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滷菜店
帳本邊角微卷,頁面的字跡從舊到新,記錄了這半年來每天的收支。
翁乘在老珠城滷菜店老闆夫婦的幫助下,很快就翻到了七月十二日那天的情況。
7.12晴
上:收420(豬頭賣得好)
下:收580.4(鴨脖沒了)
晚:收435.8(鹵乾子沒賣完,自己吃了)
合計:1340支:煤氣-100
簡單粗糙的手寫字體龍飛鳳舞,但也能讓人看得明白內容。
「現在充一次氣都110了。」老闆娘的目光在觸及帳本這一頁時,長吁了一口氣。不過馬上她就被老闆的胳膊肘抵了一下,當即閉嘴,並低下了頭。
老闆本人則是兩手交叉放在身前,神色忐忑地說道:「警察同志是要查什麼呀。我們都是正經做生意的……」
「上下是指上下午?晚是晚上嗎?晚上是從幾點到幾點算起的?」翁乘沒有直接回答對方的問題,而是這樣問道。
他說完話後,又把手伸入外套里的上衣胸前的口袋裡。
「中午12點前賣出去的都算上午的收支,下午5點後的都是晚上的。中間的就是下午段。」老闆依然面帶困惑,但回答得十分清楚。
翁乘這時掏出了一張照片,並說道:「晚上收入340塊的話,能推測那段時間大約有多少顧客嗎?」
老闆夫婦都注意到了警察手裡拿著像照片的東西,
「按平均一個人15塊算的話,差不多29個人吧。」說話的還是老闆。
他還偷偷瞥了一眼翁乘雙手捏著的照片,看不到照片正面。
翁乘則是在聽到這種回答後點了點頭,又說:「我明白了。」
「這張照片你們看一下,有印象嗎?雖然很久遠了,其實七月十二號傍晚她也來過。」他接著就將照片遞給了站在靠前一些的中年男人手裡,補充說。
這兩人對照片上的人是否有印象,並不是太重要。他現在已經能判斷出那一天李雲露撒了慌。
畢竟二三十個顧客,怎麼也不會造成排隊一小時的景象。如此說來,李雲露說不定真和張溪的女兒張小螢當日有過交集。
中午那會他說,張溪可能是認為李雲露與張小螢的死有關,也是基於多種條件進行的大膽猜想。如今得到這個結果,有些意外,又不禁舒了一口氣。
看來這條線值得查下去。
「這小丫頭這個月就來吧?」老闆看著照片,側頭向老婆確認的聲音將翁乘的思緒拉回。
「是來過。不過這是?」老闆娘抬頭與老闆互看一眼,隨後不解地看向對面的高大身影。
「難道是被人拐走了?」她馬上聯想到了人販子。
就算是現在社會發展起來了,比起十年前那是好了不少,但人販子就像是抓不盡一樣。
聽說前幾年就是附近也有被小孩從家門口就被帶走了。老闆娘回想著這些,一臉擔憂地望著警察。
而翁乘並沒有把具體事情告知對方,只是再次問他們七月十二那天是否見過李雲露。
事實上老闆對此還真有印象。原來那天傍晚,李雲露來滷菜店時已經是快六點了。店裡的菜賣了大半。
他對這件事之所以記得這麼清楚,是因為這小丫頭當時臉色泛白,看起來很不好,像是生病了一樣,神情都有些恍惚。
老闆娘也表示那時她剛從後屋拿著一沓塑膠袋出來,剛好看到照片上的小女孩一副惶惶不安的狀態離開。
「後來她又來過好幾次呢。」老闆娘說完又擔心道:「小丫頭真沒事吧。」
翁乘還是選擇點頭,至於對面怎麼理解就不是他的事了。關於受害者的情況倒也不必對旁人說。
他在得到自己得到的需要的信息後,便將帳本還給了這對夫妻,並在道謝後離開。翁乘接下來的目標就是現場看看張小螢出事的地點。
派出所那邊說是從監控確認張小螢是因自身不小心撞到了石墩上,當時他還覺得沒什麼奇怪的,但現在想想張溪能夠在看了監控後還死死認定女兒是被人害死的,會不會是因為監控里當時出現了什麼特別的人?比如李雲露。
為了確認這點,他需要再次去轄區派出所看看有沒有相關的錄像保存,又或者列印保存下來的錄像圖片之類的。另一方面,那個小巷子到底是什麼樣的,翁乘也有些在意。
然而派出所因為認定此事是意外沒有立案,所以當時都錄像並無保存。沒辦法,翁乘只能先去事發現場看一看。
也就在十多分鐘後,翁乘已身處目的地的石墩前。他在附近走了一圈,發現與石墩相反方向的小巷子另一端是一條小路和一條河。
小路往東直走很快就是一條大路,大路邊剛好是102路車會經過的車站。
他此刻站在石墩的位置,側身往小巷子裡看了看,腦海中浮現了轄區派出所提到的監控情形:張小螢匆匆忙忙跑著的時候沒控制住,慣性作用下衝撞在了巷口這邊的石墩上。
翁乘望著好幾米外的位置,試著在心裡還原七月十二日張小螢的經歷……其實他在小學二年級時,也有過類似經歷。
那時候他和同學互相追逐打鬧,最終他在疾跑中撞上了一個女同學,把女同學撞傷了。為此自己還挨了人生中唯一一次打。
想起這些,翁乘嘴角泛起了苦笑。不過他很快就重新將注意力收回到現實,並大步重新走回巷子裡。
翁乘轉身讓自己面向剛才站立的方向,看著好幾米外只露了邊緣的石墩,結合自己兒時的經歷,不禁想到會不會是後面有人追著她呢?
