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章 唱片合約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第98章 唱片合約

  三月二十九日,廣州。

  鄭輝正在公司看電視消遣,廣州也能看TVB,他正在看《金玉滿堂》,這時桌上的手機震動起來。

  鄭輝看了一眼來電顯示,是個香港的長途號碼。他按下接聽鍵,電話那頭立刻傳來了鄭東漢的笑聲。

  「輝仔,最近在廣州忙什麼?有沒有看今天的報紙啊?」

  鄭輝回道:「沒什麼事情,正在看TVB呢,怎麼,香港那邊有什麼大新聞?」

  鄭東漢說道:「對你是大新聞,今天早上,台灣那邊第九屆金曲獎的入圍名單正式公布了!」

  鄭輝眉頭一挑,算算時間,確實到了金曲獎公布提名的時候。

  「成績怎麼樣?」鄭輝問道。

  鄭東漢在電話那頭開始報菜名:「你一共拿了五個重磅提名!」

  「最佳作詞人獎,入圍作品,《紅玫瑰》。」

  「最佳作曲人獎,入圍作品,《K歌之王》。」

  「最佳年度歌曲獎,入圍作品,《十年》。」

  「最佳流行音樂演唱唱片獎,也就是最大的那個專輯獎,入圍作品,《浮生》!」

  念到這裡,鄭東漢故意停頓了一下,在等鄭輝的反應。

  「四個了。」鄭輝微微點頭,《浮生》這張專輯的質量擺在那裡,拿這些提名是理所應當的:「還有一個呢?」

  「最後一個,也是含金量最高的一個!最佳國語男演唱人獎!也就是俗稱的—歌王!

