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9章 他會簽的
聯姻是最快的辦法,但那些門當戶對的大小姐,個個都不是省油的燈。
結了婚就別想再自由,離了婚得撕掉半副身家。
他突然覺得,元喬肚子裡的那個孩子,來得正好。
不用聯姻,不用應付大小姐們的脾氣,不用簽婚前協議,不用在離婚的時候被分走一半資產。
元喬好控制,一個沒有背景的底層女人,給她一點錢就能讓她感恩戴德一輩子。
而他需要一個親生的孩子來給老爺子交差。
這個孩子,恰好能解決他所有的問題。
他給了元喬兩個選擇。
要麼打掉孩子,拿二十萬走人,從此兩清。
要麼把孩子生下來,他給她錢,給她房子,給她孩子落城市戶口。
但她必須嫁給一個老實人,把孩子當成那個老實人的種,不能讓任何人知道孩子是他的。
元喬幾乎沒怎麼猶豫就選了第二個。
選完之後她又哭了。
明少至今記得她當時的樣子。
她坐在那張廉價旅館的床沿上,雙手攥著衣角,指節發白,眼淚一滴一滴砸在手背上。
她說:「你能不能對我好一點?」
他答應了。
他答應得很乾脆,因為他根本不需要對她好。
他只需要她乖乖地把孩子生下來,然後在需要的時候配合他。
接下來就是找那個「老實人」。
他讓張金山去物色人選。
要求很簡單:家裡窮,性格老實,沒背景,好控制,身體要好——能幹活,能賺錢,能把家扛起來,省得元喬自己養活孩子太吃力。
張金山在昭明市的工地上篩了一圈,最後選中了宋朝。
那天張金山拿著宋朝的資料給他看,指著照片上那個皮膚黢黑、笑得一臉憨實的男人說:「明少,這個最合適。在工地上幹了五年,從來沒跟人紅過臉,工頭說他是最老實的工人。家裡窮,沒什麼親戚,爹媽都去世了。身體也好,能扛能搬,一個月能掙三四千。」
明少當時看了一眼資料,只說了兩個字:「就他。」
然後就是那場「意外」的安排了。
他讓幾個手下在工地附近的巷子裡堵住加完班走夜路的宋朝,套上麻袋打了一頓。
他特意吩咐過,別把人打殘,但要專門往他下身踢,力道要剛剛好,既讓他廢了,又不能讓他當場死在巷子裡。
手下辦得很利索。
宋朝在醫院躺了半個月,出院之後就發現自己不行了。
他不敢告訴任何人,一個人偷偷看了好幾個醫生,吃了半年藥,一點用都沒有。
他不知道的是,那一腳已經讓他這輩子都不可能再有自己的孩子了。
然後是「酒後亂性」的安排。
明少讓張金山安排了一場工友聚餐,在酒里給宋朝加了料。
宋朝喝多了,斷片了。
第二天醒過來,他和元喬躺在一個酒店房間裡。
那是明少讓人把他們抬到一起的。
宋朝當時的反應,張金山躲在隔壁房間,透過監控看得一清二楚。
他嚇得渾身發抖,連衣服都穿反了,蹲在床邊低著頭,不敢看元喬,嘴裡反反覆覆說「對不起」。
元喬按事先排練好的,沒怪他,反而安慰他說沒事。
宋朝更愧疚了。
他覺得自己占了人家便宜,必須負責。
他開始天天給元喬送東西,今天送饅頭,明天送水果,後天騎兩個小時自行車去鎮上買一杯奶茶。
送了一個月,元喬告訴他她懷孕了。
宋朝高興得在工地上原地跳了三圈,差點從腳手架上摔下來。
他當天就去買了戒指,把攢了半年的積蓄全掏出來,挑了個最亮的。
他滿頭大汗地跑到元喬面前,手抖得戒指盒都快拿不住了,說他一定會對她好一輩子。
元喬答應了。
結婚那天,宋朝喝得爛醉,抱著元喬哭,哭著跟她說,他這輩子就算累死,也不讓她受一點委屈。
明少坐在辦公室里,聽著張金山繪聲繪色地描述宋朝在婚禮上哭成淚人的樣子,覺得好笑極了。
