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4章 她結婚了
回到辦公室,鄭吉祥關上門,手裡的病歷夾掉在了地上。
他的嘴唇在發抖,不是因為冷,而是因為一種從心臟最深處湧上來的、不可遏制的震顫。
小芷回來了。
鄭吉祥閉上眼睛,腦海里浮現出一張臉。那張臉和剛才坐在病房裡的那張臉重疊在一起,嚴絲合縫,分毫不差。眉眼、鼻樑、嘴唇的弧度、笑起來時嘴角上揚的角度、低頭時睫毛投在臉頰上的陰影,全都一樣。
他一個人渾渾噩噩過了二十多年,現在方芷回來了。她坐在方嶼釗的床邊,握著老人的手,陽光落在她身上,她年輕得像剛出校門的學生,和他記憶里的一模一樣。
鄭吉祥覺得自己的心臟被什麼東西狠狠地撞了一下,撞得他整個人都站不穩了。他靠在牆上,大口大口地喘氣,像是溺水的人終於浮出了水面。
然後他在心裡做了一個決定。不管這個女孩是不是方芷,他都不會再讓她從自己的生命里消失。他錯過了一次,等了將近三十年,上天給了他第二次機會,他要是再錯過,他就是天底下最大的蠢貨。
走廊的另一頭,一個年輕人正在大步流星地走過來。
左旗從學校出來的時候,連書包都沒來得及放下。他是在上課的時候,沒看到知夏。下課就問了老師,這才知道有人幫知夏請了假,說帶她去醫院。老師說得輕描淡寫,好像這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情,但左旗的腦子裡立刻炸開了一顆雷。
當他聽說知夏被帶去了醫院,他幾乎沒有猶豫,就衝出了校門。他倒了兩次公交車,才找到這家部隊醫院。他跟前台打聽了才知道姓方的首長住在三樓。
走廊很長,日光燈白得晃眼,空氣里瀰漫著消毒水的味道。左旗在走廊上快步走著,目光掃過每一扇門的門牌號,心裡只有一個念頭——知夏在哪,知夏在哪,知夏在哪。
然後他看見了方初。
方初站在走廊盡頭的窗台邊,雙臂交叉在胸前,側臉對著走廊的方向,像一尊雕塑。他穿著深灰色的夾克,黑色的高領毛衣,整個人和白色的走廊形成了一種強烈的、冷硬的對比。他聽見腳步聲,微微偏過頭,目光落在左旗身上。
兩個男人的目光在走廊的日光燈下撞在了一起。
左旗沒有停步,直接走到方初面前,站定。他的呼吸還有些急促,是跑上樓來的,但他的眼神很穩,聲音也很穩,穩到不像是一個二十歲的年輕人在面對一個比他高大、比他年長、穿著便裝也掩不住一身軍威的男人時該有的樣子。
「我的夏寶在哪?」左旗問。
他沒有問「你是誰」,沒有問「你把她帶到哪裡去了」,甚至沒有問「你為什麼要帶走她」。他直接問了最核心的那個問題,語氣里沒有質問,沒有憤怒,只有一種不容推諉的、理所當然的篤定——她是我的人,我有權利知道她在哪。
方初看著面前這個年輕人。穿著一件洗得發白的深藍色棉襖,背著個舊書包,頭髮亂糟糟的,一看就是匆匆忙忙趕過來的。他的臉很年輕,甚至可以說是有些稚氣,但那雙眼睛裡的東西一點都不稚氣——那是一種很沉、很穩、很有分量的東西,像是一塊壓艙石,不大,但足夠讓一艘船在風浪里不翻。
方初沒有立刻回答。他的目光在左旗臉上停了兩秒鐘,然後微微眯了一下,像是在辨認什麼,又像是在評估什麼。
「夏寶?」方初念出這兩個字的時候,語調微微上揚,帶著一絲不易察覺的、審視的味道。
「夏寶」這兩個字里藏著的東西太多了,多到方初一耳朵就聽出來了。那不是普通同學之間的稱呼,不是朋友之間的稱呼,那是只有最親近的人、只有在心裡把這個人當成自己的一部分的人,才會脫口而出的名字。
