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3章 什麼!不光無罪,你還要賠償?
張江明防衛過當的案子,在網上掀起了很高的熱度,尤其是[今日給個說法]欄目確定要直播庭審之後,引發了很多討論。
網上的輿論絕大多數都是支持張江明的,畢竟將心比心每個人都可能遇到這種情況,而如果一旦反抗就會被定性為『防衛過當』的話,反而更會縱容行兇者。
于洋也關注到了網上高漲的輿論,同時自己在評論較高的帖子底下留下自己的留言。
他現在,自己在網上針對案件的發言,如果有人評論、點讚的話,也會獲得積分。
看來,張江明這起案件,自己接下來收益會非常高。
......
開庭的日子很快到來了,于洋和林蘇婉坐的計程車來到法院門口時,姑蘇區法院門口已經圍滿了記者。
計程車司機有些詫異:
「你們二位不會是今天正當防衛案子的辯護律師吧?」
于洋笑笑沒說話,領著林蘇婉下了計程車。
看到有兩個年輕人下了計程車,幾個記者拎著長槍短炮沖了過來。
「請問你們是張江明的辯護律師於律師、林律師嗎?」
因為[今日給個說法]直播節目的預告,所以對于于洋和林蘇婉的信息是知道一些的。
不過,因為從車上下來的這兩個人實在是長得有些過于帥氣、漂亮,不太像是經驗豐富律師的樣子,因此大多數記者並沒有一股腦全衝過來。
于洋還是他那副標準的微笑樣子:
「各位新聞界的朋友大家好,我是來自申城君傾律師事務所的于洋,這位是林蘇婉律師。」
「今天有關張江明先生二審的案子,由我們作為代理律師出庭。」
聽到這個年輕帥小伙真的是今天上訴人的代理律師,眾多記者蜂擁沖了過來。
「於律師,今天的案子你勝訴的把握有多大?」
「於律師,我是江南日報記者,對於一審判罰,你有哪些反駁理由?」
「林律師,你和於律師是什麼關係......」
?
怎麼感覺這群記者中間出現了奇奇怪怪的問題?
于洋沒有急於回答記者們提問的細節性問題,只是籠統地回答道:
「請大家相信龍國法律的公平公正,相信法院會會給出我們一個公正的審判。」
對於這個答案,記者們當然還是不依不饒:
「於律師,那你究竟對這次二審勝訴有沒有把握,看你這麼年輕,不會是為了譁眾取寵而代理的這起案件吧?」
這名帶著眼鏡瓜子臉的女記者的問題,成功地引起了于洋的注意。
于洋盯著這位女記者,鄭重回答道:
「到底是譁眾取寵,還是為了還當事人獲得一個公正的審判,今天上午的庭審就會給出答案。」
「如果真如你所說,我是為了博人眼球、譁眾取寵而代理這起案件的話,請大家記住我律所的名字:
申城君傾律師事務所。」
「但是如果,今天我和林律師能夠勝訴,還被告人張先生一個清白,請大家也記住我們律所的名字「
申城君傾律師事務所!」
好嘛,于洋來這裡做GG來了。
不過效果確實很不錯,很多記者已經開始打下腹稿:
如果眼前這帥哥美女敗訴,自己一定寫一篇嘲諷度拉滿的報導,把這個于洋的名字和君傾律所的名字放大字號單列一行在前面;
但是如果他倆勝訴,那就更有話題度了,到時候再炒一炒兩個人的CP,流量這不就有了麼!
偏巧這時間,姑蘇市檢察院的公訴人的車也到了法院門口。
記者們見到是檢察院的車,立即一群人圍攏上去,減輕了對于洋和林蘇婉的『包圍』。
趁此機會,于洋抓緊時間護著林蘇婉擠出記者群,進入到法院。
身後檢察院的車因為提前和法院有過聯繫,公訴人根本沒有在法院門口下車,而是直接按喇叭開了進去。
記者們還想跟進去,但除了有採訪預約的之外,大部分都被攔在了門口外邊,只能等待著庭審的結束。
......
