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2章 試棺訴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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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知禮站到供桌前面。

  深吸一口氣閉上眼,在心裡過了一遍四個步驟。開喉、定向、起詞、送行。

  昨夜趕路的時候他一直在想訴亡詞,腦子裡一直轉那個女人的事。方秀蘭,二十出頭嫁了人,被丈夫掐死,被說成難產。頭髮被人梳了,指甲被人剪了,像從來沒有掙扎過一樣。

  可她一定掙扎過。

  他睜開眼,第一步,開喉。

  「嗬——」這個音從他胸腔里出來了。低沉,綿長。和昨天在山上的不一樣。

  他不知道為什麼?也許是看了結婚證上「方秀蘭」三個字,也許是看了鐵皮箱子裡那張黑白照片,他的聲音里有了東西。

  陳守墳坐在棺材旁邊,聽到這個音身體微微前傾了一下。

  對了。

  第二步,定向。

  周知禮從包袱里取出羅盤,蹲下放在地上。老鷹山在青田縣城北面,從陳家坳算過去,東偏北,大約三十五到四十度之間。

  羅盤針晃了幾下穩住了。

  他站起來面朝東偏北方向站定,方秀蘭的墳在那個方向。儘管隔了幾十里山路,方向對著。

  第三步,起詞。

  「方秀蘭——」這三個字喊出來,聲音平穩不高不低,像在念名冊。告訴底下的人:叫你了,聽著。

  院子安靜了。

  「方秀蘭。你生在柳河鎮方家,小名秀兒,嫁到隔壁縣高家。」

  「你丈夫說你是難產死的,其實不是,你是被掐的。他給你梳了頭,剪了指甲,換了乾淨衣服。弄得乾乾淨淨,好像你是安安靜靜走的。」

  「但你不是安安靜靜走的。脖子上有淤痕,手指形狀的一圈。」

  聲音越來越高,到了最高處。

  「你被掐住脖子的時候一定蹬過腿、抓過手——你想活。」

  然後停了三息時間。

  陳守墳坐在棺材旁邊,眼淚從臉上的皺紋里一道一道流下來。

  三息過後周知禮再次開口,聲音降下來了,降到和最初時一樣低。

  「冤已訴,路已開。走吧。」

  他的右手從胸前往身後慢慢劃了一下,像替人推開一扇看不見的門。

  「嗬——」

  院子裡兩盞長明燈同時晃了一下,火苗往左歪了歪又直回來。

  訴亡完了。

  陳守墳坐在竹椅上半天沒說話。他的手擱在膝蓋上,不抖了。好幾天以來手第一次不抖。

  「好,好啊。」

  最後一步,活人試棺。

  陳守墳讓陳年扶他起來走到棺材邊上,低頭看著裡面。白棉布鋪著,四角折得整齊。左側板中間那塊橫紋補丁正對著心口的位置。

  「扶我進去。」

  陳年的眼淚湧出來了:「爸……」

  「試試合不合身。」

  陳年咬著嘴唇把他扶進了棺材。

  陳守墳慢慢躺下去,白棉布貼著後背。棺材剛好,頭頂一指餘量,兩側不緊不松,腳底板沒頂到。

  他躺在棺材裡仰面朝天。天很藍,一片雲都沒有。

  「合適。」

  陳年趕緊把他扶出來。

  活人喪辦完了。

  那天夜裡,周知禮在偏房閉眼躺了兩個時辰。太累了,兩天沒怎麼合眼,但腦子停不下來。

  半夜陳年來敲門:「周師傅,我爸叫你。」

  正屋裡燈盞的油又快幹了,陳守墳靠在床頭,換下了壽衣穿著那件灰藍色對襟褂子。氣色比白天好了一些——心裡壓著的東西卸了,人會迴光返照式地好那麼一陣。

  「過來坐。」

  周知禮在床邊坐下。

  陳守墳看了他很久,從枕頭底下摸出一方硯台。青石的,邊角磨圓了,硯面有五十四年的包漿。

  「拿著,以後用得上。」

  「我——」

  「拿著。」陳守墳直接把硯台放在周知禮手裡。「我用不上了。」


  周知禮攥著硯台沒再推。

  陳守墳靠回床頭閉了一會兒眼:「你今天訴亡詞寫得不錯。有一句特別好,你被掐住脖子的時候一定蹬過腿、抓過手,你想活,你是怎麼知道的?」

  「她結了婚。」周知禮說,「嫁過去是想過日子的。二十出頭,還那麼年輕。」

  陳守墳睜開眼,看著他嘴角彎了一下。

  「走吧,該走了。」

  周知禮對著他鞠了一躬,站起來把硯台收進包袱。走出正屋,陳年正站在祠堂門口,眼睛紅腫著。

  「你爸交代的事我辦完了。」

  「我知道,我會照顧他。」

  周知禮點了點頭,背起包袱走出了祠堂院子。

  回省城的頭兩天,他哪兒也沒去。

  招待所的房間悶了好些天,推開窗戶熱氣往外涌。他把包袱打開,東西一樣樣擺在床上:陳守墳的硯台、馬知客的水喪手稿、楊半仙的冊子。

  三個人給的三樣東西。擱在灰白色的床單上,安安靜靜的,像三個人坐在那等他。

  他先翻冊子。從頭翻,一頁一頁地過。

  以前看是在學規矩,什麼場合用什麼步驟,這回再看不一樣了。

  楊半仙寫「死者為大」四個字下筆很重,翻過來背面能看見墨痕。以前只當是寫字用力。在陳家坳做完那場活人喪之後,他忽然覺得那不是用力,是這四個字壓得重。

  硯台放在枕頭邊。夜裡睡不著的時候摸一下邊角。陳守墳最後跟他說的那句話一直在腦中:「不光看死人身上的東西,還看死人活著時候是什麼樣的人。」

  他琢磨了兩天,覺得這句話不是在誇他。是在告訴他接下來的路該怎麼走。

  第三天,方志遠找上了門。

  敲門的時候,周知禮正把這些東西重新包進藍布里。

  「有個活兒,沒人敢接。」

  周知禮沒抬頭,繼續整理東西:「什麼活兒?」

  「雷劈死的。」

  聞言,周知禮手停了。

  方志遠在椅子上坐下,搪瓷杯往桌上一擱,嘆了口氣。

  「省城郊區,東鄉村。六十歲的老農民,姓王,三天前在田裡幹活被雷劈死了。家屬找了四家知客,沒人接。」

  「為什麼不接?」

  「天譴。」

  兩個字出口,方志遠沒再多解釋。他是省殯葬協會的人,知道雷擊是自然現象。

  但他也在這行幹了幾十年,知道在老百姓眼裡,被雷劈死意味著什麼——老天爺要收的人,做了虧心事,遭了報應。

  民間一致認為,這種人的喪事,誰沾誰倒霉。

  周知禮把硯台包好放進藍布里,翻出楊半仙的冊子,翻到中間偏後的位置。

  「雷擊亡者葬法」。

  楊半仙的字很硬氣,一筆一划像刀刻的。

  「雷擊者,天譴也。端公不可為其唱送魂歌,天要收的人,端公沒資格替天送行。但端公可做解譴儀,不是替亡者翻案,是替亡者求情。墳前燒四十九天香,一天不可斷。四十九天滿,譴自解。」

  他把這段話看了兩遍,合上冊子。

  「走吧,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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