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檢察院的決定
下午兩點半,郡沙縣檢察院公訴科小會議室。
玻璃門關上,外頭走廊的腳步聲被隔了一層,屋裡只剩下翻紙和空調的嗡嗡聲。
桌上攤著幾份卷宗,最上面那本,封皮上印著「(2012)郡縣刑初字第817號」,旁邊壓著法院送來的那份《案件情況及合議意見材料》。
白板上寫著當天要討論的幾個案號,其中一行後面用紅筆圈了個小圈:「張德成危險駕駛案」。
公訴科科長羅立新坐在主位,五十出頭,戴著一副舊眼鏡,手邊放著一隻搪瓷茶缸。左手邊是兩個辦案多年的老檢察官,右手邊的錢峰把那份材料翻得整整齊齊。
書記員坐在角落,電腦已經打開,新建了一個「公訴科業務學習及案件討論記錄」的文檔。
「行,時間差不多了。」科長看了眼表,把筆在桌面上輕輕敲了兩下,「今天先把幾個有點爭議的案子說一下。」
他手指在卷宗上點了點:「先說醉駕這個,張德成案。刑庭昨天送了一份意見過來,小錢,你跟大家把情況說一下。」
「好的。」錢峰把法院那份材料拿在手上,往前挪了一點。
「案情大家大致都看過了,就不多說了。」他說,「重點是,縣法院刑庭對這個案子,有一點不太一樣的看法。」
科長抬了抬眼皮:「嗯。」
「他們在材料里提到,」錢峰念,「案發時間是凌晨、路段是郊區鄉道、兩輪摩托、行駛距離短,認為本案的社會現實危險性相對較低。」
「還有人提出,可以討論本案是否屬於刑法第十三條但書規定的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
他又補了一句:「簡單說,就是想探討在這種邊緣醉駕案里,要不要考慮不認為犯罪。」
一位老檢察官翻了翻材料:「誰提的?黃羅生?」
「具體是誰,材料里沒寫。」錢峰說,「不過昨天他們刑庭一個書記員來跟我溝通,把這個意思說得比較明白。」
羅立新「嗯」了一聲:「你個人怎麼看?」
錢峰把卷宗合上:「我認為,在目前醉駕嚴打的背景下,定罪問題上不宜鬆口。」
「醉駕入刑這幾年,我們院的態度一直很明確,只要達到標準,就一律按危險駕駛罪起訴,沒有出過岔子。」
老檢察官點點頭:「是這個意思。」
他年紀比科長還大幾歲,頭髮花白,說話慢條斯理:「醉駕這條線,就是八十毫克。你現在讓老百姓知道,有的八十一可以不判,有的八十一要判,下面就要亂。」
另外一個老檢察官翻到案情那頁,看了看照片:「不過,案子本身確實有點邊緣。」
「現在不是都講寬嚴相濟嘛,」他抬眼看了看科長,「嚴打醉駕的大方向肯定不能動,在個案上,該從寬的地方也得體現出來。」
「我的意思是,定罪上,堅持危險駕駛罪沒問題,建議量刑上,可以考慮低一點、緩一點。」
羅立新端起茶缸喝了一口:「也就是說,罪名不動,在刑期上做文章。」
「差不多是這個意思。」
「上次市院刑檢條線開會,也提過類似的東西。」科長把茶缸放下,「領導原話是:『在不突破法律規定的前提下,對邊緣案件可以在量刑上體現寬嚴相濟,但不鼓勵在定罪標準上搞花樣。』」
他說到「搞花樣」三個字時,眼睛掃了一下桌上的那份法院材料。
錢峰「嗯」了一聲,又問:「那如果縣法院這邊最後真判了無罪呢?」
「我們要不要提前考慮抗訴方向?」
科長沒馬上回答,食指在桌面上輕輕敲了幾下:「現在他們還沒判,我們先別把話說太早。」
「起訴意見和量刑建議,我們要先站穩。真要出了明顯不當的判決,再結合具體情況考慮是不是抗訴。」
他抬起頭:「現在關鍵是,咱們自己的意見。」
他看向錢峰:「你準備一下,把我們科里的態度寫進新的量刑建議里。」