這個傻子,從頭到尾都不知道。
他拼命守護的那個家,是別人幫他搭的戲台子。
他當成命根子的女兒,血管里流的是別人的血。
他以為虧欠了一輩子的老婆,從他認識她的第一天起,就在替別人監視他。
這三年,他省吃儉用攢下的每一分錢,全交到了元喬手裡。
元喬轉手就存進了明少給她開的聯名帳戶。
他每次回家高高興興地修屋頂、釘桌子、給女兒買禮物的時候,元喬轉臉就把他的行蹤、說的話、帶回去的錢數,一五一十地匯報給張金山。
他以為自己是這個家的頂樑柱。
他是別人棋盤上的一枚棋子,一個被安排了所有命運卻渾然不覺的可憐蟲。
明少從窗玻璃上看著自己模糊的倒影。
落地窗上映出他的臉,輪廓冷硬,嘴角掛著一絲意味不明的弧度。
這三年宋朝活得像個笑話。
但現在這個笑話的價值,已經不在他身上了。
他的價值在於他是全羅省項目的替罪羊,必須老老實實地把罪扛下來,然後在監獄裡安安靜靜地待滿三年。
宋朝自己不這麼認為。
他覺得自己在維護正義,在守護家人,在被全世界冤枉的時候還堅持骨氣。
明少覺得這才是最好笑的地方。
他這種人,連被誰賣了都不知道,還覺得自己是英雄。
現在,是時候讓他看看真相了。
他轉過身,走到辦公桌前,拿起手機撥通了張金山的號碼。
電話響了一聲就接了。
張金山的聲音從聽筒里傳出來,帶著壓抑不住的興奮,像一隻獵犬被放出了籠子。
「明少,都準備好了!錄音和視頻已經拷進播放器了,我正往審訊室那邊趕,劉磊在旁邊配合——」
「記住一件事。」
明少的聲音很平靜,像一盆冷水澆在張金山的興奮上。
「你、您說。」
「不要嘲笑他。不要刺激他。不要說什麼『你活該』之類的話。讓他安靜地看完,安靜地崩潰。等他崩潰了,把認罪書放到他面前,給他筆。他會簽的。」
結了婚就別想再自由,離了婚得撕掉半副身家。
他突然覺得,元喬肚子裡的那個孩子,來得正好。
不用聯姻,不用應付大小姐們的脾氣,不用簽婚前協議,不用在離婚的時候被分走一半資產。
元喬好控制,一個沒有背景的底層女人,給她一點錢就能讓她感恩戴德一輩子。
而他需要一個親生的孩子來給老爺子交差。
這個孩子,恰好能解決他所有的問題。
他給了元喬兩個選擇。
要麼打掉孩子,拿二十萬走人,從此兩清。
要麼把孩子生下來,他給她錢,給她房子,給她孩子落城市戶口。
但她必須嫁給一個老實人,把孩子當成那個老實人的種,不能讓任何人知道孩子是他的。
元喬幾乎沒怎麼猶豫就選了第二個。
選完之後她又哭了。
明少至今記得她當時的樣子。
她坐在那張廉價旅館的床沿上,雙手攥著衣角,指節發白,眼淚一滴一滴砸在手背上。
她說:「你能不能對我好一點?」
他答應了。
他答應得很乾脆,因為他根本不需要對她好。
他只需要她乖乖地把孩子生下來,然後在需要的時候配合他。
接下來就是找那個「老實人」。
他讓張金山去物色人選。
要求很簡單:家裡窮,性格老實,沒背景,好控制,身體要好——能幹活,能賺錢,能把家扛起來,省得元喬自己養活孩子太吃力。
張金山在昭明市的工地上篩了一圈,最後選中了宋朝。
那天張金山拿著宋朝的資料給他看,指著照片上那個皮膚黢黑、笑得一臉憨實的男人說:「明少,這個最合適。在工地上幹了五年,從來沒跟人紅過臉,工頭說他是最老實的工人。家裡窮,沒什麼親戚,爹媽都去世了。身體也好,能扛能搬,一個月能掙三四千。」
明少當時看了一眼資料,只說了兩個字:「就他。」
然後就是那場「意外」的安排了。