  「,「還不錯,沒白費我閉關那七天。」鄭輝笑了笑:「不過鄭先生,怎麼沒給我報個最佳新人獎?這輩子可就這一次當新人的機會啊。」

  聽到這個問題,電話那頭的鄭東漢無奈地嘆了口氣。

  「你以為我不想?這事說起來就讓人來氣。金曲獎那幫老頑固定的規矩太龜毛了!」

  鄭東漢解釋道:「金曲獎明文規定,入選最佳新人獎的,必須是歌手名下的第一張專輯。

  你的第一張專輯是《倔強》,但《倔強》是先在內地發行的,後來才走寶麗金的渠道在港台發行。

  金曲獎又有一條死規定,必須是在台灣地區首發,或者全球同步首發的專輯,才能報名金曲獎!」

  「所以,《倔強》因為首發地在內地,連報名的資格都沒有。

  而《浮生》雖然是港台同步發行符合了報名條件,但它在名義上是你的第二張專輯,自然也就沒法去競爭最佳新人獎了。」

  鄭輝聽明白了這其中的彎彎繞繞,倒也不覺得遺憾。新人獎再好,也比不上最佳男歌手和最佳專輯的重量。

  「那方言獎呢?」鄭輝隨口調侃了一句:「我專輯裡那幾首粵語歌,比如《明年今日》、《不浪漫罪名》,不夠格拿個方言獎?」

  鄭東漢對這件事更生氣:「金曲獎的方言獎,只評選閩南語、客家話和原住民語。

  粵語在他們那邊的評選體系里,直接被歸類到外語裡去了!他們連粵語的門類都沒設,怎麼給你報?」

  「規矩還真多。」鄭輝搖了搖頭。

  「規矩再多,也擋不住你現在的勢頭。五個提名,全是最核心的獎項!輝仔,你在這屆金曲獎已經是絕對的大熱了!」

  「我今天給你打電話,是有兩件事。第一,四月三十日,台北國父紀念館的金曲獎頒獎典禮,你一定要抽出時間去現場!你人在,這獎就跑不了。」

  「第二件事,環球收購寶麗金的動作已經基本完成。

  我打算在五月一日,也就是金曲獎頒獎典禮的第二天,趁著你拿獎的東風,正式舉辦一場環球唱片簽約鄭輝的新聞發布會!」

  「以《浮生》的質量和你現在的影響力,這次金曲獎你最少也能捧回兩座獎盃。

  頭一天晚上你剛剛在金曲獎的舞台上封王或者拿下最佳專輯,第二天早上,娛樂版頭條鋪天蓋地都是你。

  就在這個最萬眾矚目的時候,我們宣布你以天價簽約環球!」

  「這算是把你的名氣和環球的招牌,做了一次最大化的利益捆綁和宣傳造勢。你覺得怎麼樣?」

  這確實是一個完美的商業閉環,獎項做背書,資本做推手,一夜之間就能把鄭輝的地位徹底定格在天王級別。


  「我沒意見。」鄭輝答應下來,他也期待鄭東漢口裡的天價是什麼價格。

  「好!既然你沒意見,那你最近趕緊抽個時間來一趟香港。

  五月一號要辦發布會,合約我們得提前在私底下敲定。你過來,我們坐下來好好談談你接下來的合約。」

  「行,我明天就過去。」

  掛斷電話,鄭輝看了一眼桌上的日曆,四月十號才去報名聯考,廣州這邊該處理的帳目都已經理清,時間上完全充裕。

  走出辦公室,對著外面正在算帳的陳建國交代了幾句,隨後喊上了林大山。

  「大山哥,別忙活了,去買兩張最快去香港的火車票。」

  次日中午,紅火車站。

  鄭輝和林大山剛走出閘口,就看到了等候在外的陳經理。與以往不同的是,陳經理身旁還停著一輛平治(奔馳)轎車,司機畢恭畢敬地站在車門邊。

  「鄭生!一路辛苦!」

  陳經理看到鄭輝,幾乎是小跑著迎了上來,臉上堆滿了熱情的笑容,親自為他拉開了后座的車門。

  「鄭先生已經在公司等您了,特意吩咐我開這輛車來接您。」

  鄭輝能感覺到,自己的待遇,和上一次來香港時,已經截然不同。

  他不奇怪鄭東漢的熱情,《浮生》一百三十萬張。

  在現在的華語樂壇,能賣出這個數字的,無一不是成名已久的天王天后。而鄭輝,他才十九歲!

  對於一個創作型歌手來說,十九歲意味著什麼?意味著他的創作生命才剛剛開始,他正處於最巔峰高產的時期。按照前兩張專輯的質量來看,他後續拉跨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這意味著,只要簽下鄭輝,就等於簽下了一個在未來十年內能源源不斷下金蛋的超級天王。

  這種人,華納、索尼那些巨頭難道不眼紅?

  肯定都在暗地裡拿著支票本準備挖牆腳,鄭東漢現在不把鄭輝當祖宗一樣供著,不熱情一點,那是絕對不行的。

  車子停在寶麗金公司樓下,陳經理帶著鄭輝乘坐專屬電梯,直達頂樓的總裁辦公室。

  鄭東漢早已等在門口。

  「輝仔!一路辛苦了!」

  他大笑著上前,給了鄭輝一個用力的擁抱。

  「鄭先生,您太客氣了。」

  「一家人,不說兩家話!」鄭東漢拍著他的胳膊,帶著他走進辦公室。

  秘書端上茶水,然後悄然退下,關上了門。

  鄭東漢沒有廢話,直接拿起桌上最上面的一份文件,推到了鄭輝面前。

  「輝仔,這是寶麗金併入環球重組之後,大中華區擬定的第一份,也是級別最高的一份藝人合約,你先看看條件。」

  鄭輝拿起合約,翻開第一頁。

  他的目光,直接落在了最關鍵的幾個條款上。

  第一,合約年限,五張唱片約。

  第二,版稅分成,百分之二十二。

  這是一個極具誠意的數字,即便是四大天王級別的歌手,版稅分成通常也就在百分之二十到二十五之間浮動。

  對於一個只發了兩張專輯的新人,直接給到百分之二十二,這幾乎是破格的待遇。

  鄭輝繼續往下看。

  第三,簽約預付款,五千萬港幣。

  看到這個數字,鄭輝的眼皮跳了一下。

  五千萬!

