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妹妹
安溪縣往北,三百公里外的另一個小城,叫清江。秦墨和沈牧之是第二天上午出發的。
沈牧之開車。他的沃爾沃在高速公路上跑得很穩,速度不快不慢,始終壓著限速。秦墨坐在副駕駛座上,手裡拿著一杯在服務區買的咖啡,咖啡已經涼了,他沒有喝。
「你昨晚睡了多久?」沈牧之問。
「三四個小時。」
「你也該休息了。」
「辦完這件事再說。」
沈牧之沒有再說。他專注地看著前方的路,手指在方向盤上輕輕敲擊著,節奏不規則。秦墨注意到他的右手無名指上有一圈淺色的痕跡——那裡原本戴著一枚戒指,現在摘掉了。
「你把戒指摘了?」
沈牧之看了一眼自己的手。「上個月摘的。」
「為什麼?」
「沒必要戴著了。」
秦墨沒有追問。他認識沈牧之的前女友,一個做智慧財產權律師的女人,聰明、幹練、說話像打機關槍。他們在一起三年,分手的時候很安靜——沒有爭吵,沒有摔門,只是有一天沈牧之說「我們不適合」,她就搬走了。
「方悅知道方誠的事嗎?」秦墨換了個話題。
「不知道。」沈牧之的聲音變得低了一些,「方誠用了三個身份活了十年,他沒有告訴任何人。包括他的妹妹。」
「她以為他死了?」
「對。2014年,方誠『死』了之後,警方通知了家屬。方悅去認的屍體——但那具屍體不是方誠,是恆遠地產找來的替身。毀容了,沒有牙齒,沒有指紋,只能通過DNA比對。但DNA比對的結果是偽造的。」
秦墨的手指握緊了咖啡杯。「方悅認了一個陌生人的屍體,以為那是她哥哥。」
「對。她在那具屍體前哭了很久。方誠躲在太平間外面的走廊里,隔著一條縫看著。」
車裡的空氣變得很重。秦墨把車窗搖下來一條縫,冷風灌進來,吹散了咖啡的苦味。
「方誠告訴你的?」他問。
「他有一次喝醉了說的。那是他唯一一次喝醉。」沈牧之停頓了一下,「他說那是他這輩子做的最難的事。比殺人還難。」
清江比安溪大一些,是一個地級市,有高樓,有商場,有寬闊的主幹道。方悅住在這個城市的東邊,一個叫「清江花園」的小區里。小區是五年前建的,環境不錯,樓下有花園和健身器材。
秦墨把車停在小區外面的路邊。沈牧之坐在副駕駛座上,手裡拿著一個牛皮紙信封——裡面裝著方誠的照片和那封他死之前寫的信。
「你進去吧。」秦墨說,「我在車裡等你。」
沈牧之看著他。「你不是說一起來的嗎?」
「我在外面等。這是你的事。你跟方誠認識了八年,你跟他的關係比我近。你應該一個人去。」
沈牧之沉默了一會兒,點了點頭。他推開車門,下了車,走了幾步,又轉回來。
「秦墨。」
「嗯?」
「如果我在裡面待得太久,你進來找我。」
「好。」
沈牧之轉身走進了小區。
秦墨坐在車裡,看著他的背影消失在樓門裡。他點了一根煙,把車窗搖下來,讓煙霧散出去。小區里很安靜,偶爾有老人拎著菜籃子走過,有孩子在健身器材上玩耍。陽光照在樓體的外牆上,淺黃色的瓷磚反射著柔和的光。
他看了看手錶。下午兩點十分。
方悅住在三棟五樓。沈牧之站在門口,手裡拿著信封,猶豫了大約十秒,然後按了門鈴。
門開了。一個女人站在門後面,三十出頭,長發紮成一個馬尾,穿著一件白色的襯衫和深藍色的牛仔褲。她的眼睛跟方誠很像——細長的,眼角微微上挑,看人的時候有一種認真的、專注的神情。
