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不當混混還能當議員啊?
頭痛。
像是有人用一把生鏽的冰鎬,在太陽穴里反覆鑽孔。
戈登猛地從那張散發著霉味和廉價消毒水氣味的破床上坐起,胃裡一陣翻江倒海,強烈的噁心感讓他差點把昨晚灌下去的那些「老烏鴉」連同膽汁一起噴出來。
他捂著嘴,踉踉蹌蹌地衝進那間比公共廁所還髒的衛生間,對著骯髒的馬桶乾嘔了半天,卻什麼也吐不出來,只有酸澀的胃液灼燒著他的喉嚨。
媽的。
他撐著冰冷的瓷磚牆壁,大口大口地喘著粗氣,汗水混著昨夜未乾的雨水,浸濕了他那件皺巴巴的襯衫。
酒精戒斷反應。
比他媽的被黑幫分子用槍指著腦袋還要難受。
至少被槍指著的時候,你知道該做什麼——要麼拔槍反擊,要麼舉手投降。
而現在,他感覺自己像是一條被扔進絞肉機的死魚,身體裡的每一個細胞都在尖叫、抽搐,卻沒有任何辦法。
他抬起頭,看著鏡子裡那個陌生的、憔悴不堪的男人。
眼窩深陷,臉色蒼白得像死人,下巴上全是胡茬,頭髮亂得像被炸過的鳥窩。
那雙眼睛,當年在碼頭上瞪一眼,就能讓那些自以為是的義大利雜種乖乖把手伸進褲襠里掏錢,還得擠出狗一樣的笑臉喊聲『長官辛苦』。
現在?
操,渾濁得像蒙了一層洗碗水裡的油污,裡面全是扭曲的紅蚯蚓,以及怎麼也化不開的疲憊,和……一點像是風中殘燭,隨時會他媽熄滅的火星。
「操,詹姆斯,你他媽的真變成一堆垃圾了。」他對著鏡子裡的自己,扯出了一個比哭還難看的笑容。
曾經的FBI精英探員,如今卻像一條躲在陰溝里、靠著酒精麻痹自己的喪家之犬。
他的目光落在洗手台上。
那裡放著一疊被雨水浸濕又晾乾、皺巴巴的美金,足足兩千塊,散發著一股潮濕的、金錢銅臭味。
旁邊,是那個牛皮紙文件夾。
約翰……哈里森……加洛……
復仇的火焰,像地獄裡的業火,灼燒著他的五臟六腑。
但這火焰,同樣也點燃了他早已麻木的神經。
兩千塊……
足夠他買幾十瓶『老烏鴉』,喝到爛醉如泥,忘記這一切……或者……
他深吸一口氣,用冰冷的自來水狠狠地潑在臉上,刺骨的寒意讓他稍微清醒了一些。
「……或者,買回一點該死的消息。」
他需要重新站起來。
不是為了什麼狗屁正義,不是為了FBI那塊已經沾滿了污穢的徽章。
為了約翰·里佐。為了他自己。
為了復仇。
刮掉鬍子,用冷水洗臉,換上一件衣櫃裡唯一還算乾淨、沒破洞的襯衫。戈登看著鏡子裡稍微恢復了一點人樣的自己,感覺像是給一具屍體套上了體面的西裝。
他把那兩千美金仔細地分成幾份,塞進不同的口袋,然後把那把沉甸甸的M1911插進腰後的槍套,那是他被革職時唯一被允許保留的「紀念品」,一把老舊但保養得還算不錯的武器,穿上他那件同樣破舊的風衣,走出了這間如同棺材般的公寓。
布魯克林的街道永遠瀰漫著一股複雜的氣味。
腐臭的垃圾,廉價餐館飄出的油煙,汽車尾氣,還有……貧窮和絕望。
戈登的第一站,是紅鉤區碼頭附近的一家工人酒吧——「咸狗(Salty Dog)」。
真是見了鬼了,這地方還是一股子餿啤酒和死魚爛蝦混合的操蛋味。
他站在門口,看著那扇油膩膩的、仿佛隨時會散架的木門,心裡一陣煩躁。
他小時候就是在這條街上長大的孤兒,沒爹沒媽——聽說他們是被哪個倒霉幫派火併時濺出的子彈給報銷了,誰他媽在乎呢?反正他從沒見過他倆。
他也曾是這裡的常客,跟著街上的其他小混混,在這裡偷過酒喝,打過架,看著那些喝得爛醉的碼頭工人吹牛逼、賭錢、為了一個婊子爭風吃醋。
那時候,他天真地以為,只要自己能爬出去,穿上那身該死的FBI制服,就能像電影裡演的那樣,把這些渣滓,把那些殺了他爹媽的雜種,全都掃進垃圾堆。
哈!偉大的美利堅夢?
