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一盤番茄炒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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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末的早晨,沒有刺耳的鬧鈴,也沒有催命的搖滾樂。

  林布凌是被餓醒的。

  他揉著眼睛下樓,鮑勃和莎拉已經坐在餐桌前了。鮑勃在看報紙,莎拉在擺弄一束野花。

  桌子中央,放著三個大碗。

  碗裡,是林布凌的噩夢——五顏六色的麥片圈,毫無生氣的泡在冰冷的牛奶里,有些已經軟爛,像一堆浮腫的屍體。

  「早上好,林!」莎拉愉快的打了聲招呼,「快來吃早餐,今天我特意多加了點牛奶。」

  林布凌的胃抽搐了一下。

  他擠出一個比哭還難看的笑容,坐了下來,拿起勺子,感覺自己像是在服刑。

  他舀起一勺塞進嘴裡,那股熟悉的,甜到發膩,又帶著一股紙板味道的感覺瞬間充滿了口腔。

  他面無表情的咀嚼著,腦海里卻在放映著家鄉的早餐盛況。

  熱氣騰騰的肉包子,金黃酥脆的油條,咸香的豆腐腦,香醇的豆漿……

  他想家了。

  更準確的說,是想念家裡的飯菜了。

  艱難的咽下嘴裡的東西,他感覺自己的人生一片灰暗。再這麼吃下去,別說打進NBA,他可能連校隊試訓都撐不過去,就會因為營養不良而倒下。

  不行,不能再這樣下去了。

  他放下勺子,站了起來。

  「怎麼了,林?不合胃口嗎?」莎拉關切的問。

  「No… I am full.」林布凌撒了個謊,然後指了指廚房,「Can I… use the kitchen?」

  「當然可以,親愛的,隨便用。」莎拉以為他要去倒水。

  林布凌走進了廚房,像是走進自己的陣地。他打開冰箱,開始巡視自己的領土。

  冰箱裡很空,只有幾罐啤酒,半瓶快過期的番茄醬,還有一打雞蛋和幾個孤零零的番茄。

  看到雞蛋和番茄的那一刻,林布凌的眼睛亮了。

  這不就是他最拿手的菜嗎?

