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第二次審委會
周五早上,刑庭辦公室的人來得比平時稍早一點。
白板上,「張德成案:二次審委會」幾個字被紅筆圈著。
黃羅生一進門,就朝林正宇那邊看過來:「檢察院的量刑建議帶著沒?」
「在這兒。」林正宇從文件夾里抽出兩頁紙,一份是檢察院的《量刑建議書》,一份是他昨晚改完的《情況匯報材料》。
他點點頭,翻開匯報材料。
案情部分很規整,和卷宗一致,合議意見那段寫得乾脆:
「本案被告人行為形式上符合危險駕駛罪構成要件,在當前全市統一尺度下,合議庭多數意見認為,在定罪問題上宜與上級法院保持一致,認定危險駕駛罪。」
「同時,考慮本案案發時間為凌晨、案發地點為鄉道、現場車流人流較少、被告人駕駛兩輪摩托車短距離回家,未發生交通事故,且其認罪態度較好、系初犯、家庭負擔較重等情節,其行為的社會危害性與典型醉酒駕駛機動車案件相比相對較低。合議庭建議在量刑上予以明顯從寬,採納檢察機關擬作拘役一個月、適用緩刑並罰金的量刑建議。」
最後一段只有四行字:
「此外,合議庭部分成員提出,對類似本案這類案發時間、地點、客觀危險程度均明顯偏離典型危險駕駛行為的案件,是否屬於刑法第十三條但書所稱情節輕微、危害不大情形,建議由本院審判委員會或上級法院在今後工作中予以專題研究。」
黃羅生用筆在「情節輕微」前頭加了個「相對」兩字:「這個詞緩一點。」
改完,他把材料夾進藍色文件夾,合上:「行了,走吧。」
臨出門前,又對林正宇說了一句:「今天會上誰說了什麼,你心裡也記著。」
「明白。」林正宇拎起公文包,跟了上去。
……
審判委員會會議室。
何建軍坐在主位,魏國平在左手,吳小紅在右手。其餘委員依次排開。
林正宇坐在角落的記錄席,打開筆記本,在「案件名稱」一欄敲上:「張德成危險駕駛案(第二次討論)」。
「上次這個案子,我們只是初步討論了一下。」何建軍看了眼議程,「今天刑庭把和檢察院溝通的情況、合議意見都補充了,老黃,你繼續說說情況。」
黃羅生起身,簡單說了一遍案情,沒再展開,大家都翻過卷宗。
「上次審委會意見,是讓我們先聽取檢察院的態度。」
「公訴機關明確表示,本案醉駕事實清楚,酒精含量達到醉酒標準,應當以危險駕駛罪追究刑事責任;在量刑方面,考慮到案發時段、路段、被告人認罪態度、家庭情況等因素,建議判處拘役一個月,可以依法適用緩刑,並根據其收入狀況判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
他翻到第二頁:「結合這一建議,我們刑庭合議的意見是。」
「一,在當前全市統一尺度下,本案在定罪問題上,與上級法院保持一致,認定構成危險駕駛罪。」
「二,考慮本案案發時間為凌晨、地點為鄉道、現場車流人流少、被告人駕駛兩輪摩托車短距離回家、未發生事故,且認罪態度較好、系初犯、家庭負擔較重等因素,其行為對不特定多數人的現實危險性與典型醉駕案件相比相對較低,建議在量刑上明顯從寬,採納檢察機關拘役一個月、適用緩刑並罰金的建議。」
「三,合議庭部分成員提出,對類似本案這類邊緣醉駕案件,是否屬於刑法第十三條但書所稱情節相對輕微、危害較小情形,建議由本院審判委員會或上級法院在今後工作中予以專題研究。」
林正宇一邊聽,一邊把這些關鍵詞敲進筆錄。
「好。」何建軍點點頭,「大家都看過卷宗和材料了,就本案處理意見,還是老規矩,先從合議庭的同志說起。」
「老張?」
老張翻了翻材料:「我還是那個意思。」
「定罪上不能開口子。」
他頓了頓,又看了一眼量刑建議:「檢察院建議拘役一個月、緩刑、罰金一千,我覺得量刑偏低,但還在法定幅度里。」
「既然他們都建議緩刑了,我們從寬一點,也說得過去。就是別再提什麼不認為犯罪。」
吳小紅接著說:「現在外界對醉駕很敏感,我們郡沙要在這種案子上搞個首例無罪,被當成負面典型的概率很大。」
「我贊成定罪危險駕駛,在量刑上體現從寬。」