張小螢當時正被人追,所以她才會急急忙忙地大跑了起來,想轉向右側人多的地方,卻意外絆倒以至於頭部跌到堅硬的石墩上,最終死亡。
一旦這樣去想,就能解釋她好好的為什麼要跑了,而監控剛好拍不進巷子裡追逐她的人。
這種念頭逐漸擴大在翁乘的心頭,李雲露在七月十二日那天因為買滷菜回家晚挨打的事,重新浮現在他的思緒中。
通過對滷菜店的走訪滷菜店,翁乘估算了她那天買滷菜來回正常需要花費的時間,算上堵車和排隊,回到家時不會晚於六點四十。
可實際上她卻是七點半到的家。中間多出來五十分鐘。在這五十分鐘內李雲露完全可以從滷菜店那站乘車到張小螢出事點附近的站牌。
至於理由,倒也能推測一下:前者在公交車上偶遇後者,選擇跟蹤,被對方察覺後,一跑一追,來到了巷子裡時,發生了慘劇。
如此一來,就只剩下一個問題了:張小螢為何要在這一站下車呢?
翁乘決定先離開。他順著來時的路返回,沒多久就走到了公交站前。就在公交車距離這裡不過二三十米時,趙文材打來了電話。
翁乘在老珠城滷菜店老闆夫婦的幫助下,很快就翻到了七月十二日那天的情況。
7.12晴
上:收420(豬頭賣得好)
下:收580.4(鴨脖沒了)
晚:收435.8(鹵乾子沒賣完,自己吃了)
合計:1340支:煤氣-100
簡單粗糙的手寫字體龍飛鳳舞,但也能讓人看得明白內容。
「現在充一次氣都110了。」老闆娘的目光在觸及帳本這一頁時,長吁了一口氣。不過馬上她就被老闆的胳膊肘抵了一下,當即閉嘴,並低下了頭。
老闆本人則是兩手交叉放在身前,神色忐忑地說道:「警察同志是要查什麼呀。我們都是正經做生意的……」
「上下是指上下午?晚是晚上嗎?晚上是從幾點到幾點算起的?」翁乘沒有直接回答對方的問題,而是這樣問道。
他說完話後,又把手伸入外套里的上衣胸前的口袋裡。
「中午12點前賣出去的都算上午的收支,下午5點後的都是晚上的。中間的就是下午段。」老闆依然面帶困惑,但回答得十分清楚。
翁乘這時掏出了一張照片,並說道:「晚上收入340塊的話,能推測那段時間大約有多少顧客嗎?」
老闆夫婦都注意到了警察手裡拿著像照片的東西,
「按平均一個人15塊算的話,差不多29個人吧。」說話的還是老闆。
他還偷偷瞥了一眼翁乘雙手捏著的照片,看不到照片正面。
翁乘則是在聽到這種回答後點了點頭,又說:「我明白了。」
「這張照片你們看一下,有印象嗎?雖然很久遠了,其實七月十二號傍晚她也來過。」他接著就將照片遞給了站在靠前一些的中年男人手裡,補充說。
這兩人對照片上的人是否有印象,並不是太重要。他現在已經能判斷出那一天李雲露撒了慌。
畢竟二三十個顧客,怎麼也不會造成排隊一小時的景象。如此說來,李雲露說不定真和張溪的女兒張小螢當日有過交集。
中午那會他說,張溪可能是認為李雲露與張小螢的死有關,也是基於多種條件進行的大膽猜想。如今得到這個結果,有些意外,又不禁舒了一口氣。
看來這條線值得查下去。
「這小丫頭這個月就來吧?」老闆看著照片,側頭向老婆確認的聲音將翁乘的思緒拉回。
「是來過。不過這是?」老闆娘抬頭與老闆互看一眼,隨後不解地看向對面的高大身影。
「難道是被人拐走了?」她馬上聯想到了人販子。
就算是現在社會發展起來了,比起十年前那是好了不少,但人販子就像是抓不盡一樣。
聽說前幾年就是附近也有被小孩從家門口就被帶走了。老闆娘回想著這些,一臉擔憂地望著警察。
