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8章 誓言
第307章 誓言
簡奧偉身體前傾,目光如炬:「那麼,請告訴我,這些真空包裝的毒品,在密封的狀態下,是如何沾上只有在戶外環境才會大量存在的泥土和雜草的?」
法庭內寂靜無聲,連旁聽席上記者們快速記錄的聲音都消失了。
喬耀先張了張嘴,卻沒能立即發出聲音。他再次低頭查看照片,臉色逐漸發白。
「也許————是在運輸過程中沾上的。」他終於說,但聲音里已沒了先前的篤定。
「運輸過程中?」
簡奧偉的聲音依然平靜,但問題卻如利劍般鋒利:「你的意思是,有人將這些從戶外某處運到被告家中,在運輸過程中包裝袋沾上了泥土和雜草,然後這個人一—或者這些人一將這些明顯髒污的麵粉藏進衣櫃暗格,卻沒有清理掉這些明顯的戶外痕跡?」
「我————這只是可能性之一。」喬耀先艱難地開口。
「你們說,被告長期在家中藏匿這些毒品。一個長期藏匿毒品的人,會讓這些價值二百萬的麵粉沾滿泥土雜草而不清理嗎?會在已經髒污的包裝袋上留下清晰指紋嗎?」
喬耀先啞口無言。
「還有,」簡奧偉拿起另一份文件,「警方的化驗報告顯示,這些麵粉純度高達百分之七十八,是近期東南亞地區的典型純度。但根據被告的社會經濟狀況一他三個月前失業,此前在庇護工場的月薪是一千二百元,目前依靠綜援生活一他如何獲得、又為何要在家中藏匿價值二百萬元的高純度麵粉?」
檢控官猛地站起來:「反對!法官大人這是在代替辯方進行結案陳詞!」
「我是在釐清證據中的矛盾之處。」
簡奧偉冷冷地說道:「根據《證據條例》,法庭有責任確保所有呈堂證據的可靠性和一致性。而現在,這些照片顯示的證據狀況與控方描述的案情存在根本性矛盾。」
他轉向陪審團:「各位陪審員,作為事實的裁斷者,你們需要考慮一個重要問題:如果被告真的長期在家中藏匿這些毒品,為什麼包裝上會有戶外環境的痕跡?如果他是毒販,為什麼會對自己擁有的貨物」價值毫無概念他認為只值三千元?」
簡奧偉重新看向喬耀先,語氣嚴厲:「喬督察,我再問你一次:你們發現這些毒品時,包裝袋上的泥土和雜草,是否如照片顯示這樣明顯?」
喬耀先沉默了足足十秒鐘,這十秒在寂靜的法庭中仿佛一個小時那樣漫長。
「是————的。」他終於承認,聲音幾乎聽不見。
「在你們的搜查記錄和初步報告中,為什麼沒有提及這個細節?」
「我們認為————這不重要。」喬耀先避開目光:「毒品本身才是重點。」
「不重要?」
簡奧偉的聲音陡然提高,這是開庭以來他第一次顯露情緒:「這些可能證明毒品並非長期藏匿在被告家中的痕跡,你們認為不重要?可能證明毒品來自其他地方、指紋是事後才留下的證據,你們認為不重要?」
檢控官臉色鐵青,想要反駁,卻一時找不到合適的言辭。
簡奧偉恢復平靜的語氣:「當證據本身存在無法解釋的矛盾時,合理懷疑就產生了。
而根據普通法原則,任何合理懷疑都必須傾向於被告。」
他看向法援律師:「辯方律師,你有什麼要補充的嗎?」
年輕律師激動地站起來:「法官大人,基於這些新發現的問題,我請求法庭考慮排除這些毒品的證據效力!如果證據本身的來源和狀況存疑,那麼整個控方案件的基礎就動搖了!」
「反對!」
檢控官做最後努力:「東西本身是客觀存在的,無論它來自何處————」
「但被告是否知情、是否故意藏匿,這才是本案的關鍵!」