「你是誰?」方初問。他的聲音不大,但那種壓迫感是實實在在的,像一把沒有出鞘的刀,不傷人,但你知道它鋒利。
左旗迎著他的目光,沒有躲閃,沒有猶豫。
「我是她愛人。」
走廊里安靜了。
方初的瞳孔微微縮了一下,那變化極小,如果不是仔細盯著他的眼睛看,根本不可能注意到。
方初盯著左旗看了好幾秒鐘,像是在確認自己有沒有聽錯,又像是在消化這個信息。他的喉結動了一下,下頜的肌肉微微繃緊,嘴角動了動,最終問出了一句在旁人聽來也許很普通、但在他自己聽來都覺得很陌生的話。
「你倆結婚了?」
左旗「嗯」了一聲,聲音不大,但很篤定:「結婚兩年了。」
方初沒有說話。
他轉過身,重新面向窗外,雙臂依然交叉在胸前,目光落在遠處灰濛濛的天際線上。他的背影看不出任何情緒波動,肩背依然挺得筆直。但他的手垂在身體兩側,手指緊緊攥著,像是在克制著什麼。
左旗站在那裡,看著方初的背影。他不知道這個軍人和知夏之間到底是什麼關係,不知道他為什麼要把知夏帶到醫院來,不知道他聽到「結婚」兩個字之後為什麼會沉默這麼久。但他沒有追問,也沒有催促,就那樣安安靜靜地站著,等方初給他一個答案。
過了大概有十幾秒鐘,也許更久,方初轉過了身。
他的臉上已經恢復了那種慣常的、看不出任何情緒的平靜。
「三號病房。」方初說,聲音平淡得像在指路,然後他轉身走了,步子很大,很快就消失在了走廊盡頭的拐角處。
左旗看著方初消失的方向,站了兩秒鐘,然後大步走向了三號病房。
他走到門口的時候,腳步放慢了。門上的玻璃窗透出裡面的光,他看見知夏坐在床邊,手被一個老人握著,老人閉著眼睛,呼吸平穩,像是睡著了。
知夏的側臉很安靜,但左旗一眼就看出她哭過——她的睫毛還是濕的,鼻尖微微泛紅,嘴唇上有一道淺淺的牙印,是她自己咬出來的。
他的嘴唇在發抖,不是因為冷,而是因為一種從心臟最深處湧上來的、不可遏制的震顫。
小芷回來了。
鄭吉祥閉上眼睛,腦海里浮現出一張臉。那張臉和剛才坐在病房裡的那張臉重疊在一起,嚴絲合縫,分毫不差。眉眼、鼻樑、嘴唇的弧度、笑起來時嘴角上揚的角度、低頭時睫毛投在臉頰上的陰影,全都一樣。
他一個人渾渾噩噩過了二十多年,現在方芷回來了。她坐在方嶼釗的床邊,握著老人的手,陽光落在她身上,她年輕得像剛出校門的學生,和他記憶里的一模一樣。
鄭吉祥覺得自己的心臟被什麼東西狠狠地撞了一下,撞得他整個人都站不穩了。他靠在牆上,大口大口地喘氣,像是溺水的人終於浮出了水面。
然後他在心裡做了一個決定。不管這個女孩是不是方芷,他都不會再讓她從自己的生命里消失。他錯過了一次,等了將近三十年,上天給了他第二次機會,他要是再錯過,他就是天底下最大的蠢貨。
走廊的另一頭,一個年輕人正在大步流星地走過來。
左旗從學校出來的時候,連書包都沒來得及放下。他是在上課的時候,沒看到知夏。下課就問了老師,這才知道有人幫知夏請了假,說帶她去醫院。老師說得輕描淡寫,好像這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情,但左旗的腦子裡立刻炸開了一顆雷。
當他聽說知夏被帶去了醫院,他幾乎沒有猶豫,就衝出了校門。他倒了兩次公交車,才找到這家部隊醫院。他跟前台打聽了才知道姓方的首長住在三樓。
走廊很長,日光燈白得晃眼,空氣里瀰漫著消毒水的味道。左旗在走廊上快步走著,目光掃過每一扇門的門牌號,心裡只有一個念頭——知夏在哪,知夏在哪,知夏在哪。
然後他看見了方初。
