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陣前
戰爭可不是在屏幕前拿屏幕把小兵框起來,然後拖到敵方單位上。
對於前現代軍隊,夜戰一直是種奢望,沒有幾個指揮官有把握讓自己的部隊執行一場夜襲。
尤其是兵源身體素質不達標的軍隊,幾乎人人都有夜盲症,根本無法列陣,往夜色里一撒,所有的指揮手段就都派不上用場了,只能聽天由命。
運氣好的話,或許能有一半人不會在路上跑散,並且天亮後還能收攏三分之一的倖存者。
當太陽升起時,亮度上升到人眼可以看清幾百米外的目標,對於小股精銳而言,確實可以遂行作戰任務了。
但是人如果多到超過一百,此時仍然不具備執行任務的條件。
因為偵察兵要觀察地形,中層軍官要開會制訂方案。
地形可以在前夜提前觀察,但天曉得會不會因為一晚上颳風下雨,或者敵人連夜構築工事,讓昨天的地形偵察結果變成無功用。
作戰計劃更是得按照早上偵察到的敵軍部署,在戰前最後一刻作出針對性調整,總不能真的搞什麼決勝於千里之外吧。
這段時間裡,士兵需要檢查武器和隨身裝備,基層士官則要開始戰前動員,炮兵和支援單位也要準備好自己該乾的工作。
哪怕鹿王的手下並不是什么正規軍,他們仍然需要干一件最重要的事情。
那就是吃早飯。
俗話說,皇帝不差餓兵,軍務部把星界軍的大頭兵丟到戰場上時,即便提供不了新鮮食物,好歹也是各種罐頭管飽。
鹿王的車隊停在幾公里外,就地紮營,也不是很在乎自己的行蹤會不會暴露。
雷穆斯用瞄準鏡看了一陣,沒看出什麼門道。
輕武器上的瞄準鏡倍率再高也有限,而且總有些細節是靠望遠鏡看不到的。
至少在這個距離上,根本聽不到鹿王的手下們到底在說什麼,只能看到一幫人相互指手畫腳。
其實聽不到也不要緊。
雷穆斯轉動旋鈕,把瞄準鏡的風偏修正。
反正過一會兒全是死人。
他透過目鏡,開始一個個清點要殺的人。
一共來了二十幾輛車,有五輛是重型卡車,而且沒有交管局查超載,往死里塞人的話,估計能運四五個連。
保守一點,兩槍一個人,那麼自己需要一千兩百發子彈才能殺光他們。
嗯,好像殺不光。
先不說手上有沒有那麼多子彈,連開一千發,槍管也受不了啊。
而且手上這把赦罪型自動槍是給精確射手用的,彈匣容量六發,需要頻繁換彈,倒不如換成雷射槍,火力持續力還強一些。
雷射又有自身的問題,距離一遠,威力衰減極其嚴重,霧霾天氣姑且不提,在草原雨林的地形中,打實彈的自動槍完全可以對著有人的地方掃射,子彈會穿透草葉和樹枝,殺傷躲在後面的人。
而雷射會被植被無情地擋住,根本奈何不得近在咫尺的目標。
要是有一門多管雷射就好了,包管對面來多少死多少。
可惜之前從那輛坦克上繳獲的多管雷射徹底損壞了,只回收到相電容器。
一籌莫展之際,拉姆悄悄把雷穆斯喊到一旁:「哥,我給你準備了點好東西。」
雷穆斯眼前一亮:「好東西?新匕首哦?」
「匕首?比鏈鋸劍還刺激!」
老么把雷穆斯帶到貨運-8的車頂,原本平坦的頂蓋上,現在多了一個簡易武器支架,是用廢鋼臨時焊接的。
武器支架上,架著一門雙聯裝重伐木槍。
雷穆斯哪裡把持得住,忍不住伸手撫摸:「你什麼時候搞出來的?我怎麼都不知道?」
「之前繳獲的重伐木放著太浪費了,索性自己想辦法焊了個槍架。」
雷穆斯:「不對啊,你上哪裡搞的焊槍?」
拉姆拿出一個用不明零件拼裝的奇怪裝置:「多管雷射上不是拆了倆電容器和諧振水晶嘛,稍微處理一下就是個雷射焊機。」
啊?
