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3 好日子
崔林和馬俊離開場鎮的時候,心情異常複雜。
收穫肯定是有的。
林長河感謝崔林和馬俊對林銳的照顧,把風乾的飛龍,和曬乾的榛蘑,給崔林和馬俊各收拾了一袋子。
林銳給馬俊帶了條中華。
給范姝帶了首《好日子》。
「老崔,不管你咋弄,我回去之後就要找領導,不然這禮物我拿著燙手。」
馬俊在回省城的車上,主動向崔林表態。
崔林瞟了眼馬俊沒說話。
馬俊只是燙手。
崔林回去要是不為林銳去找院長,崔林家裡的葡萄架就要倒了。
一首《為了誰》,已讓讓范姝欣喜欲狂。
現在又加了一首《好日子》。
不誇張的說,這兩首歌,夠范姝吃一輩子。
沒什麼意外的話,今年是范姝最後一年參加音樂學院的元旦晚會。
以後音樂學院再想請范姝在晚會上獻唱,要看范姝有沒有時間。
「老馬啊,你先別管林銳啥時候回來,先想想,咱們這座小廟,還能不能容得下林銳這尊大神吧!」
崔林點了一支煙,沒頭沒尾說了一句。
「車上有老人孩子,請同志們自覺遵守乘車秩序。」
售票員白了眼崔林,這麼大的人了,一點道德都不講。
崔林隨手打開車窗。
被林銳拿捏也就罷了。
還能被你個老娘們拿捏!
陳向陽晚走了一天。
走的時候不僅同樣帶著幾大袋山貨,還帶著陳月琴的承諾。
陳月琴雖然沒有同意回京。
同意過年的時候,帶林銳和林溪、林嵐回京過年。
元旦當天好消息傳來,驚嚇過度中風癱瘓的李愛國沒有等到開庭,在押期間病死。
李愛國勾結齊健謀殺林建設的罪行查無實據,沒有立案。
齊健因成績不合格被醫科學院開除,同時因玩忽職守被林場醫院開除。
齊健還算聰明,根本沒敢回場鎮,聽說去了南方。
李兵因為年齡不夠,雖然沒有因為賭博判刑,但是因為欠債不還,被人打斷了一隻胳膊,隨後也不知所蹤。
顧筠最近多了個愛好,每天跑到林銳家,和林溪一起點歌。
顧筠來的第二趟,林銳就用錄音機錄滿了一盤磁帶,讓顧筠拿回去慢慢聽。
顧筠有了磁帶,還以「聽現場」為由,天天往林銳家跑。
林溪無感。
陳月琴看破沒說破。
林銳沒當是回事兒。
哪個少女不懷春。
現在只是青春期的朦朧好感而已。
對於顧筠和褚文君,林銳心存感激。
林銳不會趁此良機占顧筠的便宜。
等顧筠成年之後,如果顧筠還喜歡林銳,到時候再開始也不晚。
重活一世,林銳不想留下遺憾。
也不想讓顧筠的人生有遺憾。
崔林說的沒錯,林建民在音樂學院元旦晚會上一展歌喉後,不僅接到了遼東春晚的邀請函,而且接到遼東文工團的邀請。
遼東文工團想讓林建民過去當獨唱演員。
不是正式工作。
和林銳一樣都是借調。
林建民回到場鎮,詢問林銳的建議。
林銳建議林建民接受遼東春晚的邀請。
拒絕遼東文工團的借調。
「你和我的情況不一樣,我需要體育學院作為敲門磚;
你現在已經敲開了娛樂圈的大門,不再需要敲門磚了。」
林銳提醒林建民,到了遼東春晚,還是只唱《海闊天空》。
其他的都留著。
有這一首歌,足夠林建民在娛樂圈打響自己的名號。
其他的為以後發專輯留著。
「銳銳,省文化藝術音像出版社邀請我發專輯,說是錄十首歌,給1000塊錢。」
林建民激動不已,這錢賺的太容易了,大半年工資呢。
「一千不行,最少五千。」
