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冰雪暴(上)
礦區的風從不止歇。
奴隸們在風裡走路的時候,總覺得有什麼東西跟在身後,可回頭一看,什麼都沒有,只有風。
風就是這片土地上的鬼。
卡爾森站在木屋的廊檐下,把那塊來自丹尼斯爾的魔法懷表掏出來看了三次。
八點十七分。
天已經全黑了,但南邊的天際線上還殘留著一道病態的暗紅色——那是黑龍山。
他的表鏈上掛著一枚小小的滿月銀幣,是早年間他那個當妓女的母親塞給他的,說是能擋災。
母親說這話的時候喝醉了,她眼神渙散之時手指頭戳在他的胸口上,指甲縫裡還有不知道哪個男人的皮屑。
他一直沒摘,不是因為信,而是因為懶得摘。
二十年了,那枚銀幣被他身上的汗水和油脂磨得發亮,上面的月牙都快看不見了,就像他母親的臉————他已經想不起來了。
卡爾森將表塞回馬甲口袋,目光落向他瞧不見的更遠處,黑龍山腳下的那片荒地上。
那裡有燈光。
不是鬼火,是實實在在的暖黃色,從一棟新修的木屋裡透出來,在荒原上像一顆釘子,死死釘進了卡爾森的眼裡。
保爾·奧塔維斯。
那個狗東西。
他們自由就自由吧。
礦區每天都有死掉的人,自由和死亡對於礦區而言沒什麼兩樣。死在礦井底下和死在外面,骨頭的顏色都是一樣的灰白。
但保爾一家沒有走,他們居然敢在黑龍山腳下安家。
「他們會死的。」
甜水鎮和礦區里人人都這麼說。
「他們熬不過第一個冬天。」
卡爾森也這麼認為,他甚至覺得這很公平——保爾一家選擇了死路,那就讓他們去死好了。這片土地從來不留活人,尤其是那些以為自己能翻身的人。
但兩個月過去了,保爾家的煙囪還在冒煙。
之前的時候,有人看見保爾的老婆萊安娜在撒下去什麼種子————聽說是雲遊商人賣給她的。
她蹲在那片灰黑色的土地上,手指頭插進土裡,像在埋什麼東西。
而如今的時候,那片地上居然長出了東西——不是莊稼,是些矮矮的,但葉子泛著銀光的灌木,結著暗紫色的小漿果。
那些灌木在風裡沙沙作響,聲音不像植物,倒像有人在低聲說話。
有人偷偷嘗了一顆,說苦得舌頭髮麻,但保爾一家真的靠這些東西活了下來。
他們沒有被毒死,沒有上吐下瀉,什麼壞事都沒有發生。
他們的臉頰甚至比在礦區的時候還飽滿了一些,萊安娜的頭髮也比以前黑亮了。
這片被甜水鎮人稱為灰燼原的荒地不再是荒地了。
它變成了一小塊被馴服的土地,像一塊補丁一般縫在黑龍山黑色的山體上,刺眼得讓人心慌。
而最讓卡爾森無法忍受的,是鎮上人開始交頭接耳地說:
「是神之賜福,保爾一家是被選中的人。」
神之賜福。
卡爾森把這個字在嘴裡嚼了嚼,吐出來的時候帶著一股酸臭味。
他見過神賜福是什麼樣——在他母親身上。
那些恩客有時候會施捨幾個銅板,說「女神保佑你」,然後他母親就拿著那幾個銅板去買酒,喝醉了就抱著他哭,哭完了再出門接客。
那就是賜福,那就是這片土地上賜福的樣子。
神之賜福?不。
卡爾森在心裡把這個詞翻過來,看到背面寫著四個字:去他媽的。
「那不是神賜福,那是惡魔交易。」
卡爾森相信這個判斷,不是因為有什麼證據,而是因為他需要一個解釋。
一個能讓一切回到秩序里的解釋。
一個奴隸,他不配活成這樣。
但卡爾森不敢靠近灰燼原。
