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落在人身上,就是各自的命
林正宇趕到接待大廳,一眼就看見寧瀟瀟抱著那堆書,站在角落裡,有點手足無措。
「你這是買來做啞鈴用的嗎?」他看了一眼那幾本厚書。
「我昨天看了一晚上。」寧瀟瀟苦著臉,「看到總則兩個字就睡著了。」
「你這方法,屬於自尋苦吃。」林正宇忍不住笑,「一般人都是先從普法小冊子看起,很少有人直接啃《刑法》正文的。」
「那我就想一步到位嘛。」寧瀟瀟耍賴,「你上次不是說,要按法律辦事,我總得知道法律寫了些什麼。」
她翻開其中一本,隨手指著一行:「你看,這裡寫什麼取保候審,我還以為是『取保就醫』,差點跟我媽說錯。」
林正宇扶了下額:「我以為認字認一半已經是極限操作了,沒想到你斷章取義的功力竟也如此深厚。」
她又指著另一頁:「還有這個『緩刑』,我剛開始以為是先不判,後來才知道,是先判了再觀察。」
「勉強算你理解對了一半。」林正宇說,「不過以後最好別在外面這麼說,容易被人誤解。」
寧瀟瀟嘟囔:「那不說,怎麼知道呢。」
她抬頭看著他,有點認真:「你放心,我不會拿你跟我講的東西在外面亂說。」
「我只是想弄明白,這些東西到底怎麼回事。」
「比如,為什麼張叔叔這種案子,一定要定罪;為什麼送禮是違法,幫忙準備材料就不違法。」
林正宇靠在接待台的一角,想了想:「你這幾個問題倒都問到點上。」
他沒急著回答,只先把幾本厚書拿起來翻了翻:「這些書現在對你來說,難度有點大。」
「你要真想看,我回頭給你找兩本好懂一點的普法讀物。」
「別直接啃法條。」
「那你就是要給我布置作業嘍?」寧瀟瀟眼睛亮了一下,「我可以認真看的。」
「勉強算。」林正宇說,「不過有一點。」
「你以後知道哪些事法律不允許,就該繞開,而不是想著怎麼踩在邊上。」
「廢話。」寧瀟瀟小聲說了一句,「我又不是電視劇里那種壞人。」
說完,又有點不服氣:「你們這些法師,是不是都覺得我們這種不懂法的,一張嘴就是想鑽空子?」
「我倒沒這麼想。」林正宇說,「只是見多了案卷里的那些人,知道不懂規矩的人,往往給自己挖了坑還不知道。」
「你現在開始看這些東西,總比等出事了再看強。」
「那你看,我現在算是走在法律前面了?」寧瀟瀟半真半假地問。
「別說得那麼玄乎。」林正宇笑了一下,「你就當,是在補一門以前落下的課。」
談話間,導訴台那邊又排起了隊,有人舉著立案材料問導訴員問題。
「今天接待大廳人多。」林正宇看了看那邊,「你先回去,等你下次再過來我給你準備幾本你能看懂的書。」
「好。」寧瀟瀟點點頭,「那我先把這幾本大部頭搬回去,當裝飾品。」
她抱起那摞書,走兩步又回頭,「對了,林書記員。」
「嗯?」
「你別嫌我煩。」她認真地說,「我以後可能還會經常來問你。」
「只要別帶禮物來,我都能接待。」林正宇說。
寧瀟瀟聽了,終於徹底笑出來,腳下那雙細高跟在地磚上敲了兩下,叮噹響。
……
晚上,林正宇還坐在辦公桌前,桌上攤著兩份不同版本的《情況匯報材料》。
一份是他最早寫的草稿,裡面還留著幾句當時沒刪乾淨的痕跡;另一份,是剛剛改完的新版。
他先把舊稿翻了一遍,眼睛在那句曾經寫過又刪掉的話上停了幾秒。
「……本案行為雖形式上符合危險駕駛罪構成要件,但綜合案發環境和實際危害結果,社會危害性顯著輕微,建議依據刑法第十三條但書,不認為被告人構成犯罪。」
然後又看看了剛寫完的最後一段。
