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目擊證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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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雲露失蹤的那天早上,共有兩人目擊到了她。

  第一人是銀河小區北區十三棟四零四的住戶楊姓女士。

  楊女士六點整走出的家門,之後馬上乘坐電梯裡下至一樓。她出了電梯,正好看到李雲露提著帆布袋出門。

  第二位陳姓女士則是在七點十分左右,從她所居住的十五棟二樓的陽台位置,看到李雲露重返家門。

  翁乘獨自一人走過銀河小區北區的南側出入口,轉身朝著北面的一棟棟樓看去,回想十分鐘前得到的新證詞。

  而在失蹤案的記錄里,李民的表述是李雲露早上出門後就沒有再回來過,這明顯與陳女士的話存在矛盾。

  他已經把該小區北區大致走了一遍。常規出入口有六個,每條路走下去都有一個可以進出的地方,且其中五個沒有門。

  唯一一個有大鐵門的是在銀河購物中心後門那邊,卻因為超市日日需要進出貨車,日夜不上鎖。

  所以任何人都可以隨意進出小區。

  李雲露也是一樣,在小區的三兩個攝像頭都是擺設的情況下,即使她一大早沒有去學校,選擇返回家裡,除非像陳女士這樣偶然目擊到李雲露,否則想要判斷其當日的真實軌跡很困難。

  但是話說回來,李雲露為什麼會突然回家?從銀河小區到八大集中學,需要乘坐109路公交車,一般花費時間在三十到四十分鐘之間。

  就算她離開家門後在附近吃個早餐十分鐘,在七點十分時其人也該身處學校才對。可事實上有人目擊到她回了家。

  之前失蹤案立案時,目擊證人在隔壁市,所以轄區民警沒有收集到其證詞。

  現在是警隊同事重新走訪才意外得到了此消息。考慮到對方與李民李雲露夫婦並無太多交集,未發現雙方存在矛盾,所以這份目擊證明的可信度非常高。

  翁乘想了一圈,認為在這種情況下有兩種可能性。

  李雲露乘車去了學校後又立馬乘車回來,一來一回花費一個小時十分鐘時間緊湊,卻也說得通。又或者她根本沒有去學校,並未走遠,在七點十分返家。

  汪汪!

  一聲狗叫將他的注意力拉回現實。一男一女兩人過來,其中女子拽著一根繩子,繩子末端套著一隻灰色中體型狗。狗此刻正衝著翁乘叫喚。

  「七七!」女子拉緊了狗繩。

  翁乘看著他們離開小區的背影,想的是在李雲露失蹤當日,是否有人親眼看到她再次離開。

  他十分鐘前就交代過同事,明天擴大走訪調查範圍,遠一點也沒關係,路口哪裡有監控的都查一遍。

  他看了一眼手錶,掏出手機撥出了一個號碼。

  雖然想起體檢的事他心情就不好,但作為兒子,也不可能因為那點事就對住院的母親不聞不問。他一邊抬腳再度向小區內走,一邊聽著手裡的聲音。但電話那頭無人接聽。

  翁乘感覺有些奇怪,又撥打了一遍,直到他走到了李民家所在的十三棟樓後面,還是沒有打通。

  李民該下班了吧。翁乘看著手機屏幕上的時間,猶豫了一下,將母親的事暫且拋開。

  他記得李民下午剛到會議室時就說過,下午還有活要干,得七點左右才能回來。而現在已經是傍晚七點零五分。

  想到這些,翁乘還是無法理解這個男人的表現……女兒失蹤也好,去世也罷,帶給此人的似乎只有看到屍體照片時的生理性反胃感,甚至在其離開警隊時,那緊繃的身體像是得到了解脫一般,步伐都輕快了許多。