「你好,找誰?」她的聲音很溫和,像小學老師的那種溫和——耐心的、不急不躁的。
「方悅?」
「我是。」
沈牧之從信封里掏出方誠的照片,遞給她。「我叫沈牧之。我是方誠的朋友。」
方悅的笑容消失了。她接過照片,低頭看了一眼,然後抬起頭,看著沈牧之。她的嘴唇在發抖。
「我哥已經死了。」她的聲音很輕,輕得像是在說一個她練習了很多次的句子,「十年前就死了。」
「他沒有死。」沈牧之說,「他用另一個名字活了十年。他一直在本市。他是我事務所的合伙人。」
方悅站在門口,一動不動。她的手在發抖,照片在她手裡發出細微的沙沙聲。
「我能進去說嗎?」沈牧之問。
方悅往後退了一步,讓開了門。
客廳不大,收拾得很整潔。書架上擺滿了書,大多是教育類的。茶几上放著一摞作業本,紅筆擱在上面,筆帽沒有蓋。牆上掛著幾幅孩子的畫,色彩鮮艷,線條稚拙。
「坐吧。」方悅坐在沙發上,把作業本收拾到一邊,「你說他一直在本市?」
「對。他用『方誠』這個名字,在本市做了八年律師。他的事務所跟我的事務所在同一層樓。我們合作了八年。」
方悅低下頭,看著手裡的照片。照片裡的方誠穿著一件深藍色的Polo衫,站在事務所的會議室里,手裡拿著一份文件,表情專注。那是沈牧之偷拍的,方誠不知道。
「他為什麼不來找我?」方悅的聲音開始發抖。
「因為他不能。2014年,他發現了恆遠地產的秘密——城南工地下面埋著有毒的廢料。恆遠地產的人要殺他。他偽造了自己的死亡,用另一個身份活了下來。如果他來找你,他的身份就會暴露。恆遠地產的人會找到他,也會找到你。」
方悅抬起頭,眼眶紅了。「所以他在太平間外面看著我哭,然後走了?」
沈牧之沉默了。
「你知道這件事?」方悅的聲音變得尖銳,「你知道他在太平間外面看著我哭?」
「他告訴我的。他說那是他這輩子做的最難的事。」
方悅的眼淚終於掉了下來。她沒有哭出聲,只是眼淚一滴一滴地往下掉,滴在照片上,滴在她的牛仔褲上。她用手背擦了擦臉,但眼淚止不住。
「他為什麼不相信我能保守秘密?他為什麼不相信我?」
「他不是不相信你。」沈牧之的聲音很低,「他是怕你也被卷進來。恆遠地產的人會查他的所有關係——家人、朋友、同學。如果他來找你,你就會成為目標。他不想讓你受傷。」
「所以他自己一個人扛了十年。」
「對。」
方悅低下頭,看著照片。她的手指輕輕撫過照片裡方誠的臉,動作很輕,像是怕弄疼他。
「他現在在哪裡?」她問。
沈牧之沉默了一會兒。「他死了。三個星期前。」
方悅的手停住了。
「他在自己胸口刻上了『王車易位』的標記,服下了氰化物,坐在中心廣場的紀念碑下面,等著被人發現。他用自己的死,把這個案子重新翻了出來。」
方悅坐在沙發上,一動不動。她的眼睛看著照片,但目光是空的。
「他為什麼要這樣做?」她的聲音像是從很遠的地方飄過來的。
「因為他只有幾個月的命了。肝癌,晚期。他選擇用自己的死,來換這個案子的真相。」
方悅把照片放在茶几上,站起來,走到窗前。她背對著沈牧之,肩膀在微微顫抖。
「他有沒有留下什麼話?」她的聲音悶悶的。
沈牧之從信封里掏出那封信——方誠死之前寫的,放在儲物櫃裡的那封。他站起來,走到方悅身邊,把信遞給她。