「合議庭討論中,部分成員提出,類似本案這類案發時間、地點、客觀危險程度均偏離典型危險駕駛行為的案件,是否屬於刑法第十三條但書所稱『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情形,建議由本院審判委員會在今後的會議中,結合上級法院相關指導精神,進一步專題研究,以統一裁判尺度。」
鍵盤敲完最後一個句號,他靠在椅背上,盯著屏幕看了一會兒。
印表機哼了幾下,吐出三頁紙,熱的。
他拿起來晃了晃。
桌角另外一摞東西,也被他順手整理了一下,幾本薄薄的小冊子,是前陣子院裡搞「法律六進」活動時剩下的《公民普法讀本》《刑法與生活》。
……
第二天早上,刑庭辦公室剛開門不久,樓道里傳來一陣腳步聲。
黃羅生拿著一張印著「郡沙縣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會議通知」的紙走進來。
「正宇。」他把通知放到林正宇桌上,「周五上午九點,審委會第二次開會,張德成案列在第一項。」
林正宇低頭看了一眼,通知上「討論案件:一、(2012)郡縣刑初字第817號張德成危險駕駛一案」那一行特別醒目。
「材料準備好了?」黃羅生問。
「昨天晚上剛改完。」林正宇把列印好的《情況匯報材料》遞過去。
黃羅生站在原地看了幾眼。
「行。」他合上材料,「有些話,說出來未必馬上有用,但總得有人先說。」
「過些年再翻這些卷宗,別人也能看見,我們不是只會一刀切。」
「明白。」林正宇點頭。
黃羅生轉身往自己辦公室走,走到門口又回頭:「審委會那天,你還是當記錄員。」
「好。」林正宇答。
黃羅生關門的聲音落下,辦公室里又響起鍵盤聲。
林正宇把那份通知壓在鍵盤邊,又下意識拉開了自己右邊的抽屜一條縫。
裡面靜靜躺著那兩本小冊子,《公民普法讀本》《刑法與生活》。
一頭,是印著「審判委員會」的紅頭紙和一摞卷宗;
另一頭,是給一個當事人家屬準備的最簡單的法律入門書。
「法律寫在紙上的時候,是條條框框。」
「落在每個人身上的時候,就是各自的命。」
「你這是買來做啞鈴用的嗎?」他看了一眼那幾本厚書。
「我昨天看了一晚上。」寧瀟瀟苦著臉,「看到總則兩個字就睡著了。」
「你這方法,屬於自尋苦吃。」林正宇忍不住笑,「一般人都是先從普法小冊子看起,很少有人直接啃《刑法》正文的。」
「那我就想一步到位嘛。」寧瀟瀟耍賴,「你上次不是說,要按法律辦事,我總得知道法律寫了些什麼。」
她翻開其中一本,隨手指著一行:「你看,這裡寫什麼取保候審,我還以為是『取保就醫』,差點跟我媽說錯。」
林正宇扶了下額:「我以為認字認一半已經是極限操作了,沒想到你斷章取義的功力竟也如此深厚。」
她又指著另一頁:「還有這個『緩刑』,我剛開始以為是先不判,後來才知道,是先判了再觀察。」
「勉強算你理解對了一半。」林正宇說,「不過以後最好別在外面這麼說,容易被人誤解。」
寧瀟瀟嘟囔:「那不說,怎麼知道呢。」
她抬頭看著他,有點認真:「你放心,我不會拿你跟我講的東西在外面亂說。」
「我只是想弄明白,這些東西到底怎麼回事。」
「比如,為什麼張叔叔這種案子,一定要定罪;為什麼送禮是違法,幫忙準備材料就不違法。」
林正宇靠在接待台的一角,想了想:「你這幾個問題倒都問到點上。」
他沒急著回答,只先把幾本厚書拿起來翻了翻:「這些書現在對你來說,難度有點大。」
「你要真想看,我回頭給你找兩本好懂一點的普法讀物。」
「別直接啃法條。」
「那你就是要給我布置作業嘍?」寧瀟瀟眼睛亮了一下,「我可以認真看的。」
「勉強算。」林正宇說,「不過有一點。」
「你以後知道哪些事法律不允許,就該繞開,而不是想著怎麼踩在邊上。」
「廢話。」寧瀟瀟小聲說了一句,「我又不是電視劇里那種壞人。」
說完,又有點不服氣:「你們這些法師,是不是都覺得我們這種不懂法的,一張嘴就是想鑽空子?」
