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假山(下)
並配文:「馬爾克斯說,過去都是假的,回憶是一條沒有歸途的路。」
蘇小曼看著那行字,想起一篇報導里寫的:
如今不少網紅書店,普遍面臨「只拍照,不看書」的發展困境。
社交媒體上,許多書店的「價值」,不再由其書籍的內容和品質決定。
而是由其「出片率」來衡量。
不少人只將書店,當作純粹的打卡道具。
看書兩分鐘,拍照兩小時,通過鏡頭表演「閱讀」,讓書店淪為「文藝人設」的背景板。
她想起自己的書架上,也有一本《百年孤獨》。
買了一年多,沒拆封。
她買的時候,也是因為看到別人發朋友圈,配文「百年孤獨,一生必讀」。
她覺得自己也應該讀。
不讀,就不夠「文藝」。
不文藝,就配不上她的「中產」。
不夠中產,就是失敗者。
她不想當失敗者。
所以她咬咬牙買了,不是因為貴,而是因買了占地方。
買了書,就放在書架上,積灰。
偶爾拍一張,配文「最近在讀」。
其實沒讀,她壓根沒時間去讀,也沒心思讀。
但她需要那張照片,證明她在「成為更好的自己」。
更好的自己是什麼樣的?
她不知道。
但系統知道。
系統告訴她:讀《百年孤獨》,喝手沖咖啡,去精緻露營,發朋友圈。
你做了這些,你就是更好的自己。
她信了,信奉至今。
她們相約閨蜜,去摘草莓。
大棚里又悶又熱,泥土味混著肥料味。
林悅蹲在地上,每摘一顆,必先舉起來對著光拍一張,再放進籃子。
她拍了半小時,籃子還是空的。
蘇小曼蹲下來,摘了一顆,擦了擦,放進嘴裡。
酸極了。
不是沒熟透的酸,是品種的問題。
這種的草莓,賣相很好,味道很差。
酸的人倒牙。
個頭大,顏色紅,拍照好看。
種的人知道,摘的人知道,但沒有人說。
林悅終於拍夠了,開始摘。
她摘得很快,雙手去抓,然後胡亂往籃子裡塞。
摘滿一籃,四十八塊。
她提起來,對著鏡頭笑:「好甜!」
然後掛掉直播,把籃子遞給蘇小曼:「你吃嗎?」
蘇小曼搖頭。
林悅自己也沒吃。
她把草莓放進車裡,說:「回家做果醬。」
蘇小曼知道她壓根就不會做。
果醬太麻煩了。
她連飯都不做,更何況是果醬。
草莓會在冰箱裡放一周,等它發霉,後扔掉。
但沒關係。
她拍到了照片。
照片裡的草莓是紅的、飽滿的、誘人的。
照片不會發霉。
回程的車上,林悅開車,蘇小曼坐在副駕駛。
林悅的手機連著車載藍牙,放著一首英文歌。
旋律很輕,像一個人在很遠的地方說話。
林悅跟著哼,手指在方向盤上打拍子。
蘇小曼看著窗外。
天快黑了,路燈剛亮。
橘黃色的光灑在路上,她忽然想起沈默。
她想起他說「我不知道自己想看什麼」。
她當時不理解,現在她理解了。
沈默不知道,是因為他一直在逆反數據的投餵。
這種逆反的軌跡,甚至被他記錄了下來。
他的「不知道」,是乾淨的。
她的「知道」,是被餵出來的。
她知道棲雲谷,因為系統推給她。
她知道拿鐵,因為系統推給她。
她知道《百年孤獨》,因為系統推給她。
她知道的一切「美好生活」,都是系統告訴她的。
系統說:你應該喜歡這個。她就喜歡了。
系統說:你應該想要那個。
她就想要了。
她以為自己在選擇,其實她在被投餵。
投餵久了,她不會自己找吃的了。
她只等著,被數據在恰當的時機投餵出自己的需求。
林悅忽然說:「你今天怎麼不說話?」
蘇小曼愣了一下,「沒什麼,有點累。」
「也是,玩了一天。」
林悅笑了笑,「下周有個新開的滑雪場,去不去?」
蘇小曼看著她的側臉。
林悅的眼睛裡有光,是路燈照的,還是別的?