簡奧偉打斷他:「而現在的證據顯示,被告對麵粉的價值毫無概念,包裝上有不符合長期室內儲存的痕跡,指紋與污跡的關係暗示接觸時間點存在問題。控方,你還能提供什麼證據,來排除這些合理懷疑嗎?」
檢控官翻閱著案卷,額頭冒汗,最終艱澀地說:「法官大人,我請求短暫休庭,與警方證人重新核實一些細節————」
「反對。」
這次是辯方律師起身:「控方已經有充分時間準備本案,不能在證據出現矛盾時要求額外時間填補漏洞。」
簡奧偉看了看法庭時鐘,開口道:「鑑於本案證據出現重大疑問,本席決定現在休庭三十分鐘。在這期間,控方可以與你方證人進行簡短溝通。但本席提醒,任何新的陳述都必須接受交叉質詢。」
法槌落下。
休庭期間,法庭內嗡嗡的議論聲不絕於耳。記者們急忙衝出法庭發稿,陪審員們神情嚴肅地低聲交談,趙小年的母親在親友攙扶下低聲啜泣。
簡奧偉回到法官休息室,站在窗前,看著維多利亞港的景色,腦海中反覆回放著案件細節。
作為一名法官,他深知港島司法系統面臨的挑戰。案件堆積如山,警方破案壓力巨大,有時難免追求速成。但如果因為急於定案而忽視明顯疑點,司法公正的根基就會被動搖。
更何況,這次面對的是一個智力障礙者,一個可能連自己處境都無法完全理解的年輕人。
三十分鐘後,法庭重新開庭。
檢控官的神情明顯不安,他起身時甚至碰倒了桌上的水杯。
「法官大人,在與警方證人進一步溝通後,我們承認————在證據保存和記錄方面存在疏忽。關於包裝袋上的污跡,確實應該更詳細記錄和調查。但本案的核心事實並未改變一東西是在被告住所發現,上面有被告指紋。
「疏忽?」
簡奧偉的語氣冷若冰霜:「喬警官,請再次上證人席。」
喬耀先走上證人席時,已沒了先前的從容。
「喬督察,在休庭期間,你是否重新回憶了搜查細節?關於那些泥土和雜草,有什麼要補充的嗎?」
喬耀先艱難地吞咽了一下:「法官大人,我承認————當時我們專注於查獲毒品本身,對這些表面污跡沒有給予足夠重視。這是我的疏忽。
「只是疏忽?」
簡奧偉追問道:「你們在被告家中搜查時,是否注意到任何可能將戶外泥土帶入室內的物品?比如沾有泥土的鞋子、工具?」
「沒有特別留意。」
「被告的衣著呢?是否沾有類似照片中的泥土和雜草?」
「當時是晚上,被告穿著居家睡衣,很乾淨。」
簡奧偉緩緩靠向椅背,自光掃過整個法庭:「也就是說,在被告的居住環境中,沒有任何東西能解釋毒品包裝上為何會有戶外環境的泥土和雜草。而這些污跡的存在,與毒品「長期藏匿在被告臥室」的說法直接矛盾。」
他轉向陪審團:「各位陪審員,在刑事審判中,舉證責任完全在控方。控方必須證明被告有罪,且證明必須達到毫無合理懷疑」的標準。如果證據本身存在無法解釋的矛盾,如果案情有另一種合理的可能性—比如被告被人設計陷害那麼合理懷疑」就成立了。」
陪審員們專注地聽著,有人點頭,有人沉思。
「在本案中,我們面對的是一個智力只有六十二的年輕人。根據社工證詞,他理解複雜指令的能力有限,無法同時處理多個步驟的信息。他評估一千克高純度四號的價值是三千塊」,相當於普通工人一個月的工資,而實際價值超過二百萬。」
簡奧偉的聲音在寂靜的法庭中清晰可辨:「一個智力有限、連多步驟指令都難以執行的人,能成為網絡中的一環嗎?一個家中整潔、個人衛生良好的人,會在自己居住的臥室里藏匿沾滿戶外泥土的東西而不清理嗎?」
「更關鍵的是,」