政工主任也補了一句:「現在考核一大堆,發回改判率、重大敏感案件……這個案子照現在意見辦,年底總結也好說話。」
周慧敏想了想:「我同意在定罪問題上與全市保持一致。」
「但我也同意刑庭材料里提到的一點,本案和典型醉駕案的危險程度確實不一樣。如果我們在判決書里不把案發時段、地點、路況這些因素寫清楚,老百姓看不出差別,容易覺得法院一刀切。」
「十三條但書的問題,我認為有研究價值,但不一定要在這個案子上試第一刀。」
輪到魏國平,他把筆放下:「我也說幾句。」
「第一,定罪問題上,我同意大家意見,本案認定危險駕駛罪,不搞首例無罪。」
「第二,量刑上,本案確實有從寬空間。拘役一個月、適用緩刑、罰金一千,我個人認為可以採納。」
「第三,判決書的本院認為部分,要把案情特點和從寬理由講清楚,不能簡單套個酌情從輕處罰的模板。」
「第四,刑法第十三條但書,我不主張在本案直接適用,但贊成將邊緣醉駕是否適用該條款這一議題寫入審委會記錄,由刑庭、研究室開展調研,必要時向市中院請示。」
何建軍點頭:「我同意國平同志的意見。」
他看著眾人:「簡單概括一下:」
「一,本案認定被告人張德成構成危險駕駛罪。」
「二,在量刑上採納檢察機關拘役一個月、適用緩刑並處罰金的建議,由合議庭在具體幅度上再斟酌。」
「三,責成刑庭在判決書說理部分,充分寫明本案案發時段、地點、路況等具體情況和從寬理由。」
「四,關於刑法第十三條但書適用,暫不在本案使用,但同意將相關問題納入調研計劃。」
「下面表決,贊成上述意見的,請舉手。」
桌邊一片手臂舉起。
林正宇看著,在「表決結果」一欄里敲下:「贊成7人,反對0人,棄權0人。審判委員會同意刑事審判庭關於本案的處理意見:……」
他又在「其他意見」欄里加了一行:「審判委員會認為,邊緣醉駕案件適用刑法第十三條但書問題具有研究價值,建議由刑事審判庭、研究室開展調研,必要時向上級法院請示。」
會議結束,人群往外走。
黃羅生抱著藍色文件夾,走到門口,魏國平在走廊上等了一下:「老黃。」
白板上,「張德成案:二次審委會」幾個字被紅筆圈著。
黃羅生一進門,就朝林正宇那邊看過來:「檢察院的量刑建議帶著沒?」
「在這兒。」林正宇從文件夾里抽出兩頁紙,一份是檢察院的《量刑建議書》,一份是他昨晚改完的《情況匯報材料》。
他點點頭,翻開匯報材料。
案情部分很規整,和卷宗一致,合議意見那段寫得乾脆:
「本案被告人行為形式上符合危險駕駛罪構成要件,在當前全市統一尺度下,合議庭多數意見認為,在定罪問題上宜與上級法院保持一致,認定危險駕駛罪。」
「同時,考慮本案案發時間為凌晨、案發地點為鄉道、現場車流人流較少、被告人駕駛兩輪摩托車短距離回家,未發生交通事故,且其認罪態度較好、系初犯、家庭負擔較重等情節,其行為的社會危害性與典型醉酒駕駛機動車案件相比相對較低。合議庭建議在量刑上予以明顯從寬,採納檢察機關擬作拘役一個月、適用緩刑並罰金的量刑建議。」
最後一段只有四行字:
「此外,合議庭部分成員提出,對類似本案這類案發時間、地點、客觀危險程度均明顯偏離典型危險駕駛行為的案件,是否屬於刑法第十三條但書所稱情節輕微、危害不大情形,建議由本院審判委員會或上級法院在今後工作中予以專題研究。」
黃羅生用筆在「情節輕微」前頭加了個「相對」兩字:「這個詞緩一點。」
改完,他把材料夾進藍色文件夾,合上:「行了,走吧。」
臨出門前,又對林正宇說了一句:「今天會上誰說了什麼,你心裡也記著。」
「明白。」林正宇拎起公文包,跟了上去。
……
審判委員會會議室。
何建軍坐在主位,魏國平在左手,吳小紅在右手。其餘委員依次排開。
林正宇坐在角落的記錄席,打開筆記本,在「案件名稱」一欄敲上:「張德成危險駕駛案(第二次討論)」。
「上次這個案子,我們只是初步討論了一下。」何建軍看了眼議程,「今天刑庭把和檢察院溝通的情況、合議意見都補充了,老黃,你繼續說說情況。」
黃羅生起身,簡單說了一遍案情,沒再展開,大家都翻過卷宗。
