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這個判決書你來寫
「第一,判決書說理,要一方面把防衛起因、防衛性質講足,一方面把『仍然造成重大傷害』寫清楚。」
「讓人看得出來,我們是在畫邊界,不是對待這類案件有固定的偏向性。」
「第二,措辭上謹慎一點。」他用筆點了點紙上的「明顯超過必要限度」,「像這種關鍵用語,最好和刑法條文本身、上級法院以往的表述保持一致。」
「別自己造一套新表述出來。」
「第三,」魏國平頓了頓,「以後類似案子,你心裡有想法,可以在合議、在匯報里講。」
「別讓年輕人上來就沖在前頭。」
「他們扛不住,你這個庭長,總得在前面擋一擋。」
黃羅生「嗯」了一聲:「這一點,我一直記著。」
他又笑了一下:「這次合議上,說得最多的還是我和老張,小林這次倒是挺雞賊的,沒有像上次那樣急於表現什麼都往外說。」
魏國平翻到合議筆錄的最後幾頁,目光在一段手寫的少數意見上停了停。
那塊字略微緊湊,提到了「護家防衛」「空間逼仄」「一秒鐘內無法做出最優選擇」之類的詞。
「這幾段,不像老張的風格。」他抬眼看了黃羅生一眼,「也不像你。」
黃羅生咳了一聲:「劉謹寫的那塊少數意見,他平時就愛琢磨法理。」
魏國平又往前翻了一頁,看到一張夯得很實的勘驗圖邊上,夾著一張便簽,上面用鋼筆寫了幾行小字,把「起因在對方一方」「值班室空間」「六十公分台階」圈在一起。
「這是誰加的?」他問。
「那個……」黃羅生想了想,乾脆道,「小林。」
「林正宇啊。」魏國平點點頭,嘴角微微一動,「他筆下這幾個點,倒是抓得挺准。」
「醉駕案那次,那份備忘錄也是他寫的吧?」
「對。」黃羅生也不避諱,「他年輕,有想法,也愛鑽研,我就順手讓他多寫兩筆。」
魏國平半真半假地笑了一下:「人是好苗子。」
「但你拉他練手,可以,別一上來就把他推到風口上。」
「木秀於林風必摧之,這句話在哪都適用。「
「現在這些案子,只要沾上『正當防衛』四個字,警察、檢察官、我們法院,都被人盯著。」
「上面剛發了文件,嚴禁幹警在網上發表不當言論,不得擅自接受媒體採訪。」他頓了一下,「你們庭里,最近有沒有誰在外面寫東西?」
黃羅生笑了一聲:「魏院是說那個叫什麼『小城判官』的公眾號?」
魏國平也笑:「你們刑庭那幫年輕人,平時說話的腔調,我還是聽得出來的。」
「那篇醉駕的文章,我看過幾眼,寫得倒也還算規矩。」
「但現在這個時候,上面已經提醒了,不適合先往外發聲。」
黃羅生把笑意收了收:「我回去,會跟他們都說一遍。」
「有些話,我讓他只寫在備忘錄上,只記在心裡。」
「至於其他的,以後再說。」
魏國平「嗯」了一聲,沒有繼續往下追問。
「年輕人有衝勁,是好事。」他抬起保溫杯喝了口水,「你要做的事情,是要給他們劃個圈。」
「圈裡面,儘管寫,儘管提意見。」
「圈外面的那些,如果他們有能力在圈外面用別的方式只說圈裡面的事情,我也沒意見。」
「這案子判完,你讓小林整理一份小結。」他說,「就按他在合議和判決書里提的那些點,總結一份《本院辦理一起涉正當防衛案件的幾點體會》。」
「放在內部資料里就行,先報給研究室和市中院看看。」
「先別往外傳。」
黃羅生點頭:「好。」
魏國平把合議筆錄和草稿又整理好,夾回檔案袋裡:「總之,這件事,你把關。」
「判決怎麼寫,上面會看,老百姓會看。」他頓了一下,「以後風嚮往哪兒走,我們說不準。」
「但起碼,現在這一步,既不能怕得什麼都不敢說,也不能沖得什麼都不顧。」