簡奧偉舉起那些照片:「這些被忽視的證據細節都指向一種可能性:這些東西並非長期藏匿在被告家中,而是在近期從戶外帶來,被人放入暗格,而被告的指紋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接觸包裝袋留下的。」
他看向檢控官:「控方,在現有證據存在如此多疑點的情況下,你們是否仍堅持被告知情並故意藏匿毒品」的指控?」
檢控官站在那裡,臉色蒼白,久久沒有回答。最終,他艱難地說:「法官大人,基於————基於證據中的一些不確定因素,控方不再反對辯方提出的無案可答」動議。」
「無案可答」是普通法中的一項重要程序,即辯方認為控方證據不足以證明指控,請求法官直接裁定無罪。一旦法官同意,案件將無需進入辯方舉證階段,直接宣判被告無罪。
簡奧偉掃視整個法庭,目光最後落在趙小年身上。年輕人似乎終於意識到法庭氣氛的變化,困惑地看著周圍,又看向自己的母親。
「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本席作為原訟庭法官,有權在控方舉證完畢後,如認為證據不足以將被告定罪,可直接裁定被告無罪。」
他停頓片刻,讓每個字都沉入法庭的寂靜中。
「經過仔細審理,本席認為,控方提出的證據存在無法解釋的矛盾和疑點,未能達到刑事定罪所需的毫無合理懷疑」標準。特別是:一、毒品包裝上的戶外污跡與長期室內儲存的說法矛盾;二、被告對毒品價值的認知嚴重偏離現實;三、被告的智力水平難以支持其參與複雜犯罪活動;四、指紋證據的解釋存在多種可能性,不能排除被告在不知情情況下接觸毒品的合理懷疑。」
簡奧偉的目光變得銳利:「司法公正是社會的基石,但公正在於不枉不縱。我們不能因為破案壓力,就忽視證據中的疑點;不能因為被告智力低下,就降低證明標準。相反,對於弱勢群體,司法應給予更多保護,確保他們不會因為無法充分為自己辯護而蒙受冤屈。」
他最後看向趙小年,語氣緩和下來:「趙小年,起立。」
在法援律師的示意下,趙小年遲疑地站起來。
「本席現在宣判:就《危險藥物條例》第4及第6條所指控的罪名,被告人趙小年,罪名」」
法庭內一片死寂,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
一不成立。」
短暫的寂靜後,旁聽席爆發出聲音。趙小年的母親「哇」地一聲哭了出來,她緊緊抱住身旁的親人,渾身顫抖。幾位陪審員明顯鬆了口氣,有人甚至露出了微笑。
趙小年茫然地站著,直到律師握住他的手臂,激動地說:「小年,你無罪了!你可以回家了!」他才似懂非懂地眨了眨眼,然後看向母親的方向,露出了一個孩子般的笑容。
「根據香港法律,你被當庭釋放。」
簡奧偉最後說道:「但本席必須提醒你,雖然這次法庭裁定你無罪,你仍需在今後的生活中遵紀守法。法庭相信你是清白的,也希望你珍惜這份清白。」
他敲下法槌:「本案審理結束,法庭休庭。」
人群開始散去,記者們沖向門外發稿,陪審員們在書記官引導下離開。趙小年在律師陪同下走向母親,母子二人抱頭痛哭。
簡奧偉整理著面前的文件,目光不經意間掃過檢控席。檢控官正快速收拾文件,避免與任何人有眼神接觸。喬耀先和那位警長站在不遠處,神情複雜。
等法庭里的人走得差不多了,簡奧偉緩步走下法官席,在喬耀先準備離開時叫住了他。
「喬督察,請留步。」
喬耀先身體一僵,轉過身,向簡奧偉微微點頭:「法官大人。
2
