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章 第一因(三)
林佳是被手機震醒的。
凌晨三點十七分,工作群彈出一條消息。
不是通知,是同事轉發的一條短視頻。
標題很唬人:「某選秀選手自曝『行業規則』,稱『不陪酒就沒資源』。」
她點開看了兩分鐘,沒看完。
不是因為內容敏感,是因為那個選手的語氣。
她不是在控訴,她是在炫耀。
說「陪酒」的時候,嘴角是上揚的。
說「沒資源」的時候,眼神是得意的。
她不是在揭露黑暗,她是在展示「我也混到了這個圈子的核心」。
潛規則不是秘密了,是資本。
不是恥辱,是行業履歷。
林佳關掉視頻,躺回去。
腦子裡那個聲音又來了:什麼時候,潛規則變得可以公開說了?
她想起小時候,她媽跟她說過一句話:「這世上有些事,做了也不能說。不是怕,是丟人。」
她當時不懂,現在懂了。
潛規則之所以叫潛規則,是因為它見不得光。
做了,就要藏好。
被人知道了,就要否認。
否認不了,就要認錯。
認錯了,還要被罵。
那是正常的。
不正常的是,現在的人,做了不藏,不否認,不認錯,甚至不覺得自己做錯了。
他們覺得自己「有本事」。
別人陪酒,別人也陪了,別人沒資源,我有。
這是我的本事。你羨慕不來。
林佳打開評論區,三千多條。
有人說「這也敢說,不怕被封殺嗎?」
有人說「這算什麼,更黑的都有。」
有人說「小姐姐真勇敢,敢於揭露真相。」
她沒有看到一條評論,說「這是錯的」。
沒有一條。
所有人都在討論「能不能說」,沒有人討論「該不該做」。
「該不該」消失了,只剩下「能不能」。
能做,就能說。
能說,就是對的。
對錯的定義,從「是否違背道德」變成了「是否被允許談論」。
允許了,就是對的。
不允許,就是錯的。
但「允許」的標準是什麼?
是法律?
是平台?
是流量?
是點讚?
沒有人知道。
但所有人都覺得,只要沒人管,就是可以的。
她想起上個月,公司討論過的一個案例。
一個企業家,在公開演講中大談自己「如何用非常手段搞定競爭對手」。
他說的不是商業策略,是商業賄賂。
他說得很坦然,像在分享成功學。
台下掌聲雷動,沒有人覺得不對,後來有人舉報,平台下架了那條視頻。
但下架的原因不是「內容違法」,是「引起爭議」。
引起爭議,所以要下架。
如果不引起爭議,就不會下架。
也就是說,對錯的判斷標準是「有沒有人反對」。
有人反對,就是錯的。
沒人反對,就是對的。
這不叫規則,這叫「輿論審判」。
輿論今天覺得你對,你就對;
明天覺得你錯,你就錯。
輿論的標準是什麼?
是情緒。
情緒來了,你就是錯的;
情緒走了,你就是對的。
潛規則公開化,不是因為法律鬆了,是因為輿論的恥感沒了。
大家不覺得自己參與潛規則丟人。
不覺得丟人,就不會罵。
不罵,就是默認。
默認,就是「可以」。
可以,就變成了「對」。
林佳放下手機,閉上眼睛。
她不想再看那些評論了。
她知道,這個現象不是孤立的。
它和「沒有作品的文化人」、「為計劃叫好的評論區」,是一個根上長出來的不同枝杈。
那個根,是恥感的喪失。
文化人沒有作品,不羞恥。
因為大家只看流量,不看內容。
媒體發布計劃,不羞恥。
因為大家只看標題,不看結果。
潛規則公開說,不羞恥。
因為大家只看能不能,不看該不該。
恥感是怎麼喪失的?
