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李姥姥一進大觀園
趙寶華把那瓶麝香放在桌上。
「志傑。」
趙寶華盯著那瓶子,眼神比那燈火還亮:
「好東西賣不上價,不是東西不行,是賣的地方不對。」
「咱們這是把鑽石往鐵匠鋪里賣,人家當玻璃珠子收,正常。」
李志傑是個老油子,腦瓜子轉得快,一聽這話,眼皮一抬:
「哥,你的意思是……?」
「這東西,得去縣裡。甚至,得去更大的地方。」
李志傑一拍大腿,立馬換了副笑臉,那點沮喪勁兒全扔爪窪國去了:
「帶我唄?」
趙寶華沒好氣地瞅了他一眼:
「帶你幹啥?當累贅?」
「瞅你那樣子,肯定是打算往縣裡跑。」
李志傑嬉皮笑臉地湊過來:
「你上回去,我就沒趕上趟。這回說啥都得帶上我。我也要去城裡瞧瞧,開開眼。」
他心裡的小算盤打得飛起。
如今簽了賣身契,那就是趙家的長工。跟著東家進城,那不得管吃管住?不用干那起早貪黑的活,還能去城裡晃悠一圈,美差。
趙寶華看著他那副饞樣,心裡跟明鏡似的。
但他沒戳破。
點了點頭:
「行。收拾收拾,明兒一早出發。」
這兩天李志傑幹活確實賣力氣,帶出去見見世面,請兩頓館子,也算是籠絡人心。
再說,出門在外,帶個知根知底的兄弟,雖說嘴碎點,關鍵時刻也能有個照應。
去縣城的長途車,還是那輛藍殼子車。跑起來渾身骨架子都在響,像是在咳嗽。
車廂里依舊是氣味熏天。
李志傑大剌剌地癱在後排座位上,二郎腿翹得老高。嘴裡叼著半截菸捲,沒點著火。剛才那個女售票員凶神惡煞地警告過,那是易燃品,不許抽。
可他賊眉鼠眼地瞅著售票員轉過身去賣票了,就悄悄劃著名一根火柴,捂著手心,「滋啦」一下。
頭低下去,狠狠嘬了一口。
煙霧還沒從鼻孔里冒出來,就被他用手掌心胡亂扇散了。
一臉的無賴相。
趙寶華坐在靠窗的位置,穿著之前那件灰棉襯衫,神色淡定,兩隻手卻一直插在懷裡,護著那個裝著麝香的小玻璃瓶。
窗外的白楊樹,「刷刷」地往後退。
李志傑心裡有他的小九九。
昨兒個把麝香的事兒滿村嚷嚷,那是一半顯擺,一半算計。
把聲勢造大了,全村都知道趙寶華懷裡有金山,這時候他李志傑要是沒跟著沾點油水,那以後在村口的大樹底下,他趙寶華還怎麼挺著腰杆吹牛?
逼宮,這是想逼著趙寶華帶他玩。
他斜著眼,看著趙寶華那張波瀾不驚的側臉,噴出一口淡淡的煙氣:
「我說寶華,這趟進城,你那寶貝要是真賣了個天價,是不是得給兄弟我也稍微意思意思?」
「畢竟這消息,可是我幫你『宣傳』出去的。這也算是幫你造勢了,不是?」
趙寶華頭都沒回,眼皮微垂:
「造勢?」
「我看你是想把我架在火上烤吧。」
趙寶華轉過頭,看著李志傑,嘴角掛著一絲讓人捉摸不透的笑:
「至於分錢……」
他頓了頓。
「看你表現。」
這話沒說給,也沒說不給,像是在驢前面吊了根胡蘿蔔。
李志傑聽了,嘿嘿一笑,把那半截煙屁股扔在腳底下踩滅了,也不惱。
「得嘞!有你這句話就行。」
他把身子往趙寶華那邊一歪,肩膀頂了頂:
「反正我這百十斤肉就交給你了。這趟進城,吃喝拉撒你全包,沒毛病吧?」
趙寶華沒理他,把目光投向了窗外那片灰濛濛的曠野。
車軲轆碾過一個大坑,整車人跟著顛了一下。
縣城,近了。
下了長途車,腳踩在縣城的水泥馬路上。
日頭有些毒,曬得那柏油路面發軟,泛著層油光。
李志傑一把扯過趙寶華臂彎里的那件草綠色軍大衣,二話不說,就要往身上披。
趙寶華瞅了瞅頭頂的大太陽,汗珠子正順著李志傑的鬢角往下淌:
「你瘋了?這日頭能把人油曬出來。這大衣是備著晚上降溫用的,現在穿了捂汗?」
「我冷。」
李志傑脖子一梗,手腳麻利地把扣子扣到了領口:
「這城裡風硬,往骨頭縫裡鑽。」