方初站在走廊盡頭的窗台邊,雙臂交叉在胸前,側臉對著走廊的方向,像一尊雕塑。他穿著深灰色的夾克,黑色的高領毛衣,整個人和白色的走廊形成了一種強烈的、冷硬的對比。他聽見腳步聲,微微偏過頭,目光落在左旗身上。
兩個男人的目光在走廊的日光燈下撞在了一起。
左旗沒有停步,直接走到方初面前,站定。他的呼吸還有些急促,是跑上樓來的,但他的眼神很穩,聲音也很穩,穩到不像是一個二十歲的年輕人在面對一個比他高大、比他年長、穿著便裝也掩不住一身軍威的男人時該有的樣子。
「我的夏寶在哪?」左旗問。
他沒有問「你是誰」,沒有問「你把她帶到哪裡去了」,甚至沒有問「你為什麼要帶走她」。他直接問了最核心的那個問題,語氣里沒有質問,沒有憤怒,只有一種不容推諉的、理所當然的篤定——她是我的人,我有權利知道她在哪。
方初看著面前這個年輕人。穿著一件洗得發白的深藍色棉襖,背著個舊書包,頭髮亂糟糟的,一看就是匆匆忙忙趕過來的。他的臉很年輕,甚至可以說是有些稚氣,但那雙眼睛裡的東西一點都不稚氣——那是一種很沉、很穩、很有分量的東西,像是一塊壓艙石,不大,但足夠讓一艘船在風浪里不翻。
方初沒有立刻回答。他的目光在左旗臉上停了兩秒鐘,然後微微眯了一下,像是在辨認什麼,又像是在評估什麼。
「夏寶?」方初念出這兩個字的時候,語調微微上揚,帶著一絲不易察覺的、審視的味道。
「夏寶」這兩個字里藏著的東西太多了,多到方初一耳朵就聽出來了。那不是普通同學之間的稱呼,不是朋友之間的稱呼,那是只有最親近的人、只有在心裡把這個人當成自己的一部分的人,才會脫口而出的名字。
「你是誰?」方初問。他的聲音不大,但那種壓迫感是實實在在的,像一把沒有出鞘的刀,不傷人,但你知道它鋒利。
左旗迎著他的目光,沒有躲閃,沒有猶豫。
「我是她愛人。」
走廊里安靜了。
方初的瞳孔微微縮了一下,那變化極小,如果不是仔細盯著他的眼睛看,根本不可能注意到。
方初盯著左旗看了好幾秒鐘,像是在確認自己有沒有聽錯,又像是在消化這個信息。他的喉結動了一下,下頜的肌肉微微繃緊,嘴角動了動,最終問出了一句在旁人聽來也許很普通、但在他自己聽來都覺得很陌生的話。
「你倆結婚了?」
左旗「嗯」了一聲,聲音不大,但很篤定:「結婚兩年了。」
方初沒有說話。
他轉過身,重新面向窗外,雙臂依然交叉在胸前,目光落在遠處灰濛濛的天際線上。他的背影看不出任何情緒波動,肩背依然挺得筆直。但他的手垂在身體兩側,手指緊緊攥著,像是在克制著什麼。
左旗站在那裡,看著方初的背影。他不知道這個軍人和知夏之間到底是什麼關係,不知道他為什麼要把知夏帶到醫院來,不知道他聽到「結婚」兩個字之後為什麼會沉默這麼久。但他沒有追問,也沒有催促,就那樣安安靜靜地站著,等方初給他一個答案。
過了大概有十幾秒鐘,也許更久,方初轉過了身。
他的臉上已經恢復了那種慣常的、看不出任何情緒的平靜。
「三號病房。」方初說,聲音平淡得像在指路,然後他轉身走了,步子很大,很快就消失在了走廊盡頭的拐角處。
左旗看著方初消失的方向,站了兩秒鐘,然後大步走向了三號病房。
他走到門口的時候,腳步放慢了。門上的玻璃窗透出裡面的光,他看見知夏坐在床邊,手被一個老人握著,老人閉著眼睛,呼吸平穩,像是睡著了。
知夏的側臉很安靜,但左旗一眼就看出她哭過——她的睫毛還是濕的,鼻尖微微泛紅,嘴唇上有一道淺淺的牙印,是她自己咬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