林佳想了很久。
不是因為大家變壞了,是因為大家太忙了。
忙到沒時間想「該不該」,只能想「能不能」。
忙到沒時間判斷對錯,只能跟著情緒走。
忙到沒時間感到羞恥,只能跟著別人喊。
忙到忘了自己是誰,只能靠「被看見」證明自己存在。
被看見,就是在。
不被看見,就像沒活過。
所以大家拼命說,拼命曬,拼命公開。
公開潛規則,不是為了揭露,是為了證明「我也在這個圈子裡」。
圈子,就是存在。
存在圈子,等同於擁有資源。
至於羞恥,那是閒人的事。
忙人沒有時間羞恥。
天快亮了。
林佳沒有睡意。
她坐起來,看著窗外漸漸泛白的天際。
月亮已經落下去了,太陽還沒出來。
天邊是一層灰濛濛的光,像一塊沒洗乾淨的舊布。
她忽然想起沈默。
想起他說「我選明月。不是因為它亮,是因為它不騙人。」
月亮不騙人。
但人不看月亮了。人看手機。
手機里的光,比月亮亮。
亮得刺眼,亮得讓人看不見自己。
她起床,洗漱,出門。
走到路口,天已經亮了。
陽光從東邊照過來,暖洋洋的。
她沒有轉圈。
她知道自己要去哪。
往左,是公司的方向。
往右,是沈默家的方向。
她選了右邊。
走了四十分鐘,到那條梧桐樹小路。
她走到沈默家樓下,上樓。
門虛掩著。她推門進去,沈默正坐在桌前,面前擺著一碗粥,一碟榨菜。
他抬頭看了她一眼,沒說話,指了指對面的椅子。
林佳坐下來。
沈默繼續喝粥。
他喝得很慢,一勺一勺,像在做一件需要認真對待的事。
喝了幾口發現不妥,沈默放下碗,問:「吃了?」
「沒。」
沈默站起來,走到廚房,盛了一碗粥,端過來。
粥是淡的,上面飄著幾粒米。
林佳接過來,沒喝,捧在手裡。
碗很燙,溫度透過陶瓷傳到掌心。
她低著頭,看著碗裡的粥,沉默了很久。
「沈默,」
她開口了,「今天凌晨刷到一個視頻。一個選秀選手,說行業潛規則,陪酒才有資源。她說的時候,不像是控訴,像是炫耀。評論區沒有人說這是錯的。大家只關心『能不能說』。」
沈默沒說話。
「我想了一夜,為什麼潛規則可以公開說了。不是因為法律鬆了,是因為大家不覺得丟人了。不覺得丟人,就不會罵。不罵,就是默認。默認,就是『可以』。可以,就變成了『對』。對錯的標準,從『該不該』變成了『能不能』。」
沈默端起保溫杯,喝了一口水。
「然後呢?」
「然後我想,文化人沒有作品、媒體發布計劃就有人叫好、潛規則公開說,這些都是同一個病。病根不是某一個環節出了問題,是整個系統的恥感沒了。沒有人覺得羞恥了。」
沈默放下保溫杯。「你覺得羞恥嗎?」
林佳愣了一下。「我覺得。」
「那你還在做嗎?」
「在做。」
「做的時候羞恥嗎?」
「羞恥。」
「那你就不是他們。他們不羞恥,是因為他們不知道。你知道,所以你羞恥。羞恥還在,就不會一直壞下去。」
林佳看著沈默。
陽光從窗戶照進來,落在他臉上,照出那些皺紋、黑眼圈、沒刮乾淨的胡茬。
不好看,但真的。
比那些潛規則公開說的「成功人士」,真一萬倍。
「沈默,」
她說,「你說,那些公開說潛規則的人,他們知道自己在做什麼嗎?」
沈默想了想。
「知道。但他們不覺得錯。因為他們看到別人也在做,別人做了沒事,別人做了還被誇『有本事』。他們覺得自己只是在做同樣的事。不是他們壞,是環境讓他們覺得『壞』不是壞,是『正常』。」
「那怎麼辦?」
沈默看著她,「你問我?你自己不知道?」
「我知道。但我不知道怎麼讓環境變好。」
「環境不是你一個人的事。你能做的,不是改變環境,是讓自己不被環境改變。不看,不追,不信。不跟著喊,不跟著夸,不跟著罵。不喊,就不累。不夸,就不虛。不罵,就不髒。自己乾淨了,環境就不會髒到你。」
林佳把碗放下。
