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天若有情?呵呵(求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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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水埗。

  下了出租的李哲,七拐八繞,在確定沒人跟蹤之後,鑽進一棟舊唐樓。

  樓梯間堆滿雜物,牆皮剝落,露出斑駁的紅磚。

  他上到三樓,敲了敲一扇鐵門,門開了一條縫,露出一隻眼睛。

  「誰介紹的?」

  「我是渡仔,跟沙膽勇的,想買槍。」

  門開了,裡面是個四十多歲的男人,光著膀子,胸口紋著一隻老虎。

  他是東星的軍火英,幫派里要買真理,都會找他。

  「你是最近的紅人啊,洪興那邊放出話了,要出花紅懸賞你的人頭。」

  軍火英笑道。

  花紅的紅,也是紅。

  現在的香江,誰最需要槍?

  當然是被洪興預訂了人頭的李哲啊,敢殺靚仔南,洪興人人得而誅之!

  「花紅?」

  李哲笑了笑,「那也得他們有命拿才行。」

  他一打五,還殺了陳浩南的事,早就傳遍了江湖,隱然有東星第一打手之勢。

  要不然東星老大白頭翁也不會去聽庭審了。

  可惜東星沒有洪興那麼唯才是舉。

  打仔洪興、四仔東星,聯合出雞精。

  能打的,在東星只能去坐替補席,也難怪五虎戰鬥力那麼拉了,被洪興按在地上摩擦!

  不過李哲也沒打算混道上,他想洗白。

  他要站在陽光下!

  黑暗中的生活,他早就厭倦了。

  軍火英把槍械都拿了出來,全是垃圾貨,道上兄弟,哪會買什麼高精尖啊。

  二手黑星、左輪最常見,還有鋸短的獵槍。

  李哲選了一把新的黑星後:「我沒錢,幫你搞定一個人。」

  他的名聲,是建立在陳浩南屍體上的,在道上響噹噹,可以換錢。

  跟軍火英這種人,用不著拐彎抹角。

  軍火英笑了笑:「幫我殺了喇叭,以後我這兒的槍,你隨便拿。」

  「把他的地址、照片給我。」

  李哲沒有問雙方的恩怨,那不重要,在江湖上,要一個人死,有四百萬條理由!

  「我陪你一起去!」

  軍火英拿起兩把新的黑星,上膛後,咬牙切齒,「我要看著他死,正好我知道,他今天要在彌敦道進貨,然後去飛鵝山的一個廢棄停車場集合分贓。」

  「我們去那兒蹲他!」

  他戰鬥力不高,但李哲戰鬥力高啊。

  剛才買槍時,李哲拆槍、驗槍的手法,跟特種兵差不多,乾淨、利落,一看就是槍械老手。

  要不然他也不會同意「以殺代錢」。

  雖然軍火英不知道十八歲的四九仔,從那兒學的這些,但每個人都有秘密。

  他也有。

  「進貨」,是黑話,意思就是搶劫。

  「那子彈多拿點。」李哲笑道。

  軍火英提上一個小手提箱:「這裡面都是,還有兩把備用的黑星,都是新貨,不是二手。」

  跟談戀愛一樣,二手卡殼,新貨安全,老江湖都懂。

  ……

  飛鵝山的荒山野嶺。

  李哲和軍火英埋伏在廢棄停車場的草叢裡。

  他沒有問對方如何知道喇叭的行蹤,那跟他無關,只是一筆交易而已。

  不過當他看見喇叭的時候,不由得愣住了。

  這踏馬不是《天若有情》里的那位嗎?

  看來這個港綜世界,內容挺豐富的,江湖片、愛情片、警匪片……啥都有!

  根據劇情。

  喇叭帶人搶金店,華弟開車接應。

  警車追捕時,華弟劫持了一個路過的女孩做人質,那女孩叫JoJo,十八歲的富家女,家裡住在半山別墅。

  然後華弟開車去和喇叭匯合。

  JOJO!


  金器!

  李哲看向軍火英,心裡明白,這個活口留不得了。

  死人才是最安全的!

  他笑了笑,要想洗白,要想對付洪興的追殺,除了錢之外,還需要一些貴人。

  JOJO的權貴父親,無疑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華弟這個傻子,都有JOJO了,還混什麼道上,跟什麼七哥啊,拿著JOJO的錢,瀟灑一生不好嗎?

  白瞎了《天若有情》(粵語,國語是《追夢人》)這麼好聽的歌了。

  不過一個搶劫犯,跟一個富家女,天若有情個屁,純粹是三觀跟著五官走!

  一輛灰色豐田衝進停車場。

  車停下,華弟從駕駛座下來。

  喇叭給了他兩疊錢,華弟嫌少,兩人吵了起來。

  這時,JOJO探出頭來,正好被喇叭看見,舉起手槍就要殺人。

  「我帶來的人,我自己搞定!」

  華弟想救下JOJO。

  光著膀子的喇叭,舉著手槍,惡狠狠地說道:「你最好是,別給我惹……」

  「砰!」

  一聲槍響。

  喇叭的額頭上,綻放出一朵血花。

  手中的手槍落在地上。

  現場亂成一片。

  趴在李哲身邊的軍火英,目瞪口呆地看著對方,一槍一個!

  三顆子彈,短短兩、三秒,結束了三個人的生命!