「我倒沒這麼想。」林正宇說,「只是見多了案卷里的那些人,知道不懂規矩的人,往往給自己挖了坑還不知道。」
「你現在開始看這些東西,總比等出事了再看強。」
「那你看,我現在算是走在法律前面了?」寧瀟瀟半真半假地問。
「別說得那麼玄乎。」林正宇笑了一下,「你就當,是在補一門以前落下的課。」
談話間,導訴台那邊又排起了隊,有人舉著立案材料問導訴員問題。
「今天接待大廳人多。」林正宇看了看那邊,「你先回去,等你下次再過來我給你準備幾本你能看懂的書。」
「好。」寧瀟瀟點點頭,「那我先把這幾本大部頭搬回去,當裝飾品。」
她抱起那摞書,走兩步又回頭,「對了,林書記員。」
「嗯?」
「你別嫌我煩。」她認真地說,「我以後可能還會經常來問你。」
「只要別帶禮物來,我都能接待。」林正宇說。
寧瀟瀟聽了,終於徹底笑出來,腳下那雙細高跟在地磚上敲了兩下,叮噹響。
……
晚上,林正宇還坐在辦公桌前,桌上攤著兩份不同版本的《情況匯報材料》。
一份是他最早寫的草稿,裡面還留著幾句當時沒刪乾淨的痕跡;另一份,是剛剛改完的新版。
他先把舊稿翻了一遍,眼睛在那句曾經寫過又刪掉的話上停了幾秒。
「……本案行為雖形式上符合危險駕駛罪構成要件,但綜合案發環境和實際危害結果,社會危害性顯著輕微,建議依據刑法第十三條但書,不認為被告人構成犯罪。」
然後又看看了剛寫完的最後一段。
「合議庭討論中,部分成員提出,類似本案這類案發時間、地點、客觀危險程度均偏離典型危險駕駛行為的案件,是否屬於刑法第十三條但書所稱『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情形,建議由本院審判委員會在今後的會議中,結合上級法院相關指導精神,進一步專題研究,以統一裁判尺度。」
鍵盤敲完最後一個句號,他靠在椅背上,盯著屏幕看了一會兒。
印表機哼了幾下,吐出三頁紙,熱的。
他拿起來晃了晃。
桌角另外一摞東西,也被他順手整理了一下,幾本薄薄的小冊子,是前陣子院裡搞「法律六進」活動時剩下的《公民普法讀本》《刑法與生活》。
……
第二天早上,刑庭辦公室剛開門不久,樓道里傳來一陣腳步聲。
黃羅生拿著一張印著「郡沙縣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會議通知」的紙走進來。
「正宇。」他把通知放到林正宇桌上,「周五上午九點,審委會第二次開會,張德成案列在第一項。」
林正宇低頭看了一眼,通知上「討論案件:一、(2012)郡縣刑初字第817號張德成危險駕駛一案」那一行特別醒目。
「材料準備好了?」黃羅生問。
「昨天晚上剛改完。」林正宇把列印好的《情況匯報材料》遞過去。
黃羅生站在原地看了幾眼。
「行。」他合上材料,「有些話,說出來未必馬上有用,但總得有人先說。」
「過些年再翻這些卷宗,別人也能看見,我們不是只會一刀切。」
「明白。」林正宇點頭。
黃羅生轉身往自己辦公室走,走到門口又回頭:「審委會那天,你還是當記錄員。」
「好。」林正宇答。
黃羅生關門的聲音落下,辦公室里又響起鍵盤聲。
林正宇把那份通知壓在鍵盤邊,又下意識拉開了自己右邊的抽屜一條縫。
裡面靜靜躺著那兩本小冊子,《公民普法讀本》《刑法與生活》。
一頭,是印著「審判委員會」的紅頭紙和一摞卷宗;
另一頭,是給一個當事人家屬準備的最簡單的法律入門書。
「法律寫在紙上的時候,是條條框框。」
「落在每個人身上的時候,就是各自的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