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屠夫和肉,你自己選
李昂合上了那份來自薩姆的「篩選報告」,指尖在詹姆斯·戈登的名字上輕輕敲了敲。
鄧特很不錯,是把好刀,但太正,太亮,適合放在手術台上,在聚光燈下肢解已經被綁死的敵人。
把他用在法庭上能讓黑幫大佬們血流成河。
而戈登,負責殺人放火。
李昂拿起了辦公室的電話,撥通了檔案室的分機。
電話那頭,很快便響起了薩姆那如同老鼠一樣充滿了驚恐和試探的聲音。
「陳...陳探員?」
「該死,你能不能每次說話都像個男人一樣正常點?」薩姆的聲音讓李昂聽起來很不舒服,充滿了懦弱和恐懼的酸臭味,「我要詹姆斯·戈登的全部資料。特別是他被FBI開除的真正原因,還有他那個該死的搭檔是怎麼『殉職』的,以及他現在縮在哪個該死的角落裡。我不管你用什麼方法,半小時內,送到老地方。」
「可是,陳探員,戈登的檔案有部分是加密的,我……」
「那是你的問題,」李昂打斷了他,不耐煩地說道,「如果你辦不到,我就只能認為你對我的價值需要重新評估了。你知道,沒有價值的東西,一般都會被當成垃圾處理掉。」
電話那頭瞬間只剩下急促的呼吸聲。
果然,恐懼是最高效的驅動力。
李昂掛斷了電話,靠在椅子上,點燃了一支煙。
他媽的,這世上哪有什么正義?
FBI又怎麼樣?
胡佛那個老變態自己屁股都不乾淨,還指望他手下的人能出淤泥而不染?
所謂的執法機構,不過是更大規模的、穿著制服的黑幫,用著納稅人的錢,幹著同樣骯髒的勾當。
而他們這些底層的探員,就像是角鬥士,被高層扔進鬥獸場,去和黑手黨這些野獸搏鬥。
贏了,是上面的功勞;死了,就是你活該。
如果你僥倖發現了鬥獸場老闆和野獸飼養員之間有什麼骯髒的交易,那你連屍體都不會剩下。
半小時後,李昂在第三排的檔案櫃後面,拿到了一個新的、厚得像一本字典的牛皮紙文件夾。
薩姆的效率高得嚇人,或者說,他對李昂的恐懼已經壓倒了一切。
文件夾里的資料詳盡得令人髮指,不僅有官方的調查報告,還有一些薩姆從舊文件里翻出來的、本該被銷毀的備忘錄和手寫筆記。
戈登常去的幾家廉價酒吧的名字,甚至被他用紅筆圈了出來。
李昂回到自己的座位,一頁一頁地翻看著。
「吉諾維斯家族……碼頭工會……搭檔約翰·里佐,在一次針對走私活動的『拒捕火併』中身中三槍殉職……現場未找到除里佐配槍外的彈殼……」
「戈登堅持調查,認為里佐是被謀殺,並指控分局副主管哈里森與吉諾維斯家族有關聯……一周後,戈登因匿名舉報『收受賄賂』被內部調查……關鍵證人翻供,指認戈登為黑警……戈登被革職……」
李昂看著這些冰冷的字眼,冷笑。
熟悉的配方,熟悉的屎味。
用屁股來想都知道事情的真相,一個正直的探員,因為挖得太深,礙了某些大人物的路,於是黑手黨和局裡的蛀蟲一合計,就把他像用過的保險套一樣扔進了垃圾桶。
而他的那位好搭檔約翰·里佐,恐怕就是發現了什麼,才被自己人從背後放了黑槍。
他將文件夾塞進風衣內袋,決定親自去見見這位「前體制內同事」,看看這塊被丟進爛泥里的鐵,還剩下幾分硬度。
夜色像一塊骯髒的抹布,蓋住了紐約的光鮮,露出了它腐爛生瘡的真容。
李昂開著那輛福特「銀河」,穿過皇后區大橋,駛入了布魯克林。
越往深處開,街道越是破敗,空氣里那股精英階層的古龍水味,漸漸被垃圾、尿騷和酸臭所取代。
牆壁上滿是塗鴉,無家可歸的人像一堆堆破爛的垃圾,蜷縮在屋檐下,用冷漠的眼神看著這輛不屬於這裡的福特車。