「上次審委會意見,是讓我們先聽取檢察院的態度。」
「公訴機關明確表示,本案醉駕事實清楚,酒精含量達到醉酒標準,應當以危險駕駛罪追究刑事責任;在量刑方面,考慮到案發時段、路段、被告人認罪態度、家庭情況等因素,建議判處拘役一個月,可以依法適用緩刑,並根據其收入狀況判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
他翻到第二頁:「結合這一建議,我們刑庭合議的意見是。」
「一,在當前全市統一尺度下,本案在定罪問題上,與上級法院保持一致,認定構成危險駕駛罪。」
「二,考慮本案案發時間為凌晨、地點為鄉道、現場車流人流少、被告人駕駛兩輪摩托車短距離回家、未發生事故,且認罪態度較好、系初犯、家庭負擔較重等因素,其行為對不特定多數人的現實危險性與典型醉駕案件相比相對較低,建議在量刑上明顯從寬,採納檢察機關拘役一個月、適用緩刑並罰金的建議。」
「三,合議庭部分成員提出,對類似本案這類邊緣醉駕案件,是否屬於刑法第十三條但書所稱情節相對輕微、危害較小情形,建議由本院審判委員會或上級法院在今後工作中予以專題研究。」
林正宇一邊聽,一邊把這些關鍵詞敲進筆錄。
「好。」何建軍點點頭,「大家都看過卷宗和材料了,就本案處理意見,還是老規矩,先從合議庭的同志說起。」
「老張?」
老張翻了翻材料:「我還是那個意思。」
「定罪上不能開口子。」
他頓了頓,又看了一眼量刑建議:「檢察院建議拘役一個月、緩刑、罰金一千,我覺得量刑偏低,但還在法定幅度里。」
「既然他們都建議緩刑了,我們從寬一點,也說得過去。就是別再提什麼不認為犯罪。」
吳小紅接著說:「現在外界對醉駕很敏感,我們郡沙要在這種案子上搞個首例無罪,被當成負面典型的概率很大。」
「我贊成定罪危險駕駛,在量刑上體現從寬。」
政工主任也補了一句:「現在考核一大堆,發回改判率、重大敏感案件……這個案子照現在意見辦,年底總結也好說話。」
周慧敏想了想:「我同意在定罪問題上與全市保持一致。」
「但我也同意刑庭材料里提到的一點,本案和典型醉駕案的危險程度確實不一樣。如果我們在判決書里不把案發時段、地點、路況這些因素寫清楚,老百姓看不出差別,容易覺得法院一刀切。」
「十三條但書的問題,我認為有研究價值,但不一定要在這個案子上試第一刀。」
輪到魏國平,他把筆放下:「我也說幾句。」
「第一,定罪問題上,我同意大家意見,本案認定危險駕駛罪,不搞首例無罪。」
「第二,量刑上,本案確實有從寬空間。拘役一個月、適用緩刑、罰金一千,我個人認為可以採納。」
「第三,判決書的本院認為部分,要把案情特點和從寬理由講清楚,不能簡單套個酌情從輕處罰的模板。」
「第四,刑法第十三條但書,我不主張在本案直接適用,但贊成將邊緣醉駕是否適用該條款這一議題寫入審委會記錄,由刑庭、研究室開展調研,必要時向市中院請示。」
何建軍點頭:「我同意國平同志的意見。」
他看著眾人:「簡單概括一下:」
「一,本案認定被告人張德成構成危險駕駛罪。」
「二,在量刑上採納檢察機關拘役一個月、適用緩刑並處罰金的建議,由合議庭在具體幅度上再斟酌。」
「三,責成刑庭在判決書說理部分,充分寫明本案案發時段、地點、路況等具體情況和從寬理由。」
「四,關於刑法第十三條但書適用,暫不在本案使用,但同意將相關問題納入調研計劃。」
「下面表決,贊成上述意見的,請舉手。」
桌邊一片手臂舉起。
林正宇看著,在「表決結果」一欄里敲下:「贊成7人,反對0人,棄權0人。審判委員會同意刑事審判庭關於本案的處理意見:……」
他又在「其他意見」欄里加了一行:「審判委員會認為,邊緣醉駕案件適用刑法第十三條但書問題具有研究價值,建議由刑事審判庭、研究室開展調研,必要時向上級法院請示。」
會議結束,人群往外走。
黃羅生抱著藍色文件夾,走到門口,魏國平在走廊上等了一下:「老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