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章 判決成稿(求收藏、求追讀)
黃羅生俯身看了一眼:「再具體一點。」
「辱罵里那句『弄死你全家』,單獨寫出來。」他抬手指了指屏幕,「這個跟後面的護家防衛,是掛在一塊的。」
林正宇把光標移回去,把「辱罵」三個字刪了,改成:
【……期間,周志剛情緒激動,言語粗暴,多次高聲喊叫「弄死你全家」等言語,並推搡、掌摑被告人,將值班室門口的椅子踹翻……】
文字一行行排下去。
【案發地點系錦湖花園小區門崗值班室,該值班室門口台階寬度約六十厘米,門內即為被告人一家臨時休息的小屋。案發時,被告人七歲的兒子因發熱在後屋小床睡覺,被告人妻子劉梅亦在屋內。】
黃羅生點點頭:「這一段,護家的要素差不多了。」
他想了想,又補了一句:「再單獨起一行,強調一下空間。」
「寫清楚:台階窄、退路少、背後有人。」
林正宇在下面敲:
【本院結合現場勘驗情況認為,值班室門口台階狹窄,門外為小區人行通道,門內兩步即為被告人家屬休息的小床。在當時情形下,被告人背後即為妻兒,客觀退避空間有限。】
黃羅生伸手,在屏幕上那句「客觀退避空間有限」四個字上點了點:「這句保留。」
「後面接一句『在此情形下,被告人出於保護本人及家屬人身安全的動機,拿起桌上的水果刀進行反擊,具有明顯的防衛性質。』」
林正宇邊聽邊敲。
鍵盤聲在屋裡輕輕響。
李婧從另一頭探過來一眼:「你們這本院認為,寫得比我們上半年那篇調研還長。」
「少插嘴,多做事。」老張在自己座位上哼了一聲,「等會兒黃庭要給你加案子了。」
李婧趕緊把頭縮了回去。
黃羅生沒理他們,繼續盯著屏幕:「把『明顯的防衛性質』這幾個字,用黑體標出來,列印之前再調回去。」
「這案子,不能讓人覺得我們沒看見防衛。」
「好。」林正宇在文檔里先加了個批註:「明顯的防衛性質」加粗。
護家的部分差不多鋪完了,光標往下滑。
【同時,本院注意到,被告人系持水果刀刺擊周志剛腹部致重傷一級,周志剛身上另有多處防禦性傷口。結合侵害程度、刀刺部位、次數及造成的實際後果,本院認為,被告人的防衛行為在手段和強度上已明顯超過制止當時不法侵害所必需的限度,屬於防衛過當。】
這段話,基本沿用了刑法課件上的那一套表述。
敲完,屋裡安靜了一瞬。
「這句『已明顯超過』要不要緩一點?」劉謹從旁邊湊過來,抬手在空氣里畫了個圈,「比如『存在超過必要限度的情形』?」
「刑法條文裡用的就是『明顯超過必要限度』。」王鵬在那邊接口,「這種地方,還是跟條文對一對穩一點。」
「我們可以在前面寫足危險感,在後面把『明顯』寫上。」黃羅生說,「不能兩頭都吃。」
劉謹「嗯」了一聲,退回去,在自己本子上記了幾筆。
黃羅生又念:「後面接一句『但本案起因在被害人一方,被告人具有護家防衛動機,本院在量刑時予以充分考慮。』」
「這一句是給誰看的?」李婧忍不住問。
「既是給上看,也是給下看。」黃羅生說,「你媽看了,也得知道法院沒把這件事只是當成普通的打架。」
李婧笑了一下:「行,那我回去就拿這一段跟她念。」
林正宇把這句也敲上去。
【……綜上,雖本案被告人李乾坤的行為具有明顯防衛性質,起因在被害人一方,且係為保護本人及家屬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但其防衛行為仍然造成周志剛重傷一級等重大人身損害,依法仍應當承擔相應刑事責任。本院在量刑時對上述防衛起因、空間條件、護家動機等予以充分考慮。】
「這句『依法仍應當承擔相應刑事責任』,要的就是這個味道。」老張在那邊點頭,「前面說理說得再細,最後也得把那根線畫出來。」