最終,車子停在了一家名為「醉拳(The Drunken Fist)」的酒吧門口。
招牌上的霓虹燈壞了一半,只剩下了「Drunken」,像一隻喝醉了的眼睛。
根據薩姆提供的情報,這是戈登比較喜歡的一家酒吧,原因嘛,看裝修環境就知道了,那哥們沒錢了,這裡能讓他用幾枚硬幣就忘記自己是誰。
李昂決定來這裡碰碰運氣。
他推門進去,一股劣質威士忌、汗臭和發霉木頭的操蛋味道撲面而來,李昂眉頭一皺。
酒吧里煙霧繚繞,幾個黑人爵士樂手在角落裡有氣無力地吹著薩克斯,那調子悲傷得像是給這座城市送葬。
運氣不錯,他一眼就認出了詹姆斯·戈登。
他正趴在吧檯的一個角落,頭髮亂得像個鳥窩,下巴上滿是胡茬,眼神看上去像是被蒙了一張布,渾濁不堪。
他面前放著一杯剩了一半的最便宜的威士忌——老烏鴉(Old Crow),但他現在沒喝了,只是死死地盯著杯中那琥珀色的液體。
幾次抬起,想要去端酒杯,都因為劇烈的顫抖而放棄,那雙手抖得像秋風中的落葉。
酒精戒斷反應,或者,是單純的絕望?
管他呢,都是廢物的表現。
李昂找了個遠離他的卡座坐下,點了杯同樣的威士忌,也沒有喝。
他可不想酒駕,更不想讓自己的大腦被這種廉價的玩意兒弄得遲鈍。
事實證明,有時候麻煩自己就會找上門,尤其是在1963年的紐約貧民窟。
三個黑鬼,走路的姿勢像是剛學會直立行走的猴子,帶著一股子廉價杜松子酒的酸臭味,搖搖晃晃地圍了上來。
李昂的右眼微微一眯,三人頭頂上瞬間浮現出冰冷的數據。
【姓名:馬庫斯·「瘦猴」·瓊斯】
【職業:街頭混混】
【非法年收入:約$800】【應繳稅額:$95】……
三個窮鬼,加起來的積分只能換一顆手雷。
李昂瞬間失去了興趣。
領頭的那個瘦猴,脖子上那條金鍊子看起來比他的腦子還沉,估計是黃銅鍍的。
他咧開嘴,露出那種自以為是的愚蠢笑容。
「嘿,瞧瞧這是誰?」
「我們的大英雄,『前』——FBI探員先生。」
戈登緩緩抬起頭。
那雙布滿血絲的眼睛裡,一瞬間閃過一絲屬於前FBI探員的怒火,像是在一堆濕透的火藥里爆出的一點火星。
他的手抬了抬,似乎想做出某種反擊,但那隻曾經能穩定握住點三八左輪的手,此刻卻抖得像篩糠,連面前的酒杯都無法拿起。
最終,那點可憐的火星熄滅了,只剩下無盡的疲憊。
「滾...開。」
他的聲音與其說是警告,不如說是一頭將死野獸的無力哀嚎。
「哈!」領頭的混混一把搶過那杯「老烏鴉」,帶著冰塊,狠狠地全潑在了戈登的臉上。「還當自己是FBI呢?你現在就是一條被扔到街上的狗,白皮狗!」
琥珀色的液體順著戈登亂糟糟的頭髮和胡茬往下淌,黏糊糊地粘在他的襯衫上。
他甚至懶得動彈一下,任由那酒水流進眼睛。
「沒錢還敢來喝酒?」另一個混混一把揪住戈登濕透的衣領,粗暴地將他從椅上拽了下來,他的身體像一袋土豆一樣砸在地上。
「走,去後巷,讓我們哥幾個給你『清醒清醒』!」
他們拖著戈登,就像拖著一具已經散發著腐臭味的屍體,他那雙磨破了的皮鞋後跟,在骯髒的地板上劃出兩道濕漉漉的痕跡。
酒吧里的人對此視若無睹,那個吹薩克斯的黑人樂手甚至連調子都沒變一下。
李昂的內心毫無波瀾。
在這片操蛋的街區,管你白人還是黑人,管你FBI還是黑手黨教父,這些身份反而是一塊掛在脖子上的、寫著『來羞辱我』的牌子。
他冷漠地看著這一切。
食腐的鬣狗,最喜歡的就是把從高處掉下來的獅子撕成碎片,那能給他們帶來虛幻的、可憐的掌控感。
李昂放下手中的酒杯,沒有立刻跟出去。
