多,頭髮全白了,臉上的皮膚鬆弛下來,像一個被放空了氣的皮囊。他站在被告席上,雙手放在桌面上,低著頭,不看任何人。
林致遠被帶進來的時候,腳步有些踉蹌。他沒有穿法醫的白大褂,穿著一件灰色的運動外套,顯得很不合身。他的眼鏡換了一副新的——秦墨注意到,舊的那副在拘留所里摔壞了。
李彥斌最後被帶進來。他穿著一件藍色的號服,頭髮剪得很短,下巴上的那道疤在燈光下顯得格外清晰。他的表情很平靜,比秦墨在任何時候見到的都平靜。
審判長核對身份、宣讀案由。聲音跟上午一樣平穩,不急不慢。
陳國棟的律師為他做了辯護。他說陳國棟主動交代了犯罪事實,主動提供了關鍵證據,有自首情節和立功表現,請求法庭從輕處罰。
陳國棟自己沒有說話。他站在那裡,低著頭,像一個在聽別人談論自己的人。
林致遠的律師說,林致遠在案發後主動交出了藏匿的證據,主動交代了受賄事實,認罪態度好,請求法庭從輕處罰。
林致遠站在被告席上,扶了扶眼鏡,看了一眼旁聽席。他的目光在秦墨身上停了一下,嘴唇動了動,沒有發出聲音。
李彥斌的律師說,李彥斌主動交代了全部犯罪事實,主動提供了關鍵證據,有自首情節,請求法庭在量刑時予以考慮。
李彥斌站在被告席上,一動不動。他沒有看旁聽席,沒有看法官,只是看著面前的桌面,目光是空的。
公訴人出示了證據。帳本、紙條、U盤裡的文件、孫德勝的屍檢報告、地下水的檢測報告。每一份證據都被投影到大屏幕上。
秦墨看著屏幕上孫德勝的屍檢報告。死因:頭部鈍器擊打致顱骨骨折,顱內出血。死亡時間:2021年7月12日,晚8時至10時。
他想起孫麗說的話——「我爸是個好人。他不該那樣死。」
審判長宣布休庭半小時。
秦墨又走到走廊里,點了一根煙。這次沈牧之沒有跟出來。他一個人站在走廊的窗戶前,看著窗外的天空。天灰濛濛的,雲層很低,像是要下雨。
走廊的另一頭,李彥斌被法警帶著去洗手間。他經過秦墨身邊的時候,停了一下。
「秦警官。」
秦墨轉過身,看著他。
「孫麗——她還好嗎?」
秦墨沉默了一會兒。「她說,她爸是個好人。」
李彥斌低下頭。「我知道。」
「她還說——他不該那樣死。」
李彥斌站在那裡,沒有說話。法警輕輕拉了一下他的手臂,他跟著走了。
秦墨看著他的背影消失在走廊盡頭。
半小時後,法庭重新開庭。
審判長宣讀了判決。
「被告人陳國棟犯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犯偽造證據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八年。」
陳國棟站在那裡,聽完了判決。他沒有說話,只是點了點頭。
「被告人林致遠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犯幫助偽造證據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三年。」
林致遠站在那裡,身體微微晃了一下。他扶住了被告席的桌面,站穩了。他的嘴唇在發抖,但沒有說話。
「被告人李彥斌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犯偽造身份證件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犯妨害司法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八年。」
李彥斌站在那裡,一動不動。他的表情沒有變化——沒有憤怒,沒有悲傷,只是站在那裡,像一個已經知道答案的人。
法警走過來,要把他帶走。
「等一下。」李彥斌說。
法庭里安靜了。審判長看著他。
「我還有一個請求。」
「什麼請求?」
「我想見一個人。」
審判長沉默了一下。「什麼人?」
「孫德勝的女兒。我想當面跟她說——對不起。」
法庭里很安靜。旁聽席上有人低聲說了句什麼,被法警制止了。
審判長看了看公訴人,又看了看辯護律師。
「你的請求,法庭會考慮的。現在,帶被告人退庭。」
法警把李彥斌帶走了。他走的時候,腳步很穩,背挺得很直。
旁聽席上的人陸續走了。秦墨坐在椅子上,沒有動。沈牧之也坐著。
「你覺得法院會讓他見孫麗嗎?」沈牧之問。
「不知道。」
「如果見了,孫麗會說什麼?」
秦墨沉默了一會兒。「不知道。」
他站起來,走出法庭。走廊里已經沒什麼人了,只有幾個法警在收拾東西。他走到窗戶前,看著窗外的天空。雲層裂開了一條縫,一束光從縫隙里漏下來,照在對面的樓頂上。
「秦墨。」沈牧之站在他身後。
「嗯。」
「你還要等組織上的處理結果。準備好了嗎?」
「準備好了。」
「不管結果是什麼?」
秦墨轉過身,看著沈牧之。「不管結果是什麼。」
他走下樓梯,出了法院大樓,站在門口的台階上。風很大,吹得他的夾克獵獵作響。他從口袋裡掏出煙盒,抽出一根,叼在嘴裡,點燃了。
「秦墨。」一個聲音從身後傳來。
他轉過身。趙建國站在法院門口,手裡拿著一個牛皮紙信封。
「這是組織上對你的處理決定。」趙建國把信封遞給他,「你自己看吧。」
秦墨接過信封,拆開,抽出裡面的文件。他看了大約十秒,然後折好,放進口袋裡。
「怎麼說的?」沈牧之問。
秦墨沒有回答。他把煙抽完,按滅在垃圾桶里。
「走吧。」他說。
「去哪裡?」
「回家。」
他走下台階,上了車。沈牧之站在台階上,看著他的車消失在街角。
秦墨開車回家的路上,城市的燈光一盞一盞地亮起來。他把車停在樓下,熄了火,坐在駕駛座上,從口袋裡掏出那份文件,又看了一遍。
「秦墨同志在辦案過程中,違反規定私自轉移嫌疑人,違反程序接觸涉案人員,其行為已構成違紀。鑑於其在案件偵破中的重大貢獻,且主動承認錯誤,經研究決定,給予秦墨同志記大過處分,免去其重案組組長職務,調離刑偵支隊,轉崗至檔案室工作。」
秦墨把文件折好,放進口袋裡。他推開車門,下了車,走上樓梯。樓道的燈一盞一盞地亮起來。
他打開門,黑貓「證據」從沙發上跳下來,跑到他腳邊。他彎腰摸了摸貓的頭,走到沙發前坐下來。茶几上還放著那杯涼了的水和半包煙。
他靠在沙發上,閉上了眼睛。
窗外的城市燈火通明,但在這間沒有開燈的房間裡,只有黑暗。
黑貓跳上沙發,蜷縮在他腿邊,發出咕嚕咕嚕的聲音。
秦墨睜開眼睛,看著天花板。他的嘴角動了一下——不是笑,是一種肌肉的放鬆。
「證據,」他說,「我們要換個地方上班了。」
黑貓叫了一聲,把腦袋埋進他的腿彎里。
秦墨閉上眼睛。
這一次,他睡得很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