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假山(上)
蘇小曼是被一條消息叫醒的。
不是推送,是朋友發來的微信。
林悅,大學同學。
在一家外企做市場,朋友圈裡全是精緻露營、海島度假、米其林打卡。
消息寫著:「周末棲雲谷露營,去不去?新開的,拍照超好看,我已經訂好了帳篷。」
後面跟著三個emoji:帳篷、篝火、太陽。
蘇小曼盯著屏幕,手指懸在鍵盤上。
她不想去。
但她不知道怎麼拒絕。
林悅是她為數不多還在聯繫的朋友。
自從她辭職後,林悅約了她三次,她推了三次。
第一次說「忙」,第二次說「感冒」,第三次說「有事」。
再推,就推沒這朋友啦。
她打了一行字:「去。」發送。
發完,她躺在床上,看著天花板。
白色的,平的,沒有裂縫。
她忽然想起沈默寫他家的天花板上的那道裂縫。
他說,住了十五年才發現。
發現後,天天看。
裂縫不說話,但它一直在。
她家的天花板,什麼都沒有。
住了三年,什麼痕跡都沒有。
牆上沒有釘過一顆釘子,冰箱上沒有貼過一張照片,餐桌上沒有吃過一頓自己做的飯。
她不知道自己在等什麼。
等一個「值得」的瞬間?
等生活「正式開始」?
但她已三十一歲,生活早就開始了新的軌跡。
只是她一時半會,還不習慣從舊習慣里改過來。
她起床,洗漱,打開衣櫃。
滿滿一柜子衣服,但她不知道穿什麼。
不是沒有,是太多。
每件衣服,都對應一個相應的都市白領「人設」。
這件是「法式慵懶」,配草帽和編織包,適合去南法風格的咖啡館。
這件是「山系女孩」,配衝鋒衣和登山鞋,適合去精緻露營。
這件是「知識分子風」,配黑框眼鏡和帆布包,適合去網紅書店拍照。
她站在衣櫃前,像一個演員站在道具間。
挑今天要演的角色服裝。
她選了「山系女孩」。
因為今天去露營。
出門、打車。
四十分鐘後,蘇小曼抵達棲雲谷。
門口立著一塊大石頭,刻著三個字,漆成綠色。
林悅已經出現在門口,穿著lululemon瑜伽褲、露腰衛衣。
頭髮編成麻花辮,戴著一頂卡其色漁夫帽。
她看見蘇小曼,笑著揮手:「這邊!」
蘇小曼走過去。
林悅挽著她的胳膊,往裡走,一邊走一邊說:「我做了攻略,這個露營地是網紅點,小紅書上有好多帖子。我們先去草坪搭帳篷,然後去書店打卡,下午去摘草莓。我都安排好了。」
蘇小曼說:「好。」
草坪上,已經支了二十幾頂帳篷。
清一色的卡其色,帶天幕,旁邊擺著蛋卷桌和摺疊椅。
桌上鋪格子桌布,擺著復古煤油燈(電子的)、搪瓷杯、藍牙音箱、一束乾花。
林悅租了一頂,日租八十,押金三百。
她打開帳篷包裝,開始動手搭。
蘇小曼幫的忙。
搭了半小時,帳篷歪歪扭扭的,和旁邊那些差不多。
都不穩,但拍照看不出來。
林悅從包里,拿出一個野餐籃。
裡面裝著牛排、紅酒、奶酪、法棍。
她鋪好格子桌布,擺好餐具,把食物放在上面,然後掏出手機,開始拍。
她拍了足足四十分鐘。
蘇小曼坐在摺疊椅上,看著她。
林悅蹲在地上,舉著手機,找角度,調光線。
拍一張,看看,稍有瑕疵便刪了,再拍。
拍了上百張,終於選出一組九宮格,開始修圖。
她修得很認真,每一張都調了色溫、對比度、飽和度。
還用了祛痘、瘦臉、大眼功能。
修完,發朋友圈。
配文:「山野入懷,萬事可期。」
發完,她靠在摺疊椅上,長出一口氣。
說:「好了,可以吃了。」
牛排已經涼透。
蘇小曼切開時,裡面還是紅的。
林悅咬了一口,皺眉:「涼了不好吃。」
蘇小曼沒說話。
她看著那盤涼了的牛排,想起沈默說的那句話:「二十八塊錢,夠我吃三天的包子。」
而這盤牛排,兩百八。
大約夠他吃一個月。
她忽然覺得嘴裡有什麼東西,不是牛排的味道,是別的。
說不清。
像吞了一塊石頭,沉在胃裡,下不去。
帳篷旁邊,一個五六歲的男孩在哭。
他媽媽說:「別哭了,媽媽在拍照。」
男孩哭得更大聲了。
女人沒回頭,換了個角度,又拍了一張。
林悅看了一眼,說:「小孩子就是麻煩。」
蘇小曼沒接話。
她看著那個孩子,想起自己小時候。
她媽帶她去公園,也拍照。
但那時候的拍照,是真的「拍到了」,不是為了「發出去」。
而是為了存下來。
照片洗出來,塞進相冊,偶爾翻一翻。
回憶回憶往昔生活的點滴。
現在不一樣。
現在拍完就發,發完就忘。
照片不是用來記住的,是用來證明自己的精緻。
證明你去了,證明你吃了,證明你活著。
但你不是要向自己證明。
是你需向別人證明。
別人是誰?
