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2章 紙是舊的,墨是新的
陸誠站在質證台前,將淡藍色鑑定報告平攤在高拍儀鏡頭下。
「審判長,原告方申請宣讀鑑定結論。」
「准許。」
陸誠翻到報告第三頁,食指點在結論欄紅色標註處道。
「經碳十四加速器質譜檢測,辯方提交的七封信件所用信紙,其纖維素降解程度確認符合1995年至1998年間生產批次特徵。」
李名揚坐姿鬆了一寸,右手捻了下袖扣。
陸誠翻到第四頁。
「但是。」
聽到這兩字,李名揚捻袖扣的手停了。
「信紙上墨水痕跡的高效液相色譜分析顯示,」
陸誠語速慢下來,「在藍色原子筆油墨中,提取到名為改性聚丙烯醯胺的化學成分。」
大屏幕切換至色譜分析圖。幾條峰值曲線旁標註著紅色箭頭。
「這種改性聚丙烯醯胺,是國內某油墨廠商三年前才獲批的專利配方。2023年7月首次投入民用原子筆市場。此前,從未在任何商用筆墨中出現。」
陸誠合上報告,目光直視辯護席。
「請問辯護人。二十年前寫的情書,怎麼用上了三年前才造出來的墨水?」
法庭安靜了兩秒。彈幕快速翻滾。
「我去?偽造的??「
「穿越了是吧?三年前的墨水寫二十年前的信?「
「李名揚你是真的狗啊!「
被告席旁,李名揚推了下眼鏡,鏡片底下瞳孔收縮。
他反應極快,起身朝審判席欠了欠身。
「審判長,辯護人對該鑑定報告的取樣程序提出意異。最高檢物鑒中心在拆封信件時是否全程無菌操作?
高效液相色譜儀的進樣針是否經過空白校準?我方不排除存在交叉污染的可能性,申請由獨立第三方機構重新鑑定。」
話術圓滑。這是典型拖延戰術,重新鑑定少則一個月,足夠對方毀滅更多證據。
審判長目光轉向原告席。
「原告方,對被告辯護人意見有何回應?」
陸誠低頭從防爆箱取出平板電腦,交由法警轉呈書記員。
「審判長,原告方申請播放第二份證據。編號甲-07。音頻文件。」
「證據來源?」
「海鵬集團安保隊長王虎的個人手機。王虎因涉嫌故意毀壞屍體罪被公安機關依法扣押該手機後,技術科從其中提取。
該段錄音已經公安部聲紋鑑定中心確認真實性,並經時空聲紋比對技術對通話背景雜音進行了分離還原。鑑定編號、證據移交清單及公證書均隨案附卷。」
審判長查驗了清單上的騎縫章與三名見證人簽字。
「准許播放。」
法警將平板接入法庭中控系統。
環繞音響同時出聲。
底噪是電話信號雜音。兩秒後,一個聲音從喇叭里傳出。
聲音清晰。
「找個模仿筆跡的專家,油墨弄舊點,只要往那女人身上潑髒水,大眾就會同情王總。」
這聲音,語調、節奏、尾音習慣的微上揚.
直播間兩億人很快同時認出了它的主人。
李名揚。
錄音繼續播放。
王虎的聲音接了上來:「李律師,這要是被查出來……」
「查什麼?人都死了二十年了。信紙去廢品站收幾張舊的,誰驗得出來?你把錢給到位,找個書法班的退休老頭就行。
記住,內容越露骨越好,最好帶點肉麻的詞,讓全網都噁心她。」
「那……萬一那個陸誠——」
「他管得了輿論?等法庭上一放出來,網友的口水就是最好的武器。死人不會喊冤。」
錄音結束。
法庭安靜了整三秒。
然後旁聽席後方傳出悶響——有人把礦泉水瓶砸在前排椅背上。
「畜生!」
不知道誰先罵出聲。緊接著第二個、第三個。聲音從後排往前排蔓延,審判長連拍三下法槌。
「旁聽席肅靜!再有喧譁立即清場!」
喧譁聲止住,但每個人的胸膛都在起伏。
直播彈幕刷滿屏幕.兩億人同一時間在罵。
「臥槽臥槽臥槽」
「訟棍!無恥至極!偽造信件侮辱死者!」
「李名揚必須死刑!必須!」
「林大強剛才吐血就是被這狗東西氣的啊操!」
京都某公寓。
羅大翔直播間裡,老頭的巴掌拍在桌面上。
「各位同學!」羅大翔摘下老花鏡,聲音發抖。
「我從業四十三年。四十三年。從來...」
老頭咽了一下,攥著眼鏡的手背青筋凸起。
「從來沒見過一個執業律師,教唆偽造已故被害人的親密信件。這不是辯護。這是鞭屍。
《刑法》第三百零七條第一款,教唆他人做偽證,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法理難容!」
……
法庭內。
李名揚脊背僵直的靠在辯護席里,鏡片後眼珠轉了半圈,他雙手撐住桌沿站起,嗓音拔高。
「非法竊聽!審判長!這是非法竊聽手段獲取的錄音!《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四條明確規定,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證據應當子以排除!我要求...」
「辯護人。」
陸誠的聲音不大,但蓋過了他。
「這段通話錄音,是王虎本人使用手機自帶錄音功能主動錄製。屬於通話參與方單方記錄,不構成竊聽。」
陸誠手指點在證據清單上。
「通話一方自行錄音無需對方同意即可作為合法證據使用,這是2019年最高院第五十號指導案例確立的裁判要旨。該手機系公安機關依法扣押後提取,程序完整,來源合法。」
停了一拍。
陸誠抬起頭,目光直視十二米外的辯護席。
「李名揚。教唆偽證罪。妨礙作證罪。數罪併罰。」
「你替殺人犯辯護,我不管。但你偽造信件,在兩億人面前污衊一個被砸碎頭骨的死者.