「活得久一點,才能做得多一點。」他又重複了一遍剛才那句話,「這話,不光是對我自己說的,也是對你們這代人說的。還有林正宇、王鵬包括李婧,也是一樣。」
黃羅生站起來:「明白。」
「那我先回去,讓他們按這個思路來寫。」
魏國平點了點頭:「去吧。」
……
辦公室門帶上,走廊里燈光有點發白。
黃羅生順著樓梯往下走,手機在口袋裡輕輕震了一下,是刑庭工作群的新消息,王鵬在群里問:「李乾坤案判決書誰起草?」
他在平台上打了行字,又刪掉,最後只回了三個字:「我來定。」
回到刑庭辦公室,屋裡幾個人都在電腦前。
林正宇正低頭把今天收上來的新案收案登記表往系統里錄,屏幕一角,那個「小城判官」的小圖標安靜地躺在任務欄。
「正宇。」黃羅生叫了一聲。
「在。」林正宇抬頭。
「李乾坤案的判決,草稿你先起。」黃羅生說,「本院認為那一段,按我們合議的意見,把起因、防衛性質、空間條件、當時的心理狀態,寫清楚。」
「別一上來就寫什麼主觀放任。」旁邊的李婧忍不住插了一句,「寫點大家都能聽懂的話。」
黃羅生笑了一下,又補了一句:「還有一件事,等宣判了,你再整理一份小結。」
「就這案子,我們是怎麼看的,檢察院怎麼看的,社會上怎麼議論的。」
「寫完先給我看,再交研究室。」
「只在內部流轉,不往外發。」
……
第二天一早,刑庭辦公室的窗簾還半拉著,電腦屏幕先亮了一片白。
林正宇把判決模板調出來,光標在「本院認為」四個字後面一閃一閃。
黃羅生端著保溫杯進來,在空位置上坐了會兒,又拿著杯子走過來,在他桌邊停下:「先把前半段起因那塊寫出來。」
「嗯。」林正宇應了一聲,指尖落在鍵盤上。
【本院認為,被害人周志剛酒後回小區,因停車進出問題與被告人發生爭執,先後實施辱罵、推搡、掌摑、踹翻椅子等行為,後又持螺絲刀刺擊被告人左肩,該系列行為已構成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
「讓人看得出來,我們是在畫邊界,不是對待這類案件有固定的偏向性。」
「第二,措辭上謹慎一點。」他用筆點了點紙上的「明顯超過必要限度」,「像這種關鍵用語,最好和刑法條文本身、上級法院以往的表述保持一致。」
「別自己造一套新表述出來。」
「第三,」魏國平頓了頓,「以後類似案子,你心裡有想法,可以在合議、在匯報里講。」
「別讓年輕人上來就沖在前頭。」
「他們扛不住,你這個庭長,總得在前面擋一擋。」
黃羅生「嗯」了一聲:「這一點,我一直記著。」
他又笑了一下:「這次合議上,說得最多的還是我和老張,小林這次倒是挺雞賊的,沒有像上次那樣急於表現什麼都往外說。」
魏國平翻到合議筆錄的最後幾頁,目光在一段手寫的少數意見上停了停。
那塊字略微緊湊,提到了「護家防衛」「空間逼仄」「一秒鐘內無法做出最優選擇」之類的詞。
「這幾段,不像老張的風格。」他抬眼看了黃羅生一眼,「也不像你。」
黃羅生咳了一聲:「劉謹寫的那塊少數意見,他平時就愛琢磨法理。」
魏國平又往前翻了一頁,看到一張夯得很實的勘驗圖邊上,夾著一張便簽,上面用鋼筆寫了幾行小字,把「起因在對方一方」「值班室空間」「六十公分台階」圈在一起。
「這是誰加的?」他問。
「那個……」黃羅生想了想,乾脆道,「小林。」
「林正宇啊。」魏國平點點頭,嘴角微微一動,「他筆下這幾個點,倒是抓得挺准。」
「醉駕案那次,那份備忘錄也是他寫的吧?」
「對。」黃羅生也不避諱,「他年輕,有想法,也愛鑽研,我就順手讓他多寫兩筆。」
魏國平半真半假地笑了一下:「人是好苗子。」
「但你拉他練手,可以,別一上來就把他推到風口上。」
