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章:三封信
可為什麼呢?
羅恩每天都在回答自己。
因為當時的自己不夠強,因為當時的孩子們還沒長大。
如果自己為了賽麗婭拼上霍爾斯頓的一切。
那孩子怎麼辦?
再見到賽麗婭的時候他又該說什麼?
可他不能把這些告訴埃德蒙。
當時書房就只剩下沉默。
埃德蒙沒有摔東西,甚至沒有提高音量。
他只是用那種壓制到極限微微顫抖的聲音,把這些話說了出來。
可他沒有得到答案。
第二天早上,埃德蒙消失了。
羅恩找了她兩年。
當找到他時,他只問了伊莎貝拉一句話。
「他還活著嗎?」
「活著。」
「那就好...別讓他死。」
他沒有在多做什麼,像什麼都沒發生一樣依舊每天坐在書房。
可沒人知道書桌抽屜深處,放著一枚銀色的鈴蘭胸針。
那是塞麗婭的遺物。
埃德蒙走的時候帶走了匕首,但沒有帶走胸針。
他大概以為羅恩會把它放在在母親賽麗婭的遺物盒裡
但羅恩沒有。
每天晚上,在離開書房裡前,他都會打開抽屜,拿出那枚胸針在手裡握一會。
這麼多年了,胸針的銀層被他的手指反覆摩擦已經磨得極薄了,鈴蘭花瓣的紋路都快看不清了。
但他每天都還是會握一會。
不僅僅是為了懷念塞麗婭。
同樣也是為了提醒自己有些事情沒有做完。
自己欠了債,所以自己現在沒有資格死。
至少現在不能。
...
羅恩睜開了眼。
壁爐里的橡木又「噼啪」響了一聲,騰起的火星在空中劃出一條弧線,最後落在台子上漸漸熄滅。
他拿起桌上那杯熱茶,喝了一口。
這是北境的花草茶,配方是塞麗婭留下的。
他喝了幾十年了。
羅恩將茶杯放下,忽然開口了。
「史蒂芬。」
老管家立刻上前。
「明天一早,安排幾件事。」
「第一件事,所有陣亡騎士的遺體,以最高規格的禮節安葬,葬禮由我主持,用家族私庫的錢,每一位陣亡騎士的家屬,發放三年的撫恤金,如果家裡有未成年的孩子,莊園負責供養到成年。」
「第二件事,艾石村的倖存者暫時安置在城內,等局勢穩定之後,幫他們重建村子,費用從領地公庫出,他們失去的牲畜,糧食按市價補償。」
「第三件事,聯絡所有的邊境哨站,加強哨站的警戒等級,所有進出霍爾斯頓領的陌生面孔都要登記下來。」
「第四,明天上午舉行家族會議,艾琳和加雷斯都要到。」
史蒂芬應了一聲,又等了片刻,見羅恩沒有再說什麼,才輕手輕腳地退出了書房。
書房重新安靜下來。
只剩下壁爐里木柴燃燒的聲音。
在史蒂芬離開書房後,羅恩沒有回臥室,而是從筆架上取下鵝毛筆,攤開羊皮紙開始寫信
筆尖落在羊皮紙上,發出極輕的「沙沙」聲。
第一封寫給鐵薔薇大公奧古斯都的。他向這位相識幾十年的老朋友簡要說明了艾諾峽谷發生的事情,他把重點在兩件事上:一是格倫侯爵以私兵冒充盜賊襲擊霍爾斯頓領商隊並屠戮平民,二是有外部勢力介入北境貴族領地爭端。
他沒有提阿德里安,更沒有提教廷。
他用了一個很模糊的表述,「有不屬於北境任何已知勢力的超凡者出現在艾諾峽谷,意圖不明,已被驅離。」
「驅離」這個詞他斟酌了很久。
教廷遲早會知道真相。
但在鐵薔薇王國的官方記錄里,這件事的性質會被控制在一個相對溫和的範圍內。
這就是政治。
在和聖輝教廷發生衝突後,如果直接說「殺了教廷的人」,等於把鐵薔薇王國推到了和教廷對抗的位置上。