他看著鏡子裡的自己,那張屬於德州小子的臉上,沒有任何表情。
後巷裡,戈登被推倒在一堆散發著惡臭的垃圾袋上。
雨水冰冷,混雜著垃圾滲出的污水,浸濕了他的後背。
「操你媽的白皮豬!」領頭的混混一腳踩在戈登的胸口,然後朝他臉上吐了一口濃痰,「以前你不是很威風嗎?用槍指著我們兄弟的腦袋,讓我們跪下!現在呢?你再給我威風一個看看!」
戈登掙扎著,試圖用手肘撐起身體,他畢竟受過訓練,即便喝醉了,肌肉記憶也讓他下意識地想反抗。
但他的身體早已被酒精和絕望掏空,動作遲緩無力,那記本該乾淨利落的格擋,在他手上變得像是在揮舞一根濕麵條。
反抗只換來了更猛烈的毆打。
領頭的混混從旁邊撿起一個空酒瓶,在戈登眼前晃了晃,獰笑著。
「砰!」
酒瓶狠狠地砸在戈登的額角,玻璃碎片混著鮮血飛濺。
戈登悶哼一聲,卻沒有求饒,只是用那雙眼睛,死死地瞪著他們。
這眼神激怒了那幾個混混。
他們圍上來,對著地上的戈登拳打腳踢,嘴裡噴著污言穢語。
「滾。」
三個混混猛地停下動作,回過頭,看到了巷口那個西裝革履的男人。
他站在那裡,仿佛與這個骯髒的世界格格不入。
「哈?又來一個找死的白皮鄉巴佬?」領頭的混混笑了,他鬆開踩著戈登的腳,轉向李昂,「小子,你知道這裡是誰的地盤嗎?滾回你媽的白宮去吧!」
李昂沒有說話。
他只是緩緩地抬起手,將風衣的下擺撩開,露出了插在腋下槍套里的那把柯爾特M1911A1。
他甚至沒有把槍拔出來,只是用拇指,輕輕地撥開了保險。
「咔噠。」
三個混混臉上的笑容化為了驚恐。
他們是街頭混混,不是他媽的傻子。
他們認得槍,或者說整個美國沒幾個人不認識槍。
這個年代,槍不是什麼稀罕物。
但可惜的是,他們沒有。
「嘿,老兄...」
「滾。」
這一次,那幾個混混看都不敢多看一眼,互相推搡著,逃離了巷子。
巷子裡只剩下李昂和躺在爛泥里的戈登。
雨水沖刷著戈登臉上的血跡,他掙扎著,想要坐起來。
李昂沒有去扶他,只是走到他面前,居高臨下地看著。
「詹姆斯·戈登。薩姆說你是個好人。但看看你現在的樣子,『好人』在這座城市,就是個笑話。」
他將那個牛皮紙文件夾扔在了戈登的身上。
聽到「薩姆」的名字,戈登只覺得有些熟悉,但是一時之間卻想不起來了。
他顫抖著手下意識地想要那個牛皮紙文件夾。
這個簡單的動作,對他來說卻像是要用盡全身最後一點力氣。
後巷裡混混們留下的拳腳還在他的肋骨上隱隱作痛,每一次呼吸都帶著一股鐵鏽味。他額角被酒瓶砸開的傷口,黏糊糊的血混著雨水流下來,糊住了他的眼睛。
他的手指更是僵硬得像幾根冰凍的胡蘿蔔,上面還沾著剛才掙扎時蹭到的爛泥。
他摸索了好幾次,才捏住文件夾的邊緣,那粗糙的牛皮紙被雨水浸得又濕又重。
「嘩啦。」
他終於把裡面的東西倒了出來,散落在他面前的一灘污水裡。
那是些熟悉得讓他想吐的紙張。
FBI的信頭,案件編號,那些曾經讓他日夜不得安寧的官方報告。
這些紙,就像他被埋葬的職業生涯的墓碑,每一張都散發著謊言和背叛的霉味。
他自嘲地笑了笑,準備把這些垃圾撥開,他已經看過無數次了。
但就在這時,他的目光凝固了。
在那些熟悉的官方文件下面,壓著幾張他從未見過的東西——一份被標記為「內部審查,閱後即焚」的備忘錄,幾張高解析度的、他搭檔里佐屍體的現場勘查照片,上面用紅圈標記出了彈道入口……他從未見過。
戈登的呼吸停滯了。
「你……」戈登抬起頭,震驚地看著李昂。
這個年輕人,怎麼會有這些本該被封存銷毀的東西?