過去兩個月里,他至少有五六次想找個由頭過去看看——收稅、丈量土地、或者僅僅是「巡視礦區邊界」。
甜水鎮的酒館裡,他喝醉的時候說過好幾次:「那塊地是礦區的,我有權過去看看。」
但每一次,他走到灰燼原邊緣小山丘上就會停下來。
不是因為有什麼東西攔住他。
卡爾森雖然不是那星巔,但他有自信在那些邪祟找上門來之前殺光保爾一家。他腰上別著刀,靴筒里插著匕首,懷裡還揣著一把從丹尼斯爾弄來的魔法短管火銃。
他不怕詛咒,不怕鬼,不怕黑龍山上爬下來的任何東西。
他怕的是另一個人。
道夫·德希爾斯。
那個從北境來的大塊頭,那個被他吊在刑架上三天三夜的男人。
如今那個大塊頭就站在保爾家的院子裡,像一棵被移栽到沃土上的老樹,不僅活了,還生了根。
所以卡爾森不敢。
不是不敢跨過那條河溝,是不敢跨過那個大塊頭。
他曾經試圖用「礦區規矩」來壓——道夫是逃奴,應該抓回來。
他在酒館裡嚷嚷過這件事,聲音大得整個甜水鎮都能聽見。
但保爾從黑龍山帶回來的那塊龍金,換來了全家自由民的身份,也包括道夫。瓦雷拉爵士親手簽的文件,雷納德騎士做的見證。
聽說那張羊皮紙就釘在保爾家堂屋的牆上,白底黑字上面蓋著瓦雷拉爵士的印章。
這東西像一面盾牌擋在卡爾森面前,比任何武器都好使。
卡爾森恨那塊金子,恨那個騎士,恨那個大塊頭。
但最恨的,還是保爾·奧塔維斯。
那個狗東西憑什麼?
憑什麼?
卡爾森他每次嚼這三個字的時候,失去的那隻耳朵就會發癢。
直到那顆流星落下來————
那天晚上卡爾森在甜水鎮的酒館裡喝到了後半夜。
甜水鎮的酒館叫「醉馬騾」,名字起得敷衍,房子也蓋得敷衍。
木頭和石頭胡亂拼在一起,屋頂的茅草被風吹走了大半也沒人補。但這裡是整個甜水鎮唯一能喝酒的地方。
酒館的老闆叫老巴利,是個瘸了腿的老礦工。他賣的酒是用發霉的麥子釀的,喝起來有一股子土腥味,但管用,兩塊銅板就能讓人忘掉一整天的活。
酒館裡永遠有一股混合的氣味——廉價酒、汗臭、菸草、還有從黑龍山上飄下來的硫磺味。
牆上貼著一張發黃的告示,上面寫著礦井安全須知,但沒有人看,因為來喝酒的人大多不識字。
這天晚上酒館裡的人不多。
卡爾森坐在吧檯最裡面的位置。
他沒有跟任何人說話,也沒有人跟他說話。
在甜水鎮,一個人獨坐是常事,大家都有自己的心事。
他喝到後半夜時,酒館裡的人走得差不多了,老巴利靠在櫃檯上打瞌睡,蠟燭燒得只剩一截尾巴。
然後卡爾森站起來把銅板拍在桌上,推開酒館的門走進了夜色里。
風比白天更大了。
卡爾森搖搖晃晃地往家走時,然後突然頭頂上亮了一下。
不是閃電。
閃電是白的,這是是那種能把整個世界的人眼睛發疼的白,然後卡爾森又聽到了聲音。
光的方向來自北方,廢棄的希望鎮。
卡爾森站在原地時酒已醒了大半。
他的右手下意識地摸向腰間的刀柄,左手捏住了懷表鏈上那枚滿月銀幣。
銀幣是涼的,但他覺得它在抖,或者說,是他的手在抖。
第二天一早,整個甜水鎮都在議論那顆流星。
「我看見它砸在了教堂遺址上,居然還砸出了一個地宮!」
「不是流星,是天火。是至高神在審判那片被遺忘的土地。希望鎮那個地方,當年那些信徒幹過什麼,你們又不是不知道。」
「教堂的地底下本來就有東西,當年那些信徒就跟著指引挖到過一扇門。他們不讓我靠近,但我遠遠地看見過——那扇門上刻著的東西,不像是人間的文字。」
