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3章 八十萬買的嘴,不經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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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庭側門打開了。

  一個五十出頭的男人被法警引進來,身上穿著偏大一號的深色夾克,領子歪著,褲腿皺在腳踝處。

  走路的時候兩條腿深一腳淺一腳,步子發飄。

  張三,落雪村老住戶。

  低著頭走上證人席,張三視線從林大強身上擦過去。

  只看了一眼,馬上縮回來。

  喉結滾了兩圈,十根手指攥住證人席前方的木欄杆。

  審判長開口:「證人請陳述身份信息,並宣讀保證書。」

  張三舔了下嘴唇。「張……張三,落雪村人,身份證號……」

  宣誓完畢,聲音發顫,但詞句完整,背過很多遍。

  李名揚站起身,整了下歪掉的領帶,聲音恢復了七八成的沉穩。

  「審判長,請允許辯護人對證人進行詢問。」

  「准許。」

  「張三,1999年1月14日案發當晚,你在哪裡?」

  張三的目光往李名揚方向飄了一下,動作很快,轉瞬即逝。

  「在……在村口小賣部門前。那天下大雪,我去買煙。」

  「你看到了什麼?」

  張三深吸一口氣。

  「我看到林雅麗從學校那條路走出來,上了一輛軍綠色的吉普車。車往東邊開走了。她……她那天晚上根本就沒回宿舍。」

  法庭里安靜了兩秒。

  彈幕炸開。

  「有目擊證人??」

  「如果她上了別人的車,王海鵬確實沒法作案吧!」

  李名揚雙手撐在桌面上,身體前傾,繼續開口道。

  「審判長!目擊證人親眼所見,死者當晚並未返回教職工宿舍,而是乘坐來路不明的軍綠色吉普車離開落雪村。」

  李名揚食指敲了下桌面。

  「我的當事人王海鵬當晚一直在村東頭牌局打麻將,有四名牌友作證。

  他不具備作案時間,更不具備作案空間!辯護人請求法庭依據疑罪從無原則,當庭釋放被告!」

  旁聽席開始騷動。

  林遠從座位上彈起半個身子,被法警一把按住肩膀。=

  被告席里,王海鵬低下頭,眼眶泛紅,嘴角往下扯出委屈的弧度。

  直播彈幕風向開始搖擺。

  」完了……有人證的話怎麼翻?」

  」陸誠還有牌嗎??」

  原告席。

  陸誠坐著,目光釘在張三身上。

  」心理側寫」啟動。

  張三搓衣角的頻率,每秒兩次。左右腳重心反覆交換。

  每說完一句話,眼珠子會不自覺的往左下方偏——那是李名揚坐著的方向。

  回憶性陳述時視線往右上方走,張三往左下看。

  張三在確認自己有沒有背錯詞。

  心理模型構建完畢:心虛,貪婪,恐懼閾值低,一旦利益面臨剝奪,立刻崩塌。

  突破口:錢。

  陸誠抬手向審判長發言。

  「審判長,原告方申請對證人進行交叉詢問。」

  「准許。」

  陸誠站起身,兩手空著,什麼文件都沒拿,視線直直盯著張三。

  張三往後縮了一寸。

  「張三。你兒子張磊,上個月在京都三環內全款購入一套兩百一十平商品房,總價三百八十萬。首付兩百萬,對嗎?」

  張三嘴巴張開,音還沒出來。

  「你名下農商銀行帳戶,三天前,分三筆收到轉帳共計八十萬。匯款方是一家註冊在海南的空殼貿易公司。這家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叫王虎。」

