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章 第一因(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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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佳是被手機震醒的。

  凌晨三點十七分,工作群彈出一條消息。

  不是通知,是同事轉發的一條短視頻。

  標題很唬人:「某選秀選手自曝『行業規則』,稱『不陪酒就沒資源』。」

  她點開看了兩分鐘,沒看完。

  不是因為內容敏感,是因為那個選手的語氣。

  她不是在控訴,她是在炫耀。

  說「陪酒」的時候,嘴角是上揚的。

  說「沒資源」的時候,眼神是得意的。

  她不是在揭露黑暗,她是在展示「我也混到了這個圈子的核心」。

  潛規則不是秘密了,是資本。

  不是恥辱,是行業履歷。

  林佳關掉視頻,躺回去。

  腦子裡那個聲音又來了:什麼時候,潛規則變得可以公開說了?

  她想起小時候,她媽跟她說過一句話:「這世上有些事,做了也不能說。不是怕,是丟人。」

  她當時不懂,現在懂了。

  潛規則之所以叫潛規則,是因為它見不得光。

  做了,就要藏好。

  被人知道了,就要否認。

  否認不了,就要認錯。

  認錯了,還要被罵。

  那是正常的。

  不正常的是,現在的人,做了不藏,不否認,不認錯,甚至不覺得自己做錯了。

  他們覺得自己「有本事」。

  別人陪酒,別人也陪了,別人沒資源,我有。

  這是我的本事。你羨慕不來。

  林佳打開評論區,三千多條。

  有人說「這也敢說,不怕被封殺嗎?」

  有人說「這算什麼,更黑的都有。」

  有人說「小姐姐真勇敢,敢於揭露真相。」

  她沒有看到一條評論,說「這是錯的」。

  沒有一條。

  所有人都在討論「能不能說」,沒有人討論「該不該做」。

  「該不該」消失了,只剩下「能不能」。

  能做,就能說。

  能說,就是對的。

  對錯的定義,從「是否違背道德」變成了「是否被允許談論」。

  允許了,就是對的。

  不允許,就是錯的。

  但「允許」的標準是什麼?

  是法律?

  是平台?

  是流量?

  是點讚?

  沒有人知道。

  但所有人都覺得,只要沒人管,就是可以的。

  她想起上個月,公司討論過的一個案例。

  一個企業家,在公開演講中大談自己「如何用非常手段搞定競爭對手」。

  他說的不是商業策略,是商業賄賂。

  他說得很坦然,像在分享成功學。

  台下掌聲雷動,沒有人覺得不對,後來有人舉報,平台下架了那條視頻。

  但下架的原因不是「內容違法」,是「引起爭議」。

  引起爭議,所以要下架。

  如果不引起爭議,就不會下架。

  也就是說,對錯的判斷標準是「有沒有人反對」。

  有人反對,就是錯的。

  沒人反對,就是對的。

  這不叫規則,這叫「輿論審判」。

  輿論今天覺得你對,你就對;

  明天覺得你錯,你就錯。

  輿論的標準是什麼?

  是情緒。

  情緒來了,你就是錯的;

  情緒走了,你就是對的。

  潛規則公開化,不是因為法律鬆了,是因為輿論的恥感沒了。


  大家不覺得自己參與潛規則丟人。

  不覺得丟人,就不會罵。

  不罵,就是默認。

  默認,就是「可以」。

  可以,就變成了「對」。

  林佳放下手機,閉上眼睛。

  她不想再看那些評論了。

  她知道,這個現象不是孤立的。

  它和「沒有作品的文化人」、「為計劃叫好的評論區」,是一個根上長出來的不同枝杈。

  那個根,是恥感的喪失。

  文化人沒有作品,不羞恥。

  因為大家只看流量,不看內容。

  媒體發布計劃,不羞恥。

  因為大家只看標題,不看結果。

  潛規則公開說,不羞恥。

  因為大家只看能不能,不看該不該。

  恥感是怎麼喪失的?

