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塵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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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檔案室在公安局後院的那棟三層小樓里。

  秦墨去報到的那天是個陰天,雲層壓得很低,像是隨時要下雨。他穿過局裡的主樓,經過走廊、樓梯、一道道門,走到後院。院子不大,鋪著灰色的水泥磚,牆角長著一棵歪脖子槐樹,葉子掉光了,枝幹在風中輕輕搖晃。

  小樓的外牆是白色的瓷磚,已經泛黃了,有些地方剝落下來,露出裡面的紅磚。窗戶是老式的鐵窗,漆面起泡,窗台上的灰塵積了厚厚一層。一樓的門上掛著一塊褪色的牌子——「檔案室」。

  秦墨推門進去。樓道里有一股陳舊的紙張和灰塵混合的氣味,日光燈在頭頂嗡嗡作響,有幾根燈管壞了,一閃一閃的,像是在打信號。牆上的白漆已經變成了灰色,有一張泛黃的通知還貼在牆上,日期是五年前的。

  值班室在一樓拐角處。門開著,裡面坐著一個五十多歲的男人,穿著一件舊警服,領口的扣子沒有系,正對著一台小電視機看新聞。聽到腳步聲,他轉過頭來。

  「老周。」秦墨說。

  老周站起來。他是周德勝——不是孫德勝,是另一個周德勝。在檔案室幹了十幾年,以前在派出所當民警,後來調到這兒,就一直沒走。他的頭髮已經花白了,臉上的皺紋很深,但眼睛很亮。

  「秦隊——不,秦墨。」老周在圍裙上擦了擦手,「接到通知了。你來了就好,我一個人忙不過來。」

  「我不是隊長了。叫我秦墨就行。」

  「好,秦墨。」老周拿起一串鑰匙,「走,我帶你上去看看。」

  他們上了二樓。樓梯是水泥的,台階的邊緣被磨得發白,扶手是木頭的,漆面已經磨光了,露出木頭的本色。二樓的走廊很長,兩邊是一扇一扇的木門,每扇門上釘著一個小鐵牌,寫著編號。走廊的盡頭有一扇窗戶,窗戶外面是圍牆,圍牆外面是一條窄巷子,巷子的對面是一排老居民樓的背面。

  老周在最裡面的一扇門前停下來,用鑰匙打開了門。

  「這是你的辦公室。」

  房間不大,大約十平方米。一張老式的木頭辦公桌,一把椅子,一個鐵皮文件櫃。桌上放著一摞舊案卷,灰塵很厚。窗戶對著圍牆,光線不太好,但比走廊里亮一些。

  秦墨走進去,拉開椅子,坐下來。椅子發出吱呀一聲響。

  「條件簡陋了點。」老周站在門口,「你要是缺什麼,跟我說。」

  「不缺。」秦墨看著桌上的那摞案卷,「這些是什麼?」

  「陳年舊案。沒人管的那些。你慢慢看,不著急。」

  老周走了。秦墨一個人坐在辦公室里,看著桌上的案卷。灰塵在從窗戶照進來的光線中緩緩飄動,像極細的雪花。

  他拿起最上面的一本,吹掉灰塵。案卷的封面上寫著一個編號——2010-0322。他翻開第一頁,是一份失蹤案的報案記錄。報案人是一個叫王秀英的女人,說她丈夫張志遠在2010年3月15日出門後一直沒有回來。失蹤時四十三歲,在本市一家建築公司當工人。

  秦墨的手停在了案卷的第一頁上。

  辦案人簽字欄里,簽著他的名字。字跡還很新,黑色的墨水,沒有褪色,跟旁邊已經泛黃的紙張格格不入。

  他盯著那個簽名看了很久。那是他入警第三年經手的案子。那時候他還在派出所,沒有調到刑偵支隊。張志遠失蹤案是他接手的第一個「大案」——雖然只是一個失蹤案,但對於一個入警三年的年輕人來說,已經算是大事了。

  他記得這個案子。他查了張志遠的社會關係、工作單位、最後出現的地點,查了附近的醫院、救助站、火車站。他跑了整整一個星期,什麼線索都沒有找到。張志遠就像蒸發了一樣,從世界上消失了。

