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6章-聚勢
第二天上午,陳陽沒去實驗室。
他坐在宿舍書桌前,面前攤著三張紙。一張是拾穗兒給的名單,一張是他列的證據清單,第三張只寫著一行字:今天把五個人全聯繫上。
他先加林曉的微信。
備註寫的是:我是拾穗兒男朋友,實訓的事想跟你聊聊。對方幾乎是秒通過。
林曉發來一個問號。陳陽直接發語音過去,把事情說清楚——他不是來搗亂的,他已經整理了合同漏洞和法律依據,打算組織大家一起維權。林曉聽完,回了三個字:終於有人出頭了。
方蕾和於浩加微信的時候都猶豫了一陣。陳陽把合同截圖和方遠的威脅錄音發過去,他們才鬆口。於浩說了一句讓人心裡發緊的話:「我一直覺得不對,但沒人敢說。」
最難的是周遠帆。拾穗兒說過這人膽子小。陳陽加了他三次,都沒通過。第四次他改了備註:「你不想拿回你的身份證複印件嗎?」這次通過了。
周遠帆發過來一條消息:「你是誰?你怎麼知道我的事?」
陳陽沒跟他繞彎子,直接發過去三樣東西:合同里那句「資料不退」的條款截圖,方遠在群里要求交身份證複印件的通知,還有那家公司的工商信息截圖——實繳資本那一欄是空的。周遠帆看了半天,只回了一句話:「你想讓我做什麼?」
陳陽把五個人拉了一個群,群名就叫「實訓維權小組」。
他在群里說的第一句話是這樣的:「這個群里的每句話都可能會被截圖,所以我只說一遍——你們的合同有問題,公司有問題,方遠的那些威脅是假的。我手裡有證據,也有行動計劃。願意一起搞的留下,不願意的現在退群,我不記恨。」
沒有人退。
林曉第一個開口。她說她上周被方遠要求交通話記錄截圖,直接拒絕了,結果方遠在群里點名批評她,說她不服從管理。她當時就想走,可合同簽了,心裡害怕。
方蕾接著說自己查了公司的工商信息,看到實繳資本是零,當場心裡就涼了半截。「我爸媽都是農民,」她說,「我要是畢業出了問題,家裡供不起我多讀一年。」
於浩說他上周偷偷錄了方遠的講話,不知道有沒有用。陳陽讓他發過來。音頻里方遠的聲音清清楚楚:「實訓是全脫產的,學校的事情是你們自己的問題,不是項目組的問題。」陳陽把這段存了下來。
孫銘學的是人力資源。他說他查過勞動合同法,那些條款放在勞動法里全是無效的。但他最想要的不是打官司,是要回自己的身份證複印件和戶口本複印件。「這些東西在他們手裡,我不放心。」他說。
周遠帆一直在潛水。陳陽私聊他,過了好久他才回,發來一段十五秒的錄音。錄音里方遠說:「不交手機就按缺勤處理,缺勤三天終止資格。」就這麼一句話,不緊不慢的,像在說一件天經地義的事。
陳陽把這十五秒單獨截出來,放進了投訴材料的首頁。最有力的證據,往往最短。
到下午四點多,林曉又拉了兩個人進來。一個是她隔壁寢室的張婷,手機已經被方遠收走三天了,只能用室友的手機偷偷聯繫外界。另一個是經管學院的陳旭,他的合同比別人多了一條補充條款——因為他「表現良好」,被要求實訓結束後配合甲方做項目推廣,推廣什麼,條款里沒寫。
群成員從五個變成了七個。
七個人,七種不同的受害方式。但根子是一樣的,都長在那份合同里,都長在方遠的那套話術里,都長在「怕影響畢業」那四個字里。
晚上,陳陽把所有人的材料匯總到一起。合同截圖來自四個人,每個人的版本都不一樣——有人被要求交了戶口本,有人被要求交了父母聯繫方式,有人連學信網密碼都交了出去。方遠看人下菜碟,對不同的人提不同的要求。
陳陽把這些差異整理了一下,越整理越覺得後背發涼。身份證、戶口本、學籍報告、徵信報告、通話記錄、父母聯繫方式、宿舍門牌號、輔導員姓名——一個實訓項目,憑什麼要這些東西?