  他找到了隔夜的米飯,又在儲物櫃的角落裡翻出了一小瓶醬油和一袋鹽。雖然調料簡陋,但足夠了。

  他決定,要為自己的胃,也為這對可憐的美國夫婦,進行一場飲食革命。

  正在擺弄鮮花的莎拉,好奇的朝廚房裡看去。

  她看到那個平日裡有些靦腆安靜的中國男孩,此刻像是變了個人。

  他系上一條滑稽的粉色圍裙,拿起菜刀。

  那把在莎拉手裡只能用來拍蒜的菜刀,在他手裡仿佛活了過來。

  「噠噠噠噠……」

  一陣極富節奏感的清脆聲音響起,他手起刀落,案板上的番茄瞬間被切成了大小均勻的滾刀塊。

  莎拉驚訝的捂住了嘴。

  這刀工,比電視裡的中華料理秀還要利落。

  接著,林布凌拿起兩個雞蛋,在碗沿輕輕一磕,蛋液完美的分離,沒有一絲蛋殼掉落。他用一雙筷子,飛快的攪動著,很快,一碗金黃的蛋液就準備好了。

  整個過程行雲流水,帶著一種難以言喻的美感。

  莎拉感覺自己不是在看人做飯,而是在欣賞一場精湛的表演。

  林布凌點火,倒油。

  油熱後,金黃的蛋液「刺啦」一聲滑入鍋中,瞬間膨脹成一團蓬鬆的雲朵。他用鍋鏟快速滑炒幾下,在雞蛋最嫩的時候盛出。

  然後,他再次倒油,放入番茄塊翻炒。

  很快,番茄的酸甜香氣就開始在空氣中瀰漫。

  那是一種莎拉從未聞過的,充滿活力的,讓人垂涎欲滴的味道。

  就在這時,地下室傳來的貝斯聲戛然而止。

  一陣咚咚咚的上樓聲傳來,鮑勃像一隻大型警犬,循著味道衝進了廚房。

  「哦,上帝啊,這是什麼味道?莎拉,你背著我偷偷學了什麼新魔法嗎?」他使勁的嗅著空氣,一臉陶醉。

  他的目光最終落在了林布凌和那口鍋上。

  林布凌沒有理會他們,專注的進行著最後的步驟。他將炒好的雞蛋倒回鍋中,與番茄完美的融合在一起,撒上鹽,翻炒均勻,出鍋。


  一盤紅黃相間,熱氣騰騰,閃爍著誘人光澤的番茄炒蛋,誕生了。

  緊接著,他又用剩下的油和蛋液,炒了一大盤粒粒分明的蛋炒飯。

  當兩盤「藝術品」被端上餐桌時,鮑勃和莎拉看著自己碗裡那堆慘不忍睹的麥片,第一次對自己的廚藝產生了深刻的懷疑。

  「這是……給我們的?」鮑勃指著番茄炒蛋,不確定的問。

  林布凌點了點頭,用不太流利的英文說:「China food. Tomato… scrambled eggs.」

  鮑勃拿起叉子,抱著一種嘗禁果般的心情,叉起一小塊番茄和雞蛋,小心的放進嘴裡。

  下一秒。

  他的眼睛猛的瞪大了。

  番茄的酸甜汁水在口腔中爆開,混合著雞蛋的嫩滑和油的香氣,像一道溫柔的閃電,瞬間擊中了他的味蕾。

  那感覺……

  鮑勃閉上了眼睛。

  那感覺就像是平克·弗洛伊德的吉他solo,在你的舌尖上演奏了一曲《Comfortably Numb》,迷幻,絢爛,又帶著直擊靈魂的感動。

  「Oh…My…God…」他發出了滿足的呻吟。

  莎拉也被鮑勃的反應勾起了好奇心,她嘗了一口蛋炒飯。

  米飯粒粒分明,又香又韌,每一粒都均勻的裹著金黃的蛋液和醬油的咸香。簡單,卻好吃到讓人想哭。

  夫妻倆對視一眼,都在對方眼中看到了震驚和狂喜。

  然後,他們扔掉了勺子,拿起了叉子,像兩頭餓了一個冬天的狼,朝著那兩盤中餐發起了猛攻。

  再也沒有人說話。

  餐廳里只剩下叉子和盤子碰撞的清脆聲,以及兩人心滿意足的咀嚼聲。

  林布凌坐在對面,看著他們風捲殘雲的樣子,心裡湧起一股暖流。

  那是在歷史課上被全班嘲笑,在食堂里形單影隻時都未曾有過的,一種被接納的,被認可的滿足感。

  不到十分鐘,兩個盤子就被清掃得乾乾淨淨,比莎拉洗過的還乾淨。

  鮑勃打了一個響亮的飽嗝,摸著自己滾圓的肚子,走到林布凌身邊,用力的拍著他的肩膀。

  「林!我的好小子!」他鄭重的宣布,「從今天起,你,就是這個家的『Kitchen God』!廚房之神!」

  「以後,家裡的廚房,歸你管了!」

  從那天起,林布凌的生活質量發生了質的飛躍。

  他徹底掌握了家裡的「廚房大權」。

  莎拉成了他的忠實粉絲和採購員,她興奮的開車載著林布凌,跑遍了波士頓所有的亞洲超市,買回了醬油,蚝油,料酒,花椒,八角……

  鮑勃則成了他廚藝的頭號吹鼓手。他到處炫耀自己家住著一位來自東方的「廚神」,還經常邀請他的那些搖滾老炮朋友來家裡聚餐。

  林布凌用一盤可樂雞翅,一盤魚香肉絲,就輕鬆征服了這群外表粗獷的搖滾硬漢。

  在油煙和飯菜的香氣里,林布凌那點可憐的思鄉之情,被一點點撫平了。

  他不再是那個只能吃冰冷麥片的異鄉人。

  在這個充滿抽象藝術和重金屬搖滾的奇特家庭里,他用一盤最簡單的番茄炒蛋,為自己建立起了第一個,也是最堅實的後方根據地。

  他終於,有了一點「家」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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