「你喝多了......」
「我沒有喝多,我那天一滴酒都沒喝。我看見那扇門了。門縫裡透出來的光,是綠的,和昨天晚上的流星一模一樣。」
酒館裡安靜了幾秒鐘,但沒有人笑。
卡爾森沒有跟任何人議論。
他喝完杯子裡最後一口酒,把杯子往桌上一頓,起身走出了酒館。
他一個人去了地宮。
從甜水鎮騎馬去希望鎮大約一個鐘頭,但路不好走。越往北,地面越碎,像是被什麼東西從底下拱過。
草木越來越少,石頭越來越多,石頭的顏色也越來越深,從灰色變成深灰色,最後變成黑色。
他沒敢靠太近。
站在希望鎮外圍的樹林裡,卡爾森從懷裡掏出單筒望遠鏡,把銅管拉開湊到左眼前——他用望遠鏡看了大約半個鐘頭。
流星確實砸中了教堂遺址。
那座石砌的教堂本來還剩三面牆和一個半塌的鐘樓,而現在全塌了。
碎石散落了一地,像被巨人用拳頭砸碎的積木,地面中間露出一個黑漆漆的洞口——像一扇被掀開的地窖門。
而在那個洞口旁邊的碎石堆里,卡爾森看到了別的東西。
骨頭。
不是人的。
太大了,不像是任何他認識的動物。
那些骨頭散落在碎石中間,有的埋在下面,只露出一截,有的半懸在空中,被幾塊大石頭卡著。最大的一根比他的大腿還粗,彎彎的,像某種巨大的肋骨。
那骨頭的顏色是黑的,像被火燒過,但表面的紋理還在,一圈一圈的像是某種巨大的蛇類或者……
或者什麼?卡爾森說不上來。
他在礦區見過騾子的骨頭,見過野狗的骨頭,還見過不少人的骨頭——但沒有一種骨頭的紋理是這樣的。
那些一圈一圈的紋路太規整了,像是有人用工具刻上去的,又像是某種自然生長出來的東西。
紋路的間距很均勻,大約一個指節寬,每一圈的顏色都不太一樣,從深黑到灰黑,像是樹的年輪,但比年輪更密集,更複雜。
卡爾森站在原地,風從黑龍山上刮下來,吹得他的衣擺獵獵作響。他盯著那個黑洞洞的入口,腦子裡轉過無數個念頭,最後所有念頭都匯成了一句話:
這是個機會,一個殺死保爾·奧塔維斯......
哦,不,這是一個殺死奧塔維斯一家的機會。
奴隸們在風裡走路的時候,總覺得有什麼東西跟在身後,可回頭一看,什麼都沒有,只有風。
風就是這片土地上的鬼。
卡爾森站在木屋的廊檐下,把那塊來自丹尼斯爾的魔法懷表掏出來看了三次。
八點十七分。
天已經全黑了,但南邊的天際線上還殘留著一道病態的暗紅色——那是黑龍山。
他的表鏈上掛著一枚小小的滿月銀幣,是早年間他那個當妓女的母親塞給他的,說是能擋災。
母親說這話的時候喝醉了,她眼神渙散之時手指頭戳在他的胸口上,指甲縫裡還有不知道哪個男人的皮屑。
他一直沒摘,不是因為信,而是因為懶得摘。
二十年了,那枚銀幣被他身上的汗水和油脂磨得發亮,上面的月牙都快看不見了,就像他母親的臉————他已經想不起來了。
卡爾森將表塞回馬甲口袋,目光落向他瞧不見的更遠處,黑龍山腳下的那片荒地上。
那裡有燈光。
不是鬼火,是實實在在的暖黃色,從一棟新修的木屋裡透出來,在荒原上像一顆釘子,死死釘進了卡爾森的眼裡。
保爾·奧塔維斯。
那個狗東西。
他們自由就自由吧。
礦區每天都有死掉的人,自由和死亡對於礦區而言沒什麼兩樣。死在礦井底下和死在外面,骨頭的顏色都是一樣的灰白。
但保爾一家沒有走,他們居然敢在黑龍山腳下安家。