「你以為FBI動不了阿爾·卡彭,是因為證據不足?」李昂的語氣充滿了嘲諷,「狗屁。他們動不了他,是因為他們的上司,和他們上司的上司,都在卡彭的薪水冊上。當年胡佛把所有精力都用在抓共產黨和給政客拍黑料上,對黑手黨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因為那能讓他和他的朋友們分到蛋糕。」
「而你,戈登,你跟你那死鬼搭檔,就是碰了吉諾維斯家族的蛋糕,還他媽的天真地想把蛋糕盤子端到你上司面前。結果呢?他們聯合起來,把你像條狗一樣扔了出來。FBI不是盾牌,戈登,它是個籠子。」
他蹲下身,直視著戈登那雙眼睛。
「我不在乎正義,戈登。我只給你一個復仇的機會。」
「跟著我。」
「等我們把這張桌子整個掀翻,我會親手把你送回FBI。不是當探員,是當主管。讓你親手把那些出賣你、陷害你的雜種,一個一個,全都釘死!」
戈登的呼吸變得急促。
復仇……重返FBI……
這是他連在夢裡都不敢奢望的東西。
他看著眼前這個年輕人,他不知道他是誰,來自哪裡,但他知道,他擁有自己所沒有的力量。
「你到底想幹什麼?」
「給你一個復仇的機會。」李昂蹲下身,直視著戈登的眼睛,「但這機會不是白給的。」
「我需要一個熟悉FBI內部運作,又懂得街頭規則的人,來替我處理一些……見不得光的髒活。而你,戈登,你有經驗,有動機,最重要的是,你他媽的已經一無所有了,只能跟著我混。」
戈登的呼吸變得急促,他看著眼前這個神秘的年輕人,掙扎著從牙縫裡擠出幾個字:「你…這是要我去犯罪?去當那些我抓了一輩子的雜種?」這是他作為一名前聯邦探員,僅存的、搖搖欲墜的底線。
聽到這話,李昂笑了。
「犯罪?」他起身,「戈登,別他媽的再自欺欺人了。你真的以為,你以前抓的那些人是『罪犯』,而給你發薪水、讓你去賣命的那些人就乾淨嗎?」
他俯下身,湊到戈登耳邊,聲音壓得極低。
「我告訴你唯一的區別,街上的雜種用槍搶錢,效率低下,滿是血腥;而那些西裝革履的雜種,用法律、用稅典、用你這種聽話的狗去搶錢,他們搶得更多,吃相更優雅,手上還不沾血。」
「你被你的上司和吉諾維斯家族聯合起來當死狗一樣宰。告訴我,你被哪一夥雜種幹掉,有什麼區別嗎?」
戈登頓時就不說話了。
李昂重新拉開了和戈登距離。
「我不是讓你去犯罪,戈登。」
「我是給你一個機會,讓你從砧板上等著被宰的牲口,變成那個拿刀的屠夫。在這個操蛋的城市裡,只有這兩種角色,戈登。」
「你自己選。」
看著他那糟蹋的模樣和身上的臭味,李昂皺了皺眉,從口袋裡拿出一小疊美金,扔在戈登身邊。
「這裡有兩千塊,是你的行動經費。去買一套像樣的衣服,刮乾淨你的鬍子,然後用剩下的錢,去撬開你那些線人的嘴。我要那個執行人的名字和下落——那個殺了你搭檔的雜種。」
他冰冷的眼神里不帶一絲感情。
「找到他之後,打電話給我。我會教你怎麼用最有效的方式復仇。」
說完,李昂轉身,消失在巷口的黑暗中。
鄧特很不錯,是把好刀,但太正,太亮,適合放在手術台上,在聚光燈下肢解已經被綁死的敵人。
把他用在法庭上能讓黑幫大佬們血流成河。
而戈登,負責殺人放火。
李昂拿起了辦公室的電話,撥通了檔案室的分機。
電話那頭,很快便響起了薩姆那如同老鼠一樣充滿了驚恐和試探的聲音。