「行文順一順。」黃羅生示意林正宇,「『仍然造成重大人身損害,依法應當承擔刑事責任』,這兩句挪在一塊。」
「好。」
林正宇把「重傷一級等重大人身損害」那句往前挪了一點,調整成:
【……但其防衛行為在手段和強度上已明顯超過制止當時不法侵害所必需的限度,仍然造成被害人重傷一級等重大人身損害,依法應當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句號落上去,「本院認為」這一大段,骨架成了形。
黃羅生看著屏幕,又沉默了幾秒:「那句『你說,我能賭嗎?』」
「不能直接寫。」他說,「但可以換一種說法。」
他想了想,口中慢慢念出幾個字:「『在上述情形下,難以苛求被告人在一瞬間作出完全冷靜、精準的判斷。』」
「你把這句塞到前面護家那一段里。」
林正宇在那一段「退避空間有限」後面,加了一句:
【在上述情境下,一般理性人難以在短時間內對侵害後果作出完全冷靜、精準的預判,被告人基於本能作出防衛反應,具有一定合理性。】
他敲到「一般理性人」四個字時,手指頓了頓。
《刑法總論》上反覆出現的那個抽象標準,此刻塞進了李乾坤那塊六十公分寬的台階里。
「可以。」黃羅生看了一眼,「這個就已經是我們現在能寫到的邊上了。」
「再往前,就得等等才能寫了。」
中午之前,第一版判決書成稿。
林正宇把文檔發給黃羅生,又列印了一份出來,交到他桌上。
黃羅生拿著筆,在紙上划來划去,有的地方只改了一個連接詞,有的地方在句號後面多加了半句「小心眼」的說明。
「這句『不能苛責』,刪掉。」他指著一行,「容易被人說我們在替被告找藉口。」
「改成『應當結合當時情境全面評價』。」
「好。」
「這兒你寫『本院充分理解被告人的恐懼心理』,這個也太口語了。」黃羅生說,「改成『本院注意到被告人在案發時主觀上存在恐懼情緒』。」
「辱罵里那句『弄死你全家』,單獨寫出來。」他抬手指了指屏幕,「這個跟後面的護家防衛,是掛在一塊的。」
林正宇把光標移回去,把「辱罵」三個字刪了,改成:
【……期間,周志剛情緒激動,言語粗暴,多次高聲喊叫「弄死你全家」等言語,並推搡、掌摑被告人,將值班室門口的椅子踹翻……】
文字一行行排下去。
【案發地點系錦湖花園小區門崗值班室,該值班室門口台階寬度約六十厘米,門內即為被告人一家臨時休息的小屋。案發時,被告人七歲的兒子因發熱在後屋小床睡覺,被告人妻子劉梅亦在屋內。】
黃羅生點點頭:「這一段,護家的要素差不多了。」
他想了想,又補了一句:「再單獨起一行,強調一下空間。」
「寫清楚:台階窄、退路少、背後有人。」
林正宇在下面敲:
【本院結合現場勘驗情況認為,值班室門口台階狹窄,門外為小區人行通道,門內兩步即為被告人家屬休息的小床。在當時情形下,被告人背後即為妻兒,客觀退避空間有限。】
黃羅生伸手,在屏幕上那句「客觀退避空間有限」四個字上點了點:「這句保留。」
「後面接一句『在此情形下,被告人出於保護本人及家屬人身安全的動機,拿起桌上的水果刀進行反擊,具有明顯的防衛性質。』」
林正宇邊聽邊敲。
鍵盤聲在屋裡輕輕響。
李婧從另一頭探過來一眼:「你們這本院認為,寫得比我們上半年那篇調研還長。」
「少插嘴,多做事。」老張在自己座位上哼了一聲,「等會兒黃庭要給你加案子了。」
李婧趕緊把頭縮了回去。
黃羅生沒理他們,繼續盯著屏幕:「把『明顯的防衛性質』這幾個字,用黑體標出來,列印之前再調回去。」
「這案子,不能讓人覺得我們沒看見防衛。」
「好。」林正宇在文檔里先加了個批註:「明顯的防衛性質」加粗。
護家的部分差不多鋪完了,光標往下滑。