  這是他當時在衛生間窗戶看到的場面。

  將種種想法壓回心裡,翁乘穿過供老人小孩遊玩的活動區後,很快就站在了103室門前,敲了敲門,果然還沒回來。

  他向右側走了兩步,後背抵在走廊邊緣的鐵欄杆上,伸手從深藍色外套口袋裡掏手機時,摸到了一張筆記本撕下來的紙頁。

  翁乘拿了出來看了下,上面是八大集中學初三二班班主任劉敏寫下的一串數字。這是體育老師張溪的聯繫方式。

  不過今天時間安排緊湊,先是美術課從學生口中打聽李雲露的人際關係,又是對化學老師和歷史老師一頓問話,到了傍晚放學,他原本的計劃就是單獨來一次李民家裡,剛好又碰到新目擊證人的事。

  整個下午就這麼過去了。翁乘將紙頁收回口袋,重新拿起手機撥出了一個號碼。


  電話很快就接通了,另一頭是李民的聲音。只是兩句交談,對話結束。對面說是人在公交車上,快要到站了。翁乘一手握著手機,一手插在左邊的外套口袋裡,繼續等待。

  七八分鐘的樣子,李民回到了家。

  手裡提著很大的比軍綠色還要淡上一些的大布包,中年男人看到翁乘時露出了一個侷促的笑。

  他把布包放在地上,從褲腰上解開了一串鑰匙,卻沒有開門的意思。

  翁乘的視線從布包里露出的電鎬把手和批膩子用的鏟子一角,再到對方褲子上和外套上的水泥半點和白色膩子留下的痕跡,最後他看到的是一個後背總是直不起來、略顯佝僂的身影。

  「怎麼,不請我進去坐坐?」翁乘見李民站在那裡一動不動,開口道。

  「我家裡亂七八糟的,好多天沒打掃了……警察同志有什麼話,在這說就好。」

  中年男人依然是一副氣勢很弱的樣子,但嘴裡拒絕的這番話倒是一點猶豫沒有。

  翁乘盯著對方,尷尬的氣氛持續了十幾秒,而後他忽然笑了,並問道:「難不成你家裡有什麼不能給警方看的嗎?」

  「怎麼可能……」李民馬上否認。

  翁乘從口袋裡掏出了警察證件,繼續說道:「李雲露一案疑點重重,現在警方需要了解一切與她有關的東西,包括她的居住環境和生活痕跡。希望你能理解。當然,我也可以去申請搜查證。」

  李民在看到警察證的那一刻就緊張了,更別說後面那一串話,特別是「申請搜查證」這幾個字,讓他習慣性地對著沒有汗都額頭擦了起來。

  緊接著,他默不作聲從那串鑰匙里找到了其中一把,插進了門鎖孔洞內。很快那山暗紅色的門打開了。

  翁乘沒有看到哪裡有鞋架,地面在門外光線的照射下泛起斑斑痕跡,像是有兩天沒拖過地了。他便直接穿著腳上的運動鞋跟著前面曬得黝黑的男人的腳步走了進去。

  客廳不是很大,但除了一張餐桌和沙發外,並沒有其他家具,所以還算亮堂。

  翁乘從地板到桌面還有沙發掃了一眼,桌子上擺著的一雙碗筷沒有洗,稀飯渣黏在了上面已經變幹了,而掉皮的棕色沙發上隨意地扔著上衣和褲子,像是換下來還沒洗的髒衣服。

  確實夠亂的。他忍不住想到。

  「我忙死了,沒空搞這些。」大約是看到了警察臉上的驚訝,李民拉起一張椅子推給了對方,並且解釋道:「以前都是那丫頭收拾的。現在沒有她,麻煩一堆。所以警察同志還是不要再懷疑我了。」

