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女孩與野獸
宋昌義已經不記得這是第幾天了。
他就窩在爛尾樓五樓那個鋪硬紙板的角落,每天坐在這兒,抽菸,往外看。
下雨的時候看雨,天晴的時候看人。分不清自己算活著還是死了。
他蹲在牆角吃著從樓下攤子買來的粉。吃到一半,樓梯那邊忽然有了動靜。
他的第一反應是跑。可他跑得掉嗎?
腳步聲很輕,一步一步往上。不是警察,警察不會這麼慢。
他盯著樓梯口。
一顆小腦袋冒出來。齊耳短髮,個子小小的,背著藍色書包,上面掛著個卡通掛件。
是個女孩,站在樓梯口看著他。
過了好幾秒,她開口問:「叔叔,你在這兒幹嘛?」
聲音很輕,軟軟的,帶著點好奇。
宋昌義沒說話。自從女兒走後,他就沒再跟孩子說過話。
女孩沒走,歪著頭看他,又看了看他手裡那盒粉。
「你在吃飯嗎?」
宋昌義點了點頭。
女孩盯著那盒飯看了幾秒,忽然從書包里掏出一個塑膠袋,蹲在他面前打開。
裡面是一塊用保鮮膜包著的餅乾,還有半盒牛奶。
「給你,」她把東西推過來,「我吃不完。」
宋昌義愣住了。他看著那盒牛奶、那塊餅乾,又看了看眼前這個女孩。
她蹲在那兒,離他很近,近到能看清她額前的碎發和臉上的小雀斑。
她的眼睛亮亮的,看著他,一點害怕的樣子都沒有。
「你不怕我?」
女孩搖搖頭。「不怕。」
宋昌義不知道該說什麼。
「你吃啊。」她催他。
他拿起那盒牛奶,喝了一口,甜。
他已經很久沒喝過牛奶了。
女孩看他喝完那口牛奶,忽然問:「叔叔,你為什麼住在這兒?」
宋昌義的手頓了一下。
「……沒地方去。」
「那你沒有家嗎?」
「沒有。」
女孩在他身旁蹲下來,「我有家,但我不想回去。」
「為什麼?」
女孩沒說話。她從書包里翻出一個本子,撕下一頁遞過來。
紙上畫著幾個歪歪扭扭的小人;有的吐舌頭,有的舉拳頭,臉上畫著誇張的兇惡表情。
旁邊歪歪斜斜地寫著幾個字:「討厭的同學。」
宋昌義看著那張紙,沒明白。
女孩指著上面的小人,小聲說:「他們老欺負我。我就把他們畫下來,畫丑一點。」
她抬起頭,看著他。
「畫完了,就不那麼生氣了。」
宋昌義攥著畫紙,看著上面那些醜醜的小人,抬起頭確認。
「他們欺負你?」
女孩點點頭。
「那你爸爸媽媽知道嗎?」
女孩搖搖頭。
「我不想讓他們擔心。」
宋昌義沉默了一會兒。
「我可以幫你教訓他們。」
女孩愣了一下,搖了搖頭。
宋昌義又問:「為什麼?他們欺負了你。」
女孩想了想,輕輕說:「我不喜歡。」
宋昌義還想說點什麼,小女孩已經站起來了。
「叔叔,時間不早了,我得走了。」
她背上書包,往樓梯口走了幾步,又回頭看了他一眼。
宋昌義張嘴問了一句:「你叫什麼名字?」
女孩站在樓梯口,轉過身來。
「林小雅。」
那一瞬間,宋昌義恍惚看見了女兒背著書包,回頭喊他「爸爸快一點」。
眼前這個女孩,像一束光照進了他已經死去的心裡。
從那以後,宋昌義每天都會坐在五樓那個位置,透過黑洞洞的窗洞,望著不遠處的十字路口。
下午四點二十左右,那個背著藍色書包的小身影就會出現。
他每天就這麼看著。
有時候她會抬起頭,往爛尾樓這邊看一眼。
他不知道她能不能看見自己,只是下意識往後縮一縮。
有一次她停下來,對著這邊揮了揮手。
他愣在那兒,不知道該不該回應。
等他反應過來,她已經走遠了。
晚上,他躺在那塊硬紙板上,翻來覆去睡不著。腦子裡全是小雅朝他揮手的畫面。
他知道自己應該離她遠點。
他是什麼人?
一個殺了人、躲在爛尾樓里的逃犯。
她不害怕他,那是她還不知道。
等她知道了,還會沖他笑嗎?還會給他遞牛奶嗎?
可看著小雅每天從十字路口走過,他總會想起從前接送女兒的日子。
女兒背著書包走在前面,時不時回頭看他有沒有跟上。
他故意走慢一點,她就會停下來等,嘴裡喊「爸爸快一點」。
宋昌義收回視線,看著窗外灰濛濛的天。
他想換個地方躲,可走到樓梯口又停住了。
他不知道自己還能去哪。
這座城市這麼大,他能躲的,只有爛尾樓。
換一個,也一樣。
時間一晃,三個月過去。
宋昌義已經習慣了這樣的日子:每天下午四點二十,坐在窗邊,等小雅出現。
他不知道這算什麼。習慣?依賴?還是別的什麼。
他只知道,哪天沒看見她,那天晚上就睡不著,翻來覆去想:是不是出事了?