「他寫的。給你們的。」
方悅接過信,展開。信不長,只有一頁紙。她看完之後,把信折好,攥在手心裡。
「他說什麼?」沈牧之問。
方悅沒有回答。她站在那裡,看著窗外的天空。天灰濛濛的,雲層很低,遠處的樓群在霧氣中若隱若現。
「他說對不起。」方悅的聲音很輕,「他說他知道對不起沒有用,但他還是要說。」
沈牧之沒有說話。
「他還說——」方悅的聲音開始發抖,「他說他在太平間外面看著我哭的時候,他想衝進來抱住我,告訴我還活著。但他沒有。他說那是他這輩子最後悔的事。」
沈牧之站在那裡,不知道該說什麼。他是律師,他擅長用語言來解決問題,但在這個房間裡,在這個失去了哥哥兩次的女人面前,所有的語言都是蒼白的。
「方悅,你哥哥做了很多錯事。他偽造了身份,他殺了人,他用了十年的時間來復仇。但他做的每一件事,都是為了把真相挖出來。」
方悅轉過身,看著沈牧之。她的眼淚已經幹了,眼眶紅紅的,但眼睛很亮。
「我知道。」她說,「他從小就這樣。認準了一件事,就一定要做到底。小時候家裡窮,他為了供我讀書,自己去工地搬磚。搬了一個暑假,掙了三千塊錢,給我交了學費。他的手磨出了血泡,他跟我說是打球磨的。」
她低下頭,看著手裡的信。
「他就是這種人。什麼都不說,什麼都自己扛。」
沈牧之站在那裡,看著方悅。他想起方誠在事務所里的樣子——溫和的、永遠不急不躁的、說話之前會先想一想的那個人。他想起方誠在加班的時候會泡一杯茶,站在窗前看著城市的夜景,一句話都不說。他想起方誠在收到體檢報告的那天,把報告鎖進了抽屜里,然後繼續工作,像什麼事都沒有發生。
他以為他了解方誠。八年了,他以為他了解這個人。
但他不知道方誠在太平間外面看著妹妹哭。他不知道方誠在體檢報告上看到的「肝癌」兩個字。他不知道方誠在決定自殺的那一刻,心裡在想什麼。
「方悅,你哥哥留下了一樣東西。」沈牧之從信封里掏出一張照片——方誠和方悅的合影,就是儲物櫃裡的那張,「他在照片背面寫了字。」
方悅接過照片,翻到背面。那行字——「方悅,我的妹妹。如果有一天她來找我,告訴她真相。」
方悅看著那行字,看了很久。
「他還說了一句話。」沈牧之說。
「什麼話?」
「他說——『真相不是終點,是起點』。」
方悅把照片和信一起放在茶几上,坐在沙發上。她拿起那摞作業本,把紅筆的筆帽蓋好,放在一邊。動作很慢,很仔細,像是在做一個儀式。
「沈律師,謝謝你告訴我這些。」
「我應該早點來的。」
「你也有你的難處。」方悅看著他,「你跟我哥合作了八年,你也不知道他的真實身份。他連你都不告訴,說明他真的不想讓任何人知道。」
沈牧之點了點頭。
方悅站起來,走到門口,打開了門。「沈律師,我想一個人待一會兒。」
沈牧之走到門口,停了一下。「方悅,如果你需要幫助——任何幫助——可以聯繫我。」他從口袋裡掏出一張名片,放在鞋柜上。
方悅看著那張名片,點了點頭。
沈牧之走出門,下了樓。他走出小區的時候,秦墨正靠在車門上抽菸。看到他出來,秦墨把菸頭按滅了。
「怎麼樣?」
沈牧之站在他旁邊,沒有立刻回答。他掏出一根煙——他不常抽菸,但口袋裡總是裝著一包,以備不時之需。他點燃了,吸了一口,嗆了一下。
