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亡命之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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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班後路明非被夏彌拽著走進街角一家理髮店。

  店面不大,三把椅子兩面鏡子,地上掃出一堆碎發。

  理髮大媽圍著他轉了兩圈,伸手薅了薅他那把亂草:「小伙子,你這頭髮得有三四個月沒剪了吧?要不推個平頭?精神!」

  路明非從鏡子裡看她一眼,心想大媽你是不是對「精神」這個詞有什麼誤解。

  平頭那是硬漢的專屬,他那張臉配平頭,大概就是勞改犯剛出獄的效果。

  「修短一點就行。」他說。

  大媽手法利落,剪刀咔嚓咔嚓,碎發落了一地。

  路明非看著鏡子裡自己腦袋上的毛一寸寸變短,那撮倔強的呆毛被剪掉的時候,他心裡居然有一絲不舍。

  那玩意兒跟他作對了好些年,真沒了反倒有點空落落的。

  夏彌坐在旁邊的等候椅上,把桌上的不知道哪一期的《小說繪》翻開,正低頭看。

  封面上印著某個青春小說的GG,花花綠綠的。

  她今天把頭髮散下來了,正用手指繞著發尾,慢吞吞地編一根粗麻花辮,辮子垂在胸前,發尾搭在雜誌頁面上。

  店裡的日光燈管有些發黃,照在她側臉上,她看書的時候很安靜,和平時那個嘰嘰喳喳的夏彌判若兩人,像換了一個人。

  路明非從鏡子裡偷偷看了幾眼,又看了幾眼。

  「好了。」大媽拍拍他肩膀。

  路明非對著鏡子左右轉頭。

  確實精神了些,露出額頭之後整個人看著沒那麼蔫了。

  「走吧。」他站起來。

  夏彌合上《小說繪》,抬頭看他一眼:「剪完了?嗯,比以前像人了。」

  「我以前不像人?」

  「以前像只剛打完架的流浪貓。」她站起來,低頭看了看胸前那根麻花辮,用手指捋了捋辮尾,「怎麼樣?」

  「嗯,比以前像人了。」路明非以彼之道還施彼身。

  「好哇你!」

  夏彌追著路明非出了理髮店的門。

  路明非抱頭鼠竄,在夕陽中吃了一嘴灰塵。

  到嬸嬸家的時候天已經擦黑了。

  「你在樓下等我,」路明非說,「我上去收拾東西,很快。」

  夏彌往樓道里邁了一步:「我陪你上去吧。」

  「不用。」

  「萬一你嬸嬸又——」

  「不會。」路明非打斷她,「我就收拾點東西,很快。」

  夏彌盯著他看了幾秒。

  路明非沒躲,就那麼站著,手插在褲袋裡,肩膀微微塌著,還是那副衰樣,但眼神固執得要命。

  「行吧,」她說,「那你快點。」

  路明非轉身上樓。

  走了幾步,身後傳來她的聲音。

  不輕不重,像是在哼歌。

  那調子慢慢地飄上來,在狹窄的樓道里轉了個彎,鑽進他耳朵里。

  「Desperado, why don't you come to your senses......」

  旋律悠揚,帶著點美國西部片裡的荒涼感。

  像一個人騎著馬在沙漠裡走了很久,回頭發現來時的馬蹄印已經被風抹平了。

  他爸還在家的時候放過這張唱片,他記得唱針落下去,滋啦一聲,音樂就響起來了。

  他那時候大概五六歲,趴在客廳地板上畫畫,他爸坐在沙發上翻一本很厚的書,兩個人誰也不理誰,但那首歌一直在放。

  他記不住歌詞,只記得那個調子,還有書頁翻動的聲音。

  路明非站在樓梯拐角,聽了幾秒,然後繼續往上走。

  亡命之徒,為何你還不清醒?

  門沒鎖。

  他推門進去,客廳的燈亮著,茶几上擺著一杯茶,電視在放新聞聯播,聲音開得很小。

  叔叔坐在沙發上,穿著一件洗得發白的polo衫,領口松垮垮的,頭髮梳得油亮,幾根長絲橫跨過頭頂,勉強遮住頭皮。


  路明非站在玄關,拖鞋穿到一半,和叔叔對上了目光。

  「明非?」叔叔把電視音量調低,「怎麼這時候回來了?」

  「回來收拾點東西。」

  「剪頭髮了?」

  「嗯。」

  叔叔上下打量了他一眼,點了點頭:「精神多了,以後別留那麼長,跟個流浪漢似的。」

  路明非換好拖鞋,往自己房間走。

  經過沙發的時候,叔叔忽然開口。

  「明非,」他說,「等一下。」

  路明非回頭。

  叔叔把茶杯端起來,抿了一口,又放下,嘴唇動了動,像是在組織語言。

  「那天在動物園,」他說,「你嬸嬸說話是難聽了點。」

  路明非沒接話。

  「她那個人你也知道,刀子嘴,脾氣上來什麼都往外說,」叔叔看著茶几上的茶杯,「她沒有惡意。」

  路明非站在那裡,面無表情

  「嗯。」他說。

  「你別往心裡去。」

  「不會。」

  叔叔點了點頭,似乎覺得這件事就這樣翻篇了。

  他端起茶杯又喝了一口,茶水已經涼透了,他的眉頭皺了一下,還是咽下去了。

  路明非看著他。

  這張臉他看了四年。

  年輕的時候應該還算端正,現在被歲月和安逸泡軟了,頭髮油得能炒菜,下巴線條層疊,眼角堆著紋路。

  他穿的polo衫領口鬆了,牌子是Lacoste,鱷魚標誌在胸口趴著,仿的,但仿得很像。

  路明非忽然想起很多事。

  剛來的時候,叔叔帶他去買書包,挑了很久,最後買了一個不便宜的。回家的路上叔叔說,你爸媽不在身邊,叔叔不會虧待你。那天的陽光和今天一樣,暖洋洋的,他坐在電動車后座,手抓著叔叔的衣角,覺得這個人真好啊。

  後來他想買一雙球鞋,叔叔說要考試考好了才給買。他考好了,叔叔帶他去商場,試了好幾雙,最後買的是打折的那款。回家的路上叔叔說,你嬸嬸最近手頭緊,將就一下。他說好。

  再後來,他看見嬸嬸開著新車送路鳴澤上學。那輛寶馬不大,排量也小,但嶄新的,在陽光下亮得刺眼。叔叔站在旁邊,穿著一件新外套,牌子他不認識,但做工很好。

  他從來不去細想這些事情。

  想清楚了,日子就過不下去了。

  「叔叔,」路明非說,「我打算搬出去住一段時間。」

  叔叔的手停在茶杯上。

  「搬出去?」他抬起頭,眉頭皺起來,「搬去哪兒?」

  「同學家,她一個人住,空房間多,我去做個伴。」

  「哪個同學?」叔叔問道,「是昨天那個女孩?」

  「嗯。」路明非點頭。

  叔叔沉默了會兒,手指在茶杯邊緣摩挲。

  電視裡的新聞播完了,開始放天氣預報,背景音樂叮叮咚咚的。

  「你嬸嬸那邊……」他斟酌著措辭,「她就是嘴上不饒人,其實——」

  「我知道,」路明非打斷他,「我不是因為她走的。」

  這話說出口,他自己都不信。

  但叔叔好像信了,或者說,他選擇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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