她不知道。
她說:「再說吧。」
林悅沒追問。
車停在蘇小曼樓下。
她下車,關上車門,看著林悅的車消失在巷口。
路燈下,她的影子被拉得很長。
她站了一會兒,轉身,沒有上樓。
她往書店的方向走。
走了很久,走到那條梧桐樹小路時,天已經黑透了。
路燈橘黃色的光,灑在地上。
她走到書店門口,門關著。
沈默還在醫院。她掏出鑰匙,開門,進去。
風鈴響了一聲。
花貓從書架上跳下來,跑來蹭她的腿。
她蹲下來,摸了摸貓的背。
貓咕嚕咕嚕的,很響。
她坐在那把矮椅子上,看著窗外的天。
月亮升了起來,依然缺了個角。
她掏出手機,打開那個圖文帳號。
她打了很久的字,刪了寫,寫了刪。
最後發出來的是這樣一段:
「今天和朋友去了棲雲谷。露營,書店,摘草莓。她租了帳篷,買了牛排,拍了照,發了朋友圈,很開心。我也拍了照,但我沒有發。我不知道為什麼。不是不想,是覺得沒意思。拍了又怎樣?發了又怎樣?點讚又怎樣?明天醒來,我還是我。一個辭職了、沒工作、不知道要幹什麼的人。一個被系統餵了三年、餵到不會自己吃飯的人。一個在假山、假水、假書店裡、演了一整天『熱愛生活』的人。演的時候很認真,演完了很空虛。不是空虛,是空。什麼都沒有的空。沈默說,他不知道自己想看什麼。我現在知道了。不知道自己想看什麼,比知道『系統想讓我看什麼』,更乾淨。」
她停了一下,又加了一句:
「回家的路上,朋友問我下周末去不去滑雪。我說再說吧。她沒追問。她不知道我在想什麼。她只知道下周末要去滑雪。滑雪的照片很好看。滑雪的文案很好寫。滑雪的點讚會很多。但滑雪完了呢?下周去露營,下下周去滑雪,下下下周去摘草莓。一年四季,永遠有新的生活題目。永遠在追。永遠追不上。哪怕追上了,風又變了。中產三寶,從露營到騎行到滑雪,輪換著來。買的時候是風口,賣的時候是退坑。他們不是在熱愛,他們是在追風。我也是。追風至今,追了一身汗,回頭一看,不知道自己急匆匆的在跑什麼。」
發送。
順帶著,把看到內容會發飆的朋友,細緻的點選了屏蔽。
她把手機放回口袋,靠在椅背上。
花貓跳上她的膝蓋,蜷成一團。
她摸著貓,聽著它的咕嚕聲。
收音機沒開,店裡很安靜。
只有風鈴偶爾響一聲,風從門縫擠進來,涼涼的。
她閉上眼。
腦子裡,翻來覆去是今天那些畫面:
帳篷、牛排、拿鐵、草莓、林悅的笑、孩子的哭、那行刺目的「你在哪裡」。
她忽然傷感到想哭。
但她忍住了淚水。
她只是呆呆地坐在那裡,摸著貓。
聽著風吹風鈴的慵懶,等著月亮移過中天。
月亮移到了中天。
缺角的那邊,朝著棲雲谷的方向。
照著那些帳篷、書店、草莓大棚,照著那本只讀了十四頁的《百年孤獨》。
照著林悅那條「萬事可期」的朋友圈。
也照著她,她不是真的。
但她在這裡發呆。
她不知道自己明天會不會去滑雪。
可能去,可能不去。
去了,還是元氣滿滿的演個白領的生活日常。
不去,也不知道幹些什麼打發時日。
她卡在中間。
上不去,下不來。
但她知道一件事:她不想演了。
不是今天,不是明天,是「想」。
想永遠罷演,雖然她不知道,跨出這步要她走多久。
蘇小曼看著那行字,想起一篇報導里寫的:
如今不少網紅書店,普遍面臨「只拍照,不看書」的發展困境。