  林佳想了很久。

  不是因為大家變壞了,是因為大家太忙了。

  忙到沒時間想「該不該」,只能想「能不能」。

  忙到沒時間判斷對錯,只能跟著情緒走。

  忙到沒時間感到羞恥,只能跟著別人喊。

  忙到忘了自己是誰,只能靠「被看見」證明自己存在。

  被看見,就是在。

  不被看見,就像沒活過。

  所以大家拼命說,拼命曬,拼命公開。

  公開潛規則,不是為了揭露,是為了證明「我也在這個圈子裡」。

  圈子,就是存在。

  存在圈子,等同於擁有資源。

  至於羞恥,那是閒人的事。

  忙人沒有時間羞恥。

  天快亮了。

  林佳沒有睡意。

  她坐起來,看著窗外漸漸泛白的天際。

  月亮已經落下去了,太陽還沒出來。

  天邊是一層灰濛濛的光,像一塊沒洗乾淨的舊布。

  她忽然想起沈默。

  想起他說「我選明月。不是因為它亮,是因為它不騙人。」

  月亮不騙人。

  但人不看月亮了。人看手機。

  手機里的光,比月亮亮。

  亮得刺眼,亮得讓人看不見自己。

  她起床,洗漱,出門。

  走到路口,天已經亮了。

  陽光從東邊照過來,暖洋洋的。

  她沒有轉圈。

  她知道自己要去哪。

  往左,是公司的方向。

  往右,是沈默家的方向。

  她選了右邊。

  走了四十分鐘,到那條梧桐樹小路。

  她走到沈默家樓下,上樓。

  門虛掩著。她推門進去,沈默正坐在桌前,面前擺著一碗粥,一碟榨菜。

  他抬頭看了她一眼,沒說話,指了指對面的椅子。

  林佳坐下來。

  沈默繼續喝粥。

  他喝得很慢,一勺一勺,像在做一件需要認真對待的事。

  喝了幾口發現不妥,沈默放下碗,問:「吃了?」

  「沒。」

  沈默站起來,走到廚房,盛了一碗粥,端過來。

  粥是淡的,上面飄著幾粒米。

  林佳接過來,沒喝,捧在手裡。

  碗很燙,溫度透過陶瓷傳到掌心。

  她低著頭,看著碗裡的粥,沉默了很久。

  「沈默,」

  她開口了,「今天凌晨刷到一個視頻。一個選秀選手,說行業潛規則,陪酒才有資源。她說的時候,不像是控訴,像是炫耀。評論區沒有人說這是錯的。大家只關心『能不能說』。」


  沈默沒說話。

  「我想了一夜,為什麼潛規則可以公開說了。不是因為法律鬆了,是因為大家不覺得丟人了。不覺得丟人,就不會罵。不罵,就是默認。默認,就是『可以』。可以,就變成了『對』。對錯的標準,從『該不該』變成了『能不能』。」

  沈默端起保溫杯,喝了一口水。

  「然後呢?」

  「然後我想,文化人沒有作品、媒體發布計劃就有人叫好、潛規則公開說,這些都是同一個病。病根不是某一個環節出了問題,是整個系統的恥感沒了。沒有人覺得羞恥了。」

  沈默放下保溫杯。「你覺得羞恥嗎?」

  林佳愣了一下。「我覺得。」

  「那你還在做嗎?」

  「在做。」

  「做的時候羞恥嗎?」

  「羞恥。」

  「那你就不是他們。他們不羞恥,是因為他們不知道。你知道,所以你羞恥。羞恥還在,就不會一直壞下去。」

  林佳看著沈默。

  陽光從窗戶照進來,落在他臉上,照出那些皺紋、黑眼圈、沒刮乾淨的胡茬。

  不好看,但真的。

  比那些潛規則公開說的「成功人士」,真一萬倍。

  「沈默,」

  她說,「你說,那些公開說潛規則的人,他們知道自己在做什麼嗎?」

  沈默想了想。

  「知道。但他們不覺得錯。因為他們看到別人也在做,別人做了沒事,別人做了還被誇『有本事』。他們覺得自己只是在做同樣的事。不是他們壞,是環境讓他們覺得『壞』不是壞,是『正常』。」

  「那怎麼辦?」

  沈默看著她,「你問我?你自己不知道?」

  「我知道。但我不知道怎麼讓環境變好。」

  「環境不是你一個人的事。你能做的,不是改變環境,是讓自己不被環境改變。不看,不追,不信。不跟著喊,不跟著夸,不跟著罵。不喊,就不累。不夸,就不虛。不罵,就不髒。自己乾淨了,環境就不會髒到你。」

  林佳把碗放下。

  粥涼了,她沒有喝,「沈默,你說,還會好起來嗎?」

  沈默想了想。「好不好的,誰說了算?你覺得不好,他覺得好。系統覺得好,因為它穩定。平台覺得好,因為它賺錢。媒體覺得好,因為它省事。你覺得不好,那是因為你還有羞恥心。羞恥心還在,就不會一直不好。怕的是,有一天你也不覺得羞恥了。那時候,才是真的不好。」

  林佳憤憤的站起來,扔下一句,「我回去了。」

  沈默點點頭。

  她走到門口,停下來,回過頭。

  「沈默,你說,那些不覺得羞恥的人,他們還能被喚醒嗎?」

  沈默想了想。「能。但不是靠別人喊。是靠他們自己疼。疼了,就知道了。知道了,就羞恥了。羞恥了,就醒了。不疼,永遠不會醒。」

  林佳推門出去。

  樓道里很亮,陽光從窗戶照進來,照在台階上。

  她一步一步往下走,走到一樓,推開單元門,陽光湧進來,刺得她眯起眼。

  她站在門口,抬頭看。

  天很藍,沒有雲。

  太陽掛在頭頂,很亮。

  不是手機屏幕的光,是太陽的光。

  照在身上,暖洋洋的。

  她往公司走。

  不是回家。

  她知道她還會坐在那間會議室里,聽產品總監說「數據只是一個維度」。

  她還會做數據報告,還會寫「高危」被改成「風險可控」。

  她還會看著那些沒有作品的人,被批量包裝成文化人。

  看著那些潛規則公開說的人,被當成「成功人士」。

  她改變不了這一切。

  但她知道,她能看、能想。

  看著自己打字,看著自己寫報告,看著自己成為這個亂象的一部分。


  看的時候,她知道自己在看。

  知道,就是第一步。

  知道,就不會把亂象當成正常。

  手機亮了。

  工作群又彈消息。

  法務部的人說:「所有與該主播相關的內容,已啟動下架流程,請各部門配合。」

  下面有人回了一個「收到」,有人回了一個「好的」,有人回了一個「辛苦了」。

  林佳盯著那行字,打了兩個字:「收到。」

  發送。

  她把手機放回口袋,繼續往前走。

  走回公司,進大樓,上電梯,坐在工位上發怔。

  桌上三塊屏幕還亮著,數據還在跑。

  她坐下來,把手放在鍵盤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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