  他像是怕自己的話不管用一樣,又補充了一句:「虎毒不食子,我是人,更不可能對自己小孩下手!」這一聲里似乎還含著絲絲憤怒。

  「警方會調查清楚的。」翁乘在客廳里走了幾步,耳朵里聽著對方的話,腦海中已經構建出李雲露的日常活動的一面——收拾家務。

  他的視線掃了一圈,問道:「哪個是李雲露的房間?」

  「之前派出所也來看了,沒什麼特別的。」中年男人警惕的那張臉上不情不願,但他還是抬手指著左邊的方向補充道:「第一間就是。」

  聞言,翁乘站走到對方所指的房間前,輕推了一下虛掩的那扇門,目光便將整間屋子都收入眼中……正對面有扇大窗,窗前是一張鋪著薄被的木床,床上有個素色枕頭。

  而床頭這一側有個床頭小柜子,門的左側則是貼著牆的牡丹花圖案的廉價衣櫃。衣櫃門大開。

  翁乘走了進去,最先注意到衣櫃下層敞開的一個鞋盒。

  鞋盒裡似乎是書本。難道是日記?他第一反應這樣想到,隨機蹲下將鞋盒取了出來。

  「花瓣……標本……」翁乘翻開最上面的厚本子,裡面一個字都沒,反而是夾著一些乾巴巴的花草。

  他愣了一下後,又把剩下的舊課本還有同步練習冊都翻了一遍,發現都是植物標本,其中以花居多,而且是比較常見的那些,比如杜鵑花和吊蘭的小花。

  翁乘長呼了一口氣,把手裡的三年級數學課本放回鞋盒後,發現自己的腳邊地板磚上有些細碎的白色渣子。

  他蹲在那裡,伸手觸及冰涼的地面,捏起了地上乾癟的東西,仔細一看,便明白這是滿天星的花瓣碎渣。

  大概是從裡面的標本上掉下來的吧。翁乘第一反應就是這樣。可是下一刻,他馬上注意到剛才打開的那些書本里並沒有滿天星。


  「警察同志,您好了沒?我還要去超市買點涼菜和大饃呢。」客廳里傳來的聲音有點急躁,讓翁乘從沉思中回到了現實。

  「再等一下。」他回了一句,一臉鄭重地重新把剛才那些東西又快速翻了一遍。

  最終他在第一本乾淨的厚本子中間的一頁里發現了些許白色滿天星留下的痕跡。

  作為工作多年的警察,翁乘不會放過每個細節。現在也是一樣。

  既然本子裡還有碎花碎葉,這就說明滿天星被拿走的時間不會太長。那麼是誰拿走了它?又為什麼拿走它?這與李雲露失蹤又是否有關?一連串的疑問浮現在他的心頭。

  翁乘的視線離開鞋盒,把外套口袋裡的記錄本拿出寫了幾筆。隨後他又看了下整個衣櫃,裡面只剩下幾件掛在那的衣服。

  有黑色外套和兩個長袖衫還有一條洗得發白的褲子。

  他的目光略微呆滯了幾秒,隨後重新起身,走了兩步打開了床頭櫃的抽屜。裡面是一根扎頭繩,還有兩個黑色髮夾,看起來很舊。

  一分鐘後,他連床底下都看了一遍,鋪被也掀開過,沒有更多發現。

  翁乘回到了客廳。至此他總結了自己了解到的所有信息——李民曾參與了這座小區的建設,在裡面跟著堂叔承包了一部分活。但後來其堂叔負債倒台,李民為堂叔擔保的民間借款全落在了自己身上,之後日子過得困難。

  其妻帶與五歲幼子也在那之後突然不見。剩下李雲露與李民父女二人共同生活。

  李雲露承擔了家務責任,卻還會時不時挨打,且在她失蹤前半個月,因被李民踢打住進了醫院。

  「看完了吧,我真要出門了。」中年男人不知對方心中所想,只是催促道。

  翁乘抬頭看了一眼正在下逐客令的人,轉身就向室外走去。

  當他走到這棟樓前面的居民活動平台時,站在一邊,掏出了很小的記錄本和筆,在上面寫了幾個字——內衣在哪?

  十五歲的女孩即使發育不良,也該是穿內衣了,但衣櫃裡完全沒有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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