「意見可以概括成兩條:一,本案醉駕事實清楚,達到了醉酒標準,危險駕駛罪名不能動;二,案發環境和案件後果確實相對較輕,量刑上建議從寬,可以考慮拘役一個月,適用緩刑,並處一個相對不高的罰金。」
兩位老檢察官都點了點頭。
「那就這麼定?」羅立新又問了一遍,「有沒有不同意見?」
沒人說話。
書記員飛快地在筆記本上敲下幾行:「定罪,危險駕駛罪;量刑,拘役一個月,建議適用緩刑,罰金二千元可酌情降低。」
會快結束時,科長又看了錢峰一眼:「小錢。」
「在。」錢峰抬頭。
「你去跟院領導簡單匯報一下這個情況。」科長說,「就說法院刑庭有在邊緣醉駕上探索第十三條但書適用的動向,我們院目前的態度是堅持定罪標準不變,在量刑上從寬。」
「這種苗頭,領導心裡得有數。」
「明白。」錢峰點頭。
……
會散之後,公訴科辦公室。
外面走廊有人在喊人去食堂,裡面鍵盤敲擊聲斷斷續續。
錢峰把剛才開會時做的筆記攤開,又把電腦桌面上那份「公訴意見書」點了出來,一行行填好。
寫到「本院意見」部分時,光標停在那一行閃了幾下。
「本院認為,被告人張德成醉酒後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血液中酒精含量為81mg/100ml,已達到醉酒標準,其行為已觸犯《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以危險駕駛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這一段沒什麼猶豫,幾乎是憑著手感就打完了。
最後一行,他敲上:「建議人民法院在依法定罪的前提下,對被告人從輕處罰,判處拘役一個月,可依法適用緩刑,並根據其收入狀況酌情判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
「可依法適用緩刑」那幾個字,他多看了兩眼。
嚴格說,這算不算自己在幫法院「找台階」?
「也是給自己找台階。」他心裡說,「總不能真按上限往死里判。」
文書列印出來,他拿著先自己通讀了一遍,科長看完,只在「從輕處罰」那句邊上畫了個圈:「行,就按這個。」
「下午把這個發出去。」他說,「另起一份簡短的情況匯報,我一會兒去檢察長那要用。」
錢峰迴到自己座位,把量刑建議掃描讓書記員上傳系統,順手又新建了一個文檔。
寫完最後一行,他在「匯報人:錢峰」後面,猶豫了一下,又把自己的名字刪了,改成「公訴科」。
「這種東西,還是科里名義好。」他心裡想,「誰也說不準以後會怎麼被翻出來。」
至於具體會怎麼談,錢峰不準備去打聽。
他只是靠在椅背上,望著剛剛關上的辦公室門,心裡有一絲說不清的味道。
「法律上的道理,我也懂。」他在心裡默默說,「可現在這個局面,講太多道理,不一定有好結果。」
「那邊那個叫林正宇的書記員,大概會覺得他們往前推了一步。」
「我這邊,把那一步又往回拽了一截。」
……
第二天上午,郡沙縣法院刑庭大辦公室。
文件傳達員抱著一摞公文進來,把一封蓋著「郡沙縣人民檢察院」紅印的公函放到刑庭公用的收文格子裡,又順手喊了一句:「刑庭的,取公文。」
李婧正抱著一摞卷宗往外走,回頭看了一眼:「正宇,你去拿一下?」
「好。」林正宇把手邊的滑鼠放下,過去拿那封公函。
拆開,裡面是兩頁紙,一個是標準格式的送達函,另一個就是剛從檢察院打出來的《量刑建議書》。
他先掃了一眼最後一段:「……建議人民法院在依法定罪的前提下,對被告人從輕處罰,判處拘役一個月,可依法適用緩刑,並根據其收入狀況酌情判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
