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章 問我為啥砍第二刀?正當防衛呀!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于洋的話,讓審判長和公訴人都很意外。

  你今天上訴開庭是為了給當事人辯護的。

  可是被告人律師詢問公訴人是什麼鬼?

  審判長仇行知皺皺眉,看了看身邊另外兩位審判員。

  想想剛才在休息室擬定的策略:

  讓空辯雙方儘量多發言,針對每一個細節都做充分辯論......

  仇行知鄭重道:

  「被告人辯護律師,你的問題是否與本案有關?」

  于洋很鄭重而又堅決地道:

  「有關!」

  審判長點點頭:

  「允許被告人律師對公訴人進行提問。」

  牛孟甲和何青旋兩位檢察官,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不知道于洋葫蘆里賣的什麼藥。

  于洋看向公訴人席位,非常認真地問道:

  「請問公訴人,現在如果你走在大街上被人搶了手機,你會不會直接放手讓對方搶走?」

  牛孟甲想了想:

  「我拒絕回答被告人律師的提問,該提問與本案無關!」

  于洋看向審判長,審判長敲了下法槌:

  「反對無效,請公訴人繼續回答。」

  顯然,合議庭雖然贊成對每一個爭議點進行辯論,但對兩名公訴人逮住細節糾纏的做法也有些不滿。

  牛孟甲滿臉黑線,只能硬著頭皮回答:

  「我當然不會輕易鬆手。」

  于洋此時已經開啟了【察言觀色】技能,判定對方說的是真話。

  于洋點點頭:

  「很好。

  那麼如果對方搶到了你的手機,轉身就跑,你會不會追?」

  牛孟甲這次明顯遲疑了一下,想了想:

  「會追,但是也看情況吧。」

  于洋沒等對方發散思維,繼續追問:

  「如果對方拿著你的手機有同夥,正在前面騎摩托車,你還會繼續追嗎?」

  這次牛孟甲明顯很快就回答:

  「當然要追,否則他也上了摩托車,就追不回來了。」

  于洋點點頭,牛孟甲後面的兩次回答都是真話。

  進而,于洋看向還在坐著的另一名公訴人何青旋:

  「何檢察官,您呢?」

  「有人搶你手機的話,你會不會直接給對方?」

  何青旋無奈,起身回答:

  「嗯,不會給!」

  這句話是真話,但是說的也真違心。

  這句話說出來,和剛才何青旋要求張江明在遇到危險時扔掉砍刀、冷靜思考的態度,大相逕庭。

  于洋微微一笑,繼續問道:

  「那對方已經拿到手機,轉身就跑,你會繼續追嗎?」

  何青旋明顯已經明白于洋想幹什麼,立即回答道:

  「我,我不追......」

  立即,庭審現場一片噓聲。

  于洋都沒有判定,就知道對方這話說的違心。

  [今日給個說法]直播間裡面,更是眾多有財的網友馬上發言:

  {這是正常人腦迴路嗎?怎麼可能不追?太違心了吧。}

  {這律師叫啥,何青旋是吧,我記住你了,以後就叫你『手機哥』。}

  {這人可不是律師,是姑蘇市檢察院的,公訴人。}

  {哼哼,有公職那就更好罷了,我得去查一查他!}

  ......

  何青旋本想硬著頭皮硬扯一下矇混過去,沒想到就連法庭上旁聽席都讓自己過不了關。

  於是,何青旋趕緊往回找補:

  「我的意思不是馬山追,是不是起碼可以報個警什麼的,萬一對方有刀呢?」

  何青旋又意識到,情景是自己的手機已經被搶走了,馬上又改口:

  「當然,我手裡沒手機,可以讓路人幫我報個警,或者大家一起追......」

  說到這裡,何青旋注意到對面的律師于洋有意無意看了看法庭對面的直播攝像機。

  何青旋心中一驚,意識到自己不能扯謊,否則越描越黑,恐怕今天出了這個法庭,自己的膽小怕事、不管他人死活的形象就要在網上傳開了。

  「嗯,確實,我是要追的,這是正常人在那種情況下的真實反應。」

  何青旋放棄了抵抗,說了真話。

  「如果於律師要問,對方有同夥騎摩托車接應,我的回答是抓緊追。」

  何青旋都會搶答了。

  于洋滿意地點了點頭,兩位公訴人能說實話,肯說實話就好。

  網絡直播還真是個好東西,廣大群眾可能不懂法,但是群眾們都懂基本邏輯。

  于洋看向審判長:

  「審判長,我的話問完了。」

  「剛才,我只是舉了個被搶奪手機的例子。」

  「手機被搶,是侵犯了被害人的財產權,被害人,嗯,公訴人第一反應都是不放手、要當場追回手機。

  當然,如果對方持械搶劫,是否追擊就要考慮考慮了。」

  對面的公訴人也點了點頭。

  于洋接著分析:

  「我的當事人的生命健康權受到了迫在眉睫的威脅,他的順勢反擊實屬正當防衛。

  至於追擊施暴者,也和追擊實施了財產侵害的人一樣,也沒問題。」

  「更何況,施暴者劉江蛟沖向的是汽車後備箱,我的當事人可是剛才眼睜睜看到他從裡面拿出來的砍刀。

  現在他又向後備箱跑去,難道不應該是追擊制止嗎?」

  「換言之,我的當事人對劉江蛟的追擊,莫不要說是一種合理的應激反應,就算當時給了我的當事人充分的反應時間,這種追擊行為也是合理的自衛措施!