【同時,本院注意到,被告人系持水果刀刺擊周志剛腹部致重傷一級,周志剛身上另有多處防禦性傷口。結合侵害程度、刀刺部位、次數及造成的實際後果,本院認為,被告人的防衛行為在手段和強度上已明顯超過制止當時不法侵害所必需的限度,屬於防衛過當。】
這段話,基本沿用了刑法課件上的那一套表述。
敲完,屋裡安靜了一瞬。
「這句『已明顯超過』要不要緩一點?」劉謹從旁邊湊過來,抬手在空氣里畫了個圈,「比如『存在超過必要限度的情形』?」
「刑法條文裡用的就是『明顯超過必要限度』。」王鵬在那邊接口,「這種地方,還是跟條文對一對穩一點。」
「我們可以在前面寫足危險感,在後面把『明顯』寫上。」黃羅生說,「不能兩頭都吃。」
劉謹「嗯」了一聲,退回去,在自己本子上記了幾筆。
黃羅生又念:「後面接一句『但本案起因在被害人一方,被告人具有護家防衛動機,本院在量刑時予以充分考慮。』」
「這一句是給誰看的?」李婧忍不住問。
「既是給上看,也是給下看。」黃羅生說,「你媽看了,也得知道法院沒把這件事只是當成普通的打架。」
李婧笑了一下:「行,那我回去就拿這一段跟她念。」
林正宇把這句也敲上去。
【……綜上,雖本案被告人李乾坤的行為具有明顯防衛性質,起因在被害人一方,且係為保護本人及家屬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但其防衛行為仍然造成周志剛重傷一級等重大人身損害,依法仍應當承擔相應刑事責任。本院在量刑時對上述防衛起因、空間條件、護家動機等予以充分考慮。】
「這句『依法仍應當承擔相應刑事責任』,要的就是這個味道。」老張在那邊點頭,「前面說理說得再細,最後也得把那根線畫出來。」
「行文順一順。」黃羅生示意林正宇,「『仍然造成重大人身損害,依法應當承擔刑事責任』,這兩句挪在一塊。」
「好。」
林正宇把「重傷一級等重大人身損害」那句往前挪了一點,調整成:
【……但其防衛行為在手段和強度上已明顯超過制止當時不法侵害所必需的限度,仍然造成被害人重傷一級等重大人身損害,依法應當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句號落上去,「本院認為」這一大段,骨架成了形。
黃羅生看著屏幕,又沉默了幾秒:「那句『你說,我能賭嗎?』」
「不能直接寫。」他說,「但可以換一種說法。」
他想了想,口中慢慢念出幾個字:「『在上述情形下,難以苛求被告人在一瞬間作出完全冷靜、精準的判斷。』」
「你把這句塞到前面護家那一段里。」
林正宇在那一段「退避空間有限」後面,加了一句:
【在上述情境下,一般理性人難以在短時間內對侵害後果作出完全冷靜、精準的預判,被告人基於本能作出防衛反應,具有一定合理性。】
他敲到「一般理性人」四個字時,手指頓了頓。
《刑法總論》上反覆出現的那個抽象標準,此刻塞進了李乾坤那塊六十公分寬的台階里。
「可以。」黃羅生看了一眼,「這個就已經是我們現在能寫到的邊上了。」
「再往前,就得等等才能寫了。」
中午之前,第一版判決書成稿。
林正宇把文檔發給黃羅生,又列印了一份出來,交到他桌上。
黃羅生拿著筆,在紙上划來划去,有的地方只改了一個連接詞,有的地方在句號後面多加了半句「小心眼」的說明。
「這句『不能苛責』,刪掉。」他指著一行,「容易被人說我們在替被告找藉口。」
「改成『應當結合當時情境全面評價』。」
「好。」
「這兒你寫『本院充分理解被告人的恐懼心理』,這個也太口語了。」黃羅生說,「改成『本院注意到被告人在案發時主觀上存在恐懼情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