林銳無奈,這也是時代特色。
在林建民看來,1000塊已經很多了。
林銳知道這首歌的真實價值。
86年廣播電影電視部頒布《錄音錄像出版物版權保護暫行條例》,該條例於去年開始實施,條例規定:音像出版物整體版權歸出版單位所有,保護期25年,未經授權不得商業性翻錄。
《著作權法》要到90年才通過,91年正式實施。
雖然國家已經開始對版權進行保護。
國內情況比較複雜,對於版權保護這一塊,執行的一直都不是很嚴格,各種盜版滿天飛,能有1000塊,其實已經不錯了。
林銳缺的不是錢,是態度。
在這個沒有版權保護的年代,《海闊天空》一經推出,誰都可以唱,一毛錢都不用給。
真想賺錢,要靠國外市場。
所以林銳已經督促林建民開始學英語,為未來攻略海外市場做準備。
文化分不分國界先不說。
音樂無國界,在某種程度上的確是真的。
聽小日子的歌,看小日子的片,和罵小日子這件事不衝突。
「銳銳,這是范老師找了關係,才找到的機會,這麼幹不好吧。」
林建民感激范姝對他的幫助,對自己,以及這首歌的價值並不了解。
「這樣啊——」
林銳改主意,一千就一千。
雖然沒有范姝的幫助,林銳也有辦法把林建民捧紅。
雖說林銳給范姝的報酬,遠遠超出范姝對林建民的幫助。
但是這個世界上並不是只有利益。
林銳希望從范姝這裡獲得的,並不是金錢。
而是范姝充分利用她的資源,為林建民推開娛樂圈的大門。
區區幾千塊錢,一車煤就賺回來了。
別說什麼行業不景氣,價格低廉。
景氣不景氣看跟誰比。
資源這一行,不存在不景氣。
但凡說不景氣,只是相對於賺到手軟的年份,賺的少了點而已。
「那我能不能多錄幾首?」
林建民擔心一首歌的分量不夠。
省文化藝術音像出版社要給林建民錄的十首歌里,原創只有林銳給的《海闊天空》這一首。
剩下的,拿其他沒版權的歌曲湊。
《曾經的你》和《平凡之路》,以及其他歌曲都留著,等以後再說。
「千萬別,這首隻賣一千,已經虧大發了!」
林銳讓林建民穩住別浪。
大部分歌手只靠一首代表作,就可以吃很多年。
毛師兄也是等《著作權法》頒布之後,才敢南下廣洲。
林建民想真正賺錢,還要等一段時間。
收穫肯定是有的。
林長河感謝崔林和馬俊對林銳的照顧,把風乾的飛龍,和曬乾的榛蘑,給崔林和馬俊各收拾了一袋子。
林銳給馬俊帶了條中華。
給范姝帶了首《好日子》。
「老崔,不管你咋弄,我回去之後就要找領導,不然這禮物我拿著燙手。」
馬俊在回省城的車上,主動向崔林表態。
崔林瞟了眼馬俊沒說話。
馬俊只是燙手。
崔林回去要是不為林銳去找院長,崔林家裡的葡萄架就要倒了。
一首《為了誰》,已讓讓范姝欣喜欲狂。
現在又加了一首《好日子》。
不誇張的說,這兩首歌,夠范姝吃一輩子。
沒什麼意外的話,今年是范姝最後一年參加音樂學院的元旦晚會。
以後音樂學院再想請范姝在晚會上獻唱,要看范姝有沒有時間。
「老馬啊,你先別管林銳啥時候回來,先想想,咱們這座小廟,還能不能容得下林銳這尊大神吧!」
崔林點了一支煙,沒頭沒尾說了一句。
「車上有老人孩子,請同志們自覺遵守乘車秩序。」
售票員白了眼崔林,這麼大的人了,一點道德都不講。
崔林隨手打開車窗。
被林銳拿捏也就罷了。
還能被你個老娘們拿捏!
