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為什麼這些人會鋌而走險。
奏疏開篇,陳志遠並未直接抨擊晉商,反而從最基礎的商賈營生說起。
「臣觀歷代貨殖列傳,商賈之道,無非『賤買貴賣,周流天下』。」
「其利之源,在於互通有無。邊貿之所以利厚,蓋因關內外物產迥異。」
「中原之茶、布、瓷、藥,塞外所無;塞外之馬、皮、參、珠,中原所罕。販運其間,利可十倍。」
他寫得很慢,字字斟酌。
「然此尋常貿易,雖利厚,亦有極限。」
「一引茶百斤,自江南至張家口,運費、關稅、損耗、人情打點,去其大半。」
「縱有十倍之利,淨得亦不過二三。若僅憑此,范永斗何以家資百萬?王登庫何以隨手捐銀數萬?」
這是關鍵一問。
陳志遠繼續寫道:「故臣以為,晉商之巨富,非賴茶布常貿,必有他途。」
「而邊關最忌、朝廷最嚴者,莫過於兩樣:一曰軍器物資,二曰情報消息。」
「硫磺、硝石、生鐵,中原價賤,出關價昂。蓋因建州缺此物以鑄兵、製藥。」
「一石硫磺,宣府市價五兩,出關可售五十兩,若逢戰事,百兩亦可得。」
「生鐵亦然。此等暴利,百倍於茶布,商賈豈能不動心?」
「再者,商隊行走關內外,沿途關隘戍堡、兵馬多寡、糧草儲備、道路虛實,皆可窺探。」
「此等軍情,於朝廷為機密,於建州則為至寶。」
「若以消息換金銀,其利又不可計量。」
寫到這裡,陳志遠頓了頓。
他知道這些推斷,在朝中那些讀聖賢書出身的官員看來,近乎誅心之論。
他們會說:商賈雖逐利,焉敢冒誅九族之險?
他們會舉出晉商捐糧助餉的善舉,證明其忠義。
所以,他必須解釋清楚。
為什麼這些人會鋌而走險。
「或問:既有茶布之厚利,何須犯禁以求險利?臣答:非其欲為,乃不得不為。」
陳志遠筆鋒一轉,開始剖析邊貿的實際運作。
「邊關貿易,非如市井買賣,付錢取貨即可。」
「自貨物出產地至邊市,千里之遙,關卡林立。」
「州縣抽分,鈔關徵稅,巡檢司盤查,守備司驗引,每一處皆需打點。」
「若無沿途官吏放行,寸步難移。」
「至邊關,尤甚。守關將吏,手握查驗之權。」
「文牒可嚴可松,貨物可扣可放,全在彼一言。」
「商隊若想順遂,須與關吏結好。年節孝敬,日常供奉,乃成常例。」
「此非晉商獨有,凡邊貿商賈,皆須如此。」
這是第一層勾連。
商人與地方官吏、邊關守軍的利益輸送。
陳志遠寫得越發深入。
「然僅止於此,尚不足以成巨富,亦不足以保平安。蓋因邊貿利潤愈厚,覬覦者愈眾。」
「地方豪強可勒索,競爭對手可構陷,言官御史可風聞彈劾。」
「若無朝中奧援,一旦事發,頃刻間家破人亡。」
他舉了幾個例子,雖未指名道姓,但朝中老人一看便知。
「嘉靖年間,大同商人李贄,經營馬市二十年,家資頗豐。」
「因未打點妥當,被巡按御史彈劾『私通北虜』,下獄論死,家產抄沒。」
「萬曆初年,宣府商人趙全,亦因得罪朝中某給事中,被參『夾帶違禁』,雖查無實據,然獄中瘐斃,商號瓦解。」
「此二例,臣查史館舊檔得知。」
「可見邊商之險,不在關外虜騎,而在朝中彈章。」
「若無京城助力,縱有萬貫家財,不過俎上魚肉。」
至此,陳志遠點出了核心。
晉商勾結朝臣,非為謀利擴張,首為自保求生。
「既需朝中奧援,當如何結納?」陳志遠繼續剖析。
「無非三途。」
「一曰鄉誼。晉商多山西籍,山西籍官員於朝中自成一體。同鄉之誼,天然親近。」
「商人資助同鄉寒士科舉,官員得第後投桃報李,此常情也。」
「二曰姻親。商賈富而無貴,願與官宦聯姻,以增門楣。」
「官員清貧而貴,需商家資助,以充用度。」
「宣府總兵王承胤娶王登庫族女,即屬此類。」
「如此,武將與商人即成一家,邊關查驗,自然便利。」
「三曰利益輸送。此最直接,亦最隱秘。或贈金銀,或送乾股,或代為經營田產,或資助子弟揮霍。」
「官員得實惠,商人得庇護。彼此心照,不立文字。」
陳志遠寫到這裡,筆尖微顫。
他知道自己正在揭開一個巨大的黑幕。
這黑幕不僅罩在晉商頭上,也罩在整個大明的官僚體系之上。
「此三途交織,遂成網絡。地方官護其行商,邊將予其便利,朝官為其發聲。」
「商人則反哺金銀,供應邊軍糧餉並從中牟利,資助官員用度。」
「一環扣一環,一榮俱榮,一損俱損。」
「故鄭三俊、張繼孟、侯恂等人,為晉商慷慨陳詞,非必盡收其賄。」
「或有鄉誼,或有舊情,或受同年請託,或慮及山西穩定。」
「更或——彼等自身雖未直接收受,其親友門生,未必乾淨。」
「牽一髮而動全身,故竭力維護。」
這才是最可怕的。
腐敗已非個別人之貪慾,而是織入制度肌理的共生關係。
晉商需要官員的保護以生存牟利,官員需要商人的供奉以維持體面、經營關係、應對官場開銷。
哪怕清廉自守者,身處此網中,亦難獨善其身。
陳志遠寫完官商勾結的運作機制,開始觸及最根本的問題。
為何會如此?
