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119手抓羊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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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20章 119手抓羊排

  一筷子羊雜,再喝上一口熱乎乎的羊湯,感受那股熱意順著喉嚨慢慢滑進胃裡。

  「呼————」

  林宸長舒口氣,感覺身體都在此刻熱了起來。

  見他吃的這麼香,安德烈也有樣學樣撒了把鹽,又挖了點紅彤彤的羊油辣椒拌進湯里。

  北美的辣通常以酸辣為主,最典型的代表就是水牛城辣雞翅。

  雖然是用辣椒粉和醋以及其它調料醃製出來的,實際味道跟辣椒仔醃的區別並不大。

  再就是煙燻辣椒粉,這玩意應用的也很廣,幾乎沒有辣味,只提供香氣和淡淡的煙燻氣息。

  這邊的餐廳里最常見的辣椒粉有兩種,一種是paprika,另一種就是smoked

  paprika,也就是煙燻辣椒粉。

  當初第一次見到這倆玩意的時候他還好奇來著,結果上網一查,好傢夥,這倆根本就不能算是辣椒,而是甜椒,也就是彩色的那個燈籠椒。

  通過曬乾或者熏於研磨的方式製成不同的辣椒粉,整體以果香為主,是從匈牙利流傳開的最受西方人歡迎的辣椒粉。

  哪怕是最辣的hotpaprika,在亞洲正常的辣椒粉面前也是個弟弟。

  但這並不代表老外不吃辣,像是墨西哥以及周邊這些國家的人,他們吃辣的水平也名列世界前茅。

  只能說在他接觸下來的人群當中,吃辣的比例不會超過百分之三十。

  一口辣乎乎的羊湯下肚,安德烈滿是皺紋的臉以肉眼可見的速度紅了起來。

  「咳咳————呼唔~!」

  他輕咳了兩聲,似乎好受了些。

  渾濁的瞳孔中亮起璀璨精光,滿是訝異的目光不可置信地盯著手裡捧著的羊雜湯,再看看那鍋羊油辣椒。

  「哦天吶,好刺激的味道,但不可否認的是它真的很————爽,對,就是爽!」

  「它的辣度剛剛好處於能讓人承受的範圍,既不會難受的同時也能刺激到被冰凍的味蕾,只是一口,我都感覺我快要出汗了!」

  「最關鍵的是它是用羊油做的,能完美融入這個羊湯里,我現在口腔里全是羊油醇厚的回味,還有辣椒的香味。」

  「你知道的,以前我只會將所有瘦肉和肥肉連著骨頭全部丟進鍋里煮,然後直接塞進嘴裡,第一口確實很爽,但不超過三口就膩了,那種滿嘴都是脂肪的噁心油膩感。」

  林宸認同點頭,「所以為了改善口感,我們大夏人的祖先想盡一切辦法改良食譜,才有了今天的各種美食。」

  「對了,羊腸你還沒吃吧,嘗嘗?」

  提到這個,安德烈臉上笑容僵住。

  剛才他是刻意避開羊腸,先將其它內臟部位嘗了個遍,沒想到比自己想像中更容易接受。

  但只要一想到羊腸是羊儲存排泄物的地方,他就止不住生理性地犯嘔。

  這跟吃那啥有什麼區別?

  「你看。」

  林宸夾起兩小段羊腸在辣油里泡了泡,當著他的面塞進嘴裡,嘴角揚起滿意弧度。

  「放心吧,沒有任何異味,它可是重要的脂肪來源,你這個有著三十年野外生存經驗的大師,難道連動物內臟都不敢吃?」

  「觀眾們可都看著呢。」

  「————」安德烈嘴角抽搐,默默點頭,從牙齒縫裡艱難地擠出兩個字。

  「我吃。」

  為了節目熱度,為了名氣,這個羊腸他今天必須吃!

  哪怕最後沒有得到百萬美金的獎勵,只要累積了足夠的人氣,照樣能賺錢。

  他用勺子舀起一截羊腸,先湊上去嗅了嗅,哪怕明知道不可能有什麼異味,他還是這樣做了,只是為了卸下心中強烈的牴觸。

  「呼————呼————」

  深吸兩口氣,他沒有猶豫,眼睛一閉,猛地將其塞進嘴裡大口大口咀嚼起來。

  兩秒鐘後。

  「唔呃————」

  隨著第一次乾嘔結束,安德烈的表情慢慢變得奇怪起來。

  「這味道,似乎比想像中更容易接受?」


  過去三十年裡,他吃過無數次令人噁心的食物。

  活的蠕蟲、沾滿泥土的蚯蚓、渾身是粉的飛蛾、爆漿的蜘蛛等等。

  跟那些比起來,羊腸的味道甚至可以說相當美味。

  哦不,應該說是林宸做的羊腸。

  突破了最後一道心理防線的安德烈大口大口享用著美味,兩口羊雜一口湯,在這冰天雪地里吃的滿頭大汗。

  「好吃,太好吃了,越吃越香!」

  一份羊雜湯很快就被消滅的干於淨淨,都不用林宸動手,他立刻又給自己盛了滿滿一鍋,熟門熟路地撒上一圈薄鹽,再挖起一勺羊油辣椒拌進去。

  林宸笑而不語,快速解決了自己面前的食物,將先前拿出來的土豆削掉皮,切成指甲蓋大小的方塊丟進湯鍋里,重新架到火上加熱。

  「羊湯一定要吃燙的,羊肉也是,只要溫度稍微降下來一點,羊的膻味就會被放大。」

  抓了把鹽撒進去,給羊湯吊個底味,這樣煮出來的土豆才更入味。

  接著他又撈出幾根肥美的羊排盛到安德烈鍋里。

  「嘗嘗這個,這是我們大夏北邊比較流行的吃法,手抓羊排,其實就是清水煮的原味羊排,主要是羊肉部位要好,再搭配特殊的蘸料韭菜花一起吃,不過這裡沒有,你就蘸羊油辣椒吃吧。」

  羊肋排的外形跟西餐廳里賣的香草羊排差不多,都是一根肋骨頂端帶著大塊羊肉,區別就是香草羊排是純瘦肉,手抓羊排則是肥瘦相間,還帶著塊羊皮。

  連內臟都吃的津津有味的安德烈沒有半點猶豫,道了聲謝後抓起羊排就往嘴巴里塞。

  燉煮了一個多小時的羊排肉質軟爛脫骨,用牙齒輕輕一帶便整個脫落。

  羊皮如同果凍般的質地中還夾雜著微弱的彈性,跟羊腸那種充滿韌勁的彈完全是兩種概念。

  羊皮和羊肉間連著的脂肪部分更是完全被煮化,用舌尖輕輕一抿當場化開。

  最重要的是肋排上的瘦肉也格外軟嫩多汁,吃起來幾乎完全不費勁兒。

  短短兩分鐘時間,第二鍋羊雜又被消滅的乾乾淨淨。

  安德烈嗦了幾下排骨,隨手往柵欄外頭一丟,正想去舀第三份,突然被林宸擋住。

  「給你嘗嘗這個,應該沒吃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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