他讓幾個手下在工地附近的巷子裡堵住加完班走夜路的宋朝,套上麻袋打了一頓。
他特意吩咐過,別把人打殘,但要專門往他下身踢,力道要剛剛好,既讓他廢了,又不能讓他當場死在巷子裡。
手下辦得很利索。
宋朝在醫院躺了半個月,出院之後就發現自己不行了。
他不敢告訴任何人,一個人偷偷看了好幾個醫生,吃了半年藥,一點用都沒有。
他不知道的是,那一腳已經讓他這輩子都不可能再有自己的孩子了。
然後是「酒後亂性」的安排。
明少讓張金山安排了一場工友聚餐,在酒里給宋朝加了料。
宋朝喝多了,斷片了。
第二天醒過來,他和元喬躺在一個酒店房間裡。
那是明少讓人把他們抬到一起的。
宋朝當時的反應,張金山躲在隔壁房間,透過監控看得一清二楚。
他嚇得渾身發抖,連衣服都穿反了,蹲在床邊低著頭,不敢看元喬,嘴裡反反覆覆說「對不起」。
元喬按事先排練好的,沒怪他,反而安慰他說沒事。
宋朝更愧疚了。
他覺得自己占了人家便宜,必須負責。
他開始天天給元喬送東西,今天送饅頭,明天送水果,後天騎兩個小時自行車去鎮上買一杯奶茶。
送了一個月,元喬告訴他她懷孕了。
宋朝高興得在工地上原地跳了三圈,差點從腳手架上摔下來。
他當天就去買了戒指,把攢了半年的積蓄全掏出來,挑了個最亮的。
他滿頭大汗地跑到元喬面前,手抖得戒指盒都快拿不住了,說他一定會對她好一輩子。
元喬答應了。
結婚那天,宋朝喝得爛醉,抱著元喬哭,哭著跟她說,他這輩子就算累死,也不讓她受一點委屈。
明少坐在辦公室里,聽著張金山繪聲繪色地描述宋朝在婚禮上哭成淚人的樣子,覺得好笑極了。
這個傻子,從頭到尾都不知道。
他拼命守護的那個家,是別人幫他搭的戲台子。
他當成命根子的女兒,血管里流的是別人的血。
他以為虧欠了一輩子的老婆,從他認識她的第一天起,就在替別人監視他。
這三年,他省吃儉用攢下的每一分錢,全交到了元喬手裡。
元喬轉手就存進了明少給她開的聯名帳戶。
他每次回家高高興興地修屋頂、釘桌子、給女兒買禮物的時候,元喬轉臉就把他的行蹤、說的話、帶回去的錢數,一五一十地匯報給張金山。
他以為自己是這個家的頂樑柱。
他是別人棋盤上的一枚棋子,一個被安排了所有命運卻渾然不覺的可憐蟲。
明少從窗玻璃上看著自己模糊的倒影。
落地窗上映出他的臉,輪廓冷硬,嘴角掛著一絲意味不明的弧度。
這三年宋朝活得像個笑話。
但現在這個笑話的價值,已經不在他身上了。
他的價值在於他是全羅省項目的替罪羊,必須老老實實地把罪扛下來,然後在監獄裡安安靜靜地待滿三年。
宋朝自己不這麼認為。
他覺得自己在維護正義,在守護家人,在被全世界冤枉的時候還堅持骨氣。
明少覺得這才是最好笑的地方。
他這種人,連被誰賣了都不知道,還覺得自己是英雄。
現在,是時候讓他看看真相了。
他轉過身,走到辦公桌前,拿起手機撥通了張金山的號碼。
電話響了一聲就接了。
張金山的聲音從聽筒里傳出來,帶著壓抑不住的興奮,像一隻獵犬被放出了籠子。
「明少,都準備好了!錄音和視頻已經拷進播放器了,我正往審訊室那邊趕,劉磊在旁邊配合——」
「記住一件事。」
明少的聲音很平靜,像一盆冷水澆在張金山的興奮上。
「你、您說。」
「不要嘲笑他。不要刺激他。不要說什麼『你活該』之類的話。讓他安靜地看完,安靜地崩潰。等他崩潰了,把認罪書放到他面前,給他筆。他會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