「她哭了。」沈牧之說。
秦墨沒有說話。
「她說方誠從小就這樣——什麼都不說,什麼都自己扛。」沈牧之把煙夾在手指間,看著煙霧在空氣中散開,「我跟他合作了八年。我以為我了解他。但我不知道他在太平間外面看著妹妹哭。我不知道他得了肝癌。我不知道他決定自殺的時候在想什麼。」
「沒有人能完全了解另一個人。」秦墨說。
「你是說我不需要自責?」
「我是說——方誠選擇不告訴你,是他的決定。你尊重了他的決定。這不等於你不夠朋友。」
沈牧之沉默了一會兒。他把煙抽完,按滅在垃圾桶里。
「走吧。」他說,「回去了。」
兩個人上了車。沈牧之發動了引擎,車子駛出了清江市區,上了高速公路。天色漸漸暗下來,遠處的山變成了一團一團的黑色剪影。
秦墨坐在副駕駛座上,看著窗外的風景。高速公路兩側的田野在暮色中顯得格外遼闊,偶爾有一棵樹孤零零地站在田埂上,像一個守望的人。
「沈牧之。」
「嗯。」
「方誠在信里還說了什麼?」
沈牧之沉默了一會兒。「他說對不起。他說他知道對不起沒有用,但他還是要說。」
秦墨沒有說話。
「他還說——他在太平間外面看著方悅哭的時候,他想衝進去。但他沒有。他說那是他這輩子最後悔的事。」
車裡的空氣變得很重。秦墨把車窗搖下來一條縫,冷風灌進來,吹散了沉默。
「秦墨。」
「嗯。」
「你覺得方悅會原諒他嗎?」
秦墨想了想。「不知道。但我覺得——她會理解的。原諒和理解決定是兩件事。」
沈牧之沒有再說話。他專注地看著前方的路,手指在方向盤上輕輕敲擊著。這一次,秦墨聽出來了——那是一個節奏,一個固定的、重複的節奏。不是隨意敲的,是一首曲子的節拍。
「你在敲什麼?」秦墨問。
沈牧之低頭看了一眼自己的手。「不知道。習慣了。」
秦墨沒有再問。他靠在椅背上,閉上了眼睛。車窗外,暮色越來越濃,路燈一盞一盞地亮起來,在黑暗中畫出一條長長的光帶。
他們回到本市的時候,已經是晚上八點了。沈牧之把車停在秦墨家樓下,熄了火。
「明天有什麼安排?」沈牧之問。
秦墨想了想。「等。」
「等什麼?」
「等組織上的處理結果。等周海東的審判。等環保部門的檢測報告。等恆遠新城居民的安置方案。」他推開車門,下了車,轉過身,「有很多事要等。」
沈牧之點了點頭。「那我等你。」
秦墨看著他。「等我什麼?」
「等你需要幫忙的時候。」
秦墨的嘴角動了一下——不是笑,是一種肌肉的放鬆。「好。」
他關上車門,轉身走向樓門。走了幾步,他停下來,沒有回頭。
「沈牧之。」
「嗯。」
「方悅那邊,如果你需要去,我陪你。」
沈牧之沉默了一會兒。「好。」
秦墨走進了樓門。樓道的燈一盞一盞地亮起來,又在他身後一盞一盞地滅掉。
沈牧之坐在車裡,看著那扇關上的門。他從口袋裡掏出那張照片——方誠和方悅的合影。他看著照片裡方誠的臉,看了很久。然後把照片放回信封里,放在副駕駛座上,跟那本翻爛的《刑法》和半瓶速溶咖啡放在一起。
他發動了車子,駛出了小區。
城市的燈光在車窗外流淌,像一條橙黃色的河。沈牧之開著車,在夜色中穿行。他經過中心廣場的時候,看了一眼紀念碑。紀念碑在燈光下白得刺眼,底座下面的台階空無一人。
方誠曾經坐在那裡,面朝東方,等著太陽升起來。