「他們會死的。」
甜水鎮和礦區里人人都這麼說。
「他們熬不過第一個冬天。」
卡爾森也這麼認為,他甚至覺得這很公平——保爾一家選擇了死路,那就讓他們去死好了。這片土地從來不留活人,尤其是那些以為自己能翻身的人。
但兩個月過去了,保爾家的煙囪還在冒煙。
之前的時候,有人看見保爾的老婆萊安娜在撒下去什麼種子————聽說是雲遊商人賣給她的。
她蹲在那片灰黑色的土地上,手指頭插進土裡,像在埋什麼東西。
而如今的時候,那片地上居然長出了東西——不是莊稼,是些矮矮的,但葉子泛著銀光的灌木,結著暗紫色的小漿果。
那些灌木在風裡沙沙作響,聲音不像植物,倒像有人在低聲說話。
有人偷偷嘗了一顆,說苦得舌頭髮麻,但保爾一家真的靠這些東西活了下來。
他們沒有被毒死,沒有上吐下瀉,什麼壞事都沒有發生。
他們的臉頰甚至比在礦區的時候還飽滿了一些,萊安娜的頭髮也比以前黑亮了。
這片被甜水鎮人稱為灰燼原的荒地不再是荒地了。
它變成了一小塊被馴服的土地,像一塊補丁一般縫在黑龍山黑色的山體上,刺眼得讓人心慌。
而最讓卡爾森無法忍受的,是鎮上人開始交頭接耳地說:
「是神之賜福,保爾一家是被選中的人。」
神之賜福。
卡爾森把這個字在嘴裡嚼了嚼,吐出來的時候帶著一股酸臭味。
他見過神賜福是什麼樣——在他母親身上。
那些恩客有時候會施捨幾個銅板,說「女神保佑你」,然後他母親就拿著那幾個銅板去買酒,喝醉了就抱著他哭,哭完了再出門接客。
那就是賜福,那就是這片土地上賜福的樣子。
神之賜福?不。
卡爾森在心裡把這個詞翻過來,看到背面寫著四個字:去他媽的。
「那不是神賜福,那是惡魔交易。」
卡爾森相信這個判斷,不是因為有什麼證據,而是因為他需要一個解釋。
一個能讓一切回到秩序里的解釋。
一個奴隸,他不配活成這樣。
但卡爾森不敢靠近灰燼原。
過去兩個月里,他至少有五六次想找個由頭過去看看——收稅、丈量土地、或者僅僅是「巡視礦區邊界」。
甜水鎮的酒館裡,他喝醉的時候說過好幾次:「那塊地是礦區的,我有權過去看看。」
但每一次,他走到灰燼原邊緣小山丘上就會停下來。
不是因為有什麼東西攔住他。
卡爾森雖然不是那星巔,但他有自信在那些邪祟找上門來之前殺光保爾一家。他腰上別著刀,靴筒里插著匕首,懷裡還揣著一把從丹尼斯爾弄來的魔法短管火銃。
他不怕詛咒,不怕鬼,不怕黑龍山上爬下來的任何東西。
他怕的是另一個人。
道夫·德希爾斯。
那個從北境來的大塊頭,那個被他吊在刑架上三天三夜的男人。
如今那個大塊頭就站在保爾家的院子裡,像一棵被移栽到沃土上的老樹,不僅活了,還生了根。
所以卡爾森不敢。
不是不敢跨過那條河溝,是不敢跨過那個大塊頭。
他曾經試圖用「礦區規矩」來壓——道夫是逃奴,應該抓回來。
他在酒館裡嚷嚷過這件事,聲音大得整個甜水鎮都能聽見。
但保爾從黑龍山帶回來的那塊龍金,換來了全家自由民的身份,也包括道夫。瓦雷拉爵士親手簽的文件,雷納德騎士做的見證。
聽說那張羊皮紙就釘在保爾家堂屋的牆上,白底黑字上面蓋著瓦雷拉爵士的印章。
這東西像一面盾牌擋在卡爾森面前,比任何武器都好使。
卡爾森恨那塊金子,恨那個騎士,恨那個大塊頭。
但最恨的,還是保爾·奧塔維斯。
那個狗東西憑什麼?
憑什麼?