「陳...陳探員?」
「該死,你能不能每次說話都像個男人一樣正常點?」薩姆的聲音讓李昂聽起來很不舒服,充滿了懦弱和恐懼的酸臭味,「我要詹姆斯·戈登的全部資料。特別是他被FBI開除的真正原因,還有他那個該死的搭檔是怎麼『殉職』的,以及他現在縮在哪個該死的角落裡。我不管你用什麼方法,半小時內,送到老地方。」
「可是,陳探員,戈登的檔案有部分是加密的,我……」
「那是你的問題,」李昂打斷了他,不耐煩地說道,「如果你辦不到,我就只能認為你對我的價值需要重新評估了。你知道,沒有價值的東西,一般都會被當成垃圾處理掉。」
電話那頭瞬間只剩下急促的呼吸聲。
果然,恐懼是最高效的驅動力。
李昂掛斷了電話,靠在椅子上,點燃了一支煙。
他媽的,這世上哪有什么正義?
FBI又怎麼樣?
胡佛那個老變態自己屁股都不乾淨,還指望他手下的人能出淤泥而不染?
所謂的執法機構,不過是更大規模的、穿著制服的黑幫,用著納稅人的錢,幹著同樣骯髒的勾當。
而他們這些底層的探員,就像是角鬥士,被高層扔進鬥獸場,去和黑手黨這些野獸搏鬥。
贏了,是上面的功勞;死了,就是你活該。
如果你僥倖發現了鬥獸場老闆和野獸飼養員之間有什麼骯髒的交易,那你連屍體都不會剩下。
半小時後,李昂在第三排的檔案櫃後面,拿到了一個新的、厚得像一本字典的牛皮紙文件夾。
薩姆的效率高得嚇人,或者說,他對李昂的恐懼已經壓倒了一切。
文件夾里的資料詳盡得令人髮指,不僅有官方的調查報告,還有一些薩姆從舊文件里翻出來的、本該被銷毀的備忘錄和手寫筆記。
戈登常去的幾家廉價酒吧的名字,甚至被他用紅筆圈了出來。
李昂回到自己的座位,一頁一頁地翻看著。
「吉諾維斯家族……碼頭工會……搭檔約翰·里佐,在一次針對走私活動的『拒捕火併』中身中三槍殉職……現場未找到除里佐配槍外的彈殼……」
「戈登堅持調查,認為里佐是被謀殺,並指控分局副主管哈里森與吉諾維斯家族有關聯……一周後,戈登因匿名舉報『收受賄賂』被內部調查……關鍵證人翻供,指認戈登為黑警……戈登被革職……」
李昂看著這些冰冷的字眼,冷笑。
熟悉的配方,熟悉的屎味。
用屁股來想都知道事情的真相,一個正直的探員,因為挖得太深,礙了某些大人物的路,於是黑手黨和局裡的蛀蟲一合計,就把他像用過的保險套一樣扔進了垃圾桶。
而他的那位好搭檔約翰·里佐,恐怕就是發現了什麼,才被自己人從背後放了黑槍。
他將文件夾塞進風衣內袋,決定親自去見見這位「前體制內同事」,看看這塊被丟進爛泥里的鐵,還剩下幾分硬度。
夜色像一塊骯髒的抹布,蓋住了紐約的光鮮,露出了它腐爛生瘡的真容。
李昂開著那輛福特「銀河」,穿過皇后區大橋,駛入了布魯克林。
越往深處開,街道越是破敗,空氣里那股精英階層的古龍水味,漸漸被垃圾、尿騷和酸臭所取代。
牆壁上滿是塗鴉,無家可歸的人像一堆堆破爛的垃圾,蜷縮在屋檐下,用冷漠的眼神看著這輛不屬於這裡的福特車。
最終,車子停在了一家名為「醉拳(The Drunken Fist)」的酒吧門口。
招牌上的霓虹燈壞了一半,只剩下了「Drunken」,像一隻喝醉了的眼睛。
根據薩姆提供的情報,這是戈登比較喜歡的一家酒吧,原因嘛,看裝修環境就知道了,那哥們沒錢了,這裡能讓他用幾枚硬幣就忘記自己是誰。