沈牧之收回目光,繼續開車。車子匯入了車流,消失在夜色中。
沈牧之開車。他的沃爾沃在高速公路上跑得很穩,速度不快不慢,始終壓著限速。秦墨坐在副駕駛座上,手裡拿著一杯在服務區買的咖啡,咖啡已經涼了,他沒有喝。
「你昨晚睡了多久?」沈牧之問。
「三四個小時。」
「你也該休息了。」
「辦完這件事再說。」
沈牧之沒有再說。他專注地看著前方的路,手指在方向盤上輕輕敲擊著,節奏不規則。秦墨注意到他的右手無名指上有一圈淺色的痕跡——那裡原本戴著一枚戒指,現在摘掉了。
「你把戒指摘了?」
沈牧之看了一眼自己的手。「上個月摘的。」
「為什麼?」
「沒必要戴著了。」
秦墨沒有追問。他認識沈牧之的前女友,一個做智慧財產權律師的女人,聰明、幹練、說話像打機關槍。他們在一起三年,分手的時候很安靜——沒有爭吵,沒有摔門,只是有一天沈牧之說「我們不適合」,她就搬走了。
「方悅知道方誠的事嗎?」秦墨換了個話題。
「不知道。」沈牧之的聲音變得低了一些,「方誠用了三個身份活了十年,他沒有告訴任何人。包括他的妹妹。」
「她以為他死了?」
「對。2014年,方誠『死』了之後,警方通知了家屬。方悅去認的屍體——但那具屍體不是方誠,是恆遠地產找來的替身。毀容了,沒有牙齒,沒有指紋,只能通過DNA比對。但DNA比對的結果是偽造的。」
秦墨的手指握緊了咖啡杯。「方悅認了一個陌生人的屍體,以為那是她哥哥。」
「對。她在那具屍體前哭了很久。方誠躲在太平間外面的走廊里,隔著一條縫看著。」
車裡的空氣變得很重。秦墨把車窗搖下來一條縫,冷風灌進來,吹散了咖啡的苦味。
「方誠告訴你的?」他問。
「他有一次喝醉了說的。那是他唯一一次喝醉。」沈牧之停頓了一下,「他說那是他這輩子做的最難的事。比殺人還難。」
清江比安溪大一些,是一個地級市,有高樓,有商場,有寬闊的主幹道。方悅住在這個城市的東邊,一個叫「清江花園」的小區里。小區是五年前建的,環境不錯,樓下有花園和健身器材。
秦墨把車停在小區外面的路邊。沈牧之坐在副駕駛座上,手裡拿著一個牛皮紙信封——裡面裝著方誠的照片和那封他死之前寫的信。
「你進去吧。」秦墨說,「我在車裡等你。」
沈牧之看著他。「你不是說一起來的嗎?」
「我在外面等。這是你的事。你跟方誠認識了八年,你跟他的關係比我近。你應該一個人去。」
沈牧之沉默了一會兒,點了點頭。他推開車門,下了車,走了幾步,又轉回來。
「秦墨。」
「嗯?」
「如果我在裡面待得太久,你進來找我。」
「好。」
沈牧之轉身走進了小區。
秦墨坐在車裡,看著他的背影消失在樓門裡。他點了一根煙,把車窗搖下來,讓煙霧散出去。小區里很安靜,偶爾有老人拎著菜籃子走過,有孩子在健身器材上玩耍。陽光照在樓體的外牆上,淺黃色的瓷磚反射著柔和的光。
他看了看手錶。下午兩點十分。
方悅住在三棟五樓。沈牧之站在門口,手裡拿著信封,猶豫了大約十秒,然後按了門鈴。
門開了。一個女人站在門後面,三十出頭,長發紮成一個馬尾,穿著一件白色的襯衫和深藍色的牛仔褲。她的眼睛跟方誠很像——細長的,眼角微微上挑,看人的時候有一種認真的、專注的神情。
「你好,找誰?」她的聲音很溫和,像小學老師的那種溫和——耐心的、不急不躁的。