社交媒體上,許多書店的「價值」,不再由其書籍的內容和品質決定。
而是由其「出片率」來衡量。
不少人只將書店,當作純粹的打卡道具。
看書兩分鐘,拍照兩小時,通過鏡頭表演「閱讀」,讓書店淪為「文藝人設」的背景板。
她想起自己的書架上,也有一本《百年孤獨》。
買了一年多,沒拆封。
她買的時候,也是因為看到別人發朋友圈,配文「百年孤獨,一生必讀」。
她覺得自己也應該讀。
不讀,就不夠「文藝」。
不文藝,就配不上她的「中產」。
不夠中產,就是失敗者。
她不想當失敗者。
所以她咬咬牙買了,不是因為貴,而是因買了占地方。
買了書,就放在書架上,積灰。
偶爾拍一張,配文「最近在讀」。
其實沒讀,她壓根沒時間去讀,也沒心思讀。
但她需要那張照片,證明她在「成為更好的自己」。
更好的自己是什麼樣的?
她不知道。
但系統知道。
系統告訴她:讀《百年孤獨》,喝手沖咖啡,去精緻露營,發朋友圈。
你做了這些,你就是更好的自己。
她信了,信奉至今。
她們相約閨蜜,去摘草莓。
大棚里又悶又熱,泥土味混著肥料味。
林悅蹲在地上,每摘一顆,必先舉起來對著光拍一張,再放進籃子。
她拍了半小時,籃子還是空的。
蘇小曼蹲下來,摘了一顆,擦了擦,放進嘴裡。
酸極了。
不是沒熟透的酸,是品種的問題。
這種的草莓,賣相很好,味道很差。
酸的人倒牙。
個頭大,顏色紅,拍照好看。
種的人知道,摘的人知道,但沒有人說。
林悅終於拍夠了,開始摘。
她摘得很快,雙手去抓,然後胡亂往籃子裡塞。
摘滿一籃,四十八塊。
她提起來,對著鏡頭笑:「好甜!」
然後掛掉直播,把籃子遞給蘇小曼:「你吃嗎?」
蘇小曼搖頭。
林悅自己也沒吃。
她把草莓放進車裡,說:「回家做果醬。」
蘇小曼知道她壓根就不會做。
果醬太麻煩了。
她連飯都不做,更何況是果醬。
草莓會在冰箱裡放一周,等它發霉,後扔掉。
但沒關係。
她拍到了照片。
照片裡的草莓是紅的、飽滿的、誘人的。
照片不會發霉。
回程的車上,林悅開車,蘇小曼坐在副駕駛。
林悅的手機連著車載藍牙,放著一首英文歌。
旋律很輕,像一個人在很遠的地方說話。
林悅跟著哼,手指在方向盤上打拍子。
蘇小曼看著窗外。
天快黑了,路燈剛亮。
橘黃色的光灑在路上,她忽然想起沈默。
她想起他說「我不知道自己想看什麼」。
她當時不理解,現在她理解了。
沈默不知道,是因為他一直在逆反數據的投餵。
這種逆反的軌跡,甚至被他記錄了下來。
他的「不知道」,是乾淨的。
她的「知道」,是被餵出來的。
她知道棲雲谷,因為系統推給她。
她知道拿鐵,因為系統推給她。
她知道《百年孤獨》,因為系統推給她。
她知道的一切「美好生活」,都是系統告訴她的。
系統說:你應該喜歡這個。她就喜歡了。
系統說:你應該想要那個。
她就想要了。
她以為自己在選擇,其實她在被投餵。
投餵久了,她不會自己找吃的了。
她只等著,被數據在恰當的時機投餵出自己的需求。
林悅忽然說:「你今天怎麼不說話?」
蘇小曼愣了一下,「沒什麼,有點累。」
「也是,玩了一天。」
林悅笑了笑,「下周有個新開的滑雪場,去不去?」
蘇小曼看著她的側臉。
林悅的眼睛裡有光,是路燈照的,還是別的?