李昂決定來這裡碰碰運氣。
他推門進去,一股劣質威士忌、汗臭和發霉木頭的操蛋味道撲面而來,李昂眉頭一皺。
酒吧里煙霧繚繞,幾個黑人爵士樂手在角落裡有氣無力地吹著薩克斯,那調子悲傷得像是給這座城市送葬。
運氣不錯,他一眼就認出了詹姆斯·戈登。
他正趴在吧檯的一個角落,頭髮亂得像個鳥窩,下巴上滿是胡茬,眼神看上去像是被蒙了一張布,渾濁不堪。
他面前放著一杯剩了一半的最便宜的威士忌——老烏鴉(Old Crow),但他現在沒喝了,只是死死地盯著杯中那琥珀色的液體。
幾次抬起,想要去端酒杯,都因為劇烈的顫抖而放棄,那雙手抖得像秋風中的落葉。
酒精戒斷反應,或者,是單純的絕望?
管他呢,都是廢物的表現。
李昂找了個遠離他的卡座坐下,點了杯同樣的威士忌,也沒有喝。
他可不想酒駕,更不想讓自己的大腦被這種廉價的玩意兒弄得遲鈍。
事實證明,有時候麻煩自己就會找上門,尤其是在1963年的紐約貧民窟。
三個黑鬼,走路的姿勢像是剛學會直立行走的猴子,帶著一股子廉價杜松子酒的酸臭味,搖搖晃晃地圍了上來。
李昂的右眼微微一眯,三人頭頂上瞬間浮現出冰冷的數據。
【姓名:馬庫斯·「瘦猴」·瓊斯】
【職業:街頭混混】
【非法年收入:約$800】【應繳稅額:$95】……
三個窮鬼,加起來的積分只能換一顆手雷。
李昂瞬間失去了興趣。
領頭的那個瘦猴,脖子上那條金鍊子看起來比他的腦子還沉,估計是黃銅鍍的。
他咧開嘴,露出那種自以為是的愚蠢笑容。
「嘿,瞧瞧這是誰?」
「我們的大英雄,『前』——FBI探員先生。」
戈登緩緩抬起頭。
那雙布滿血絲的眼睛裡,一瞬間閃過一絲屬於前FBI探員的怒火,像是在一堆濕透的火藥里爆出的一點火星。
他的手抬了抬,似乎想做出某種反擊,但那隻曾經能穩定握住點三八左輪的手,此刻卻抖得像篩糠,連面前的酒杯都無法拿起。
最終,那點可憐的火星熄滅了,只剩下無盡的疲憊。
「滾...開。」
他的聲音與其說是警告,不如說是一頭將死野獸的無力哀嚎。
「哈!」領頭的混混一把搶過那杯「老烏鴉」,帶著冰塊,狠狠地全潑在了戈登的臉上。「還當自己是FBI呢?你現在就是一條被扔到街上的狗,白皮狗!」
琥珀色的液體順著戈登亂糟糟的頭髮和胡茬往下淌,黏糊糊地粘在他的襯衫上。
他甚至懶得動彈一下,任由那酒水流進眼睛。
「沒錢還敢來喝酒?」另一個混混一把揪住戈登濕透的衣領,粗暴地將他從椅上拽了下來,他的身體像一袋土豆一樣砸在地上。
「走,去後巷,讓我們哥幾個給你『清醒清醒』!」
他們拖著戈登,就像拖著一具已經散發著腐臭味的屍體,他那雙磨破了的皮鞋後跟,在骯髒的地板上劃出兩道濕漉漉的痕跡。
酒吧里的人對此視若無睹,那個吹薩克斯的黑人樂手甚至連調子都沒變一下。
李昂的內心毫無波瀾。
在這片操蛋的街區,管你白人還是黑人,管你FBI還是黑手黨教父,這些身份反而是一塊掛在脖子上的、寫著『來羞辱我』的牌子。
他冷漠地看著這一切。
食腐的鬣狗,最喜歡的就是把從高處掉下來的獅子撕成碎片,那能給他們帶來虛幻的、可憐的掌控感。
李昂放下手中的酒杯,沒有立刻跟出去。
他看著鏡子裡的自己,那張屬於德州小子的臉上,沒有任何表情。
後巷裡,戈登被推倒在一堆散發著惡臭的垃圾袋上。
雨水冰冷,混雜著垃圾滲出的污水,浸濕了他的後背。