簡奧偉走近幾步,語氣如常但目光如炬:「你當警察幾年了?」
「三年,法官大人。去年剛從見習督察轉正。」
「三年。」簡奧偉重複道,語氣難以捉摸:「時間不長,但也足夠學會一些重要的事「」
Q
喬耀先沒有接話。
「警察和法官,雖然職責不同,但都服務於同一個誓言:維護法治,保護無辜,伸張正義。這個誓言不是形式,而是我們工作的根基。當我們在調查中忽視細節,在證據中選擇性記錄,在急於定案時忘記「合理懷疑」的原則,我們就是在腐蝕這個根基。」
喬耀先的臉色有些發白:「法官大人,我承認在這個案子的證據記錄上,我們確實有疏忽,但————」
「但什麼?」
簡奧偉打斷他,自光銳利:「但你們認為被告是智障,不會為自己辯護,所以證據上有點瑕疵也不要緊?但你們破案壓力大,能查獲這麼多麵粉是重大成績,所以一些不重要」的細節可以忽略?」
「不,我不是這個意思————」喬耀先的聲音低了下去。
簡奧偉注視著他,良久,才緩緩說道:「今天法庭裁定無罪,不是因為被告肯定無辜,而是因為你們的證據無法排除合理懷疑。這是普通法的基本原則:寧可放過有罪者,不可冤枉無辜者。尤其是,當這個無辜者」可能因為智力缺陷而無法為自己充分辯護時。」
「喬督察,你還記得警察入職時的誓言嗎?」
喬耀先沉默了。
簡奧偉最後看了他一眼,點點頭:「港島的法治不是靠高樓大廈,而是靠每一個執法者、每一個司法工作者對細節的堅持,對程序的尊重,對正義的敬畏。好了,你可以走了。
「」
簡奧偉身體前傾,目光如炬:「那麼,請告訴我,這些真空包裝的毒品,在密封的狀態下,是如何沾上只有在戶外環境才會大量存在的泥土和雜草的?」
法庭內寂靜無聲,連旁聽席上記者們快速記錄的聲音都消失了。
喬耀先張了張嘴,卻沒能立即發出聲音。他再次低頭查看照片,臉色逐漸發白。
「也許————是在運輸過程中沾上的。」他終於說,但聲音里已沒了先前的篤定。
「運輸過程中?」
簡奧偉的聲音依然平靜,但問題卻如利劍般鋒利:「你的意思是,有人將這些從戶外某處運到被告家中,在運輸過程中包裝袋沾上了泥土和雜草,然後這個人一—或者這些人一將這些明顯髒污的麵粉藏進衣櫃暗格,卻沒有清理掉這些明顯的戶外痕跡?」
「我————這只是可能性之一。」喬耀先艱難地開口。
「你們說,被告長期在家中藏匿這些毒品。一個長期藏匿毒品的人,會讓這些價值二百萬的麵粉沾滿泥土雜草而不清理嗎?會在已經髒污的包裝袋上留下清晰指紋嗎?」
喬耀先啞口無言。
「還有,」簡奧偉拿起另一份文件,「警方的化驗報告顯示,這些麵粉純度高達百分之七十八,是近期東南亞地區的典型純度。但根據被告的社會經濟狀況一他三個月前失業,此前在庇護工場的月薪是一千二百元,目前依靠綜援生活一他如何獲得、又為何要在家中藏匿價值二百萬元的高純度麵粉?」
檢控官猛地站起來:「反對!法官大人這是在代替辯方進行結案陳詞!」
「我是在釐清證據中的矛盾之處。」
簡奧偉冷冷地說道:「根據《證據條例》,法庭有責任確保所有呈堂證據的可靠性和一致性。而現在,這些照片顯示的證據狀況與控方描述的案情存在根本性矛盾。」
他轉向陪審團:「各位陪審員,作為事實的裁斷者,你們需要考慮一個重要問題:如果被告真的長期在家中藏匿這些毒品,為什麼包裝上會有戶外環境的痕跡?如果他是毒販,為什麼會對自己擁有的貨物」價值毫無概念他認為只值三千元?」