  「王虎是誰,不用我提醒你吧?」

  陸誠沒管張三臉色煞白,語速沒停。

  「那輛軍綠色吉普車——左舵還是右舵?」

  「左……左舵。」


  「雪地上輪胎印幾條?」

  張三嘴唇開合了三下。「兩……不……四……」

  「車牌號開頭是京字還是冀字?」

  「我……我離得遠看不清……」

  「看不清車牌,卻看清了車裡坐的是林雅麗?」

  陸誠聲音壓下去半度。

  「大雪天,晚上八點,路燈都結了冰,你在小賣部門口買煙,能看清四十米外一個人的臉?」

  張三後背撞在證人席木欄上,汗水從額頭往下淌,掛在鼻尖上晃了兩下,滴落在夾克前襟。

  聲音斷斷續續道。

  「我……我真看見了……她就是……那個……」

  陸誠右手抬起,掌心重重拍在面前的桌面上。

  「砰!」

  法庭內迴蕩著悶響,書記員的筆尖在紙面劃出一道長痕。

  陸誠聲音發沉,字字清晰。

  「《刑法》第三百零五條。證人在刑事訴訟中對與案件有重要關係的情節故意作虛假證明,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節嚴重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張三膝蓋在抖。

  「你那八十萬,是贓款。依據《刑法》第六十四條,犯罪所得一律追繳。你兒子那套房子,查封。你老婆卡里剩的那點錢,凍結。」

  陸誠往前邁了半步。

  「你今年五十三。判七年出來,六十整。你兒子的房子沒了,你老婆跟你離了,你拿什麼過?」

  張三的腿撐不住了,蓋一軟,順著證人席的木欄往下滑,兩隻手死扒住欄杆頂端。

  「我說!我說!」

  張三跪在地上,鼻涕眼淚糊了滿臉,右手伸出,手指哆哆嗦嗦的指向辯護席方向。

  「是他!是李名揚!他給我八十萬!讓我背那段話!什麼軍綠色吉普車。

  我根本沒見過!那天晚上我根本不在小賣部!我在家睡覺!」

  張三的聲音帶著哭腔,越說越大聲。

  「那些話全是他教的!一句一句教的!讓我說林雅麗上了吉普車!我……我就是圖那個錢……」

  法庭內一片譁然。

  旁聽席後方有人站起來罵娘,被法警呵止。彈幕瞬間鋪滿屏幕。

  」當!庭!翻!供!」

  」八十萬買一條偽證,李名揚你他媽真大方啊」

  」張三這尿褲子的鏡頭我能笑一年」

  」陸誠問的那幾個問題絕了,根本不給編的時間」

  」這訟棍到底收了王海鵬多少錢??」

  辯護席。

  李名揚一屁股坐回椅子裡。

  雙腿發軟,膝蓋往外撇開,雙手垂在扶手兩側,臉上失去血色,透著蒼白。

  審判長連敲三下法槌。

  「肅靜!」

  法庭安靜下來。審判長的聲音從麥克風裡傳出。

  「證人張三涉嫌偽證罪,本庭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條之規定,當庭移交司法警察看管,待庭審結束後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法警,帶下去。」

  兩名法警架住張三的胳膊,把癱軟的男人從證人席里拖出來。

  門關上。

  法庭內鴉雀無聲。

  被告席里,王海鵬維持不住悲慘的表情。嘴角不斷抽搐,眼球轉來轉去,手指死死掐進膝蓋上方的西褲面料里。

  辯護席上的李名揚,在短暫的呆滯後回過神來。

  李名揚伸手扯掉脖子上的領帶。絲綢料子從襯衫領口抽出時發出聲響。領帶被攥成一團丟在桌面上。

  李名揚雙手撐住桌沿站起來。

  李名揚脖子上的青筋鼓起。眼白布滿血絲,瞳孔劇烈收縮。

  「人證——」

  李名揚咬著牙開口,聲音嘶啞。

  「人證可以被收買,可以撒謊,可以當庭翻供!但物證不會撒謊!」

  李名揚的手掌拍在桌面上。

  「當年公安局對教職工宿舍進行了全覆蓋式勘查!紫外線照射!魯米諾試劑噴灑!

  所有檢測結果全部呈陰性!沒有血跡!沒有掙扎痕跡!沒有任何生物檢材!」

  李名揚提高音量,嗓音幾乎破音。

  「原告方聲稱王海鵬在宿舍內殺人,請問!

  一個被砸碎頭骨的人,血跡去了哪裡?!第一案發現場在哪裡?!

  拿不出現場,憑什麼定罪?!何談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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