「陛下或問:朝廷有御史科道,有監察制度,有《大明律》在,豈容官商勾結至此?」
他給出了答案——一個殘酷的答案。
「因我朝官員俸祿,實在微薄。」
「正一品官,年俸米一千石,折銀不過數百兩。」
「然京城居,大不易。宅邸、車馬、僕役、衣冠、交際、年節饋贈,在在需銀。」
「僅靠俸祿,雖一品大員,亦難免捉襟見肘。」
「至於州縣小吏,俸銀不足養家,若不取於民間,何以存活?」
這是經濟基礎。
低俸祿制度,迫使官員尋求額外收入。
而商人的供奉,是最直接的來源。
「其次,考核之制,重表面而輕實效。」
「州縣官考成,以錢糧徵收、刑名結案為要。」
「至於民生疾苦、邊防實情,難入考評。」
「故官員多忙於應付上文,而無暇深入下情。」
「商人能助其完成錢糧之數,自然受倚重。」
「其三,言官風聞奏事,可捕風捉影,而無須擔責。」
「臣觀歷代貨殖列傳,商賈之道,無非『賤買貴賣,周流天下』。」
「其利之源,在於互通有無。邊貿之所以利厚,蓋因關內外物產迥異。」
「中原之茶、布、瓷、藥,塞外所無;塞外之馬、皮、參、珠,中原所罕。販運其間,利可十倍。」
他寫得很慢,字字斟酌。
「然此尋常貿易,雖利厚,亦有極限。」
「一引茶百斤,自江南至張家口,運費、關稅、損耗、人情打點,去其大半。」
「縱有十倍之利,淨得亦不過二三。若僅憑此,范永斗何以家資百萬?王登庫何以隨手捐銀數萬?」
這是關鍵一問。
陳志遠繼續寫道:「故臣以為,晉商之巨富,非賴茶布常貿,必有他途。」
「而邊關最忌、朝廷最嚴者,莫過於兩樣:一曰軍器物資,二曰情報消息。」
「硫磺、硝石、生鐵,中原價賤,出關價昂。蓋因建州缺此物以鑄兵、製藥。」
「一石硫磺,宣府市價五兩,出關可售五十兩,若逢戰事,百兩亦可得。」
「生鐵亦然。此等暴利,百倍於茶布,商賈豈能不動心?」
「再者,商隊行走關內外,沿途關隘戍堡、兵馬多寡、糧草儲備、道路虛實,皆可窺探。」
「此等軍情,於朝廷為機密,於建州則為至寶。」
「若以消息換金銀,其利又不可計量。」
寫到這裡,陳志遠頓了頓。
他知道這些推斷,在朝中那些讀聖賢書出身的官員看來,近乎誅心之論。
他們會說:商賈雖逐利,焉敢冒誅九族之險?