  子彈像是長了眼睛一樣。

  他這才知道,自己還是低估了眼前這個「紅人」。

  能夠在狹窄的小巷子裡,單殺洪興陳浩南的,會是普通人嗎?

  「渡仔,別殺……」

  「砰!」

  一個趴在地上躲藏的小弟,被李哲一槍爆了頭。

  槍聲響得太突然,喇叭等人根本就不知道李哲他們躲在草叢裡。

  短短几秒鐘內,除了華弟和JOJO外,喇叭和他的三個小弟,全死在了李哲的槍下。

  「那個人是我親表弟!」

  軍火英埋怨道,「他是我安插在喇叭身邊的內線!」

  原來如此。

  怪不得能知道喇叭的行蹤。

  「對不起。」

  李哲嘆了口氣。

  軍火英搖頭道:「算了,不知者不罪,我也沒提前告訴你。」

  「我說的……」

  李哲摳動扳機。

  「砰!」

  軍火英的額頭,爆出一個大洞。

  李哲幽幽說道:「……不是殺你表弟。」

  他要救JOJO,要獨吞喇叭等劫匪的贓物,就不能讓軍火英留在這個世界上。

  事情嘛,知道的人越少越好。

  「兄弟,我跟喇叭不是一夥的!」

  華弟的聲音,在草叢裡響起,「我只負責開車,你要貨,全部給你!還有我身上的港幣,也給你!」

  他只是車技過人,又不是槍法過人。

  近戰能力,還不如喇叭,要不然在劇情中,也不會死在喇叭手裡了。

  李哲沒有回答。

  他喜歡演華弟的演員,但不喜歡華弟這個劇中人物!

  雖然有情有義,但當搶劫犯、撞翻警車、撞死警察,能是啥好人?

  因此最後在劇情里必須死,這也是劉德化演壞人的習慣:「不能教壞小孩子!」

  在草叢中趴了一會兒的華弟,慢慢朝草叢深處挪去,那裡有他提前藏起來的鈴木RG500摩托車。

  只要上了車,以他那高超的車技,就有辦法逃出生天。

  但沒挪幾步,華弟就感覺眼前一晃,一個黑洞洞的槍口,出現在他的眼前。

  面前是個十八、九歲的少年。

  「兄弟……」

  「砰!」

  沒有任何廢話。

  一槍爆頭,乾淨利落!

  李哲站起身,看了一眼地上死不瞑目的華弟:「天若有情?呵呵……」

  從華弟身上搜出那兩疊港幣後,李哲拿著槍,提著軍火英裝子彈的小提箱,走到汽車前。

  槍聲剛起時,JOJO就把頭埋到了座位下。

  然後就看見李哲出現在車窗前。

  「不……不要殺我……我家裡……很有錢,有很多錢!」

  JOJO跪在座椅上,泣不成聲。

  她不敢跑,因為她知道,兩條腿,跑不過子彈。

  「別傻了,我不殺女人。」

  李哲伸出手,趁JOJO恍神之際,一記手刀,劈在她的頸部。

  這裡有頸動脈竇。

  輕則昏迷,重則死亡。

  但李哲是專家,力道控制得剛剛好,讓JOJO昏了過去。

  女人嘛,不說話的時候,才是最美麗的時候!

  等李哲把JOJO拖出小轎車,放到安全的地方時,他笑了起來,剛剛那句話,語氣有點像斧頭幫的琛哥啊:「嫂子,別傻了……」

  他走到喇叭面前,把那個大口袋提起來,滿滿一袋金器,沉甸甸的,差點閃了他的小腰。

  有金鍊子、金戒指、金鐲子……

  找個地方熔化了,可以做成好多根大黃魚!

  本來大B的四百萬欠款,是他穿越到這個世界的第一桶金,沒想到帳還沒收回來呢。

  現在又得到了好多根大黃魚!

  李哲拿起華弟準備的汽油,點燃喇叭和華弟開來的兩輛小轎車。

  六具屍體,也早就被他塞進了小轎車裡。

  再小心翼翼地清除掉一切現場痕跡。

  身為職業收屍人,這些事情,不過是他上一世的日常生活,麻利得很,就算是《鑑證實錄》的聶寶言來了現場,也得目瞪口呆。

  上一次殺陳浩南,是剛剛穿越,加上警察來得太快,不是他不夠專業。

  時間夠的話,他能讓五小強徹底消失在這個世界。

  熊熊火光中。

  李哲把JOJO的手腳綁好,扛在肩膀上,扔進了軍火英開來的小轎車,用透明膠把嘴封上。

  ……

  汽車行駛中,躺在後排的JOJO醒了。

  先是睫毛動了一下,然後眼睛慢慢睜開。

  她拼命掙扎,但手腳都被綁住,如同一條蹦到岸上的魚,只能瞎蹦躂,最後被夾在後排的座位下,動彈不得。

  想喊,嘴巴卻被透明膠封住,喊不出來,只能唔唔出聲。

  李哲沒有回頭。

  「別動。」他低聲說道。

  JoJo渾身僵硬。

  她抬頭看著駕駛座上的少年,心亂如麻。

  她不認識他,也不知道他是誰,從哪裡來,為什麼要殺那些劫匪。

  但她知道一件事:他沒有殺她。

  這讓她的心情,又平靜了幾分,本來就是個十八歲的少女,生長在富貴之家,沒見過底層的血海,又能有多少警惕之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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