好在,她每天都來。每天都從那條路上走過。
有時候會抬頭往這邊看一眼,有時候不會。但他知道她在。
這就夠了。
下午,天陰得厲害。
烏雲壓得很低,像要塌下來一樣。空氣悶得讓人喘不過氣。
宋昌義坐在窗邊,望著十字路口的方向。
已經到了放學時間,小雅沒出現。
他等了一會兒。還是沒出現。
他站起來,走到窗邊,探出身子往下看。
街上的人比平時少,都趕著回家躲雨。
他又坐回去。心想可能是她父母來接了。可能是今天放學早。可能有別的事。
過了很久。
他開始坐不住了。站起來,走兩步,又坐下。站起來,再走兩步。
這時,街口那邊忽然傳來一陣嘈雜聲。
他湊到窗邊往下看。
一群人從巷子裡湧出來。是群不良少年,染著頭髮,穿著破洞衣服,叼著煙。
他們推搡著圍成一圈,往牆角擠。人群縫隙里,他看見了那個藍色書包——是小雅。
宋昌義的腦子裡嗡的一聲。他趴在窗台上,死死盯著那邊。
那群人把小雅圍在中間,有人推她,有人拽她的書包,有人在她面前揮舞著拳頭。
她縮著腦袋,任由他們拉扯,一動不動。
宋昌義的手攥緊了窗沿。
他應該衝下去。可他沒動。
就因為他是個殺人犯,一個躲在爛尾樓里的逃犯。
下去就是送死,把自己送到警察眼皮底下。
可那個藍色書包被人推來推去,像一隻被貓玩弄的麻雀。
他告訴自己,那不是他女兒。
他已經沒有女兒了。
他不欠任何人的。
他縮回去,往後靠了靠,像要把自己嵌進牆裡。
他想起小雅遞給他牛奶時的樣子。眼睛亮亮的,一點都不怕他。
他想起她說「畫完了,就不那麼生氣了」。
他想起她站在樓梯口,轉過身,告訴自己名字「林小雅」。
他罵了一句。
大不了就是死。反正他早該死了。
他轉身往樓下撲去。
猶如一頭被放出籠子的野獸。
他就窩在爛尾樓五樓那個鋪硬紙板的角落,每天坐在這兒,抽菸,往外看。
下雨的時候看雨,天晴的時候看人。分不清自己算活著還是死了。
他蹲在牆角吃著從樓下攤子買來的粉。吃到一半,樓梯那邊忽然有了動靜。
他的第一反應是跑。可他跑得掉嗎?
腳步聲很輕,一步一步往上。不是警察,警察不會這麼慢。
他盯著樓梯口。
一顆小腦袋冒出來。齊耳短髮,個子小小的,背著藍色書包,上面掛著個卡通掛件。
是個女孩,站在樓梯口看著他。
過了好幾秒,她開口問:「叔叔,你在這兒幹嘛?」
聲音很輕,軟軟的,帶著點好奇。
宋昌義沒說話。自從女兒走後,他就沒再跟孩子說過話。
女孩沒走,歪著頭看他,又看了看他手裡那盒粉。
「你在吃飯嗎?」
宋昌義點了點頭。
女孩盯著那盒飯看了幾秒,忽然從書包里掏出一個塑膠袋,蹲在他面前打開。
裡面是一塊用保鮮膜包著的餅乾,還有半盒牛奶。
「給你,」她把東西推過來,「我吃不完。」
宋昌義愣住了。他看著那盒牛奶、那塊餅乾,又看了看眼前這個女孩。
她蹲在那兒,離他很近,近到能看清她額前的碎發和臉上的小雀斑。
她的眼睛亮亮的,看著他,一點害怕的樣子都沒有。
「你不怕我?」
女孩搖搖頭。「不怕。」
宋昌義不知道該說什麼。
「你吃啊。」她催他。
他拿起那盒牛奶,喝了一口,甜。
他已經很久沒喝過牛奶了。
女孩看他喝完那口牛奶,忽然問:「叔叔,你為什麼住在這兒?」
宋昌義的手頓了一下。
「……沒地方去。」
「那你沒有家嗎?」
「沒有。」
女孩在他身旁蹲下來,「我有家,但我不想回去。」
「為什麼?」
女孩沒說話。她從書包里翻出一個本子,撕下一頁遞過來。
紙上畫著幾個歪歪扭扭的小人;有的吐舌頭,有的舉拳頭,臉上畫著誇張的兇惡表情。
旁邊歪歪斜斜地寫著幾個字:「討厭的同學。」
宋昌義看著那張紙,沒明白。
女孩指著上面的小人,小聲說:「他們老欺負我。我就把他們畫下來,畫丑一點。」
她抬起頭,看著他。
「畫完了,就不那麼生氣了。」
宋昌義攥著畫紙,看著上面那些醜醜的小人,抬起頭確認。
「他們欺負你?」
女孩點點頭。
「那你爸爸媽媽知道嗎?」