其實哪裡是冷。他是嫌自個兒身上那件灰布褂子太寒酸,袖口都磨出了毛邊,肩膀上也洗得泛了白。
這軍大衣往身上一披,顯得洋氣,把那一身的窮酸氣都給裹嚴實了。
他把手插在深兜里,挺著胸脯,故意把眼皮耷拉著一半。
不東張西望,也不看路邊的百貨大樓。
一副「這地兒我熟」、「也就那樣」的疲懶架勢。其實那眼珠子在眼眶裡骨碌碌亂轉,餘光把四周掃了個遍,生怕漏看了什麼西洋景,卻又怕露了怯,被人看成是進城的土包子。
迎面走過來幾個縣城姑娘。
她們燙著捲髮,身上穿著花色的「布拉吉」,的確良的料子,紅紅綠綠的,腰身掐得細,裙擺被風吹得一盪一盪。
哪怕在縣城裡,也屬於是時髦到頂的那一批人。
李志傑的眼直了直,隨即咂吧了一下嘴,一臉的品頭論足:
「嘖嘖。」
「這城裡娘們兒,白是白,就是那股子勁兒不對。你看那個,走路扭得跟炸麻花似的,我看還不如咱村的何秀英看著實在。」
說到這兒,他嘿嘿一笑,那是股子從骨子裡透出來的猥瑣勁兒,聲音壓低了:
「不過嘛……」
「要是能上手摸兩把,估計也是軟乎的。」
趙寶華嚇出了一身白毛汗。
手比腦子快,一隻手「呼」地伸過去,像把鐵鉗子,死死捂住了李志傑那張破嘴。
「唔!唔唔!」
李志傑眼珠子瞪得溜圓,剩下半截話被硬生生憋回了肚子裡。
趙寶華湊到他耳邊,聲音壓得極低,那是咬著後槽牙說的:
「你真是不要命了!」
「這是縣城!要是讓人聽見,,不用警察,周圍這幫人就能把你當破麻袋,把你這一百多斤肉給拆了!」
那年頭,大街上調戲婦女,那是頂風作案,是要吃槍子的。
李志傑掙扎了兩下,趙寶華才鬆開手。
「志傑。」
趙寶華盯著那瓶子,眼神比那燈火還亮:
「好東西賣不上價,不是東西不行,是賣的地方不對。」
「咱們這是把鑽石往鐵匠鋪里賣,人家當玻璃珠子收,正常。」
李志傑是個老油子,腦瓜子轉得快,一聽這話,眼皮一抬:
「哥,你的意思是……?」
「這東西,得去縣裡。甚至,得去更大的地方。」
李志傑一拍大腿,立馬換了副笑臉,那點沮喪勁兒全扔爪窪國去了:
「帶我唄?」
趙寶華沒好氣地瞅了他一眼:
「帶你幹啥?當累贅?」
「瞅你那樣子,肯定是打算往縣裡跑。」
李志傑嬉皮笑臉地湊過來:
「你上回去,我就沒趕上趟。這回說啥都得帶上我。我也要去城裡瞧瞧,開開眼。」
他心裡的小算盤打得飛起。
如今簽了賣身契,那就是趙家的長工。跟著東家進城,那不得管吃管住?不用干那起早貪黑的活,還能去城裡晃悠一圈,美差。
趙寶華看著他那副饞樣,心裡跟明鏡似的。
但他沒戳破。
點了點頭:
「行。收拾收拾,明兒一早出發。」
這兩天李志傑幹活確實賣力氣,帶出去見見世面,請兩頓館子,也算是籠絡人心。
再說,出門在外,帶個知根知底的兄弟,雖說嘴碎點,關鍵時刻也能有個照應。
去縣城的長途車,還是那輛藍殼子車。跑起來渾身骨架子都在響,像是在咳嗽。
車廂里依舊是氣味熏天。
李志傑大剌剌地癱在後排座位上,二郎腿翹得老高。嘴裡叼著半截菸捲,沒點著火。剛才那個女售票員凶神惡煞地警告過,那是易燃品,不許抽。
可他賊眉鼠眼地瞅著售票員轉過身去賣票了,就悄悄劃著名一根火柴,捂著手心,「滋啦」一下。
頭低下去,狠狠嘬了一口。
煙霧還沒從鼻孔里冒出來,就被他用手掌心胡亂扇散了。
一臉的無賴相。
趙寶華坐在靠窗的位置,穿著之前那件灰棉襯衫,神色淡定,兩隻手卻一直插在懷裡,護著那個裝著麝香的小玻璃瓶。
窗外的白楊樹,「刷刷」地往後退。
李志傑心裡有他的小九九。
昨兒個把麝香的事兒滿村嚷嚷,那是一半顯擺,一半算計。
把聲勢造大了,全村都知道趙寶華懷裡有金山,這時候他李志傑要是沒跟著沾點油水,那以後在村口的大樹底下,他趙寶華還怎麼挺著腰杆吹牛?