粥涼了,她沒有喝,「沈默,你說,還會好起來嗎?」
沈默想了想。「好不好的,誰說了算?你覺得不好,他覺得好。系統覺得好,因為它穩定。平台覺得好,因為它賺錢。媒體覺得好,因為它省事。你覺得不好,那是因為你還有羞恥心。羞恥心還在,就不會一直不好。怕的是,有一天你也不覺得羞恥了。那時候,才是真的不好。」
林佳憤憤的站起來,扔下一句,「我回去了。」
沈默點點頭。
她走到門口,停下來,回過頭。
「沈默,你說,那些不覺得羞恥的人,他們還能被喚醒嗎?」
沈默想了想。「能。但不是靠別人喊。是靠他們自己疼。疼了,就知道了。知道了,就羞恥了。羞恥了,就醒了。不疼,永遠不會醒。」
林佳推門出去。
樓道里很亮,陽光從窗戶照進來,照在台階上。
她一步一步往下走,走到一樓,推開單元門,陽光湧進來,刺得她眯起眼。
她站在門口,抬頭看。
天很藍,沒有雲。
太陽掛在頭頂,很亮。
不是手機屏幕的光,是太陽的光。
照在身上,暖洋洋的。
她往公司走。
不是回家。
她知道她還會坐在那間會議室里,聽產品總監說「數據只是一個維度」。
她還會做數據報告,還會寫「高危」被改成「風險可控」。
她還會看著那些沒有作品的人,被批量包裝成文化人。
看著那些潛規則公開說的人,被當成「成功人士」。
她改變不了這一切。
但她知道,她能看、能想。
看著自己打字,看著自己寫報告,看著自己成為這個亂象的一部分。
看的時候,她知道自己在看。
知道,就是第一步。
知道,就不會把亂象當成正常。
手機亮了。
工作群又彈消息。
法務部的人說:「所有與該主播相關的內容,已啟動下架流程,請各部門配合。」
下面有人回了一個「收到」,有人回了一個「好的」,有人回了一個「辛苦了」。
林佳盯著那行字,打了兩個字:「收到。」
發送。
她把手機放回口袋,繼續往前走。
走回公司,進大樓,上電梯,坐在工位上發怔。
桌上三塊屏幕還亮著,數據還在跑。
她坐下來,把手放在鍵盤上。
......
凌晨三點十七分,工作群彈出一條消息。
不是通知,是同事轉發的一條短視頻。
標題很唬人:「某選秀選手自曝『行業規則』,稱『不陪酒就沒資源』。」
她點開看了兩分鐘,沒看完。
不是因為內容敏感,是因為那個選手的語氣。
她不是在控訴,她是在炫耀。
說「陪酒」的時候,嘴角是上揚的。
說「沒資源」的時候,眼神是得意的。
她不是在揭露黑暗,她是在展示「我也混到了這個圈子的核心」。
潛規則不是秘密了,是資本。
不是恥辱,是行業履歷。
林佳關掉視頻,躺回去。
腦子裡那個聲音又來了:什麼時候,潛規則變得可以公開說了?
她想起小時候,她媽跟她說過一句話:「這世上有些事,做了也不能說。不是怕,是丟人。」
她當時不懂,現在懂了。
潛規則之所以叫潛規則,是因為它見不得光。
做了,就要藏好。
被人知道了,就要否認。
否認不了,就要認錯。
認錯了,還要被罵。
那是正常的。
不正常的是,現在的人,做了不藏,不否認,不認錯,甚至不覺得自己做錯了。
他們覺得自己「有本事」。
別人陪酒,別人也陪了,別人沒資源,我有。
這是我的本事。你羨慕不來。
林佳打開評論區,三千多條。
有人說「這也敢說,不怕被封殺嗎?」
有人說「這算什麼,更黑的都有。」
有人說「小姐姐真勇敢,敢於揭露真相。」
她沒有看到一條評論,說「這是錯的」。
沒有一條。
所有人都在討論「能不能說」,沒有人討論「該不該做」。
「該不該」消失了,只剩下「能不能」。
能做,就能說。
能說,就是對的。
對錯的定義,從「是否違背道德」變成了「是否被允許談論」。
允許了,就是對的。
不允許,就是錯的。
但「允許」的標準是什麼?
是法律?
是平台?
是流量?
是點讚?