而翁乘並沒有把具體事情告知對方,只是再次問他們七月十二那天是否見過李雲露。
事實上老闆對此還真有印象。原來那天傍晚,李雲露來滷菜店時已經是快六點了。店裡的菜賣了大半。
他對這件事之所以記得這麼清楚,是因為這小丫頭當時臉色泛白,看起來很不好,像是生病了一樣,神情都有些恍惚。
老闆娘也表示那時她剛從後屋拿著一沓塑膠袋出來,剛好看到照片上的小女孩一副惶惶不安的狀態離開。
「後來她又來過好幾次呢。」老闆娘說完又擔心道:「小丫頭真沒事吧。」
翁乘還是選擇點頭,至於對面怎麼理解就不是他的事了。關於受害者的情況倒也不必對旁人說。
他在得到自己得到的需要的信息後,便將帳本還給了這對夫妻,並在道謝後離開。翁乘接下來的目標就是現場看看張小螢出事的地點。
派出所那邊說是從監控確認張小螢是因自身不小心撞到了石墩上,當時他還覺得沒什麼奇怪的,但現在想想張溪能夠在看了監控後還死死認定女兒是被人害死的,會不會是因為監控里當時出現了什麼特別的人?比如李雲露。
為了確認這點,他需要再次去轄區派出所看看有沒有相關的錄像保存,又或者列印保存下來的錄像圖片之類的。另一方面,那個小巷子到底是什麼樣的,翁乘也有些在意。
然而派出所因為認定此事是意外沒有立案,所以當時都錄像並無保存。沒辦法,翁乘只能先去事發現場看一看。
也就在十多分鐘後,翁乘已身處目的地的石墩前。他在附近走了一圈,發現與石墩相反方向的小巷子另一端是一條小路和一條河。
小路往東直走很快就是一條大路,大路邊剛好是102路車會經過的車站。
他此刻站在石墩的位置,側身往小巷子裡看了看,腦海中浮現了轄區派出所提到的監控情形:張小螢匆匆忙忙跑著的時候沒控制住,慣性作用下衝撞在了巷口這邊的石墩上。
翁乘望著好幾米外的位置,試著在心裡還原七月十二日張小螢的經歷……其實他在小學二年級時,也有過類似經歷。
那時候他和同學互相追逐打鬧,最終他在疾跑中撞上了一個女同學,把女同學撞傷了。為此自己還挨了人生中唯一一次打。
想起這些,翁乘嘴角泛起了苦笑。不過他很快就重新將注意力收回到現實,並大步重新走回巷子裡。
翁乘轉身讓自己面向剛才站立的方向,看著好幾米外只露了邊緣的石墩,結合自己兒時的經歷,不禁想到會不會是後面有人追著她呢?
張小螢當時正被人追,所以她才會急急忙忙地大跑了起來,想轉向右側人多的地方,卻意外絆倒以至於頭部跌到堅硬的石墩上,最終死亡。
一旦這樣去想,就能解釋她好好的為什麼要跑了,而監控剛好拍不進巷子裡追逐她的人。
這種念頭逐漸擴大在翁乘的心頭,李雲露在七月十二日那天因為買滷菜回家晚挨打的事,重新浮現在他的思緒中。
通過對滷菜店的走訪滷菜店,翁乘估算了她那天買滷菜來回正常需要花費的時間,算上堵車和排隊,回到家時不會晚於六點四十。
可實際上她卻是七點半到的家。中間多出來五十分鐘。在這五十分鐘內李雲露完全可以從滷菜店那站乘車到張小螢出事點附近的站牌。
至於理由,倒也能推測一下:前者在公交車上偶遇後者,選擇跟蹤,被對方察覺後,一跑一追,來到了巷子裡時,發生了慘劇。
如此一來,就只剩下一個問題了:張小螢為何要在這一站下車呢?
翁乘決定先離開。他順著來時的路返回,沒多久就走到了公交站前。就在公交車距離這裡不過二三十米時,趙文材打來了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