奧古斯都大公不會感謝他。
反而會因為他把王國拖進一場不必要的麻煩而苦惱。
但如果說「對方被驅離了」,那性質就完全不同了。
教廷的人擅自介入鐵薔薇王國內部貴族領地紛爭,被當地領主「驅離」,這是王國主權的正當行為。
即使教廷日後追究,矛頭也會先指向「擅自行動」的神職人員以及背後下令的那位灰燼主教,而不是指向霍爾斯頓。
羅恩寫完第一封信,吹了吹墨跡,放在一旁晾乾。
第二封信寫給加雷斯。
這封信更短,只有三行字。
第一行:明天的家族會議,準備領地近三個月的財務報告和防務部署圖。
第二行:去「夜鶯」伊莎貝拉哪裡,讓她整理一份威靈頓公爵最近半年內所有暗中資金往來的情報。
第三行:不允許任何人透露艾諾峽谷的具體戰鬥細節,對外也只說一句話,「【血狼盜賊團】已全被剿滅,領地商路恢復安全」。
簡潔,清晰,沒有一個多餘的字。
加雷斯會明白該怎麼做。
第三封信。
羅恩拿起筆,停了很長時間。
筆尖懸在羊皮紙上方,一滴墨汁慢慢凝聚,變大,終於承受不住自身的重量滴落,在羊皮信紙上暈開一個小小的黑點。
羅恩看著那個黑點,又看了看窗外已經開始變亮的天際線才開始落筆。
這封信沒有抬頭,也沒有落款。
只有一行字。
「該做的事情,我會做完,你也是,小心。」
寫完之後,他把這封信折好,用蠟封上,在蠟面上按了一下拇指指紋。
沒有印章。
只有指紋。
這是他和埃德蒙之間獨有的驗證方式。
當年埃德蒙十六歲離家出走後的兩年,羅恩通過伊莎貝拉確認他還活著的那天晚上,他給那個在暗影議會底層掙扎求生的男孩寄了一封信。
信里也只有一行字。
「別死。」
從那以後,父子之間所有的通信都是這種格式,沒有抬頭,沒有落款,只有拇指的指紋。
因為在暗影議會,任何印章,簽名,家徽都可以被偽造。
但指紋不行。
活人的指紋是無法完美複製的,每一條紋路的深淺,走向都獨一無二,只有親眼見過,親手觸碰過無數次的人,才能在蠟面上分辨出真假。
三封信寫完,天已經亮了。
羅恩每天都在回答自己。
因為當時的自己不夠強,因為當時的孩子們還沒長大。
如果自己為了賽麗婭拼上霍爾斯頓的一切。
那孩子怎麼辦?
再見到賽麗婭的時候他又該說什麼?
可他不能把這些告訴埃德蒙。
當時書房就只剩下沉默。
埃德蒙沒有摔東西,甚至沒有提高音量。
他只是用那種壓制到極限微微顫抖的聲音,把這些話說了出來。
可他沒有得到答案。
第二天早上,埃德蒙消失了。
羅恩找了她兩年。
當找到他時,他只問了伊莎貝拉一句話。
「他還活著嗎?」
「活著。」
「那就好...別讓他死。」
他沒有在多做什麼,像什麼都沒發生一樣依舊每天坐在書房。
可沒人知道書桌抽屜深處,放著一枚銀色的鈴蘭胸針。
那是塞麗婭的遺物。
埃德蒙走的時候帶走了匕首,但沒有帶走胸針。
他大概以為羅恩會把它放在在母親賽麗婭的遺物盒裡
但羅恩沒有。
每天晚上,在離開書房裡前,他都會打開抽屜,拿出那枚胸針在手裡握一會。
這麼多年了,胸針的銀層被他的手指反覆摩擦已經磨得極薄了,鈴蘭花瓣的紋路都快看不清了。
但他每天都還是會握一會。
不僅僅是為了懷念塞麗婭。
同樣也是為了提醒自己有些事情沒有做完。
自己欠了債,所以自己現在沒有資格死。
至少現在不能。
...