狗屁!
那只是寫在招兵GG和競選傳單上的漂亮屁話。
他深吸了一口骯髒的空氣,推開了那扇門。
震耳欲聾的喧譁瞬間將他淹沒。他皺了皺眉,目光快速掃過吧檯。那些粗鄙的面孔,那些醉醺醺的眼神,和他記憶里幾十年前的樣子,幾乎沒什麼兩樣。
時間在這地方好像停滯了,或者說,腐爛得更徹底了。
他很快就找到了他的目標——一個身材壯碩、滿臉橫肉、正唾沫橫飛地跟人吹噓自己昨晚睡了哪個妓女的碼頭工頭。
「鯊魚」芬恩。
這傢伙還是老樣子,像一條在污水裡活了幾十年的、狡猾而貪婪的鲶魚。
戈登走到吧檯前,敲了敲那黏糊糊的桌面。
芬恩正唾沫橫飛地吹噓著自己昨晚如何「征服」了一個不情願的小妞,被打斷後,他不耐煩地回過頭。
當他看清是戈登時,臉上的橫肉猛地一抽,那雙渾濁的小眼睛裡先是閃過一絲驚愕,隨即被濃烈的、毫不掩飾的恨意和鄙夷所取代。
周圍幾個原本在鬨笑的工頭也安靜了下來,用一種看好戲的眼神在兩人之間掃來掃去。
顯然,他們都知道這兩人之間的「故事」。
芬恩年輕時也是碼頭上的一條好漢,跟著幫派打打殺殺,直到他那個該死的兒子出生,他才想著洗手不干,安安穩穩地當個工頭,至少讓兒子別走他的老路。
「喲,瞧瞧這是誰?這不是我們大名鼎鼎、『鐵面無私』的戈登探員嗎?」芬恩故意把「探員」兩個字咬得極重,嘴角咧開一個充滿惡意的弧度,與其說是笑,不如說是在齜牙。
「怎麼?FBI的狗糧吃完了,想起回咱們這窮哥們兒的『狗窩』來找食了?」
他故意拉長了語調,引來周圍一陣鬨笑,笑聲里充滿了對戈登落魄處境的幸災樂禍,以及對他當年「不近人情」的嘲弄。
戈登面無表情,仿佛那些刺耳的笑聲只是蒼蠅的嗡嗡叫。
他掏出一張皺巴巴的二十美金鈔票,推到芬恩面前,鈔票在濕漉漉的吧檯上留下了一道水印。
「我需要消息。關于吉諾維斯家族的卡邁恩·加洛,『屠夫』加洛。」
芬恩低頭看了一眼那張可憐的鈔票,然後像是看到了什麼極其骯髒的東西一樣,嫌惡地撇了撇嘴,甚至懶得用手去碰。
他抬起頭,眼神冰冷,充滿了刻骨的怨恨。
「二十塊?戈登,你他媽的打發要飯的呢?這點錢,夠不夠給我兒子丹尼在監獄裡買一條好煙?」他猛地提起了那個名字,隨即便有些情緒失控,「你他媽的還記得丹尼吧?我的兒子!那個被你親手銬上,送進那個該死的地獄裡的孩子!」
周圍的鬨笑聲戛然而止,氣氛瞬間變得凝重。
所有人都知道,芬恩的獨子丹尼,兩年前因為販賣海洛因被捕,判了十年,而親手抓捕他的,正是FBI探員詹姆斯·戈登。
「你想打聽加洛?行啊,」芬恩的身體猛地前傾,拽過戈登的衣領,幾乎把那張寫滿了痛苦和憤怒的臉貼到戈登面前,「你先告訴我,丹尼在裡面怎麼樣了?那些雜種有沒有欺負他?你把他送進去的時候,他媽的有沒有想過他才十六歲!十六歲!」
戈登的拳頭攥得咯咯作響,他看著芬恩那雙因為痛苦而布滿血絲的眼睛,喉嚨像是被什麼東西堵住了。
他當然記得那個滿身紋身、眼神桀驁不馴的年輕人,手裡攥著那包巴掌大小卻足以毀掉幾十個家庭的海洛因,用和他父親如出一轍的眼神瞪著自己……
能怎麼辦?