沒有人知道。
但所有人都覺得,只要沒人管,就是可以的。
她想起上個月,公司討論過的一個案例。
一個企業家,在公開演講中大談自己「如何用非常手段搞定競爭對手」。
他說的不是商業策略,是商業賄賂。
他說得很坦然,像在分享成功學。
台下掌聲雷動,沒有人覺得不對,後來有人舉報,平台下架了那條視頻。
但下架的原因不是「內容違法」,是「引起爭議」。
引起爭議,所以要下架。
如果不引起爭議,就不會下架。
也就是說,對錯的判斷標準是「有沒有人反對」。
有人反對,就是錯的。
沒人反對,就是對的。
這不叫規則,這叫「輿論審判」。
輿論今天覺得你對,你就對;
明天覺得你錯,你就錯。
輿論的標準是什麼?
是情緒。
情緒來了,你就是錯的;
情緒走了,你就是對的。
潛規則公開化,不是因為法律鬆了,是因為輿論的恥感沒了。
大家不覺得自己參與潛規則丟人。
不覺得丟人,就不會罵。
不罵,就是默認。
默認,就是「可以」。
可以,就變成了「對」。
林佳放下手機,閉上眼睛。
她不想再看那些評論了。
她知道,這個現象不是孤立的。
它和「沒有作品的文化人」、「為計劃叫好的評論區」,是一個根上長出來的不同枝杈。
那個根,是恥感的喪失。
文化人沒有作品,不羞恥。
因為大家只看流量,不看內容。
媒體發布計劃,不羞恥。
因為大家只看標題,不看結果。
潛規則公開說,不羞恥。
因為大家只看能不能,不看該不該。
恥感是怎麼喪失的?
林佳想了很久。
不是因為大家變壞了,是因為大家太忙了。
忙到沒時間想「該不該」,只能想「能不能」。
忙到沒時間判斷對錯,只能跟著情緒走。
忙到沒時間感到羞恥,只能跟著別人喊。
忙到忘了自己是誰,只能靠「被看見」證明自己存在。
被看見,就是在。
不被看見,就像沒活過。
所以大家拼命說,拼命曬,拼命公開。
公開潛規則,不是為了揭露,是為了證明「我也在這個圈子裡」。
圈子,就是存在。
存在圈子,等同於擁有資源。
至於羞恥,那是閒人的事。
忙人沒有時間羞恥。
天快亮了。
林佳沒有睡意。
她坐起來,看著窗外漸漸泛白的天際。
月亮已經落下去了,太陽還沒出來。
天邊是一層灰濛濛的光,像一塊沒洗乾淨的舊布。
她忽然想起沈默。
想起他說「我選明月。不是因為它亮,是因為它不騙人。」
月亮不騙人。
但人不看月亮了。人看手機。
手機里的光,比月亮亮。
亮得刺眼,亮得讓人看不見自己。
她起床,洗漱,出門。
走到路口,天已經亮了。
陽光從東邊照過來,暖洋洋的。
她沒有轉圈。
她知道自己要去哪。
往左,是公司的方向。
往右,是沈默家的方向。
她選了右邊。
走了四十分鐘,到那條梧桐樹小路。
她走到沈默家樓下,上樓。
門虛掩著。她推門進去,沈默正坐在桌前,面前擺著一碗粥,一碟榨菜。
他抬頭看了她一眼,沒說話,指了指對面的椅子。
林佳坐下來。
沈默繼續喝粥。
他喝得很慢,一勺一勺,像在做一件需要認真對待的事。
喝了幾口發現不妥,沈默放下碗,問:「吃了?」
「沒。」
沈默站起來,走到廚房,盛了一碗粥,端過來。
粥是淡的,上面飄著幾粒米。
林佳接過來,沒喝,捧在手裡。
碗很燙,溫度透過陶瓷傳到掌心。
她低著頭,看著碗裡的粥,沉默了很久。
「沈默,」
她開口了,「今天凌晨刷到一個視頻。一個選秀選手,說行業潛規則,陪酒才有資源。她說的時候,不像是控訴,像是炫耀。評論區沒有人說這是錯的。大家只關心『能不能說』。」
沈默沒說話。
「我想了一夜,為什麼潛規則可以公開說了。不是因為法律鬆了,是因為大家不覺得丟人了。不覺得丟人,就不會罵。不罵,就是默認。默認,就是『可以』。可以,就變成了『對』。對錯的標準,從『該不該』變成了『能不能』。」