「方悅?」
「我是。」
沈牧之從信封里掏出方誠的照片,遞給她。「我叫沈牧之。我是方誠的朋友。」
方悅的笑容消失了。她接過照片,低頭看了一眼,然後抬起頭,看著沈牧之。她的嘴唇在發抖。
「我哥已經死了。」她的聲音很輕,輕得像是在說一個她練習了很多次的句子,「十年前就死了。」
「他沒有死。」沈牧之說,「他用另一個名字活了十年。他一直在本市。他是我事務所的合伙人。」
方悅站在門口,一動不動。她的手在發抖,照片在她手裡發出細微的沙沙聲。
「我能進去說嗎?」沈牧之問。
方悅往後退了一步,讓開了門。
客廳不大,收拾得很整潔。書架上擺滿了書,大多是教育類的。茶几上放著一摞作業本,紅筆擱在上面,筆帽沒有蓋。牆上掛著幾幅孩子的畫,色彩鮮艷,線條稚拙。
「坐吧。」方悅坐在沙發上,把作業本收拾到一邊,「你說他一直在本市?」
「對。他用『方誠』這個名字,在本市做了八年律師。他的事務所跟我的事務所在同一層樓。我們合作了八年。」
方悅低下頭,看著手裡的照片。照片裡的方誠穿著一件深藍色的Polo衫,站在事務所的會議室里,手裡拿著一份文件,表情專注。那是沈牧之偷拍的,方誠不知道。
「他為什麼不來找我?」方悅的聲音開始發抖。
「因為他不能。2014年,他發現了恆遠地產的秘密——城南工地下面埋著有毒的廢料。恆遠地產的人要殺他。他偽造了自己的死亡,用另一個身份活了下來。如果他來找你,他的身份就會暴露。恆遠地產的人會找到他,也會找到你。」
方悅抬起頭,眼眶紅了。「所以他在太平間外面看著我哭,然後走了?」
沈牧之沉默了。
「你知道這件事?」方悅的聲音變得尖銳,「你知道他在太平間外面看著我哭?」
「他告訴我的。他說那是他這輩子做的最難的事。」
方悅的眼淚終於掉了下來。她沒有哭出聲,只是眼淚一滴一滴地往下掉,滴在照片上,滴在她的牛仔褲上。她用手背擦了擦臉,但眼淚止不住。
「他為什麼不相信我能保守秘密?他為什麼不相信我?」
「他不是不相信你。」沈牧之的聲音很低,「他是怕你也被卷進來。恆遠地產的人會查他的所有關係——家人、朋友、同學。如果他來找你,你就會成為目標。他不想讓你受傷。」
「所以他自己一個人扛了十年。」
「對。」
方悅低下頭,看著照片。她的手指輕輕撫過照片裡方誠的臉,動作很輕,像是怕弄疼他。
「他現在在哪裡?」她問。
沈牧之沉默了一會兒。「他死了。三個星期前。」
方悅的手停住了。
「他在自己胸口刻上了『王車易位』的標記,服下了氰化物,坐在中心廣場的紀念碑下面,等著被人發現。他用自己的死,把這個案子重新翻了出來。」
方悅坐在沙發上,一動不動。她的眼睛看著照片,但目光是空的。
「他為什麼要這樣做?」她的聲音像是從很遠的地方飄過來的。
「因為他只有幾個月的命了。肝癌,晚期。他選擇用自己的死,來換這個案子的真相。」
方悅把照片放在茶几上,站起來,走到窗前。她背對著沈牧之,肩膀在微微顫抖。
「他有沒有留下什麼話?」她的聲音悶悶的。
沈牧之從信封里掏出那封信——方誠死之前寫的,放在儲物櫃裡的那封。他站起來,走到方悅身邊,把信遞給她。
「他寫的。給你們的。」
方悅接過信,展開。信不長,只有一頁紙。她看完之後,把信折好,攥在手心裡。