他們會舉出晉商捐糧助餉的善舉,證明其忠義。
所以,他必須解釋清楚。
為什麼這些人會鋌而走險。
「或問:既有茶布之厚利,何須犯禁以求險利?臣答:非其欲為,乃不得不為。」
陳志遠筆鋒一轉,開始剖析邊貿的實際運作。
「邊關貿易,非如市井買賣,付錢取貨即可。」
「自貨物出產地至邊市,千里之遙,關卡林立。」
「州縣抽分,鈔關徵稅,巡檢司盤查,守備司驗引,每一處皆需打點。」
「若無沿途官吏放行,寸步難移。」
「至邊關,尤甚。守關將吏,手握查驗之權。」
「文牒可嚴可松,貨物可扣可放,全在彼一言。」
「商隊若想順遂,須與關吏結好。年節孝敬,日常供奉,乃成常例。」
「此非晉商獨有,凡邊貿商賈,皆須如此。」
這是第一層勾連。
商人與地方官吏、邊關守軍的利益輸送。
陳志遠寫得越發深入。
「然僅止於此,尚不足以成巨富,亦不足以保平安。蓋因邊貿利潤愈厚,覬覦者愈眾。」
「地方豪強可勒索,競爭對手可構陷,言官御史可風聞彈劾。」
「若無朝中奧援,一旦事發,頃刻間家破人亡。」
他舉了幾個例子,雖未指名道姓,但朝中老人一看便知。
「嘉靖年間,大同商人李贄,經營馬市二十年,家資頗豐。」
「因未打點妥當,被巡按御史彈劾『私通北虜』,下獄論死,家產抄沒。」
「萬曆初年,宣府商人趙全,亦因得罪朝中某給事中,被參『夾帶違禁』,雖查無實據,然獄中瘐斃,商號瓦解。」
「此二例,臣查史館舊檔得知。」
「可見邊商之險,不在關外虜騎,而在朝中彈章。」
「若無京城助力,縱有萬貫家財,不過俎上魚肉。」
至此,陳志遠點出了核心。
晉商勾結朝臣,非為謀利擴張,首為自保求生。
「既需朝中奧援,當如何結納?」陳志遠繼續剖析。
「無非三途。」
「一曰鄉誼。晉商多山西籍,山西籍官員於朝中自成一體。同鄉之誼,天然親近。」
「商人資助同鄉寒士科舉,官員得第後投桃報李,此常情也。」
「二曰姻親。商賈富而無貴,願與官宦聯姻,以增門楣。」
「官員清貧而貴,需商家資助,以充用度。」
「宣府總兵王承胤娶王登庫族女,即屬此類。」
「如此,武將與商人即成一家,邊關查驗,自然便利。」
「三曰利益輸送。此最直接,亦最隱秘。或贈金銀,或送乾股,或代為經營田產,或資助子弟揮霍。」
「官員得實惠,商人得庇護。彼此心照,不立文字。」
陳志遠寫到這裡,筆尖微顫。
他知道自己正在揭開一個巨大的黑幕。
這黑幕不僅罩在晉商頭上,也罩在整個大明的官僚體系之上。
「此三途交織,遂成網絡。地方官護其行商,邊將予其便利,朝官為其發聲。」
「商人則反哺金銀,供應邊軍糧餉並從中牟利,資助官員用度。」
「一環扣一環,一榮俱榮,一損俱損。」
「故鄭三俊、張繼孟、侯恂等人,為晉商慷慨陳詞,非必盡收其賄。」
「或有鄉誼,或有舊情,或受同年請託,或慮及山西穩定。」
「更或——彼等自身雖未直接收受,其親友門生,未必乾淨。」
「牽一髮而動全身,故竭力維護。」
這才是最可怕的。
腐敗已非個別人之貪慾,而是織入制度肌理的共生關係。
晉商需要官員的保護以生存牟利,官員需要商人的供奉以維持體面、經營關係、應對官場開銷。
哪怕清廉自守者,身處此網中,亦難獨善其身。
陳志遠寫完官商勾結的運作機制,開始觸及最根本的問題。
為何會如此?
「陛下或問:朝廷有御史科道,有監察制度,有《大明律》在,豈容官商勾結至此?」
他給出了答案——一個殘酷的答案。
「因我朝官員俸祿,實在微薄。」
「正一品官,年俸米一千石,折銀不過數百兩。」
「然京城居,大不易。宅邸、車馬、僕役、衣冠、交際、年節饋贈,在在需銀。」
「僅靠俸祿,雖一品大員,亦難免捉襟見肘。」
「至於州縣小吏,俸銀不足養家,若不取於民間,何以存活?」
這是經濟基礎。
低俸祿制度,迫使官員尋求額外收入。
而商人的供奉,是最直接的來源。
「其次,考核之制,重表面而輕實效。」
「州縣官考成,以錢糧徵收、刑名結案為要。」
「至於民生疾苦、邊防實情,難入考評。」
「故官員多忙於應付上文,而無暇深入下情。」
「商人能助其完成錢糧之數,自然受倚重。」
「其三,言官風聞奏事,可捕風捉影,而無須擔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