你並不知道。
但你很在意,未曾謀面的他們點讚。
林悅又掏出手機,刷朋友圈。
她看自己的那條,點讚已經有六十多個。
她笑了,說:「這次數據不錯。」
蘇小曼看著她,忽然想問:你快樂嗎?但她沒問。她知道答案。
林悅不快樂。
不是不快樂,是不敢不快樂。
她花了八十塊租帳篷,兩百八買牛排,四十分鐘拍照,半小時修圖,發出去等點讚。
如果她不快樂,這些就白費了。
所以她必須強迫自己快樂。
必須讓所有人,覺得她是快樂的。
演著演著,自己信了。
信了,就是真的了?
她們收拾東西,轉場去網紅書店。
仿古建築,白牆黛瓦,玻璃幕牆,門口掛著「棲雲書院」的牌子。
進去,原木書架,暖黃燈光,空氣中瀰漫著咖啡豆的香氣。
林悅點了一杯拿鐵,三十五塊,端到二樓靠窗的位置。
她從包里掏出一本書,《百年孤獨》。
翻開,攤在桌上,然後開始自拍。
蘇小曼站在書架前,隨手抽出一本。
也是《百年孤獨》。
她翻到扉頁,上面蓋著書店的章。
還有一行手寫的字:「我在棲雲谷,你在哪裡?」
她盯著那行字,忽然想吐。
不是噁心,是那種從胃裡翻上來的、酸澀的荒誕感。
你在哪裡?
你在棲雲谷,可棲雲谷是假的。
山是堆的,湖是挖的,沙灘是運來的。
你在假山、假水、假書店裡,讀一本你沒讀過的書。
拍一張你沒在看的照片,發一條「我在讀書」的動態。
然後你問別人,她本人現在「在哪裡」?
你在哪裡?
你不在任何地方,你在鏡頭裡。
而你向別人詢問自己在哪裡?
這合乎邏輯?
她放下書,走回座位。
林悅還在孜孜不倦的修圖。
她修了臉頰、眼睛、嘴唇、鎖骨、手指。
修完,發朋友圈。
不是推送,是朋友發來的微信。
林悅,大學同學。
在一家外企做市場,朋友圈裡全是精緻露營、海島度假、米其林打卡。
消息寫著:「周末棲雲谷露營,去不去?新開的,拍照超好看,我已經訂好了帳篷。」
後面跟著三個emoji:帳篷、篝火、太陽。
蘇小曼盯著屏幕,手指懸在鍵盤上。
她不想去。
但她不知道怎麼拒絕。
林悅是她為數不多還在聯繫的朋友。
自從她辭職後,林悅約了她三次,她推了三次。
第一次說「忙」,第二次說「感冒」,第三次說「有事」。
再推,就推沒這朋友啦。
她打了一行字:「去。」發送。
發完,她躺在床上,看著天花板。
白色的,平的,沒有裂縫。
她忽然想起沈默寫他家的天花板上的那道裂縫。
他說,住了十五年才發現。
發現後,天天看。
裂縫不說話,但它一直在。
她家的天花板,什麼都沒有。
住了三年,什麼痕跡都沒有。
牆上沒有釘過一顆釘子,冰箱上沒有貼過一張照片,餐桌上沒有吃過一頓自己做的飯。
她不知道自己在等什麼。
等一個「值得」的瞬間?
等生活「正式開始」?