女孩搖搖頭。
「我不想讓他們擔心。」
宋昌義沉默了一會兒。
「我可以幫你教訓他們。」
女孩愣了一下,搖了搖頭。
宋昌義又問:「為什麼?他們欺負了你。」
女孩想了想,輕輕說:「我不喜歡。」
宋昌義還想說點什麼,小女孩已經站起來了。
「叔叔,時間不早了,我得走了。」
她背上書包,往樓梯口走了幾步,又回頭看了他一眼。
宋昌義張嘴問了一句:「你叫什麼名字?」
女孩站在樓梯口,轉過身來。
「林小雅。」
那一瞬間,宋昌義恍惚看見了女兒背著書包,回頭喊他「爸爸快一點」。
眼前這個女孩,像一束光照進了他已經死去的心裡。
從那以後,宋昌義每天都會坐在五樓那個位置,透過黑洞洞的窗洞,望著不遠處的十字路口。
下午四點二十左右,那個背著藍色書包的小身影就會出現。
他每天就這麼看著。
有時候她會抬起頭,往爛尾樓這邊看一眼。
他不知道她能不能看見自己,只是下意識往後縮一縮。
有一次她停下來,對著這邊揮了揮手。
他愣在那兒,不知道該不該回應。
等他反應過來,她已經走遠了。
晚上,他躺在那塊硬紙板上,翻來覆去睡不著。腦子裡全是小雅朝他揮手的畫面。
他知道自己應該離她遠點。
他是什麼人?
一個殺了人、躲在爛尾樓里的逃犯。
她不害怕他,那是她還不知道。
等她知道了,還會沖他笑嗎?還會給他遞牛奶嗎?
可看著小雅每天從十字路口走過,他總會想起從前接送女兒的日子。
女兒背著書包走在前面,時不時回頭看他有沒有跟上。
他故意走慢一點,她就會停下來等,嘴裡喊「爸爸快一點」。
宋昌義收回視線,看著窗外灰濛濛的天。
他想換個地方躲,可走到樓梯口又停住了。
他不知道自己還能去哪。
這座城市這麼大,他能躲的,只有爛尾樓。
換一個,也一樣。
時間一晃,三個月過去。
宋昌義已經習慣了這樣的日子:每天下午四點二十,坐在窗邊,等小雅出現。
他不知道這算什麼。習慣?依賴?還是別的什麼。
他只知道,哪天沒看見她,那天晚上就睡不著,翻來覆去想:是不是出事了?
好在,她每天都來。每天都從那條路上走過。
有時候會抬頭往這邊看一眼,有時候不會。但他知道她在。
這就夠了。
下午,天陰得厲害。
烏雲壓得很低,像要塌下來一樣。空氣悶得讓人喘不過氣。
宋昌義坐在窗邊,望著十字路口的方向。
已經到了放學時間,小雅沒出現。
他等了一會兒。還是沒出現。
他站起來,走到窗邊,探出身子往下看。
街上的人比平時少,都趕著回家躲雨。
他又坐回去。心想可能是她父母來接了。可能是今天放學早。可能有別的事。
過了很久。
他開始坐不住了。站起來,走兩步,又坐下。站起來,再走兩步。
這時,街口那邊忽然傳來一陣嘈雜聲。
他湊到窗邊往下看。
一群人從巷子裡湧出來。是群不良少年,染著頭髮,穿著破洞衣服,叼著煙。
他們推搡著圍成一圈,往牆角擠。人群縫隙里,他看見了那個藍色書包——是小雅。
宋昌義的腦子裡嗡的一聲。他趴在窗台上,死死盯著那邊。
那群人把小雅圍在中間,有人推她,有人拽她的書包,有人在她面前揮舞著拳頭。
她縮著腦袋,任由他們拉扯,一動不動。
宋昌義的手攥緊了窗沿。
他應該衝下去。可他沒動。
就因為他是個殺人犯,一個躲在爛尾樓里的逃犯。
下去就是送死,把自己送到警察眼皮底下。
可那個藍色書包被人推來推去,像一隻被貓玩弄的麻雀。
他告訴自己,那不是他女兒。
他已經沒有女兒了。
他不欠任何人的。
他縮回去,往後靠了靠,像要把自己嵌進牆裡。
他想起小雅遞給他牛奶時的樣子。眼睛亮亮的,一點都不怕他。
他想起她說「畫完了,就不那麼生氣了」。
他想起她站在樓梯口,轉過身,告訴自己名字「林小雅」。
他罵了一句。
大不了就是死。反正他早該死了。
他轉身往樓下撲去。
猶如一頭被放出籠子的野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