她叫林雅麗,她是老師,她死在雪夜裡,為了五十三萬七千塊屬於孩子們的錢。」
李名揚喉結滾了三下。
旁聽席第一排,魏延霆身體微側。
右手垂在膝蓋旁,食指與中指併攏,朝身後劃了個小幅度弧線。
兩秒後。
兩名法警從側門無聲走出,一左一右站定在辯護席後方,皮鞋落地聲音不重。
但李名揚聽見了。
這名律師脊椎瞬間緊繃,餘光里是兩道深藍色制服,退路截斷。
汗珠從額角淌下,沿著鏡腿滑進耳廓,鏡片蒙上水霧,襯衫後背已經濕透,貼在皮膚上。
李名揚舌尖抵住上顎,一股血腥味在口腔瀰漫,他把自己的舌頭咬破了。
三秒。
五秒。
李名揚雙手撐住桌面站直。領帶歪到一邊,襯衫領口洇出深色水漬。
他右手抬起,手指筆直的指向法庭大門。
「審判長!」
李名揚嗓音破音,帶著破碎的氣聲。
「辯護人申請傳喚關鍵證人出庭作證!人已在庭外候傳區等候!」
「審判長,原告方申請宣讀鑑定結論。」
「准許。」
陸誠翻到報告第三頁,食指點在結論欄紅色標註處道。
「經碳十四加速器質譜檢測,辯方提交的七封信件所用信紙,其纖維素降解程度確認符合1995年至1998年間生產批次特徵。」
李名揚坐姿鬆了一寸,右手捻了下袖扣。
陸誠翻到第四頁。
「但是。」
聽到這兩字,李名揚捻袖扣的手停了。
「信紙上墨水痕跡的高效液相色譜分析顯示,」
陸誠語速慢下來,「在藍色原子筆油墨中,提取到名為改性聚丙烯醯胺的化學成分。」
大屏幕切換至色譜分析圖。幾條峰值曲線旁標註著紅色箭頭。
「這種改性聚丙烯醯胺,是國內某油墨廠商三年前才獲批的專利配方。2023年7月首次投入民用原子筆市場。此前,從未在任何商用筆墨中出現。」
陸誠合上報告,目光直視辯護席。
「請問辯護人。二十年前寫的情書,怎麼用上了三年前才造出來的墨水?」
法庭安靜了兩秒。彈幕快速翻滾。
「我去?偽造的??「
「穿越了是吧?三年前的墨水寫二十年前的信?「
「李名揚你是真的狗啊!「
被告席旁,李名揚推了下眼鏡,鏡片底下瞳孔收縮。
他反應極快,起身朝審判席欠了欠身。
「審判長,辯護人對該鑑定報告的取樣程序提出意異。最高檢物鑒中心在拆封信件時是否全程無菌操作?