陳向陽晚走了一天。
走的時候不僅同樣帶著幾大袋山貨,還帶著陳月琴的承諾。
陳月琴雖然沒有同意回京。
同意過年的時候,帶林銳和林溪、林嵐回京過年。
元旦當天好消息傳來,驚嚇過度中風癱瘓的李愛國沒有等到開庭,在押期間病死。
李愛國勾結齊健謀殺林建設的罪行查無實據,沒有立案。
齊健因成績不合格被醫科學院開除,同時因玩忽職守被林場醫院開除。
齊健還算聰明,根本沒敢回場鎮,聽說去了南方。
李兵因為年齡不夠,雖然沒有因為賭博判刑,但是因為欠債不還,被人打斷了一隻胳膊,隨後也不知所蹤。
顧筠最近多了個愛好,每天跑到林銳家,和林溪一起點歌。
顧筠來的第二趟,林銳就用錄音機錄滿了一盤磁帶,讓顧筠拿回去慢慢聽。
顧筠有了磁帶,還以「聽現場」為由,天天往林銳家跑。
林溪無感。
陳月琴看破沒說破。
林銳沒當是回事兒。
哪個少女不懷春。
現在只是青春期的朦朧好感而已。
對於顧筠和褚文君,林銳心存感激。
林銳不會趁此良機占顧筠的便宜。
等顧筠成年之後,如果顧筠還喜歡林銳,到時候再開始也不晚。
重活一世,林銳不想留下遺憾。
也不想讓顧筠的人生有遺憾。
崔林說的沒錯,林建民在音樂學院元旦晚會上一展歌喉後,不僅接到了遼東春晚的邀請函,而且接到遼東文工團的邀請。
遼東文工團想讓林建民過去當獨唱演員。
不是正式工作。
和林銳一樣都是借調。
林建民回到場鎮,詢問林銳的建議。
林銳建議林建民接受遼東春晚的邀請。
拒絕遼東文工團的借調。
「你和我的情況不一樣,我需要體育學院作為敲門磚;
你現在已經敲開了娛樂圈的大門,不再需要敲門磚了。」
林銳提醒林建民,到了遼東春晚,還是只唱《海闊天空》。
其他的都留著。
有這一首歌,足夠林建民在娛樂圈打響自己的名號。
其他的為以後發專輯留著。
「銳銳,省文化藝術音像出版社邀請我發專輯,說是錄十首歌,給1000塊錢。」
林建民激動不已,這錢賺的太容易了,大半年工資呢。
「一千不行,最少五千。」
林銳無奈,這也是時代特色。
在林建民看來,1000塊已經很多了。
林銳知道這首歌的真實價值。
86年廣播電影電視部頒布《錄音錄像出版物版權保護暫行條例》,該條例於去年開始實施,條例規定:音像出版物整體版權歸出版單位所有,保護期25年,未經授權不得商業性翻錄。
《著作權法》要到90年才通過,91年正式實施。
雖然國家已經開始對版權進行保護。
國內情況比較複雜,對於版權保護這一塊,執行的一直都不是很嚴格,各種盜版滿天飛,能有1000塊,其實已經不錯了。
林銳缺的不是錢,是態度。
在這個沒有版權保護的年代,《海闊天空》一經推出,誰都可以唱,一毛錢都不用給。
真想賺錢,要靠國外市場。
所以林銳已經督促林建民開始學英語,為未來攻略海外市場做準備。
文化分不分國界先不說。
音樂無國界,在某種程度上的確是真的。
聽小日子的歌,看小日子的片,和罵小日子這件事不衝突。
「銳銳,這是范老師找了關係,才找到的機會,這麼幹不好吧。」
林建民感激范姝對他的幫助,對自己,以及這首歌的價值並不了解。
「這樣啊——」
林銳改主意,一千就一千。
雖然沒有范姝的幫助,林銳也有辦法把林建民捧紅。
雖說林銳給范姝的報酬,遠遠超出范姝對林建民的幫助。
但是這個世界上並不是只有利益。
林銳希望從范姝這裡獲得的,並不是金錢。
而是范姝充分利用她的資源,為林建民推開娛樂圈的大門。
區區幾千塊錢,一車煤就賺回來了。
別說什麼行業不景氣,價格低廉。
景氣不景氣看跟誰比。
資源這一行,不存在不景氣。
但凡說不景氣,只是相對於賺到手軟的年份,賺的少了點而已。
「那我能不能多錄幾首?」
林建民擔心一首歌的分量不夠。
省文化藝術音像出版社要給林建民錄的十首歌里,原創只有林銳給的《海闊天空》這一首。
剩下的,拿其他沒版權的歌曲湊。
《曾經的你》和《平凡之路》,以及其他歌曲都留著,等以後再說。
「千萬別,這首隻賣一千,已經虧大發了!」
林銳讓林建民穩住別浪。
大部分歌手只靠一首代表作,就可以吃很多年。
毛師兄也是等《著作權法》頒布之後,才敢南下廣洲。
林建民想真正賺錢,還要等一段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