「操你媽的白皮豬!」領頭的混混一腳踩在戈登的胸口,然後朝他臉上吐了一口濃痰,「以前你不是很威風嗎?用槍指著我們兄弟的腦袋,讓我們跪下!現在呢?你再給我威風一個看看!」
戈登掙扎著,試圖用手肘撐起身體,他畢竟受過訓練,即便喝醉了,肌肉記憶也讓他下意識地想反抗。
但他的身體早已被酒精和絕望掏空,動作遲緩無力,那記本該乾淨利落的格擋,在他手上變得像是在揮舞一根濕麵條。
反抗只換來了更猛烈的毆打。
領頭的混混從旁邊撿起一個空酒瓶,在戈登眼前晃了晃,獰笑著。
「砰!」
酒瓶狠狠地砸在戈登的額角,玻璃碎片混著鮮血飛濺。
戈登悶哼一聲,卻沒有求饒,只是用那雙眼睛,死死地瞪著他們。
這眼神激怒了那幾個混混。
他們圍上來,對著地上的戈登拳打腳踢,嘴裡噴著污言穢語。
「滾。」
三個混混猛地停下動作,回過頭,看到了巷口那個西裝革履的男人。
他站在那裡,仿佛與這個骯髒的世界格格不入。
「哈?又來一個找死的白皮鄉巴佬?」領頭的混混笑了,他鬆開踩著戈登的腳,轉向李昂,「小子,你知道這裡是誰的地盤嗎?滾回你媽的白宮去吧!」
李昂沒有說話。
他只是緩緩地抬起手,將風衣的下擺撩開,露出了插在腋下槍套里的那把柯爾特M1911A1。
他甚至沒有把槍拔出來,只是用拇指,輕輕地撥開了保險。
「咔噠。」
三個混混臉上的笑容化為了驚恐。
他們是街頭混混,不是他媽的傻子。
他們認得槍,或者說整個美國沒幾個人不認識槍。
這個年代,槍不是什麼稀罕物。
但可惜的是,他們沒有。
「嘿,老兄...」
「滾。」
這一次,那幾個混混看都不敢多看一眼,互相推搡著,逃離了巷子。
巷子裡只剩下李昂和躺在爛泥里的戈登。
雨水沖刷著戈登臉上的血跡,他掙扎著,想要坐起來。
李昂沒有去扶他,只是走到他面前,居高臨下地看著。
「詹姆斯·戈登。薩姆說你是個好人。但看看你現在的樣子,『好人』在這座城市,就是個笑話。」
他將那個牛皮紙文件夾扔在了戈登的身上。
聽到「薩姆」的名字,戈登只覺得有些熟悉,但是一時之間卻想不起來了。
他顫抖著手下意識地想要那個牛皮紙文件夾。
這個簡單的動作,對他來說卻像是要用盡全身最後一點力氣。
後巷裡混混們留下的拳腳還在他的肋骨上隱隱作痛,每一次呼吸都帶著一股鐵鏽味。他額角被酒瓶砸開的傷口,黏糊糊的血混著雨水流下來,糊住了他的眼睛。
他的手指更是僵硬得像幾根冰凍的胡蘿蔔,上面還沾著剛才掙扎時蹭到的爛泥。
他摸索了好幾次,才捏住文件夾的邊緣,那粗糙的牛皮紙被雨水浸得又濕又重。
「嘩啦。」
他終於把裡面的東西倒了出來,散落在他面前的一灘污水裡。
那是些熟悉得讓他想吐的紙張。
FBI的信頭,案件編號,那些曾經讓他日夜不得安寧的官方報告。
這些紙,就像他被埋葬的職業生涯的墓碑,每一張都散發著謊言和背叛的霉味。
他自嘲地笑了笑,準備把這些垃圾撥開,他已經看過無數次了。
但就在這時,他的目光凝固了。
在那些熟悉的官方文件下面,壓著幾張他從未見過的東西——一份被標記為「內部審查,閱後即焚」的備忘錄,幾張高解析度的、他搭檔里佐屍體的現場勘查照片,上面用紅圈標記出了彈道入口……他從未見過。
戈登的呼吸停滯了。
「你……」戈登抬起頭,震驚地看著李昂。
這個年輕人,怎麼會有這些本該被封存銷毀的東西?