難道看著他繼續爛下去,最後死在某個街角,或者變成另一個芬恩?
「他犯了法,芬恩。」戈登最終只說了這麼一句,「那是他自己的選擇。」
「選擇?狗屁的選擇!」芬恩猛地一拍吧檯,酒杯被震得跳了起來,「操你媽的戈登!你以為他有的選嗎?在這該死的紅鉤區,要麼去碼頭扛包累死累活,要麼就像你我當年一樣去混幫派!他能有什麼選擇?去華爾街當銀行家?還是去競選那個狗娘養的議員?」
芬恩喘著粗氣,胸口劇烈起伏,他指著酒吧外面那片破敗的街區。
「我他媽的混了一輩子,就是不想讓他走我的老路!我告訴他,好好讀書,找份正經工作!可結果呢?他帶著滿身的鬼畫符和一包能讓他掉腦袋的白粉回來!」
「告訴我,戈登,告訴我!是我的錯,還是這個操蛋世界的錯?!」
戈登沉默了。
他無力反駁,因為他知道,芬恩說的,是該死的真相。
在這個被黑幫和腐敗爛透了的城市裡,對於底層的人來說,所謂的「選擇」,往往只是選擇一種死法而已。
這座城市真正的主人,是五大家族和那些參議院的議員們以及華爾街的資本家,是那些所謂的精英。
即便是成為了FBI的他,也不過是一條等級更高一點的狗而已,而狗是不能咬主人的。
「把他關起來,其實也解決不了任何問題,芬恩。」戈登終於開口,聲音里充滿了疲憊和一種更深的絕望,「就算丹尼出來了,只要吉諾維斯家族還在,只要那些穿著西裝的雜種還在源源不斷地把毒品運進這個碼頭,就會有下一個丹尼,下一個『鯊魚』芬恩。」
「我們這些人,」戈登自嘲地笑了笑,指了指自己,又指了指芬恩,「我們就像是下水道里的老鼠,以為自己爬上了岸,穿上了人的衣服,就能改變什麼。但最終,還是會被那些更大的、更骯髒的東西拖回爛泥里。」
芬恩看著戈登,看著他那張同樣寫滿了疲憊和幻滅的臉,看著他眼中那「執法者」光環褪去,而是和自己一樣充滿了掙扎和痛苦的眼神,內心的恨意似乎被什麼東西觸動了。
戈登沒有再廢話,從風衣內袋裡掏出兩張嶄新的一百美金,不是拍,而是輕輕地放在吧檯上。
「兩百塊。告訴我你知道的。關於加洛,或者他手下那個喜歡玩刀的小頭目,叫『剃刀』的。」他加了一個名字,一個可能與加洛有關聯的人。
芬恩看著那兩百塊,又看了看戈登。
他沉默了很久,久到周圍的人都開始不耐煩地挪動腳步。
最終,他緩緩地拿起那兩百塊,塞進了褲子口袋。
這一次,他的動作沒有了之前的輕蔑,反而帶著一絲沉重。
「你真的要去碰加洛?」芬恩的聲音有些凝重,「你知道那意味著什麼嗎?」
戈登沒有回答,只是用眼神示意他繼續。
芬恩嘆了口氣,做出了決定。
「『剃刀』,真名叫安東尼·馬洛內。跟加洛跟了快十年了,是他的心腹,也是他手下最快的一把刀。」芬恩咂了咂嘴,「他最近確實總在皇后區的阿斯托里亞那邊轉悠,34街,靠近迪特馬斯大道那一塊。聽說……加洛在那裡養了個新的金絲雀,很受寵。『剃刀』可能是去那邊幫老闆看場子,也可能是……」他意味深長地笑了笑,「在打那個金絲雀的主意。那小子,膽子一向很大。」
「加洛自己?」芬恩搖了搖頭,「他是大人物了,行蹤比他媽的影子還難抓。不過,他對那個阿斯托里亞的小妞確實挺上心,去的次數不少。你要是想找他,守在那裡,或許能碰上。」
「阿斯托里亞……34街……」戈登重複了一遍這個地名。
他深深地看了一眼芬恩,點了點頭,算是無聲的道謝,然後頭也不回地轉身,擠開人群,離開了這家讓他感到窒息的酒吧。
在他身後,芬恩看著他的背影,眼神複雜。
他拿起酒杯,將剩下的威士忌一飲而盡,然後對著空氣用力說了一句:「戈登,小心點。『屠夫』可不好惹……但如果你真能把那些雜種幹掉……記得……替我多補幾槍。」
