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女孩與野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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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昌義已經不記得這是第幾天了。

  他就窩在爛尾樓五樓那個鋪硬紙板的角落,每天坐在這兒,抽菸,往外看。

  下雨的時候看雨,天晴的時候看人。分不清自己算活著還是死了。

  他蹲在牆角吃著從樓下攤子買來的粉。吃到一半,樓梯那邊忽然有了動靜。

  他的第一反應是跑。可他跑得掉嗎?

  腳步聲很輕,一步一步往上。不是警察,警察不會這麼慢。

  他盯著樓梯口。

  一顆小腦袋冒出來。齊耳短髮,個子小小的,背著藍色書包,上面掛著個卡通掛件。

  是個女孩,站在樓梯口看著他。

  過了好幾秒,她開口問:「叔叔,你在這兒幹嘛?」

  聲音很輕,軟軟的,帶著點好奇。

  宋昌義沒說話。自從女兒走後,他就沒再跟孩子說過話。

  女孩沒走,歪著頭看他,又看了看他手裡那盒粉。

  「你在吃飯嗎?」

  宋昌義點了點頭。

  女孩盯著那盒飯看了幾秒,忽然從書包里掏出一個塑膠袋,蹲在他面前打開。

  裡面是一塊用保鮮膜包著的餅乾,還有半盒牛奶。

  「給你,」她把東西推過來,「我吃不完。」

  宋昌義愣住了。他看著那盒牛奶、那塊餅乾,又看了看眼前這個女孩。

  她蹲在那兒,離他很近,近到能看清她額前的碎發和臉上的小雀斑。

  她的眼睛亮亮的,看著他,一點害怕的樣子都沒有。

  「你不怕我?」

  女孩搖搖頭。「不怕。」

  宋昌義不知道該說什麼。

  「你吃啊。」她催他。

  他拿起那盒牛奶,喝了一口,甜。

  他已經很久沒喝過牛奶了。

  女孩看他喝完那口牛奶,忽然問:「叔叔,你為什麼住在這兒?」

  宋昌義的手頓了一下。

  「……沒地方去。」

  「那你沒有家嗎?」

  「沒有。」

  女孩在他身旁蹲下來,「我有家,但我不想回去。」

  「為什麼?」

  女孩沒說話。她從書包里翻出一個本子,撕下一頁遞過來。

  紙上畫著幾個歪歪扭扭的小人;有的吐舌頭,有的舉拳頭,臉上畫著誇張的兇惡表情。

  旁邊歪歪斜斜地寫著幾個字:「討厭的同學。」

  宋昌義看著那張紙,沒明白。

  女孩指著上面的小人,小聲說:「他們老欺負我。我就把他們畫下來,畫丑一點。」

  她抬起頭,看著他。

  「畫完了,就不那麼生氣了。」

  宋昌義攥著畫紙,看著上面那些醜醜的小人,抬起頭確認。

  「他們欺負你?」

  女孩點點頭。

  「那你爸爸媽媽知道嗎?」

  女孩搖搖頭。

  「我不想讓他們擔心。」

  宋昌義沉默了一會兒。

  「我可以幫你教訓他們。」

  女孩愣了一下,搖了搖頭。

  宋昌義又問:「為什麼?他們欺負了你。」

  女孩想了想,輕輕說:「我不喜歡。」

  宋昌義還想說點什麼,小女孩已經站起來了。

  「叔叔,時間不早了,我得走了。」

  她背上書包,往樓梯口走了幾步,又回頭看了他一眼。

  宋昌義張嘴問了一句:「你叫什麼名字?」

  女孩站在樓梯口,轉過身來。

  「林小雅。」

  那一瞬間,宋昌義恍惚看見了女兒背著書包,回頭喊他「爸爸快一點」。

  眼前這個女孩,像一束光照進了他已經死去的心裡。