  案子一直沒有破。後來他調到了刑偵支隊,這個案子就留在了檔案室里,積灰,泛黃,被遺忘。

  秦墨把案卷放下,拿起第二本。是另一個舊案。第三本、第四本、第五本——都是他經手過的未結案。有的他記得,有的他已經完全忘記了。

  他靠在椅背上,看著桌上的案卷。灰塵在光柱中緩緩飄動,像在跳一支很慢的舞。

  有人敲門。老周站在門口。

  「秦墨,有人找你。」

  「誰?」

  「姓沈。說是你朋友。」

  秦墨站起來,走出辦公室。沈牧之站在走廊里,穿著一件深灰色的大衣,圍巾裹得很嚴實。他手裡提著一個袋子,裡面裝著兩杯咖啡。


  「你怎麼來了?」秦墨問。

  「來看看你的新辦公室。」沈牧之看了看四周,「不錯,安靜。」

  「你怎麼知道我在這兒?」

  「問了小趙。他告訴我的。」沈牧之把咖啡遞給他,「趁熱喝。」

  秦墨接過咖啡,喝了一口。是美式,不加糖不加奶。沈牧之記得他的口味。

  「進來坐。」秦墨推開門。

  沈牧之走進辦公室,看了看桌上的案卷,沒有問。他坐在那把吱呀作響的椅子上,環顧了一圈。

  「比我想像的大。」

  「你在說反話。」

  「我在說真話。」沈牧之喝了一口咖啡,「秦墨,我來是有件事跟你說。」

  「什麼事?」

  「我打算把事務所關了。」

  秦墨的手停了一下。「關了?」

  「對。方誠不在了,我不想一個人撐著。而且——」沈牧之停頓了一下,「而且我覺得夠了。這些年,我幫很多人打贏了官司,讓他們不用坐牢。但我不知道他們到底有沒有罪。方誠的事讓我想明白了一件事——我不能再做那個只看證據鏈、不問真相的人了。」

  「你不做律師了?」

  「不做了。我打算去法學院教書。把我知道的東西教給學生。也許比在法庭上有用。」

  秦墨看著他。「你確定?」

  「確定。」

  秦墨沉默了一會兒。「那方悅呢?你還會去看她嗎?」

  「會。我答應過方誠。」

  秦墨點了點頭。「那就好。」

  沈牧之站起來,走到窗戶前,看著窗外的圍牆和巷子。「你呢?打算在這兒待多久?」

  「不知道。也許很久。也許不長。」

  「什麼意思?」

  秦墨從桌上拿起那本案卷,翻到第一頁,給沈牧之看。「這是我剛入警第三年經手的案子。失蹤案,一直沒有破。這些年我經手的未結案,都在這個房間裡。也許——我該把欠的債還完。」

  沈牧之看著案卷上秦墨的簽名,沒有說話。

  「欠誰的債?」他問。

  秦墨把案卷放回桌上。「欠那些等著答案的人。」

  沈牧之沒有再問。他走到門口,轉過身。

  「秦墨。」

  「嗯。」

  「如果有什麼事需要幫忙——查資料、跑腿、搬東西——找我。」

  「你不是要去教書嗎?」

  「教書也可以幫忙。」

  秦墨的嘴角動了一下。「好。」

  沈牧之走了。走廊里傳來他的腳步聲,一步一步,越來越遠。然後樓梯間的門響了一聲,腳步聲消失了。

  秦墨坐在椅子上,重新拿起那本案卷。他翻開第二頁,是張志遠的照片。一個普通的男人,圓臉,短髮,穿著一件藍色的工裝,站在一個工地上,背景是還沒有完工的樓房。他的笑容很憨厚,像一個不會拒絕別人的人。

  秦墨看著那張照片,看了很久。

  他把案卷放下,站起來,走到窗戶前。窗外,巷子裡有一個老人推著自行車走過,車后座上夾著一捆舊報紙。圍牆上面,天空灰濛濛的,雲層很厚。

  他轉過身,回到桌前,坐下來。從抽屜里找到一支筆,在案卷的第一頁上寫下了今天的日期。

  然後他翻到第二頁,開始重新讀那份報案記錄。

  走廊里很安靜。日光燈在頭頂嗡嗡作響。窗外的光線慢慢地移動,從桌面上移到地上,從地上移到牆上。灰塵在光柱中緩緩飄動,像在跳一支很慢的舞。

  秦墨一頁一頁地翻著案卷,看自己當年寫的每一個字。字跡很工整,一筆一畫,像是在認真地做一件重要的事。他記得那個時候的自己——剛從警校畢業,穿上一身警服,覺得自己能改變世界。