像是有人用一把生鏽的冰鎬,在太陽穴里反覆鑽孔。
戈登猛地從那張散發著霉味和廉價消毒水氣味的破床上坐起,胃裡一陣翻江倒海,強烈的噁心感讓他差點把昨晚灌下去的那些「老烏鴉」連同膽汁一起噴出來。
他捂著嘴,踉踉蹌蹌地衝進那間比公共廁所還髒的衛生間,對著骯髒的馬桶乾嘔了半天,卻什麼也吐不出來,只有酸澀的胃液灼燒著他的喉嚨。
媽的。
他撐著冰冷的瓷磚牆壁,大口大口地喘著粗氣,汗水混著昨夜未乾的雨水,浸濕了他那件皺巴巴的襯衫。
酒精戒斷反應。
比他媽的被黑幫分子用槍指著腦袋還要難受。
至少被槍指著的時候,你知道該做什麼——要麼拔槍反擊,要麼舉手投降。
而現在,他感覺自己像是一條被扔進絞肉機的死魚,身體裡的每一個細胞都在尖叫、抽搐,卻沒有任何辦法。
他抬起頭,看著鏡子裡那個陌生的、憔悴不堪的男人。
眼窩深陷,臉色蒼白得像死人,下巴上全是胡茬,頭髮亂得像被炸過的鳥窩。
那雙眼睛,當年在碼頭上瞪一眼,就能讓那些自以為是的義大利雜種乖乖把手伸進褲襠里掏錢,還得擠出狗一樣的笑臉喊聲『長官辛苦』。
現在?
操,渾濁得像蒙了一層洗碗水裡的油污,裡面全是扭曲的紅蚯蚓,以及怎麼也化不開的疲憊,和……一點像是風中殘燭,隨時會他媽熄滅的火星。
「操,詹姆斯,你他媽的真變成一堆垃圾了。」他對著鏡子裡的自己,扯出了一個比哭還難看的笑容。
曾經的FBI精英探員,如今卻像一條躲在陰溝里、靠著酒精麻痹自己的喪家之犬。
他的目光落在洗手台上。
那裡放著一疊被雨水浸濕又晾乾、皺巴巴的美金,足足兩千塊,散發著一股潮濕的、金錢銅臭味。
旁邊,是那個牛皮紙文件夾。
約翰……哈里森……加洛……
復仇的火焰,像地獄裡的業火,灼燒著他的五臟六腑。
但這火焰,同樣也點燃了他早已麻木的神經。
兩千塊……
足夠他買幾十瓶『老烏鴉』,喝到爛醉如泥,忘記這一切……或者……
他深吸一口氣,用冰冷的自來水狠狠地潑在臉上,刺骨的寒意讓他稍微清醒了一些。
「……或者,買回一點該死的消息。」
他需要重新站起來。
不是為了什麼狗屁正義,不是為了FBI那塊已經沾滿了污穢的徽章。
為了約翰·里佐。為了他自己。
為了復仇。
刮掉鬍子,用冷水洗臉,換上一件衣櫃裡唯一還算乾淨、沒破洞的襯衫。戈登看著鏡子裡稍微恢復了一點人樣的自己,感覺像是給一具屍體套上了體面的西裝。
他把那兩千美金仔細地分成幾份,塞進不同的口袋,然後把那把沉甸甸的M1911插進腰後的槍套,那是他被革職時唯一被允許保留的「紀念品」,一把老舊但保養得還算不錯的武器,穿上他那件同樣破舊的風衣,走出了這間如同棺材般的公寓。
布魯克林的街道永遠瀰漫著一股複雜的氣味。
腐臭的垃圾,廉價餐館飄出的油煙,汽車尾氣,還有……貧窮和絕望。
戈登的第一站,是紅鉤區碼頭附近的一家工人酒吧——「咸狗(Salty Dog)」。
真是見了鬼了,這地方還是一股子餿啤酒和死魚爛蝦混合的操蛋味。
他站在門口,看著那扇油膩膩的、仿佛隨時會散架的木門,心裡一陣煩躁。
他小時候就是在這條街上長大的孤兒,沒爹沒媽——聽說他們是被哪個倒霉幫派火併時濺出的子彈給報銷了,誰他媽在乎呢?反正他從沒見過他倆。
他也曾是這裡的常客,跟著街上的其他小混混,在這裡偷過酒喝,打過架,看著那些喝得爛醉的碼頭工人吹牛逼、賭錢、為了一個婊子爭風吃醋。
那時候,他天真地以為,只要自己能爬出去,穿上那身該死的FBI制服,就能像電影裡演的那樣,把這些渣滓,把那些殺了他爹媽的雜種,全都掃進垃圾堆。
哈!偉大的美利堅夢?