玻璃門關上,外頭走廊的腳步聲被隔了一層,屋裡只剩下翻紙和空調的嗡嗡聲。
桌上攤著幾份卷宗,最上面那本,封皮上印著「(2012)郡縣刑初字第817號」,旁邊壓著法院送來的那份《案件情況及合議意見材料》。
白板上寫著當天要討論的幾個案號,其中一行後面用紅筆圈了個小圈:「張德成危險駕駛案」。
公訴科科長羅立新坐在主位,五十出頭,戴著一副舊眼鏡,手邊放著一隻搪瓷茶缸。左手邊是兩個辦案多年的老檢察官,右手邊的錢峰把那份材料翻得整整齊齊。
書記員坐在角落,電腦已經打開,新建了一個「公訴科業務學習及案件討論記錄」的文檔。
「行,時間差不多了。」科長看了眼表,把筆在桌面上輕輕敲了兩下,「今天先把幾個有點爭議的案子說一下。」
他手指在卷宗上點了點:「先說醉駕這個,張德成案。刑庭昨天送了一份意見過來,小錢,你跟大家把情況說一下。」
「好的。」錢峰把法院那份材料拿在手上,往前挪了一點。
「案情大家大致都看過了,就不多說了。」他說,「重點是,縣法院刑庭對這個案子,有一點不太一樣的看法。」
科長抬了抬眼皮:「嗯。」
「他們在材料里提到,」錢峰念,「案發時間是凌晨、路段是郊區鄉道、兩輪摩托、行駛距離短,認為本案的社會現實危險性相對較低。」
「還有人提出,可以討論本案是否屬於刑法第十三條但書規定的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
他又補了一句:「簡單說,就是想探討在這種邊緣醉駕案里,要不要考慮不認為犯罪。」
一位老檢察官翻了翻材料:「誰提的?黃羅生?」
「具體是誰,材料里沒寫。」錢峰說,「不過昨天他們刑庭一個書記員來跟我溝通,把這個意思說得比較明白。」
羅立新「嗯」了一聲:「你個人怎麼看?」
錢峰把卷宗合上:「我認為,在目前醉駕嚴打的背景下,定罪問題上不宜鬆口。」
「醉駕入刑這幾年,我們院的態度一直很明確,只要達到標準,就一律按危險駕駛罪起訴,沒有出過岔子。」
老檢察官點點頭:「是這個意思。」
他年紀比科長還大幾歲,頭髮花白,說話慢條斯理:「醉駕這條線,就是八十毫克。你現在讓老百姓知道,有的八十一可以不判,有的八十一要判,下面就要亂。」
另外一個老檢察官翻到案情那頁,看了看照片:「不過,案子本身確實有點邊緣。」
「現在不是都講寬嚴相濟嘛,」他抬眼看了看科長,「嚴打醉駕的大方向肯定不能動,在個案上,該從寬的地方也得體現出來。」
「我的意思是,定罪上,堅持危險駕駛罪沒問題,建議量刑上,可以考慮低一點、緩一點。」
羅立新端起茶缸喝了一口:「也就是說,罪名不動,在刑期上做文章。」
「差不多是這個意思。」
「上次市院刑檢條線開會,也提過類似的東西。」科長把茶缸放下,「領導原話是:『在不突破法律規定的前提下,對邊緣案件可以在量刑上體現寬嚴相濟,但不鼓勵在定罪標準上搞花樣。』」
他說到「搞花樣」三個字時,眼睛掃了一下桌上的那份法院材料。
錢峰「嗯」了一聲,又問:「那如果縣法院這邊最後真判了無罪呢?」
「我們要不要提前考慮抗訴方向?」
科長沒馬上回答,食指在桌面上輕輕敲了幾下:「現在他們還沒判,我們先別把話說太早。」
「起訴意見和量刑建議,我們要先站穩。真要出了明顯不當的判決,再結合具體情況考慮是不是抗訴。」
他抬起頭:「現在關鍵是,咱們自己的意見。」
他看向錢峰:「你準備一下,把我們科里的態度寫進新的量刑建議里。」
「意見可以概括成兩條:一,本案醉駕事實清楚,達到了醉酒標準,危險駕駛罪名不能動;二,案發環境和案件後果確實相對較輕,量刑上建議從寬,可以考慮拘役一個月,適用緩刑,並處一個相對不高的罰金。」