雷穆斯接過那個線纜裸露的「雷射焊機」,翻來覆去看了看:「這個,被機械教抓到怕是得死刑吧?」
「不會,按照各個鑄造世界的規定,最多做成機仆。」
「那不是和死了一樣麼?」
拉姆道:「還是有點區別的,而且——」
「只要不被抓到,就不算犯罪。」
壞了,讓你小子學到老師的真本事了。
拉姆一番話,讓雷穆斯開拓了新的視野。
我又不是拿不動,為什麼非要二選一?他乾脆把自動槍往身後一背,然後裝備上熱線槍。
十公斤重的液態金屬壓在背上,會嚴重影響使用者的機動和耐力,但反正這次是防禦作戰,影響沒那麼大。
他把兩個彈藥箱放到旁邊,裡邊分別放著二十個彈匣,和兩組替換的電池背包:「等會兒開打了,你就躲到下面去,沒事別亂跑,流彈可不長眼。」
拉姆:「哥,咱們犯不著自己冒險啊,把槍借給台吉的人,讓他們去……」
雷穆斯給了弟弟一個爆栗:「槍借出去還能要回來嗎?你是不是傻?」
其實槍枝歸屬問題還在其次,真正重要的是,雷穆斯非常享受以身犯險的刺激感,心跳在腎上腺素驅動下狂飆到二百,燃燒的血液在全身上下循環流淌,每扣動一次扳機,就有一條生命被摧毀,一條靈魂消逝。
讓人慾罷不能,如痴如醉。
一將功成萬骨枯,反過來也一樣,想要建立功業,那就要踩著其他人的屍骨往上爬。
雖說現在殺的人毫無意義,雷穆斯現在身為平民,他既無法在帝國政壇積累名望,也無法在星界軍靠戰功晉升。
但作為德米特里的學生,必須要在戰火中淬鍊自己,才能剔除弱點,淘汰雜質,成為真鋼。
拉姆聽完這些歪理,怯生生問:「哥,你真這麼想的嗎?」
雷穆斯往胸掛里塞了兩顆反步兵手榴彈:「難道我還能是天生反社會人格,超雄綜合症,重度精神病,對殺人放火上癮。」
見拉姆信以為真,雷穆斯揉了揉他的腦袋:「小子,你二哥我最能打,所以老子要挑起大梁,就這麼簡單。」
對於前現代軍隊,夜戰一直是種奢望,沒有幾個指揮官有把握讓自己的部隊執行一場夜襲。
尤其是兵源身體素質不達標的軍隊,幾乎人人都有夜盲症,根本無法列陣,往夜色里一撒,所有的指揮手段就都派不上用場了,只能聽天由命。
運氣好的話,或許能有一半人不會在路上跑散,並且天亮後還能收攏三分之一的倖存者。
當太陽升起時,亮度上升到人眼可以看清幾百米外的目標,對於小股精銳而言,確實可以遂行作戰任務了。
但是人如果多到超過一百,此時仍然不具備執行任務的條件。
因為偵察兵要觀察地形,中層軍官要開會制訂方案。
地形可以在前夜提前觀察,但天曉得會不會因為一晚上颳風下雨,或者敵人連夜構築工事,讓昨天的地形偵察結果變成無功用。
作戰計劃更是得按照早上偵察到的敵軍部署,在戰前最後一刻作出針對性調整,總不能真的搞什麼決勝於千里之外吧。
這段時間裡,士兵需要檢查武器和隨身裝備,基層士官則要開始戰前動員,炮兵和支援單位也要準備好自己該乾的工作。
哪怕鹿王的手下並不是什么正規軍,他們仍然需要干一件最重要的事情。
那就是吃早飯。
俗話說,皇帝不差餓兵,軍務部把星界軍的大頭兵丟到戰場上時,即便提供不了新鮮食物,好歹也是各種罐頭管飽。
鹿王的車隊停在幾公里外,就地紮營,也不是很在乎自己的行蹤會不會暴露。
雷穆斯用瞄準鏡看了一陣,沒看出什麼門道。
輕武器上的瞄準鏡倍率再高也有限,而且總有些細節是靠望遠鏡看不到的。
至少在這個距離上,根本聽不到鹿王的手下們到底在說什麼,只能看到一幫人相互指手畫腳。
其實聽不到也不要緊。
雷穆斯轉動旋鈕,把瞄準鏡的風偏修正。
反正過一會兒全是死人。
他透過目鏡,開始一個個清點要殺的人。