狗屁!
那只是寫在招兵GG和競選傳單上的漂亮屁話。
他深吸了一口骯髒的空氣,推開了那扇門。
震耳欲聾的喧譁瞬間將他淹沒。他皺了皺眉,目光快速掃過吧檯。那些粗鄙的面孔,那些醉醺醺的眼神,和他記憶里幾十年前的樣子,幾乎沒什麼兩樣。
時間在這地方好像停滯了,或者說,腐爛得更徹底了。
他很快就找到了他的目標——一個身材壯碩、滿臉橫肉、正唾沫橫飛地跟人吹噓自己昨晚睡了哪個妓女的碼頭工頭。
「鯊魚」芬恩。
這傢伙還是老樣子,像一條在污水裡活了幾十年的、狡猾而貪婪的鲶魚。
戈登走到吧檯前,敲了敲那黏糊糊的桌面。
芬恩正唾沫橫飛地吹噓著自己昨晚如何「征服」了一個不情願的小妞,被打斷後,他不耐煩地回過頭。
當他看清是戈登時,臉上的橫肉猛地一抽,那雙渾濁的小眼睛裡先是閃過一絲驚愕,隨即被濃烈的、毫不掩飾的恨意和鄙夷所取代。
周圍幾個原本在鬨笑的工頭也安靜了下來,用一種看好戲的眼神在兩人之間掃來掃去。
顯然,他們都知道這兩人之間的「故事」。
芬恩年輕時也是碼頭上的一條好漢,跟著幫派打打殺殺,直到他那個該死的兒子出生,他才想著洗手不干,安安穩穩地當個工頭,至少讓兒子別走他的老路。
「喲,瞧瞧這是誰?這不是我們大名鼎鼎、『鐵面無私』的戈登探員嗎?」芬恩故意把「探員」兩個字咬得極重,嘴角咧開一個充滿惡意的弧度,與其說是笑,不如說是在齜牙。
「怎麼?FBI的狗糧吃完了,想起回咱們這窮哥們兒的『狗窩』來找食了?」
他故意拉長了語調,引來周圍一陣鬨笑,笑聲里充滿了對戈登落魄處境的幸災樂禍,以及對他當年「不近人情」的嘲弄。
戈登面無表情,仿佛那些刺耳的笑聲只是蒼蠅的嗡嗡叫。
他掏出一張皺巴巴的二十美金鈔票,推到芬恩面前,鈔票在濕漉漉的吧檯上留下了一道水印。
「我需要消息。關于吉諾維斯家族的卡邁恩·加洛,『屠夫』加洛。」
芬恩低頭看了一眼那張可憐的鈔票,然後像是看到了什麼極其骯髒的東西一樣,嫌惡地撇了撇嘴,甚至懶得用手去碰。
他抬起頭,眼神冰冷,充滿了刻骨的怨恨。
「二十塊?戈登,你他媽的打發要飯的呢?這點錢,夠不夠給我兒子丹尼在監獄裡買一條好煙?」他猛地提起了那個名字,隨即便有些情緒失控,「你他媽的還記得丹尼吧?我的兒子!那個被你親手銬上,送進那個該死的地獄裡的孩子!」
周圍的鬨笑聲戛然而止,氣氛瞬間變得凝重。
所有人都知道,芬恩的獨子丹尼,兩年前因為販賣海洛因被捕,判了十年,而親手抓捕他的,正是FBI探員詹姆斯·戈登。
「你想打聽加洛?行啊,」芬恩的身體猛地前傾,拽過戈登的衣領,幾乎把那張寫滿了痛苦和憤怒的臉貼到戈登面前,「你先告訴我,丹尼在裡面怎麼樣了?那些雜種有沒有欺負他?你把他送進去的時候,他媽的有沒有想過他才十六歲!十六歲!」
戈登的拳頭攥得咯咯作響,他看著芬恩那雙因為痛苦而布滿血絲的眼睛,喉嚨像是被什麼東西堵住了。
他當然記得那個滿身紋身、眼神桀驁不馴的年輕人,手裡攥著那包巴掌大小卻足以毀掉幾十個家庭的海洛因,用和他父親如出一轍的眼神瞪著自己……
能怎麼辦?