簡奧偉重新看向喬耀先,語氣嚴厲:「喬督察,我再問你一次:你們發現這些毒品時,包裝袋上的泥土和雜草,是否如照片顯示這樣明顯?」
喬耀先沉默了足足十秒鐘,這十秒在寂靜的法庭中仿佛一個小時那樣漫長。
「是————的。」他終於承認,聲音幾乎聽不見。
「在你們的搜查記錄和初步報告中,為什麼沒有提及這個細節?」
「我們認為————這不重要。」喬耀先避開目光:「毒品本身才是重點。」
「不重要?」
簡奧偉的聲音陡然提高,這是開庭以來他第一次顯露情緒:「這些可能證明毒品並非長期藏匿在被告家中的痕跡,你們認為不重要?可能證明毒品來自其他地方、指紋是事後才留下的證據,你們認為不重要?」
檢控官臉色鐵青,想要反駁,卻一時找不到合適的言辭。
簡奧偉恢復平靜的語氣:「當證據本身存在無法解釋的矛盾時,合理懷疑就產生了。
而根據普通法原則,任何合理懷疑都必須傾向於被告。」
他看向法援律師:「辯方律師,你有什麼要補充的嗎?」
年輕律師激動地站起來:「法官大人,基於這些新發現的問題,我請求法庭考慮排除這些毒品的證據效力!如果證據本身的來源和狀況存疑,那麼整個控方案件的基礎就動搖了!」
「反對!」
檢控官做最後努力:「東西本身是客觀存在的,無論它來自何處————」
「但被告是否知情、是否故意藏匿,這才是本案的關鍵!」
簡奧偉打斷他:「而現在的證據顯示,被告對麵粉的價值毫無概念,包裝上有不符合長期室內儲存的痕跡,指紋與污跡的關係暗示接觸時間點存在問題。控方,你還能提供什麼證據,來排除這些合理懷疑嗎?」
檢控官翻閱著案卷,額頭冒汗,最終艱澀地說:「法官大人,我請求短暫休庭,與警方證人重新核實一些細節————」
「反對。」
這次是辯方律師起身:「控方已經有充分時間準備本案,不能在證據出現矛盾時要求額外時間填補漏洞。」
簡奧偉看了看法庭時鐘,開口道:「鑑於本案證據出現重大疑問,本席決定現在休庭三十分鐘。在這期間,控方可以與你方證人進行簡短溝通。但本席提醒,任何新的陳述都必須接受交叉質詢。」
法槌落下。
休庭期間,法庭內嗡嗡的議論聲不絕於耳。記者們急忙衝出法庭發稿,陪審員們神情嚴肅地低聲交談,趙小年的母親在親友攙扶下低聲啜泣。
簡奧偉回到法官休息室,站在窗前,看著維多利亞港的景色,腦海中反覆回放著案件細節。
作為一名法官,他深知港島司法系統面臨的挑戰。案件堆積如山,警方破案壓力巨大,有時難免追求速成。但如果因為急於定案而忽視明顯疑點,司法公正的根基就會被動搖。
更何況,這次面對的是一個智力障礙者,一個可能連自己處境都無法完全理解的年輕人。
三十分鐘後,法庭重新開庭。
檢控官的神情明顯不安,他起身時甚至碰倒了桌上的水杯。
「法官大人,在與警方證人進一步溝通後,我們承認————在證據保存和記錄方面存在疏忽。關於包裝袋上的污跡,確實應該更詳細記錄和調查。但本案的核心事實並未改變一東西是在被告住所發現,上面有被告指紋。
「疏忽?」
簡奧偉的語氣冷若冰霜:「喬警官,請再次上證人席。」
喬耀先走上證人席時,已沒了先前的從容。
「喬督察,在休庭期間,你是否重新回憶了搜查細節?關於那些泥土和雜草,有什麼要補充的嗎?」
喬耀先艱難地吞咽了一下:「法官大人,我承認————當時我們專注於查獲毒品本身,對這些表面污跡沒有給予足夠重視。這是我的疏忽。
「只是疏忽?」
簡奧偉追問道:「你們在被告家中搜查時,是否注意到任何可能將戶外泥土帶入室內的物品?比如沾有泥土的鞋子、工具?」