  十五年過去了。世界沒有被改變。他也沒有被改變。他只是被挪了一個地方——從重案組挪到了檔案室。但該還的債,還在那裡。

  他把案卷合上,靠在椅背上。黑貓不在身邊,辦公室里只有他一個人。


  「張志遠,」他對著空氣說,「你在哪兒?」

  沒有人回答。只有日光燈的嗡嗡聲。

  秦墨拿起第二本案卷,吹掉灰塵,翻開。又是一個他簽過字的案子。又一個等著答案的人。

  他把案卷攤在桌上,拿起筆,開始做筆記。字跡很工整,一筆一畫,跟十五年前一模一樣。

  走廊里很安靜。窗外的天慢慢地暗了。秦墨沒有開燈,就著窗外最後的光,一頁一頁地翻著案卷。

  老周上來過一次,在門口站了一下,看到他在忙,沒有打擾,輕輕地關上了門。

  晚上七點,秦墨把第一本案卷看完了。他把案卷放回桌上,站起來,走到窗前。巷子裡的路燈亮了,昏黃的光照在圍牆上,把牆上的裂縫照得一清二楚。

  他拿出手機,給沈牧之發了一條消息:「檔案室挺好。安靜,適合想事情。」

  沈牧之秒回了:「那就好。明天我去找方悅。你要一起去嗎?」

  秦墨想了想,打了幾個字:「不去了。你一個人可以。」

  「好。」

  秦墨把手機放進口袋裡,關上門,下了樓。老周已經走了,值班室的燈滅了。他推開大門,走到院子裡。那棵歪脖子槐樹在夜風中輕輕搖晃,枝幹的影子在地上晃動,像一個人在招手。

  他走出後院,穿過主樓的走廊。走廊里空無一人,日光燈在頭頂嗡嗡作響。他經過自己以前的辦公室——門關著,燈滅著,門口的名牌已經摘掉了。新的組長還沒有來。

  秦墨沒有停留,走出了大樓。

  他的車還停在原來的位置上,那輛沾滿泥點的黑色吉普。他上了車,發動引擎,車子駛出了公安局的大門。

  他開得很慢,像在夜巡。經過中心廣場的時候,他看了一眼紀念碑。紀念碑在燈光下白得刺眼,底座下面的台階空無一人。方誠曾經坐在那裡,面朝東方,等著太陽升起來。

  秦墨收回目光,繼續開車。

  他開到了沈牧之的事務所樓下。樓上的燈還亮著——沈牧之在收拾東西。他沒有上去,只是在車裡坐了一會兒,看著那扇亮著燈的窗戶。

  然後他發動車子,開回了家。

  黑貓「證據」在門口等著他。他打開門,貓蹭了蹭他的腿,他彎腰摸了摸它的頭。

  「證據,」他說,「我今天開始還債了。」

  黑貓叫了一聲,跳上沙發,蜷縮起來。

  秦墨坐在沙發上,從口袋裡掏出那本筆記本——他在檔案室做筆記用的那本。翻開第一頁,上面寫著:

  「張志遠,男,43歲,2010年3月15日失蹤。最後出現地點:城南路與建設路交叉口。建築公司工人。」

  他看著這幾行字,看了很久。然後合上筆記本,放在茶几上。

  窗外的城市燈火通明。秦墨靠在沙發上,閉上眼睛。黑貓的呼嚕聲在安靜的房間裡顯得格外清晰,像一台小型的發動機。

  他想起今天在檔案室看到的那些案卷,那些他簽過字的、沒有破的案子。每一個案子後面,都有一個等著答案的人。有的等了十五年,有的等了十年,有的等了五年。他們還在等。

  秦墨睜開眼睛,看著天花板。

  「方誠,」他對著空氣說,「你說真相不是終點,是起點。那我的起點,是不是太晚了?」

  沒有人回答。只有黑貓的呼嚕聲。

  他拿起筆記本,翻到張志遠的那一頁,在下面加了一行字:

  「明天開始查。」

  然後他合上筆記本,關了燈,躺在沙發上。

  黑暗中,他的眼睛還睜著。他看著天花板,想著十五年前的那個春天,那個叫張志遠的建築工人,走出家門,再也沒有回來。

  他去了哪裡?他遇到了什麼?他還活著嗎?

  秦墨不知道。但他決定——這一次,他要找到答案。

  窗外的城市安靜了。路燈的光透過窗簾的縫隙照進來,在天花板上畫出一個長長的光帶。秦墨的呼吸漸漸變得均勻。

  他睡著了。

  這一次,他沒有做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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