「你以為FBI動不了阿爾·卡彭,是因為證據不足?」李昂的語氣充滿了嘲諷,「狗屁。他們動不了他,是因為他們的上司,和他們上司的上司,都在卡彭的薪水冊上。當年胡佛把所有精力都用在抓共產黨和給政客拍黑料上,對黑手黨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因為那能讓他和他的朋友們分到蛋糕。」
「而你,戈登,你跟你那死鬼搭檔,就是碰了吉諾維斯家族的蛋糕,還他媽的天真地想把蛋糕盤子端到你上司面前。結果呢?他們聯合起來,把你像條狗一樣扔了出來。FBI不是盾牌,戈登,它是個籠子。」
他蹲下身,直視著戈登那雙眼睛。
「我不在乎正義,戈登。我只給你一個復仇的機會。」
「跟著我。」
「等我們把這張桌子整個掀翻,我會親手把你送回FBI。不是當探員,是當主管。讓你親手把那些出賣你、陷害你的雜種,一個一個,全都釘死!」
戈登的呼吸變得急促。
復仇……重返FBI……
這是他連在夢裡都不敢奢望的東西。
他看著眼前這個年輕人,他不知道他是誰,來自哪裡,但他知道,他擁有自己所沒有的力量。
「你到底想幹什麼?」
「給你一個復仇的機會。」李昂蹲下身,直視著戈登的眼睛,「但這機會不是白給的。」
「我需要一個熟悉FBI內部運作,又懂得街頭規則的人,來替我處理一些……見不得光的髒活。而你,戈登,你有經驗,有動機,最重要的是,你他媽的已經一無所有了,只能跟著我混。」
戈登的呼吸變得急促,他看著眼前這個神秘的年輕人,掙扎著從牙縫裡擠出幾個字:「你…這是要我去犯罪?去當那些我抓了一輩子的雜種?」這是他作為一名前聯邦探員,僅存的、搖搖欲墜的底線。
聽到這話,李昂笑了。
「犯罪?」他起身,「戈登,別他媽的再自欺欺人了。你真的以為,你以前抓的那些人是『罪犯』,而給你發薪水、讓你去賣命的那些人就乾淨嗎?」
他俯下身,湊到戈登耳邊,聲音壓得極低。
「我告訴你唯一的區別,街上的雜種用槍搶錢,效率低下,滿是血腥;而那些西裝革履的雜種,用法律、用稅典、用你這種聽話的狗去搶錢,他們搶得更多,吃相更優雅,手上還不沾血。」
「你被你的上司和吉諾維斯家族聯合起來當死狗一樣宰。告訴我,你被哪一夥雜種幹掉,有什麼區別嗎?」
戈登頓時就不說話了。
李昂重新拉開了和戈登距離。
「我不是讓你去犯罪,戈登。」
「我是給你一個機會,讓你從砧板上等著被宰的牲口,變成那個拿刀的屠夫。在這個操蛋的城市裡,只有這兩種角色,戈登。」
「你自己選。」
看著他那糟蹋的模樣和身上的臭味,李昂皺了皺眉,從口袋裡拿出一小疊美金,扔在戈登身邊。
「這裡有兩千塊,是你的行動經費。去買一套像樣的衣服,刮乾淨你的鬍子,然後用剩下的錢,去撬開你那些線人的嘴。我要那個執行人的名字和下落——那個殺了你搭檔的雜種。」
他冰冷的眼神里不帶一絲感情。
「找到他之後,打電話給我。我會教你怎麼用最有效的方式復仇。」
說完,李昂轉身,消失在巷口的黑暗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