一共來了二十幾輛車,有五輛是重型卡車,而且沒有交管局查超載,往死里塞人的話,估計能運四五個連。
保守一點,兩槍一個人,那麼自己需要一千兩百發子彈才能殺光他們。
嗯,好像殺不光。
先不說手上有沒有那麼多子彈,連開一千發,槍管也受不了啊。
而且手上這把赦罪型自動槍是給精確射手用的,彈匣容量六發,需要頻繁換彈,倒不如換成雷射槍,火力持續力還強一些。
雷射又有自身的問題,距離一遠,威力衰減極其嚴重,霧霾天氣姑且不提,在草原雨林的地形中,打實彈的自動槍完全可以對著有人的地方掃射,子彈會穿透草葉和樹枝,殺傷躲在後面的人。
而雷射會被植被無情地擋住,根本奈何不得近在咫尺的目標。
要是有一門多管雷射就好了,包管對面來多少死多少。
可惜之前從那輛坦克上繳獲的多管雷射徹底損壞了,只回收到相電容器。
一籌莫展之際,拉姆悄悄把雷穆斯喊到一旁:「哥,我給你準備了點好東西。」
雷穆斯眼前一亮:「好東西?新匕首哦?」
「匕首?比鏈鋸劍還刺激!」
老么把雷穆斯帶到貨運-8的車頂,原本平坦的頂蓋上,現在多了一個簡易武器支架,是用廢鋼臨時焊接的。
武器支架上,架著一門雙聯裝重伐木槍。
雷穆斯哪裡把持得住,忍不住伸手撫摸:「你什麼時候搞出來的?我怎麼都不知道?」
「之前繳獲的重伐木放著太浪費了,索性自己想辦法焊了個槍架。」
雷穆斯:「不對啊,你上哪裡搞的焊槍?」
拉姆拿出一個用不明零件拼裝的奇怪裝置:「多管雷射上不是拆了倆電容器和諧振水晶嘛,稍微處理一下就是個雷射焊機。」
啊?
雷穆斯接過那個線纜裸露的「雷射焊機」,翻來覆去看了看:「這個,被機械教抓到怕是得死刑吧?」
「不會,按照各個鑄造世界的規定,最多做成機仆。」
「那不是和死了一樣麼?」
拉姆道:「還是有點區別的,而且——」
「只要不被抓到,就不算犯罪。」
壞了,讓你小子學到老師的真本事了。
拉姆一番話,讓雷穆斯開拓了新的視野。
我又不是拿不動,為什麼非要二選一?他乾脆把自動槍往身後一背,然後裝備上熱線槍。
十公斤重的液態金屬壓在背上,會嚴重影響使用者的機動和耐力,但反正這次是防禦作戰,影響沒那麼大。
他把兩個彈藥箱放到旁邊,裡邊分別放著二十個彈匣,和兩組替換的電池背包:「等會兒開打了,你就躲到下面去,沒事別亂跑,流彈可不長眼。」
拉姆:「哥,咱們犯不著自己冒險啊,把槍借給台吉的人,讓他們去……」
雷穆斯給了弟弟一個爆栗:「槍借出去還能要回來嗎?你是不是傻?」
其實槍枝歸屬問題還在其次,真正重要的是,雷穆斯非常享受以身犯險的刺激感,心跳在腎上腺素驅動下狂飆到二百,燃燒的血液在全身上下循環流淌,每扣動一次扳機,就有一條生命被摧毀,一條靈魂消逝。
讓人慾罷不能,如痴如醉。
一將功成萬骨枯,反過來也一樣,想要建立功業,那就要踩著其他人的屍骨往上爬。
雖說現在殺的人毫無意義,雷穆斯現在身為平民,他既無法在帝國政壇積累名望,也無法在星界軍靠戰功晉升。
但作為德米特里的學生,必須要在戰火中淬鍊自己,才能剔除弱點,淘汰雜質,成為真鋼。
拉姆聽完這些歪理,怯生生問:「哥,你真這麼想的嗎?」
雷穆斯往胸掛里塞了兩顆反步兵手榴彈:「難道我還能是天生反社會人格,超雄綜合症,重度精神病,對殺人放火上癮。」
見拉姆信以為真,雷穆斯揉了揉他的腦袋:「小子,你二哥我最能打,所以老子要挑起大梁,就這麼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