「沒有特別留意。」
「被告的衣著呢?是否沾有類似照片中的泥土和雜草?」
「當時是晚上,被告穿著居家睡衣,很乾淨。」
簡奧偉緩緩靠向椅背,自光掃過整個法庭:「也就是說,在被告的居住環境中,沒有任何東西能解釋毒品包裝上為何會有戶外環境的泥土和雜草。而這些污跡的存在,與毒品「長期藏匿在被告臥室」的說法直接矛盾。」
他轉向陪審團:「各位陪審員,在刑事審判中,舉證責任完全在控方。控方必須證明被告有罪,且證明必須達到毫無合理懷疑」的標準。如果證據本身存在無法解釋的矛盾,如果案情有另一種合理的可能性—比如被告被人設計陷害那麼合理懷疑」就成立了。」
陪審員們專注地聽著,有人點頭,有人沉思。
「在本案中,我們面對的是一個智力只有六十二的年輕人。根據社工證詞,他理解複雜指令的能力有限,無法同時處理多個步驟的信息。他評估一千克高純度四號的價值是三千塊」,相當於普通工人一個月的工資,而實際價值超過二百萬。」
簡奧偉的聲音在寂靜的法庭中清晰可辨:「一個智力有限、連多步驟指令都難以執行的人,能成為網絡中的一環嗎?一個家中整潔、個人衛生良好的人,會在自己居住的臥室里藏匿沾滿戶外泥土的東西而不清理嗎?」
「更關鍵的是,」
簡奧偉舉起那些照片:「這些被忽視的證據細節都指向一種可能性:這些東西並非長期藏匿在被告家中,而是在近期從戶外帶來,被人放入暗格,而被告的指紋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接觸包裝袋留下的。」
他看向檢控官:「控方,在現有證據存在如此多疑點的情況下,你們是否仍堅持被告知情並故意藏匿毒品」的指控?」
檢控官站在那裡,臉色蒼白,久久沒有回答。最終,他艱難地說:「法官大人,基於————基於證據中的一些不確定因素,控方不再反對辯方提出的無案可答」動議。」
「無案可答」是普通法中的一項重要程序,即辯方認為控方證據不足以證明指控,請求法官直接裁定無罪。一旦法官同意,案件將無需進入辯方舉證階段,直接宣判被告無罪。
簡奧偉掃視整個法庭,目光最後落在趙小年身上。年輕人似乎終於意識到法庭氣氛的變化,困惑地看著周圍,又看向自己的母親。
「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本席作為原訟庭法官,有權在控方舉證完畢後,如認為證據不足以將被告定罪,可直接裁定被告無罪。」
他停頓片刻,讓每個字都沉入法庭的寂靜中。
「經過仔細審理,本席認為,控方提出的證據存在無法解釋的矛盾和疑點,未能達到刑事定罪所需的毫無合理懷疑」標準。特別是:一、毒品包裝上的戶外污跡與長期室內儲存的說法矛盾;二、被告對毒品價值的認知嚴重偏離現實;三、被告的智力水平難以支持其參與複雜犯罪活動;四、指紋證據的解釋存在多種可能性,不能排除被告在不知情情況下接觸毒品的合理懷疑。」
簡奧偉的目光變得銳利:「司法公正是社會的基石,但公正在於不枉不縱。我們不能因為破案壓力,就忽視證據中的疑點;不能因為被告智力低下,就降低證明標準。相反,對於弱勢群體,司法應給予更多保護,確保他們不會因為無法充分為自己辯護而蒙受冤屈。」
他最後看向趙小年,語氣緩和下來:「趙小年,起立。」
在法援律師的示意下,趙小年遲疑地站起來。
「本席現在宣判:就《危險藥物條例》第4及第6條所指控的罪名,被告人趙小年,罪名」」