逼宮,這是想逼著趙寶華帶他玩。
他斜著眼,看著趙寶華那張波瀾不驚的側臉,噴出一口淡淡的煙氣:
「我說寶華,這趟進城,你那寶貝要是真賣了個天價,是不是得給兄弟我也稍微意思意思?」
「畢竟這消息,可是我幫你『宣傳』出去的。這也算是幫你造勢了,不是?」
趙寶華頭都沒回,眼皮微垂:
「造勢?」
「我看你是想把我架在火上烤吧。」
趙寶華轉過頭,看著李志傑,嘴角掛著一絲讓人捉摸不透的笑:
「至於分錢……」
他頓了頓。
「看你表現。」
這話沒說給,也沒說不給,像是在驢前面吊了根胡蘿蔔。
李志傑聽了,嘿嘿一笑,把那半截煙屁股扔在腳底下踩滅了,也不惱。
「得嘞!有你這句話就行。」
他把身子往趙寶華那邊一歪,肩膀頂了頂:
「反正我這百十斤肉就交給你了。這趟進城,吃喝拉撒你全包,沒毛病吧?」
趙寶華沒理他,把目光投向了窗外那片灰濛濛的曠野。
車軲轆碾過一個大坑,整車人跟著顛了一下。
縣城,近了。
下了長途車,腳踩在縣城的水泥馬路上。
日頭有些毒,曬得那柏油路面發軟,泛著層油光。
李志傑一把扯過趙寶華臂彎里的那件草綠色軍大衣,二話不說,就要往身上披。
趙寶華瞅了瞅頭頂的大太陽,汗珠子正順著李志傑的鬢角往下淌:
「你瘋了?這日頭能把人油曬出來。這大衣是備著晚上降溫用的,現在穿了捂汗?」
「我冷。」
李志傑脖子一梗,手腳麻利地把扣子扣到了領口:
「這城裡風硬,往骨頭縫裡鑽。」
其實哪裡是冷。他是嫌自個兒身上那件灰布褂子太寒酸,袖口都磨出了毛邊,肩膀上也洗得泛了白。
這軍大衣往身上一披,顯得洋氣,把那一身的窮酸氣都給裹嚴實了。
他把手插在深兜里,挺著胸脯,故意把眼皮耷拉著一半。
不東張西望,也不看路邊的百貨大樓。
一副「這地兒我熟」、「也就那樣」的疲懶架勢。其實那眼珠子在眼眶裡骨碌碌亂轉,餘光把四周掃了個遍,生怕漏看了什麼西洋景,卻又怕露了怯,被人看成是進城的土包子。
迎面走過來幾個縣城姑娘。
她們燙著捲髮,身上穿著花色的「布拉吉」,的確良的料子,紅紅綠綠的,腰身掐得細,裙擺被風吹得一盪一盪。
哪怕在縣城裡,也屬於是時髦到頂的那一批人。
李志傑的眼直了直,隨即咂吧了一下嘴,一臉的品頭論足:
「嘖嘖。」
「這城裡娘們兒,白是白,就是那股子勁兒不對。你看那個,走路扭得跟炸麻花似的,我看還不如咱村的何秀英看著實在。」
說到這兒,他嘿嘿一笑,那是股子從骨子裡透出來的猥瑣勁兒,聲音壓低了:
「不過嘛……」
「要是能上手摸兩把,估計也是軟乎的。」
趙寶華嚇出了一身白毛汗。
手比腦子快,一隻手「呼」地伸過去,像把鐵鉗子,死死捂住了李志傑那張破嘴。
「唔!唔唔!」
李志傑眼珠子瞪得溜圓,剩下半截話被硬生生憋回了肚子裡。
趙寶華湊到他耳邊,聲音壓得極低,那是咬著後槽牙說的:
「你真是不要命了!」
「這是縣城!要是讓人聽見,,不用警察,周圍這幫人就能把你當破麻袋,把你這一百多斤肉給拆了!」
那年頭,大街上調戲婦女,那是頂風作案,是要吃槍子的。
李志傑掙扎了兩下,趙寶華才鬆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