  因為這就如同剛才兩位公訴人在看到犯罪分子有同夥接應,再次加快速度追擊一樣,是一種合理的防禦性避險舉動!」

  法庭上,合議庭和旁聽席都有人在點頭。

  于洋分明看到何青旋、牛孟甲頭上都冒出來『失望+2』的字符,看來是又往前爭取了一分!

  于洋的發言,從根本上顛覆了公訴人對於張江明的反擊是否存在主觀故意的糾纏,證明即便是張江明存在故意,也是屬於正當防衛的合理範疇。

  審判長仇行知適時敲響法槌:

  「現在,我對雙方剛才這一階段的庭審辯論做簡要總結。」

  「上訴方主張在劉江蛟受傷後、手中沒有兇器以及逃跑的情況下,張江明對的追擊行為屬於正當防衛;

  並且,劉江蛟的傷情惡化,與張江明的追擊行為並不存在必然關係。」

  「上訴人律師,我的陳述是否準確?」

  于洋點點頭:

  「報告審判長,合議庭的觀點陳述準確無誤。」

  審判長仇行知又看向公訴人:

  「公訴人,你方對上訴方的以上主張是否認可?」

  牛孟甲和何青旋還能怎麼說?

  剛才的庭審環節中,所有的路子都被于洋給堵死了。

  本來想往故意傷害那邊扯一下,結果被對方從根上給斷開。

  沒辦法,只能承認了:

  「報告審判長,檢方對上訴方相關觀點無異議。」

  仇行知很滿意檢方回答,隨即敲了一下法槌:

  『咚!』

  「本庭判定,被告人張江明對劉江蛟的追擊行為,屬正當防衛範疇,對其可能造成的傷害免於刑事責任!

  同時判定,劉江蛟的傷情惡化,與是否存在追擊行為無必然關聯,即劉江蛟的死亡與張江明無關!」

  此言一出,意味著判定了張江明與劉江蛟的死亡無關,最後至少要被判減刑了。

  [今日給個說法]欄目中,很多網友已經開始歡呼:

  {正義的勝利,上訴人要被判無罪了!}

  {那個砍人的,死有餘辜,要是反抗都要被判刑,還真是天理難容了。}

  {這兩個公訴人真討厭,一直糾纏著不放。}

  衛天曉看到直播間裡的討論畫風有點歪,便說道:

  「現在只是在張江明與劉江蛟死亡這個判定點上,判定了無關。

  後續案件還有其他的判定點需要進一步裁決確認。」

  「當然,一審判決被告人『過失致人死亡』的罪名肯定是要被推翻了,也就是張江明會被減刑。」

  頓了頓,衛天曉繼續繼續說道:

  「至於兩位公訴人,實際上他們的職責本身就是要打擊犯罪,儘可能對犯罪嫌疑人所做的各項細節進行分析。」

  「不放過一個壞人,也不冤枉一個好人,這就是公訴人和辯護律師之間的博弈。」

  「所以,不要對公訴人的行為過度苛責,畢竟可能有一天的控辯雙方互換,我相信兩位公訴人也會全力維護被告人的利益的。」

  「當然,今天的庭審無論如何,看來都會有一個好的結果。」

  說到這裡,衛天曉不由自主地嘴角也勾起一個弧度:

  『看來選擇于洋來擔當辯護人,是對了的。』

  『就看後續的庭審,于洋能不能再接再厲,給被告人爭取無罪的結果。』

  『要真的是爭取到無罪釋放,那樣的話可以說就創造了司法上的一個里程碑......』

  ......

  法庭上,公訴人也知道被告人減刑已成定局,但是他們仍然會對案件剩下的案情進行刑事指控。

  審判長仇行知:

  「現在,請證人退庭。」

  「公訴人,請繼續針對上訴人申請訴求陳述你方異議。」

  牛孟甲和何青旋整理下心情,稍微低聲討論幾句,隨後何青旋舉手起身:

  「審判長,張江明起身追逐劉江蛟之後,在追逐過程中,再次砍到了劉的身上。」

  「劉江蛟再次被砍後,慌不擇路向路邊綠化帶跑去,被絆倒後倒地不起,最終死亡。

  並且,在此期間被告人張江明存在著持刀再次追逐、逼近劉江蛟的行為,足見其存在主觀故意的特徵。

  「因此,公訴方認為,張江明這次的揮砍行為存在著明顯的故意傷人嫌疑。」

  「公訴人發言完畢。」

  審判長仇行知點點頭,不出意外,公訴人雖然明知後續要被改判,但還是沒有放棄。

  又用『故意傷害』的罪名指控了被告人。

  于洋看了看剛剛充滿欣喜,而又被公訴人話語澆了一盆冷水的張江明,舉手緩緩起身:

  「審判長,對於公訴人對於我方當事人後續相關行為的刑事指控,我方不予承認。

  因為追逐過程中我方當事人的行為,還屬於正當防衛的範疇!」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