法庭內一片死寂,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
一不成立。」
短暫的寂靜後,旁聽席爆發出聲音。趙小年的母親「哇」地一聲哭了出來,她緊緊抱住身旁的親人,渾身顫抖。幾位陪審員明顯鬆了口氣,有人甚至露出了微笑。
趙小年茫然地站著,直到律師握住他的手臂,激動地說:「小年,你無罪了!你可以回家了!」他才似懂非懂地眨了眨眼,然後看向母親的方向,露出了一個孩子般的笑容。
「根據香港法律,你被當庭釋放。」
簡奧偉最後說道:「但本席必須提醒你,雖然這次法庭裁定你無罪,你仍需在今後的生活中遵紀守法。法庭相信你是清白的,也希望你珍惜這份清白。」
他敲下法槌:「本案審理結束,法庭休庭。」
人群開始散去,記者們沖向門外發稿,陪審員們在書記官引導下離開。趙小年在律師陪同下走向母親,母子二人抱頭痛哭。
簡奧偉整理著面前的文件,目光不經意間掃過檢控席。檢控官正快速收拾文件,避免與任何人有眼神接觸。喬耀先和那位警長站在不遠處,神情複雜。
等法庭里的人走得差不多了,簡奧偉緩步走下法官席,在喬耀先準備離開時叫住了他。
「喬督察,請留步。」
喬耀先身體一僵,轉過身,向簡奧偉微微點頭:「法官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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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奧偉走近幾步,語氣如常但目光如炬:「你當警察幾年了?」
「三年,法官大人。去年剛從見習督察轉正。」
「三年。」簡奧偉重複道,語氣難以捉摸:「時間不長,但也足夠學會一些重要的事「」
Q
喬耀先沒有接話。
「警察和法官,雖然職責不同,但都服務於同一個誓言:維護法治,保護無辜,伸張正義。這個誓言不是形式,而是我們工作的根基。當我們在調查中忽視細節,在證據中選擇性記錄,在急於定案時忘記「合理懷疑」的原則,我們就是在腐蝕這個根基。」
喬耀先的臉色有些發白:「法官大人,我承認在這個案子的證據記錄上,我們確實有疏忽,但————」
「但什麼?」
簡奧偉打斷他,自光銳利:「但你們認為被告是智障,不會為自己辯護,所以證據上有點瑕疵也不要緊?但你們破案壓力大,能查獲這麼多麵粉是重大成績,所以一些不重要」的細節可以忽略?」
「不,我不是這個意思————」喬耀先的聲音低了下去。
簡奧偉注視著他,良久,才緩緩說道:「今天法庭裁定無罪,不是因為被告肯定無辜,而是因為你們的證據無法排除合理懷疑。這是普通法的基本原則:寧可放過有罪者,不可冤枉無辜者。尤其是,當這個無辜者」可能因為智力缺陷而無法為自己充分辯護時。」
「喬督察,你還記得警察入職時的誓言嗎?」
喬耀先沉默了。
簡奧偉最後看了他一眼,點點頭:「港島的法治不是靠高樓大廈,而是靠每一個執法者、每一個司法工作者對細節的堅持,對程序的尊重,對正義的敬畏。好了,你可以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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