「木秀於林風必摧之,這句話在哪都適用。「
「現在這些案子,只要沾上『正當防衛』四個字,警察、檢察官、我們法院,都被人盯著。」
「上面剛發了文件,嚴禁幹警在網上發表不當言論,不得擅自接受媒體採訪。」他頓了一下,「你們庭里,最近有沒有誰在外面寫東西?」
黃羅生笑了一聲:「魏院是說那個叫什麼『小城判官』的公眾號?」
魏國平也笑:「你們刑庭那幫年輕人,平時說話的腔調,我還是聽得出來的。」
「那篇醉駕的文章,我看過幾眼,寫得倒也還算規矩。」
「但現在這個時候,上面已經提醒了,不適合先往外發聲。」
黃羅生把笑意收了收:「我回去,會跟他們都說一遍。」
「有些話,我讓他只寫在備忘錄上,只記在心裡。」
「至於其他的,以後再說。」
魏國平「嗯」了一聲,沒有繼續往下追問。
「年輕人有衝勁,是好事。」他抬起保溫杯喝了口水,「你要做的事情,是要給他們劃個圈。」
「圈裡面,儘管寫,儘管提意見。」
「圈外面的那些,如果他們有能力在圈外面用別的方式只說圈裡面的事情,我也沒意見。」
「這案子判完,你讓小林整理一份小結。」他說,「就按他在合議和判決書里提的那些點,總結一份《本院辦理一起涉正當防衛案件的幾點體會》。」
「放在內部資料里就行,先報給研究室和市中院看看。」
「先別往外傳。」
黃羅生點頭:「好。」
魏國平把合議筆錄和草稿又整理好,夾回檔案袋裡:「總之,這件事,你把關。」
「判決怎麼寫,上面會看,老百姓會看。」他頓了一下,「以後風嚮往哪兒走,我們說不準。」
「但起碼,現在這一步,既不能怕得什麼都不敢說,也不能沖得什麼都不顧。」
「活得久一點,才能做得多一點。」他又重複了一遍剛才那句話,「這話,不光是對我自己說的,也是對你們這代人說的。還有林正宇、王鵬包括李婧,也是一樣。」
黃羅生站起來:「明白。」
「那我先回去,讓他們按這個思路來寫。」
魏國平點了點頭:「去吧。」
……
辦公室門帶上,走廊里燈光有點發白。
黃羅生順著樓梯往下走,手機在口袋裡輕輕震了一下,是刑庭工作群的新消息,王鵬在群里問:「李乾坤案判決書誰起草?」
他在平台上打了行字,又刪掉,最後只回了三個字:「我來定。」
回到刑庭辦公室,屋裡幾個人都在電腦前。
林正宇正低頭把今天收上來的新案收案登記表往系統里錄,屏幕一角,那個「小城判官」的小圖標安靜地躺在任務欄。
「正宇。」黃羅生叫了一聲。
「在。」林正宇抬頭。
「李乾坤案的判決,草稿你先起。」黃羅生說,「本院認為那一段,按我們合議的意見,把起因、防衛性質、空間條件、當時的心理狀態,寫清楚。」
「別一上來就寫什麼主觀放任。」旁邊的李婧忍不住插了一句,「寫點大家都能聽懂的話。」
黃羅生笑了一下,又補了一句:「還有一件事,等宣判了,你再整理一份小結。」
「就這案子,我們是怎麼看的,檢察院怎麼看的,社會上怎麼議論的。」
「寫完先給我看,再交研究室。」
「只在內部流轉,不往外發。」
……
第二天一早,刑庭辦公室的窗簾還半拉著,電腦屏幕先亮了一片白。
林正宇把判決模板調出來,光標在「本院認為」四個字後面一閃一閃。
黃羅生端著保溫杯進來,在空位置上坐了會兒,又拿著杯子走過來,在他桌邊停下:「先把前半段起因那塊寫出來。」
「嗯。」林正宇應了一聲,指尖落在鍵盤上。
【本院認為,被害人周志剛酒後回小區,因停車進出問題與被告人發生爭執,先後實施辱罵、推搡、掌摑、踹翻椅子等行為,後又持螺絲刀刺擊被告人左肩,該系列行為已構成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