她不知道。
她說:「再說吧。」
林悅沒追問。
車停在蘇小曼樓下。
她下車,關上車門,看著林悅的車消失在巷口。
路燈下,她的影子被拉得很長。
她站了一會兒,轉身,沒有上樓。
她往書店的方向走。
走了很久,走到那條梧桐樹小路時,天已經黑透了。
路燈橘黃色的光,灑在地上。
她走到書店門口,門關著。
沈默還在醫院。她掏出鑰匙,開門,進去。
風鈴響了一聲。
花貓從書架上跳下來,跑來蹭她的腿。
她蹲下來,摸了摸貓的背。
貓咕嚕咕嚕的,很響。
她坐在那把矮椅子上,看著窗外的天。
月亮升了起來,依然缺了個角。
她掏出手機,打開那個圖文帳號。
她打了很久的字,刪了寫,寫了刪。
最後發出來的是這樣一段:
「今天和朋友去了棲雲谷。露營,書店,摘草莓。她租了帳篷,買了牛排,拍了照,發了朋友圈,很開心。我也拍了照,但我沒有發。我不知道為什麼。不是不想,是覺得沒意思。拍了又怎樣?發了又怎樣?點讚又怎樣?明天醒來,我還是我。一個辭職了、沒工作、不知道要幹什麼的人。一個被系統餵了三年、餵到不會自己吃飯的人。一個在假山、假水、假書店裡、演了一整天『熱愛生活』的人。演的時候很認真,演完了很空虛。不是空虛,是空。什麼都沒有的空。沈默說,他不知道自己想看什麼。我現在知道了。不知道自己想看什麼,比知道『系統想讓我看什麼』,更乾淨。」
她停了一下,又加了一句:
「回家的路上,朋友問我下周末去不去滑雪。我說再說吧。她沒追問。她不知道我在想什麼。她只知道下周末要去滑雪。滑雪的照片很好看。滑雪的文案很好寫。滑雪的點讚會很多。但滑雪完了呢?下周去露營,下下周去滑雪,下下下周去摘草莓。一年四季,永遠有新的生活題目。永遠在追。永遠追不上。哪怕追上了,風又變了。中產三寶,從露營到騎行到滑雪,輪換著來。買的時候是風口,賣的時候是退坑。他們不是在熱愛,他們是在追風。我也是。追風至今,追了一身汗,回頭一看,不知道自己急匆匆的在跑什麼。」
發送。
順帶著,把看到內容會發飆的朋友,細緻的點選了屏蔽。
她把手機放回口袋,靠在椅背上。
花貓跳上她的膝蓋,蜷成一團。
她摸著貓,聽著它的咕嚕聲。
收音機沒開,店裡很安靜。
只有風鈴偶爾響一聲,風從門縫擠進來,涼涼的。
她閉上眼。
腦子裡,翻來覆去是今天那些畫面:
帳篷、牛排、拿鐵、草莓、林悅的笑、孩子的哭、那行刺目的「你在哪裡」。
她忽然傷感到想哭。
但她忍住了淚水。
她只是呆呆地坐在那裡,摸著貓。
聽著風吹風鈴的慵懶,等著月亮移過中天。
月亮移到了中天。
缺角的那邊,朝著棲雲谷的方向。
照著那些帳篷、書店、草莓大棚,照著那本只讀了十四頁的《百年孤獨》。
照著林悅那條「萬事可期」的朋友圈。
也照著她,她不是真的。
但她在這裡發呆。
她不知道自己明天會不會去滑雪。
可能去,可能不去。
去了,還是元氣滿滿的演個白領的生活日常。
不去,也不知道幹些什麼打發時日。
她卡在中間。
上不去,下不來。
但她知道一件事:她不想演了。
不是今天,不是明天,是「想」。
想永遠罷演,雖然她不知道,跨出這步要她走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