沈默端起保溫杯,喝了一口水。
「然後呢?」
「然後我想,文化人沒有作品、媒體發布計劃就有人叫好、潛規則公開說,這些都是同一個病。病根不是某一個環節出了問題,是整個系統的恥感沒了。沒有人覺得羞恥了。」
沈默放下保溫杯。「你覺得羞恥嗎?」
林佳愣了一下。「我覺得。」
「那你還在做嗎?」
「在做。」
「做的時候羞恥嗎?」
「羞恥。」
「那你就不是他們。他們不羞恥,是因為他們不知道。你知道,所以你羞恥。羞恥還在,就不會一直壞下去。」
林佳看著沈默。
陽光從窗戶照進來,落在他臉上,照出那些皺紋、黑眼圈、沒刮乾淨的胡茬。
不好看,但真的。
比那些潛規則公開說的「成功人士」,真一萬倍。
「沈默,」
她說,「你說,那些公開說潛規則的人,他們知道自己在做什麼嗎?」
沈默想了想。
「知道。但他們不覺得錯。因為他們看到別人也在做,別人做了沒事,別人做了還被誇『有本事』。他們覺得自己只是在做同樣的事。不是他們壞,是環境讓他們覺得『壞』不是壞,是『正常』。」
「那怎麼辦?」
沈默看著她,「你問我?你自己不知道?」
「我知道。但我不知道怎麼讓環境變好。」
「環境不是你一個人的事。你能做的,不是改變環境,是讓自己不被環境改變。不看,不追,不信。不跟著喊,不跟著夸,不跟著罵。不喊,就不累。不夸,就不虛。不罵,就不髒。自己乾淨了,環境就不會髒到你。」
林佳把碗放下。
粥涼了,她沒有喝,「沈默,你說,還會好起來嗎?」
沈默想了想。「好不好的,誰說了算?你覺得不好,他覺得好。系統覺得好,因為它穩定。平台覺得好,因為它賺錢。媒體覺得好,因為它省事。你覺得不好,那是因為你還有羞恥心。羞恥心還在,就不會一直不好。怕的是,有一天你也不覺得羞恥了。那時候,才是真的不好。」
林佳憤憤的站起來,扔下一句,「我回去了。」
沈默點點頭。
她走到門口,停下來,回過頭。
「沈默,你說,那些不覺得羞恥的人,他們還能被喚醒嗎?」
沈默想了想。「能。但不是靠別人喊。是靠他們自己疼。疼了,就知道了。知道了,就羞恥了。羞恥了,就醒了。不疼,永遠不會醒。」
林佳推門出去。
樓道里很亮,陽光從窗戶照進來,照在台階上。
她一步一步往下走,走到一樓,推開單元門,陽光湧進來,刺得她眯起眼。
她站在門口,抬頭看。
天很藍,沒有雲。
太陽掛在頭頂,很亮。
不是手機屏幕的光,是太陽的光。
照在身上,暖洋洋的。
她往公司走。
不是回家。
她知道她還會坐在那間會議室里,聽產品總監說「數據只是一個維度」。
她還會做數據報告,還會寫「高危」被改成「風險可控」。
她還會看著那些沒有作品的人,被批量包裝成文化人。
看著那些潛規則公開說的人,被當成「成功人士」。
她改變不了這一切。
但她知道,她能看、能想。
看著自己打字,看著自己寫報告,看著自己成為這個亂象的一部分。
看的時候,她知道自己在看。
知道,就是第一步。
知道,就不會把亂象當成正常。
手機亮了。
工作群又彈消息。
法務部的人說:「所有與該主播相關的內容,已啟動下架流程,請各部門配合。」
下面有人回了一個「收到」,有人回了一個「好的」,有人回了一個「辛苦了」。
林佳盯著那行字,打了兩個字:「收到。」
發送。
她把手機放回口袋,繼續往前走。
走回公司,進大樓,上電梯,坐在工位上發怔。
桌上三塊屏幕還亮著,數據還在跑。
她坐下來,把手放在鍵盤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