「他說什麼?」沈牧之問。
方悅沒有回答。她站在那裡,看著窗外的天空。天灰濛濛的,雲層很低,遠處的樓群在霧氣中若隱若現。
「他說對不起。」方悅的聲音很輕,「他說他知道對不起沒有用,但他還是要說。」
沈牧之沒有說話。
「他還說——」方悅的聲音開始發抖,「他說他在太平間外面看著我哭的時候,他想衝進來抱住我,告訴我還活著。但他沒有。他說那是他這輩子最後悔的事。」
沈牧之站在那裡,不知道該說什麼。他是律師,他擅長用語言來解決問題,但在這個房間裡,在這個失去了哥哥兩次的女人面前,所有的語言都是蒼白的。
「方悅,你哥哥做了很多錯事。他偽造了身份,他殺了人,他用了十年的時間來復仇。但他做的每一件事,都是為了把真相挖出來。」
方悅轉過身,看著沈牧之。她的眼淚已經幹了,眼眶紅紅的,但眼睛很亮。
「我知道。」她說,「他從小就這樣。認準了一件事,就一定要做到底。小時候家裡窮,他為了供我讀書,自己去工地搬磚。搬了一個暑假,掙了三千塊錢,給我交了學費。他的手磨出了血泡,他跟我說是打球磨的。」
她低下頭,看著手裡的信。
「他就是這種人。什麼都不說,什麼都自己扛。」
沈牧之站在那裡,看著方悅。他想起方誠在事務所里的樣子——溫和的、永遠不急不躁的、說話之前會先想一想的那個人。他想起方誠在加班的時候會泡一杯茶,站在窗前看著城市的夜景,一句話都不說。他想起方誠在收到體檢報告的那天,把報告鎖進了抽屜里,然後繼續工作,像什麼事都沒有發生。
他以為他了解方誠。八年了,他以為他了解這個人。
但他不知道方誠在太平間外面看著妹妹哭。他不知道方誠在體檢報告上看到的「肝癌」兩個字。他不知道方誠在決定自殺的那一刻,心裡在想什麼。
「方悅,你哥哥留下了一樣東西。」沈牧之從信封里掏出一張照片——方誠和方悅的合影,就是儲物櫃裡的那張,「他在照片背面寫了字。」
方悅接過照片,翻到背面。那行字——「方悅,我的妹妹。如果有一天她來找我,告訴她真相。」
方悅看著那行字,看了很久。
「他還說了一句話。」沈牧之說。
「什麼話?」
「他說——『真相不是終點,是起點』。」
方悅把照片和信一起放在茶几上,坐在沙發上。她拿起那摞作業本,把紅筆的筆帽蓋好,放在一邊。動作很慢,很仔細,像是在做一個儀式。
「沈律師,謝謝你告訴我這些。」
「我應該早點來的。」
「你也有你的難處。」方悅看著他,「你跟我哥合作了八年,你也不知道他的真實身份。他連你都不告訴,說明他真的不想讓任何人知道。」
沈牧之點了點頭。
方悅站起來,走到門口,打開了門。「沈律師,我想一個人待一會兒。」
沈牧之走到門口,停了一下。「方悅,如果你需要幫助——任何幫助——可以聯繫我。」他從口袋裡掏出一張名片,放在鞋柜上。
方悅看著那張名片,點了點頭。
沈牧之走出門,下了樓。他走出小區的時候,秦墨正靠在車門上抽菸。看到他出來,秦墨把菸頭按滅了。
「怎麼樣?」
沈牧之站在他旁邊,沒有立刻回答。他掏出一根煙——他不常抽菸,但口袋裡總是裝著一包,以備不時之需。他點燃了,吸了一口,嗆了一下。
「她哭了。」沈牧之說。
秦墨沒有說話。