他把這句話寫在了投訴材料的封面上。
晚上九點,陳陽在群里發了最後一條消息:明天下午兩點,學校咖啡廳碰頭。不能來的語音連線。我們要統一口徑,然後一起去找學院。
林曉回了一個「到」。方蕾也是。於浩也是。孫銘也是。周遠帆最後一個回的,只有一個字:「到。」
陳陽打開電腦,開始寫投訴信的正文。他換了一種寫法,不說情緒,只說事實。
他寫了自己和另外六個人的身份,寫了參加的項目,然後一條一條地列問題:簽約企業的實繳資本是零,經營範圍跟生態修復沒關係;合同條款里有違反民法典的地方;項目負責人拿「失信檔案」和「影響畢業」威脅學生;項目組收手機、交通話記錄,要各種隱私信息;宣講會上承諾的食宿補貼選調優先,在合同里要麼沒了要麼變成了空話。
他寫完之後又讀了一遍,乾巴巴的,像一份實驗報告。但實驗報告不需要好看,需要準確。投訴信也是。
他把草稿發到了群里。林曉說寫得很清楚。方蕾說第三條「公開道歉」可以改成「書面說明」,可能更容易被接受。於浩說能不能加上「停止使用已收集的學生信息」。陳陽都改了。
七個人,每人提了一條意見,最後投訴信從五條變成了七條。
手機亮了。拾穗兒發來消息:「你今天一天沒找我。忙什麼呢?」
「在幫你找戰友。」
「找到了?」
「七個了。」
電話那頭安靜了一會兒。拾穗兒的聲音有點啞:「七個?」
「嗯。明天下午碰頭,然後一起去找你們學院。」
「陳陽,你要是沒幫我,你實驗報告都寫完了吧?」
陳陽沒接話。
「你別騙我。你跟我說實話,你實驗報告寫到哪了?」
「……開頭。」
電話那頭又安靜了。這次安靜了很久。
「你先把實驗報告寫完好不好?我的事不差這幾天。」
「差。」陳陽說,「你的事一天不解決,你一天睡不好覺。你睡不好覺,我也睡不好。大家效率都低,不如先把你的事解決了。」
「你這什麼邏輯?」
「實用邏輯。」
拾穗兒在電話那頭笑了一聲,很短,但聽起來是真的。
「那你明天碰頭之後,晚上回來寫報告。我看著你寫。」
「你怎麼看?你又不在我們宿舍。」
「視頻通話。你寫,我陪著。」
陳陽想了想,說了一個字:「行。」
掛了電話,他靠在椅背上。對面的室友在打遊戲,鍵盤噼里啪啦響。另一個室友在打電話,聲音壓得很低。
陳陽閉上眼睛。腦子裡是明天下午的碰頭會。七個人,七個陌生人,他要捏成一股繩。有人膽大,有人膽小,有人憤怒,有人還在害怕。他要讓他們相信,一起走比一個人走更安全。
這比拆合同難多了。
他睜開眼,又打開投訴信,把第一句話里的「我們」改成了「我們七人」。
七個人,寫清楚。不是一個人,也不是「部分同學」。就是七個有名有姓、有學院有學號的人。
學校可以假裝聽不見一個學生的聲音。但七個呢?
他保存文檔,合上電腦,熄了燈。明天見分曉。
他坐在宿舍書桌前,面前攤著三張紙。一張是拾穗兒給的名單,一張是他列的證據清單,第三張只寫著一行字:今天把五個人全聯繫上。
他先加林曉的微信。
備註寫的是:我是拾穗兒男朋友,實訓的事想跟你聊聊。對方幾乎是秒通過。
林曉發來一個問號。陳陽直接發語音過去,把事情說清楚——他不是來搗亂的,他已經整理了合同漏洞和法律依據,打算組織大家一起維權。林曉聽完,回了三個字:終於有人出頭了。
方蕾和於浩加微信的時候都猶豫了一陣。陳陽把合同截圖和方遠的威脅錄音發過去,他們才鬆口。於浩說了一句讓人心裡發緊的話:「我一直覺得不對,但沒人敢說。」
最難的是周遠帆。拾穗兒說過這人膽子小。陳陽加了他三次,都沒通過。第四次他改了備註:「你不想拿回你的身份證複印件嗎?」這次通過了。
周遠帆發過來一條消息:「你是誰?你怎麼知道我的事?」
陳陽沒跟他繞彎子,直接發過去三樣東西:合同里那句「資料不退」的條款截圖,方遠在群里要求交身份證複印件的通知,還有那家公司的工商信息截圖——實繳資本那一欄是空的。周遠帆看了半天,只回了一句話:「你想讓我做什麼?」
陳陽把五個人拉了一個群,群名就叫「實訓維權小組」。
他在群里說的第一句話是這樣的:「這個群里的每句話都可能會被截圖,所以我只說一遍——你們的合同有問題,公司有問題,方遠的那些威脅是假的。我手裡有證據,也有行動計劃。願意一起搞的留下,不願意的現在退群,我不記恨。」
沒有人退。
林曉第一個開口。她說她上周被方遠要求交通話記錄截圖,直接拒絕了,結果方遠在群里點名批評她,說她不服從管理。她當時就想走,可合同簽了,心裡害怕。
方蕾接著說自己查了公司的工商信息,看到實繳資本是零,當場心裡就涼了半截。「我爸媽都是農民,」她說,「我要是畢業出了問題,家裡供不起我多讀一年。」