高效液相色譜儀的進樣針是否經過空白校準?我方不排除存在交叉污染的可能性,申請由獨立第三方機構重新鑑定。」
話術圓滑。這是典型拖延戰術,重新鑑定少則一個月,足夠對方毀滅更多證據。
審判長目光轉向原告席。
「原告方,對被告辯護人意見有何回應?」
陸誠低頭從防爆箱取出平板電腦,交由法警轉呈書記員。
「審判長,原告方申請播放第二份證據。編號甲-07。音頻文件。」
「證據來源?」
「海鵬集團安保隊長王虎的個人手機。王虎因涉嫌故意毀壞屍體罪被公安機關依法扣押該手機後,技術科從其中提取。
該段錄音已經公安部聲紋鑑定中心確認真實性,並經時空聲紋比對技術對通話背景雜音進行了分離還原。鑑定編號、證據移交清單及公證書均隨案附卷。」
審判長查驗了清單上的騎縫章與三名見證人簽字。
「准許播放。」
法警將平板接入法庭中控系統。
環繞音響同時出聲。
底噪是電話信號雜音。兩秒後,一個聲音從喇叭里傳出。
聲音清晰。
「找個模仿筆跡的專家,油墨弄舊點,只要往那女人身上潑髒水,大眾就會同情王總。」
這聲音,語調、節奏、尾音習慣的微上揚.
直播間兩億人很快同時認出了它的主人。
李名揚。
錄音繼續播放。
王虎的聲音接了上來:「李律師,這要是被查出來……」
「查什麼?人都死了二十年了。信紙去廢品站收幾張舊的,誰驗得出來?你把錢給到位,找個書法班的退休老頭就行。
記住,內容越露骨越好,最好帶點肉麻的詞,讓全網都噁心她。」
「那……萬一那個陸誠——」
「他管得了輿論?等法庭上一放出來,網友的口水就是最好的武器。死人不會喊冤。」
錄音結束。
法庭安靜了整三秒。
然後旁聽席後方傳出悶響——有人把礦泉水瓶砸在前排椅背上。
「畜生!」
不知道誰先罵出聲。緊接著第二個、第三個。聲音從後排往前排蔓延,審判長連拍三下法槌。
「旁聽席肅靜!再有喧譁立即清場!」
喧譁聲止住,但每個人的胸膛都在起伏。
直播彈幕刷滿屏幕.兩億人同一時間在罵。
「臥槽臥槽臥槽」
「訟棍!無恥至極!偽造信件侮辱死者!」
「李名揚必須死刑!必須!」
「林大強剛才吐血就是被這狗東西氣的啊操!」
京都某公寓。
羅大翔直播間裡,老頭的巴掌拍在桌面上。
「各位同學!」羅大翔摘下老花鏡,聲音發抖。
「我從業四十三年。四十三年。從來...」
老頭咽了一下,攥著眼鏡的手背青筋凸起。
「從來沒見過一個執業律師,教唆偽造已故被害人的親密信件。這不是辯護。這是鞭屍。
《刑法》第三百零七條第一款,教唆他人做偽證,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法理難容!」
……
法庭內。
李名揚脊背僵直的靠在辯護席里,鏡片後眼珠轉了半圈,他雙手撐住桌沿站起,嗓音拔高。
「非法竊聽!審判長!這是非法竊聽手段獲取的錄音!《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四條明確規定,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證據應當子以排除!我要求...」
「辯護人。」
陸誠的聲音不大,但蓋過了他。
「這段通話錄音,是王虎本人使用手機自帶錄音功能主動錄製。屬於通話參與方單方記錄,不構成竊聽。」
陸誠手指點在證據清單上。
「通話一方自行錄音無需對方同意即可作為合法證據使用,這是2019年最高院第五十號指導案例確立的裁判要旨。該手機系公安機關依法扣押後提取,程序完整,來源合法。」
停了一拍。
陸誠抬起頭,目光直視十二米外的辯護席。
「李名揚。教唆偽證罪。妨礙作證罪。數罪併罰。」
「你替殺人犯辯護,我不管。但你偽造信件,在兩億人面前污衊一個被砸碎頭骨的死者.
她叫林雅麗,她是老師,她死在雪夜裡,為了五十三萬七千塊屬於孩子們的錢。」
李名揚喉結滾了三下。
旁聽席第一排,魏延霆身體微側。
右手垂在膝蓋旁,食指與中指併攏,朝身後劃了個小幅度弧線。
兩秒後。
兩名法警從側門無聲走出,一左一右站定在辯護席後方,皮鞋落地聲音不重。
但李名揚聽見了。
這名律師脊椎瞬間緊繃,餘光里是兩道深藍色制服,退路截斷。
汗珠從額角淌下,沿著鏡腿滑進耳廓,鏡片蒙上水霧,襯衫後背已經濕透,貼在皮膚上。
李名揚舌尖抵住上顎,一股血腥味在口腔瀰漫,他把自己的舌頭咬破了。
三秒。
五秒。
李名揚雙手撐住桌面站直。領帶歪到一邊,襯衫領口洇出深色水漬。
他右手抬起,手指筆直的指向法庭大門。
「審判長!」
李名揚嗓音破音,帶著破碎的氣聲。
「辯護人申請傳喚關鍵證人出庭作證!人已在庭外候傳區等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