難道看著他繼續爛下去,最後死在某個街角,或者變成另一個芬恩?
「他犯了法,芬恩。」戈登最終只說了這麼一句,「那是他自己的選擇。」
「選擇?狗屁的選擇!」芬恩猛地一拍吧檯,酒杯被震得跳了起來,「操你媽的戈登!你以為他有的選嗎?在這該死的紅鉤區,要麼去碼頭扛包累死累活,要麼就像你我當年一樣去混幫派!他能有什麼選擇?去華爾街當銀行家?還是去競選那個狗娘養的議員?」
芬恩喘著粗氣,胸口劇烈起伏,他指著酒吧外面那片破敗的街區。
「我他媽的混了一輩子,就是不想讓他走我的老路!我告訴他,好好讀書,找份正經工作!可結果呢?他帶著滿身的鬼畫符和一包能讓他掉腦袋的白粉回來!」
「告訴我,戈登,告訴我!是我的錯,還是這個操蛋世界的錯?!」
戈登沉默了。
他無力反駁,因為他知道,芬恩說的,是該死的真相。
在這個被黑幫和腐敗爛透了的城市裡,對於底層的人來說,所謂的「選擇」,往往只是選擇一種死法而已。
這座城市真正的主人,是五大家族和那些參議院的議員們以及華爾街的資本家,是那些所謂的精英。
即便是成為了FBI的他,也不過是一條等級更高一點的狗而已,而狗是不能咬主人的。
「把他關起來,其實也解決不了任何問題,芬恩。」戈登終於開口,聲音里充滿了疲憊和一種更深的絕望,「就算丹尼出來了,只要吉諾維斯家族還在,只要那些穿著西裝的雜種還在源源不斷地把毒品運進這個碼頭,就會有下一個丹尼,下一個『鯊魚』芬恩。」
「我們這些人,」戈登自嘲地笑了笑,指了指自己,又指了指芬恩,「我們就像是下水道里的老鼠,以為自己爬上了岸,穿上了人的衣服,就能改變什麼。但最終,還是會被那些更大的、更骯髒的東西拖回爛泥里。」
芬恩看著戈登,看著他那張同樣寫滿了疲憊和幻滅的臉,看著他眼中那「執法者」光環褪去,而是和自己一樣充滿了掙扎和痛苦的眼神,內心的恨意似乎被什麼東西觸動了。
戈登沒有再廢話,從風衣內袋裡掏出兩張嶄新的一百美金,不是拍,而是輕輕地放在吧檯上。
「兩百塊。告訴我你知道的。關於加洛,或者他手下那個喜歡玩刀的小頭目,叫『剃刀』的。」他加了一個名字,一個可能與加洛有關聯的人。
芬恩看著那兩百塊,又看了看戈登。
他沉默了很久,久到周圍的人都開始不耐煩地挪動腳步。
最終,他緩緩地拿起那兩百塊,塞進了褲子口袋。
這一次,他的動作沒有了之前的輕蔑,反而帶著一絲沉重。
「你真的要去碰加洛?」芬恩的聲音有些凝重,「你知道那意味著什麼嗎?」
戈登沒有回答,只是用眼神示意他繼續。
芬恩嘆了口氣,做出了決定。
「『剃刀』,真名叫安東尼·馬洛內。跟加洛跟了快十年了,是他的心腹,也是他手下最快的一把刀。」芬恩咂了咂嘴,「他最近確實總在皇后區的阿斯托里亞那邊轉悠,34街,靠近迪特馬斯大道那一塊。聽說……加洛在那裡養了個新的金絲雀,很受寵。『剃刀』可能是去那邊幫老闆看場子,也可能是……」他意味深長地笑了笑,「在打那個金絲雀的主意。那小子,膽子一向很大。」
「加洛自己?」芬恩搖了搖頭,「他是大人物了,行蹤比他媽的影子還難抓。不過,他對那個阿斯托里亞的小妞確實挺上心,去的次數不少。你要是想找他,守在那裡,或許能碰上。」
「阿斯托里亞……34街……」戈登重複了一遍這個地名。
他深深地看了一眼芬恩,點了點頭,算是無聲的道謝,然後頭也不回地轉身,擠開人群,離開了這家讓他感到窒息的酒吧。
在他身後,芬恩看著他的背影,眼神複雜。
他拿起酒杯,將剩下的威士忌一飲而盡,然後對著空氣用力說了一句:「戈登,小心點。『屠夫』可不好惹……但如果你真能把那些雜種幹掉……記得……替我多補幾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