於浩說他上周偷偷錄了方遠的講話,不知道有沒有用。陳陽讓他發過來。音頻里方遠的聲音清清楚楚:「實訓是全脫產的,學校的事情是你們自己的問題,不是項目組的問題。」陳陽把這段存了下來。
孫銘學的是人力資源。他說他查過勞動合同法,那些條款放在勞動法里全是無效的。但他最想要的不是打官司,是要回自己的身份證複印件和戶口本複印件。「這些東西在他們手裡,我不放心。」他說。
周遠帆一直在潛水。陳陽私聊他,過了好久他才回,發來一段十五秒的錄音。錄音里方遠說:「不交手機就按缺勤處理,缺勤三天終止資格。」就這麼一句話,不緊不慢的,像在說一件天經地義的事。
陳陽把這十五秒單獨截出來,放進了投訴材料的首頁。最有力的證據,往往最短。
到下午四點多,林曉又拉了兩個人進來。一個是她隔壁寢室的張婷,手機已經被方遠收走三天了,只能用室友的手機偷偷聯繫外界。另一個是經管學院的陳旭,他的合同比別人多了一條補充條款——因為他「表現良好」,被要求實訓結束後配合甲方做項目推廣,推廣什麼,條款里沒寫。
群成員從五個變成了七個。
七個人,七種不同的受害方式。但根子是一樣的,都長在那份合同里,都長在方遠的那套話術里,都長在「怕影響畢業」那四個字里。
晚上,陳陽把所有人的材料匯總到一起。合同截圖來自四個人,每個人的版本都不一樣——有人被要求交了戶口本,有人被要求交了父母聯繫方式,有人連學信網密碼都交了出去。方遠看人下菜碟,對不同的人提不同的要求。
陳陽把這些差異整理了一下,越整理越覺得後背發涼。身份證、戶口本、學籍報告、徵信報告、通話記錄、父母聯繫方式、宿舍門牌號、輔導員姓名——一個實訓項目,憑什麼要這些東西?
他把這句話寫在了投訴材料的封面上。
晚上九點,陳陽在群里發了最後一條消息:明天下午兩點,學校咖啡廳碰頭。不能來的語音連線。我們要統一口徑,然後一起去找學院。
林曉回了一個「到」。方蕾也是。於浩也是。孫銘也是。周遠帆最後一個回的,只有一個字:「到。」
陳陽打開電腦,開始寫投訴信的正文。他換了一種寫法,不說情緒,只說事實。
他寫了自己和另外六個人的身份,寫了參加的項目,然後一條一條地列問題:簽約企業的實繳資本是零,經營範圍跟生態修復沒關係;合同條款里有違反民法典的地方;項目負責人拿「失信檔案」和「影響畢業」威脅學生;項目組收手機、交通話記錄,要各種隱私信息;宣講會上承諾的食宿補貼選調優先,在合同里要麼沒了要麼變成了空話。
他寫完之後又讀了一遍,乾巴巴的,像一份實驗報告。但實驗報告不需要好看,需要準確。投訴信也是。
他把草稿發到了群里。林曉說寫得很清楚。方蕾說第三條「公開道歉」可以改成「書面說明」,可能更容易被接受。於浩說能不能加上「停止使用已收集的學生信息」。陳陽都改了。
七個人,每人提了一條意見,最後投訴信從五條變成了七條。
手機亮了。拾穗兒發來消息:「你今天一天沒找我。忙什麼呢?」
「在幫你找戰友。」
「找到了?」
「七個了。」
電話那頭安靜了一會兒。拾穗兒的聲音有點啞:「七個?」
「嗯。明天下午碰頭,然後一起去找你們學院。」
「陳陽,你要是沒幫我,你實驗報告都寫完了吧?」
陳陽沒接話。
「你別騙我。你跟我說實話,你實驗報告寫到哪了?」
「……開頭。」
電話那頭又安靜了。這次安靜了很久。
「你先把實驗報告寫完好不好?我的事不差這幾天。」
「差。」陳陽說,「你的事一天不解決,你一天睡不好覺。你睡不好覺,我也睡不好。大家效率都低,不如先把你的事解決了。」
「你這什麼邏輯?」
「實用邏輯。」
拾穗兒在電話那頭笑了一聲,很短,但聽起來是真的。
「那你明天碰頭之後,晚上回來寫報告。我看著你寫。」
「你怎麼看?你又不在我們宿舍。」
「視頻通話。你寫,我陪著。」
陳陽想了想,說了一個字:「行。」
掛了電話,他靠在椅背上。對面的室友在打遊戲,鍵盤噼里啪啦響。另一個室友在打電話,聲音壓得很低。
陳陽閉上眼睛。腦子裡是明天下午的碰頭會。七個人,七個陌生人,他要捏成一股繩。有人膽大,有人膽小,有人憤怒,有人還在害怕。他要讓他們相信,一起走比一個人走更安全。
這比拆合同難多了。
他睜開眼,又打開投訴信,把第一句話里的「我們」改成了「我們七人」。
七個人,寫清楚。不是一個人,也不是「部分同學」。就是七個有名有姓、有學院有學號的人。
學校可以假裝聽不見一個學生的聲音。但七個呢?
他保存文檔,合上電腦,熄了燈。明天見分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