  他知道鄭東漢會很大方,但沒想到會大方到這個地步。

  在1999年這個時間節點,香港剛剛經歷過亞洲金融風暴的洗禮,樓市暴跌,市面上到處都是負資產。

  五千萬港幣現金,已經足夠在香港有名的太平山頂買一棟稍微偏一點的豪宅了。

  鄭輝在回神後,馬上想起另一件事,1998年,黎明被索尼唱片用四千萬的天價簽字費硬生生從寶麗金挖走。

  那一次挖角,是寶麗金一道傷疤,讓他們在行業內丟盡了顏面。

  如今環球重組寶麗金,正是需要樹立威信的時候。對方這次捨得給自己砸出五千萬的天價,估計很大程度上也是為了回應當年那件事。


  鄭輝抬起頭:「鄭先生,好大的手筆。五千萬的簽字費,放在現在的香港,恐怕找不出第二家了。」

  鄭東漢自信地說道:「我鄭東漢看人從來不走眼,你前兩張專輯已經證明了你的價值,這五千萬,是買你未來五年的才華。」

  「條件確實很誘人。」鄭輝繼續往後翻。

  他很清楚,資本家是從來不會做虧本買賣的。給了這麼高的版稅和天價的簽字費,後面的條款里,必定有需要他讓渡的利益。

  果不其然,在翻到版權歸屬那一頁時,鄭輝的眉頭微微皺了起來。

  這正是他最關心的東西。

  條款上寫得很明確:專輯錄音版權(母帶權),雙方永久共享。

  利益分配細則:合約期及其後五年(共十年內),錄音帶版權產生的各項收益,環球唱片占80%,鄭輝占20%。

  十年後,比例反轉。鄭輝占80%,環球唱片占20%。

  另外附加了一條特別說明:以上錄音版權條款僅限港澳台及海外地區,內地所有版權收益,依舊歸鄭輝個人所有。

  內地版權全給鄭輝,看似是大讓步,實則不然。

  在鄭東漢和環球高層的內部判斷里,現在的內地市場盜版滿天飛,正版音像製品的維權成本極高且收效甚微。

  在他們看來,內地市場的版權意識極差,哪怕再過十年,也別指望在版權費上能有什麼大的進展。

  既然是一塊短時間內吃不到嘴裡的肥肉,不如大方一點送給鄭輝,做個順水人情,還能博取鄭輝的好感。

  至於港澳台和海外的錄音版權,那才是唱片公司真正的核心資產。

  收益前十年公司占大頭,十年後鄭輝占大頭。

  一首流行歌曲、一張專輯的商業壽命,最賺錢的也就是發行的前三到五年。

  磁帶、CD賣完了,各種電台打榜、KTV授權的錢收完了,這首歌的商業價值也就基本被榨乾了。

  等過了十年,這首歌變成了老歌,除了偶爾出個精選集能再賣點錢,母帶基本就只能扔在公司的資料室里吃灰。

  所以,鄭東漢願意在十年後把80%的收益權讓給鄭輝。因為十年後的80%,在他眼裡,可能連現在的1%都比不上。

  可是,鄭東漢不知道未來,鄭輝知道。

  作為重生者,鄭輝太清楚錄音版權在未來意味著什麼了!

  進入千禧年之後,先是橫空出世的彩鈴時代,一首熱門歌曲的彩鈴下載分成,一個月就能高達上千萬!

  再往後,隨著智慧型手機的普及,流媒體音樂平台(QQ音樂、網易雲等)全面崛起。

  數字版權時代的到來,讓那些經典的老歌煥發出了比當年更恐怖的吸金能力。

  各大平台為了爭奪獨家版權,幾千萬、上億的版權費往外砸。一首經典的爆款老歌,每年光是平台的播放分成和授權費,就能給母帶所有者帶來幾百萬的純利潤。

  這哪裡是吃灰的老歌?這分明是能源源不斷湧出黃金的泉眼!

  哪怕只有20%,也是個天文數字。

  「鄭先生,」鄭輝放下合約,抬頭看向鄭東漢:「這份合約的誠意,我感受到了。我對所有條款都沒有異議,只有一個小小的請求。」

  「你說。」

  「關於錄音版權,」鄭輝的目光落在合同的那一頁上:「我理解公司需要掌握黃金收益期的主導權。但是,永久共有這個模式,我個人不太喜歡。」

  他斟酌著用詞,語氣誠懇地說道:「這些歌,就像我的孩子。我希望有一天,能把它們的完整版權,重新買回來。」

  「所以,我能否在合約里加一個補充條款。約定一個價格,十年之後,我可以選擇購回這五張專輯的全部錄音版權?」

  鄭東漢聞言,靠在沙發上,深深地看了鄭輝一眼。

  他有些意外。

  他見過無數藝人,為了錢,為了名,為了更高的版稅分成,在合約上爭得面紅耳赤。

  但像鄭輝這樣,把眼光放在十年之後,願意為了一個虛無縹緲的完整版權而放棄一部分眼前利益的,還是第一個。

  鄭東漢沉默了片刻,他在迅速地權衡利弊。

  十年。


  十年時間,足夠環球利用這五張專輯,把該賺的錢都賺回來,甚至遠遠超出預期。

  十年後,這些錄音版權的剩餘價值已經不多,與其攥在手裡,每年收取那點零星的收益,不如做個順水人情,賣給鄭輝,用來維持和這位未來巨星的良好關係。

  想通了這一點,鄭東漢臉上重新露出了笑容。

  「輝仔,我欣賞你對音樂的這份心。」

  他點了點頭:「沒問題,這個條款,我同意加。」

  「為了表示我的誠意,也為了我們未來能長期愉快地合作下去,我給你一個最體面的價格。」

  他拿起筆,在合同的空白處,寫下了一行字。

  「十年後,這五張專輯的錄音版權,你可以用每張五十萬港幣的價格,一次性購回。

  總計二百五十萬。」

  五十萬一張。

  這個價格,可以說低得有些象徵性了。

  鄭輝知道,這是鄭東漢在向他示好,在為未來更長遠的合作鋪路。

  「多謝鄭先生。」

  鄭輝站起身,鄭重地伸出了自己的手。

  鄭東漢也站起身,握住了他的手,用力地搖了搖。

  「合作愉快。」

  「合作愉快。」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