  從那以後,宋昌義每天都會坐在五樓那個位置,透過黑洞洞的窗洞,望著不遠處的十字路口。

  下午四點二十左右,那個背著藍色書包的小身影就會出現。

  他每天就這麼看著。

  有時候她會抬起頭,往爛尾樓這邊看一眼。

  他不知道她能不能看見自己,只是下意識往後縮一縮。

  有一次她停下來,對著這邊揮了揮手。

  他愣在那兒,不知道該不該回應。

  等他反應過來,她已經走遠了。

  晚上,他躺在那塊硬紙板上,翻來覆去睡不著。腦子裡全是小雅朝他揮手的畫面。

  他知道自己應該離她遠點。

  他是什麼人?

  一個殺了人、躲在爛尾樓里的逃犯。

  她不害怕他,那是她還不知道。

  等她知道了,還會沖他笑嗎?還會給他遞牛奶嗎?

  可看著小雅每天從十字路口走過,他總會想起從前接送女兒的日子。

  女兒背著書包走在前面,時不時回頭看他有沒有跟上。

  他故意走慢一點,她就會停下來等,嘴裡喊「爸爸快一點」。

  宋昌義收回視線,看著窗外灰濛濛的天。

  他想換個地方躲,可走到樓梯口又停住了。

  他不知道自己還能去哪。

  這座城市這麼大,他能躲的,只有爛尾樓。

  換一個,也一樣。

  時間一晃,三個月過去。

  宋昌義已經習慣了這樣的日子:每天下午四點二十,坐在窗邊,等小雅出現。

  他不知道這算什麼。習慣?依賴?還是別的什麼。

  他只知道,哪天沒看見她,那天晚上就睡不著,翻來覆去想:是不是出事了?

  好在,她每天都來。每天都從那條路上走過。

  有時候會抬頭往這邊看一眼,有時候不會。但他知道她在。

  這就夠了。

  下午,天陰得厲害。

  烏雲壓得很低,像要塌下來一樣。空氣悶得讓人喘不過氣。

  宋昌義坐在窗邊,望著十字路口的方向。

  已經到了放學時間,小雅沒出現。

  他等了一會兒。還是沒出現。

  他站起來,走到窗邊,探出身子往下看。

  街上的人比平時少,都趕著回家躲雨。

  他又坐回去。心想可能是她父母來接了。可能是今天放學早。可能有別的事。

  過了很久。

  他開始坐不住了。站起來,走兩步,又坐下。站起來,再走兩步。

  這時,街口那邊忽然傳來一陣嘈雜聲。

  他湊到窗邊往下看。

  一群人從巷子裡湧出來。是群不良少年,染著頭髮,穿著破洞衣服,叼著煙。

  他們推搡著圍成一圈,往牆角擠。人群縫隙里,他看見了那個藍色書包——是小雅。

  宋昌義的腦子裡嗡的一聲。他趴在窗台上,死死盯著那邊。

  那群人把小雅圍在中間,有人推她,有人拽她的書包,有人在她面前揮舞著拳頭。

  她縮著腦袋,任由他們拉扯,一動不動。

  宋昌義的手攥緊了窗沿。

  他應該衝下去。可他沒動。

  就因為他是個殺人犯,一個躲在爛尾樓里的逃犯。

  下去就是送死,把自己送到警察眼皮底下。

  可那個藍色書包被人推來推去,像一隻被貓玩弄的麻雀。

  他告訴自己,那不是他女兒。

  他已經沒有女兒了。

  他不欠任何人的。

  他縮回去,往後靠了靠,像要把自己嵌進牆裡。

  他想起小雅遞給他牛奶時的樣子。眼睛亮亮的,一點都不怕他。

  他想起她說「畫完了,就不那麼生氣了」。

  他想起她站在樓梯口,轉過身,告訴自己名字「林小雅」。

  他罵了一句。

  大不了就是死。反正他早該死了。

  他轉身往樓下撲去。

  猶如一頭被放出籠子的野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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