兩位老檢察官都點了點頭。
「那就這麼定?」羅立新又問了一遍,「有沒有不同意見?」
沒人說話。
書記員飛快地在筆記本上敲下幾行:「定罪,危險駕駛罪;量刑,拘役一個月,建議適用緩刑,罰金二千元可酌情降低。」
會快結束時,科長又看了錢峰一眼:「小錢。」
「在。」錢峰抬頭。
「你去跟院領導簡單匯報一下這個情況。」科長說,「就說法院刑庭有在邊緣醉駕上探索第十三條但書適用的動向,我們院目前的態度是堅持定罪標準不變,在量刑上從寬。」
「這種苗頭,領導心裡得有數。」
「明白。」錢峰點頭。
……
會散之後,公訴科辦公室。
外面走廊有人在喊人去食堂,裡面鍵盤敲擊聲斷斷續續。
錢峰把剛才開會時做的筆記攤開,又把電腦桌面上那份「公訴意見書」點了出來,一行行填好。
寫到「本院意見」部分時,光標停在那一行閃了幾下。
「本院認為,被告人張德成醉酒後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血液中酒精含量為81mg/100ml,已達到醉酒標準,其行為已觸犯《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以危險駕駛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這一段沒什麼猶豫,幾乎是憑著手感就打完了。
最後一行,他敲上:「建議人民法院在依法定罪的前提下,對被告人從輕處罰,判處拘役一個月,可依法適用緩刑,並根據其收入狀況酌情判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
「可依法適用緩刑」那幾個字,他多看了兩眼。
嚴格說,這算不算自己在幫法院「找台階」?
「也是給自己找台階。」他心裡說,「總不能真按上限往死里判。」
文書列印出來,他拿著先自己通讀了一遍,科長看完,只在「從輕處罰」那句邊上畫了個圈:「行,就按這個。」
「下午把這個發出去。」他說,「另起一份簡短的情況匯報,我一會兒去檢察長那要用。」
錢峰迴到自己座位,把量刑建議掃描讓書記員上傳系統,順手又新建了一個文檔。
寫完最後一行,他在「匯報人:錢峰」後面,猶豫了一下,又把自己的名字刪了,改成「公訴科」。
「這種東西,還是科里名義好。」他心裡想,「誰也說不準以後會怎麼被翻出來。」
至於具體會怎麼談,錢峰不準備去打聽。
他只是靠在椅背上,望著剛剛關上的辦公室門,心裡有一絲說不清的味道。
「法律上的道理,我也懂。」他在心裡默默說,「可現在這個局面,講太多道理,不一定有好結果。」
「那邊那個叫林正宇的書記員,大概會覺得他們往前推了一步。」
「我這邊,把那一步又往回拽了一截。」
……
第二天上午,郡沙縣法院刑庭大辦公室。
文件傳達員抱著一摞公文進來,把一封蓋著「郡沙縣人民檢察院」紅印的公函放到刑庭公用的收文格子裡,又順手喊了一句:「刑庭的,取公文。」
李婧正抱著一摞卷宗往外走,回頭看了一眼:「正宇,你去拿一下?」
「好。」林正宇把手邊的滑鼠放下,過去拿那封公函。
拆開,裡面是兩頁紙,一個是標準格式的送達函,另一個就是剛從檢察院打出來的《量刑建議書》。
他先掃了一眼最後一段:「……建議人民法院在依法定罪的前提下,對被告人從輕處罰,判處拘役一個月,可依法適用緩刑,並根據其收入狀況酌情判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