但她已三十一歲,生活早就開始了新的軌跡。
只是她一時半會,還不習慣從舊習慣里改過來。
她起床,洗漱,打開衣櫃。
滿滿一柜子衣服,但她不知道穿什麼。
不是沒有,是太多。
每件衣服,都對應一個相應的都市白領「人設」。
這件是「法式慵懶」,配草帽和編織包,適合去南法風格的咖啡館。
這件是「山系女孩」,配衝鋒衣和登山鞋,適合去精緻露營。
這件是「知識分子風」,配黑框眼鏡和帆布包,適合去網紅書店拍照。
她站在衣櫃前,像一個演員站在道具間。
挑今天要演的角色服裝。
她選了「山系女孩」。
因為今天去露營。
出門、打車。
四十分鐘後,蘇小曼抵達棲雲谷。
門口立著一塊大石頭,刻著三個字,漆成綠色。
林悅已經出現在門口,穿著lululemon瑜伽褲、露腰衛衣。
頭髮編成麻花辮,戴著一頂卡其色漁夫帽。
她看見蘇小曼,笑著揮手:「這邊!」
蘇小曼走過去。
林悅挽著她的胳膊,往裡走,一邊走一邊說:「我做了攻略,這個露營地是網紅點,小紅書上有好多帖子。我們先去草坪搭帳篷,然後去書店打卡,下午去摘草莓。我都安排好了。」
蘇小曼說:「好。」
草坪上,已經支了二十幾頂帳篷。
清一色的卡其色,帶天幕,旁邊擺著蛋卷桌和摺疊椅。
桌上鋪格子桌布,擺著復古煤油燈(電子的)、搪瓷杯、藍牙音箱、一束乾花。
林悅租了一頂,日租八十,押金三百。
她打開帳篷包裝,開始動手搭。
蘇小曼幫的忙。
搭了半小時,帳篷歪歪扭扭的,和旁邊那些差不多。
都不穩,但拍照看不出來。
林悅從包里,拿出一個野餐籃。
裡面裝著牛排、紅酒、奶酪、法棍。
她鋪好格子桌布,擺好餐具,把食物放在上面,然後掏出手機,開始拍。
她拍了足足四十分鐘。
蘇小曼坐在摺疊椅上,看著她。
林悅蹲在地上,舉著手機,找角度,調光線。
拍一張,看看,稍有瑕疵便刪了,再拍。
拍了上百張,終於選出一組九宮格,開始修圖。
她修得很認真,每一張都調了色溫、對比度、飽和度。
還用了祛痘、瘦臉、大眼功能。
修完,發朋友圈。
配文:「山野入懷,萬事可期。」
發完,她靠在摺疊椅上,長出一口氣。
說:「好了,可以吃了。」
牛排已經涼透。
蘇小曼切開時,裡面還是紅的。
林悅咬了一口,皺眉:「涼了不好吃。」
蘇小曼沒說話。
她看著那盤涼了的牛排,想起沈默說的那句話:「二十八塊錢,夠我吃三天的包子。」
而這盤牛排,兩百八。
大約夠他吃一個月。
她忽然覺得嘴裡有什麼東西,不是牛排的味道,是別的。
說不清。
像吞了一塊石頭,沉在胃裡,下不去。
帳篷旁邊,一個五六歲的男孩在哭。
他媽媽說:「別哭了,媽媽在拍照。」
男孩哭得更大聲了。
女人沒回頭,換了個角度,又拍了一張。
林悅看了一眼,說:「小孩子就是麻煩。」
蘇小曼沒接話。
她看著那個孩子,想起自己小時候。
她媽帶她去公園,也拍照。
但那時候的拍照,是真的「拍到了」,不是為了「發出去」。
而是為了存下來。
照片洗出來,塞進相冊,偶爾翻一翻。
回憶回憶往昔生活的點滴。
現在不一樣。
現在拍完就發,發完就忘。
照片不是用來記住的,是用來證明自己的精緻。
證明你去了,證明你吃了,證明你活著。
但你不是要向自己證明。
是你需向別人證明。
別人是誰?
你並不知道。
但你很在意,未曾謀面的他們點讚。
林悅又掏出手機,刷朋友圈。
她看自己的那條,點讚已經有六十多個。
她笑了,說:「這次數據不錯。」
蘇小曼看著她,忽然想問:你快樂嗎?但她沒問。她知道答案。
林悅不快樂。
不是不快樂,是不敢不快樂。
她花了八十塊租帳篷,兩百八買牛排,四十分鐘拍照,半小時修圖,發出去等點讚。
如果她不快樂,這些就白費了。
所以她必須強迫自己快樂。
必須讓所有人,覺得她是快樂的。
演著演著,自己信了。
信了,就是真的了?
她們收拾東西,轉場去網紅書店。
仿古建築,白牆黛瓦,玻璃幕牆,門口掛著「棲雲書院」的牌子。
進去,原木書架,暖黃燈光,空氣中瀰漫著咖啡豆的香氣。
林悅點了一杯拿鐵,三十五塊,端到二樓靠窗的位置。
她從包里掏出一本書,《百年孤獨》。
翻開,攤在桌上,然後開始自拍。
蘇小曼站在書架前,隨手抽出一本。
也是《百年孤獨》。
她翻到扉頁,上面蓋著書店的章。
還有一行手寫的字:「我在棲雲谷,你在哪裡?」
她盯著那行字,忽然想吐。
不是噁心,是那種從胃裡翻上來的、酸澀的荒誕感。
你在哪裡?
你在棲雲谷,可棲雲谷是假的。
山是堆的,湖是挖的,沙灘是運來的。
你在假山、假水、假書店裡,讀一本你沒讀過的書。
拍一張你沒在看的照片,發一條「我在讀書」的動態。
然後你問別人,她本人現在「在哪裡」?
你在哪裡?
你不在任何地方,你在鏡頭裡。
而你向別人詢問自己在哪裡?
這合乎邏輯?
她放下書,走回座位。
林悅還在孜孜不倦的修圖。
她修了臉頰、眼睛、嘴唇、鎖骨、手指。
修完,發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