羅恩睜開了眼。
壁爐里的橡木又「噼啪」響了一聲,騰起的火星在空中劃出一條弧線,最後落在台子上漸漸熄滅。
他拿起桌上那杯熱茶,喝了一口。
這是北境的花草茶,配方是塞麗婭留下的。
他喝了幾十年了。
羅恩將茶杯放下,忽然開口了。
「史蒂芬。」
老管家立刻上前。
「明天一早,安排幾件事。」
「第一件事,所有陣亡騎士的遺體,以最高規格的禮節安葬,葬禮由我主持,用家族私庫的錢,每一位陣亡騎士的家屬,發放三年的撫恤金,如果家裡有未成年的孩子,莊園負責供養到成年。」
「第二件事,艾石村的倖存者暫時安置在城內,等局勢穩定之後,幫他們重建村子,費用從領地公庫出,他們失去的牲畜,糧食按市價補償。」
「第三件事,聯絡所有的邊境哨站,加強哨站的警戒等級,所有進出霍爾斯頓領的陌生面孔都要登記下來。」
「第四,明天上午舉行家族會議,艾琳和加雷斯都要到。」
史蒂芬應了一聲,又等了片刻,見羅恩沒有再說什麼,才輕手輕腳地退出了書房。
書房重新安靜下來。
只剩下壁爐里木柴燃燒的聲音。
在史蒂芬離開書房後,羅恩沒有回臥室,而是從筆架上取下鵝毛筆,攤開羊皮紙開始寫信
筆尖落在羊皮紙上,發出極輕的「沙沙」聲。
第一封寫給鐵薔薇大公奧古斯都的。他向這位相識幾十年的老朋友簡要說明了艾諾峽谷發生的事情,他把重點在兩件事上:一是格倫侯爵以私兵冒充盜賊襲擊霍爾斯頓領商隊並屠戮平民,二是有外部勢力介入北境貴族領地爭端。
他沒有提阿德里安,更沒有提教廷。
他用了一個很模糊的表述,「有不屬於北境任何已知勢力的超凡者出現在艾諾峽谷,意圖不明,已被驅離。」
「驅離」這個詞他斟酌了很久。
教廷遲早會知道真相。
但在鐵薔薇王國的官方記錄里,這件事的性質會被控制在一個相對溫和的範圍內。
這就是政治。
在和聖輝教廷發生衝突後,如果直接說「殺了教廷的人」,等於把鐵薔薇王國推到了和教廷對抗的位置上。
奧古斯都大公不會感謝他。
反而會因為他把王國拖進一場不必要的麻煩而苦惱。
但如果說「對方被驅離了」,那性質就完全不同了。
教廷的人擅自介入鐵薔薇王國內部貴族領地紛爭,被當地領主「驅離」,這是王國主權的正當行為。
即使教廷日後追究,矛頭也會先指向「擅自行動」的神職人員以及背後下令的那位灰燼主教,而不是指向霍爾斯頓。
羅恩寫完第一封信,吹了吹墨跡,放在一旁晾乾。
第二封信寫給加雷斯。
這封信更短,只有三行字。
第一行:明天的家族會議,準備領地近三個月的財務報告和防務部署圖。
第二行:去「夜鶯」伊莎貝拉哪裡,讓她整理一份威靈頓公爵最近半年內所有暗中資金往來的情報。
第三行:不允許任何人透露艾諾峽谷的具體戰鬥細節,對外也只說一句話,「【血狼盜賊團】已全被剿滅,領地商路恢復安全」。
簡潔,清晰,沒有一個多餘的字。
加雷斯會明白該怎麼做。
第三封信。
羅恩拿起筆,停了很長時間。
筆尖懸在羊皮紙上方,一滴墨汁慢慢凝聚,變大,終於承受不住自身的重量滴落,在羊皮信紙上暈開一個小小的黑點。
羅恩看著那個黑點,又看了看窗外已經開始變亮的天際線才開始落筆。
這封信沒有抬頭,也沒有落款。
只有一行字。
「該做的事情,我會做完,你也是,小心。」
寫完之後,他把這封信折好,用蠟封上,在蠟面上按了一下拇指指紋。
沒有印章。
只有指紋。
這是他和埃德蒙之間獨有的驗證方式。
當年埃德蒙十六歲離家出走後的兩年,羅恩通過伊莎貝拉確認他還活著的那天晚上,他給那個在暗影議會底層掙扎求生的男孩寄了一封信。
信里也只有一行字。
「別死。」
從那以後,父子之間所有的通信都是這種格式,沒有抬頭,沒有落款,只有拇指的指紋。
因為在暗影議會,任何印章,簽名,家徽都可以被偽造。
但指紋不行。
活人的指紋是無法完美複製的,每一條紋路的深淺,走向都獨一無二,只有親眼見過,親手觸碰過無數次的人,才能在蠟面上分辨出真假。
三封信寫完,天已經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