卡爾森他每次嚼這三個字的時候,失去的那隻耳朵就會發癢。
直到那顆流星落下來————
那天晚上卡爾森在甜水鎮的酒館裡喝到了後半夜。
甜水鎮的酒館叫「醉馬騾」,名字起得敷衍,房子也蓋得敷衍。
木頭和石頭胡亂拼在一起,屋頂的茅草被風吹走了大半也沒人補。但這裡是整個甜水鎮唯一能喝酒的地方。
酒館的老闆叫老巴利,是個瘸了腿的老礦工。他賣的酒是用發霉的麥子釀的,喝起來有一股子土腥味,但管用,兩塊銅板就能讓人忘掉一整天的活。
酒館裡永遠有一股混合的氣味——廉價酒、汗臭、菸草、還有從黑龍山上飄下來的硫磺味。
牆上貼著一張發黃的告示,上面寫著礦井安全須知,但沒有人看,因為來喝酒的人大多不識字。
這天晚上酒館裡的人不多。
卡爾森坐在吧檯最裡面的位置。
他沒有跟任何人說話,也沒有人跟他說話。
在甜水鎮,一個人獨坐是常事,大家都有自己的心事。
他喝到後半夜時,酒館裡的人走得差不多了,老巴利靠在櫃檯上打瞌睡,蠟燭燒得只剩一截尾巴。
然後卡爾森站起來把銅板拍在桌上,推開酒館的門走進了夜色里。
風比白天更大了。
卡爾森搖搖晃晃地往家走時,然後突然頭頂上亮了一下。
不是閃電。
閃電是白的,這是是那種能把整個世界的人眼睛發疼的白,然後卡爾森又聽到了聲音。
光的方向來自北方,廢棄的希望鎮。
卡爾森站在原地時酒已醒了大半。
他的右手下意識地摸向腰間的刀柄,左手捏住了懷表鏈上那枚滿月銀幣。
銀幣是涼的,但他覺得它在抖,或者說,是他的手在抖。
第二天一早,整個甜水鎮都在議論那顆流星。
「我看見它砸在了教堂遺址上,居然還砸出了一個地宮!」
「不是流星,是天火。是至高神在審判那片被遺忘的土地。希望鎮那個地方,當年那些信徒幹過什麼,你們又不是不知道。」
「教堂的地底下本來就有東西,當年那些信徒就跟著指引挖到過一扇門。他們不讓我靠近,但我遠遠地看見過——那扇門上刻著的東西,不像是人間的文字。」
「你喝多了......」
「我沒有喝多,我那天一滴酒都沒喝。我看見那扇門了。門縫裡透出來的光,是綠的,和昨天晚上的流星一模一樣。」
酒館裡安靜了幾秒鐘,但沒有人笑。
卡爾森沒有跟任何人議論。
他喝完杯子裡最後一口酒,把杯子往桌上一頓,起身走出了酒館。
他一個人去了地宮。
從甜水鎮騎馬去希望鎮大約一個鐘頭,但路不好走。越往北,地面越碎,像是被什麼東西從底下拱過。
草木越來越少,石頭越來越多,石頭的顏色也越來越深,從灰色變成深灰色,最後變成黑色。
他沒敢靠太近。
站在希望鎮外圍的樹林裡,卡爾森從懷裡掏出單筒望遠鏡,把銅管拉開湊到左眼前——他用望遠鏡看了大約半個鐘頭。
流星確實砸中了教堂遺址。
那座石砌的教堂本來還剩三面牆和一個半塌的鐘樓,而現在全塌了。
碎石散落了一地,像被巨人用拳頭砸碎的積木,地面中間露出一個黑漆漆的洞口——像一扇被掀開的地窖門。
而在那個洞口旁邊的碎石堆里,卡爾森看到了別的東西。
骨頭。
不是人的。
太大了,不像是任何他認識的動物。
那些骨頭散落在碎石中間,有的埋在下面,只露出一截,有的半懸在空中,被幾塊大石頭卡著。最大的一根比他的大腿還粗,彎彎的,像某種巨大的肋骨。
那骨頭的顏色是黑的,像被火燒過,但表面的紋理還在,一圈一圈的像是某種巨大的蛇類或者……
或者什麼?卡爾森說不上來。
他在礦區見過騾子的骨頭,見過野狗的骨頭,還見過不少人的骨頭——但沒有一種骨頭的紋理是這樣的。
那些一圈一圈的紋路太規整了,像是有人用工具刻上去的,又像是某種自然生長出來的東西。
紋路的間距很均勻,大約一個指節寬,每一圈的顏色都不太一樣,從深黑到灰黑,像是樹的年輪,但比年輪更密集,更複雜。
卡爾森站在原地,風從黑龍山上刮下來,吹得他的衣擺獵獵作響。他盯著那個黑洞洞的入口,腦子裡轉過無數個念頭,最後所有念頭都匯成了一句話:
這是個機會,一個殺死保爾·奧塔維斯......
哦,不,這是一個殺死奧塔維斯一家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