「她說方誠從小就這樣——什麼都不說,什麼都自己扛。」沈牧之把煙夾在手指間,看著煙霧在空氣中散開,「我跟他合作了八年。我以為我了解他。但我不知道他在太平間外面看著妹妹哭。我不知道他得了肝癌。我不知道他決定自殺的時候在想什麼。」
「沒有人能完全了解另一個人。」秦墨說。
「你是說我不需要自責?」
「我是說——方誠選擇不告訴你,是他的決定。你尊重了他的決定。這不等於你不夠朋友。」
沈牧之沉默了一會兒。他把煙抽完,按滅在垃圾桶里。
「走吧。」他說,「回去了。」
兩個人上了車。沈牧之發動了引擎,車子駛出了清江市區,上了高速公路。天色漸漸暗下來,遠處的山變成了一團一團的黑色剪影。
秦墨坐在副駕駛座上,看著窗外的風景。高速公路兩側的田野在暮色中顯得格外遼闊,偶爾有一棵樹孤零零地站在田埂上,像一個守望的人。
「沈牧之。」
「嗯。」
「方誠在信里還說了什麼?」
沈牧之沉默了一會兒。「他說對不起。他說他知道對不起沒有用,但他還是要說。」
秦墨沒有說話。
「他還說——他在太平間外面看著方悅哭的時候,他想衝進去。但他沒有。他說那是他這輩子最後悔的事。」
車裡的空氣變得很重。秦墨把車窗搖下來一條縫,冷風灌進來,吹散了沉默。
「秦墨。」
「嗯。」
「你覺得方悅會原諒他嗎?」
秦墨想了想。「不知道。但我覺得——她會理解的。原諒和理解決定是兩件事。」
沈牧之沒有再說話。他專注地看著前方的路,手指在方向盤上輕輕敲擊著。這一次,秦墨聽出來了——那是一個節奏,一個固定的、重複的節奏。不是隨意敲的,是一首曲子的節拍。
「你在敲什麼?」秦墨問。
沈牧之低頭看了一眼自己的手。「不知道。習慣了。」
秦墨沒有再問。他靠在椅背上,閉上了眼睛。車窗外,暮色越來越濃,路燈一盞一盞地亮起來,在黑暗中畫出一條長長的光帶。
他們回到本市的時候,已經是晚上八點了。沈牧之把車停在秦墨家樓下,熄了火。
「明天有什麼安排?」沈牧之問。
秦墨想了想。「等。」
「等什麼?」
「等組織上的處理結果。等周海東的審判。等環保部門的檢測報告。等恆遠新城居民的安置方案。」他推開車門,下了車,轉過身,「有很多事要等。」
沈牧之點了點頭。「那我等你。」
秦墨看著他。「等我什麼?」
「等你需要幫忙的時候。」
秦墨的嘴角動了一下——不是笑,是一種肌肉的放鬆。「好。」
他關上車門,轉身走向樓門。走了幾步,他停下來,沒有回頭。
「沈牧之。」
「嗯。」
「方悅那邊,如果你需要去,我陪你。」
沈牧之沉默了一會兒。「好。」
秦墨走進了樓門。樓道的燈一盞一盞地亮起來,又在他身後一盞一盞地滅掉。
沈牧之坐在車裡,看著那扇關上的門。他從口袋裡掏出那張照片——方誠和方悅的合影。他看著照片裡方誠的臉,看了很久。然後把照片放回信封里,放在副駕駛座上,跟那本翻爛的《刑法》和半瓶速溶咖啡放在一起。
他發動了車子,駛出了小區。
城市的燈光在車窗外流淌,像一條橙黃色的河。沈牧之開著車,在夜色中穿行。他經過中心廣場的時候,看了一眼紀念碑。紀念碑在燈光下白得刺眼,底座下面的台階空無一人。
方誠曾經坐在那裡,面朝東方,等著太陽升起來。
沈牧之收回目光,繼續開車。車子匯入了車流,消失在夜色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