很快,處在等候室裡面的于洋和林蘇婉就等來了工作人員的消息,可以上法庭了。
進入到法庭,于洋首先注意到的是已經在被告人席上的張江明。
看上去張江明的精神狀態已經比前幾天見到他的時間好了很多,不知道是自己之前的話起到了作用,還是因為這幾天張江明了解到自己勝訴的輝煌歷史增強了信心。
隨後,于洋看到了對面的公訴人陣容。
公訴人是來自姑蘇市檢察院的牛孟甲、何青旋兩位檢察官。
對於兩個人的背景情況,于洋和林蘇婉都提前做了功課。
牛、何兩位檢察官都是姑蘇市檢察院資深檢察官,今年都是50歲左右年紀,不僅有著豐富的辦案經驗,而且職業生涯涉及很多大案、要案。
看來這次市檢察院把他們兩位頂級高手派出來,是想要全力維持一審判決。
同時,于洋也看到法庭上還擺放了『證人席』,由此看來今天與死者劉江蛟同乘一輛車的另外一男一女也會出庭作證。
書記員已經開始宣讀法庭紀律:
「一,.......」
「二,......」
「三,對於本次庭審,法制頻道的[今日給個說法]欄目,將在網絡上開啟同步直播。請參與庭審現場的控辯雙方、旁聽人員,務必注意法庭紀律和禮儀......」
「四,......」
書記員一口氣宣讀完畢之後,接著放下相關材料,高聲道:
「下面,全體起立,請本次庭審合議庭入場!」
呼啦啦,法庭上全部人員都站立起身。
審判長仇行知與另外兩名審判員宋遠舟、丁城一起走上審判台。
三位合議庭成員在各位位置站好後,審判長仇行知開口道:
「請坐!」
呼啦啦,法庭上的眾人紛紛落座。
對於這三位法官的背景資料,于洋當然也是做了功課的,尤其是針對審判長仇行知。
于洋了解到,仇行知法觀念是姑蘇市中院的副院長,平時就以執法甚嚴聞名,這次為了審判好這次案件,看來姑蘇司法系統也是精銳盡出了。
與此同時,書記員仍然在推進著庭審的繼續:
「報告審判長,本次庭審的上訴方被告人、被告人代理律師,檢方姑蘇市檢察院檢察官均已到庭。」
「相關證人、證物均已準備就緒,現在可以開庭。」
審判長仇行知點點頭,拿起法槌:
『篤!篤!』
「我宣布,現在開庭。」
「今天組成合議庭的是姑蘇市中院的仇行知、宋遠舟、丁城,其中我作為審判長,其他兩位同志為審判員。」
「首先,請工作人員核實出庭人身份。」
......
雙方信息很快核實完畢,審判長仇行知繼續道:
「下面,我來簡述本次案件案由。」
「今年8月27日夜間23時左右,被告人張江明騎一輛電動自行車,在本市占城路和新官路交叉口,與一輛掛本市牌照小轎車疑似發生剮蹭。
事發後,小轎車上的劉江蛟下車後持砍刀威脅、砍傷被告人,被告人張江明在反擊過程中,失手將劉江蛟用砍刀刺、砍致死。
一審姑蘇市坤山區法院判處被告人張江明防衛過當致人死亡,有期徒刑2年,附帶民事賠償20萬元。
被告人對一審判罰不服,在法定期限內,向本院提請上訴。」
......
「被告人律師,以上案由是否屬實?」、
于洋迅速站起來回答審判長問話:
「報告審判長,以上案由屬實。」
審判長仇行知點點頭:
「下面,請上訴方陳述上訴理由和訴求。」
于洋微微躬身,又下意識確認了一下[今日給個說法]欄目的攝像機正在對著自己,這才開口道:
「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我是一審被告人也就是上訴人張江明先生的代理律師。」
「我是來自申城君傾律師事務所的于洋,這位是林蘇婉律師。」
「我方上訴的全部依據和理由,都是基於我國《刑法》第二十條『正當防衛』條款的規定和相關司法解釋。
8月27日晚間,我方當事人張江明先生和包括死者劉江蛟在內的小汽車中三人發生爭執,是沒有任何前兆或者糾紛在前的,本應是一起交通糾紛。
但死者劉江蛟卻在口角後,返回汽車內拿取砍刀,直接砍傷我方當事人,我方當事人在生命遭受到威脅情況下,奮起反擊,應該被判定為正當防衛,而非防衛過當。」
「對此,我方訴求方面,一共有3點:」
「第一,我方當時對本案死者的劉江蛟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範疇,不應被判防衛過當,因此請求撤銷一審判決,改判我方當事人無罪。」
「第二,基於我方刑事無責的情況,請求法院裁定一審刑事附帶民事賠償的裁決無效,即免除我方對死者20萬元賠償金。」
「第三,我方當事人張江明先先生因一審判決造成的名譽、經濟損失,要求公訴人給予一定經濟補償,並且公開賠禮道歉、消除不良影響。
初步核算,補償金額為22.47萬元。」
「以上是我方上訴理由和上訴訴求,陳述完畢。」
于洋的陳述要求,乍一聽有點過分,仔細一想,非常過分!
網上的輿論絕大多數都是支持張江明的,畢竟將心比心每個人都可能遇到這種情況,而如果一旦反抗就會被定性為『防衛過當』的話,反而更會縱容行兇者。
于洋也關注到了網上高漲的輿論,同時自己在評論較高的帖子底下留下自己的留言。
他現在,自己在網上針對案件的發言,如果有人評論、點讚的話,也會獲得積分。
看來,張江明這起案件,自己接下來收益會非常高。
......
開庭的日子很快到來了,于洋和林蘇婉坐的計程車來到法院門口時,姑蘇區法院門口已經圍滿了記者。
計程車司機有些詫異:
「你們二位不會是今天正當防衛案子的辯護律師吧?」
于洋笑笑沒說話,領著林蘇婉下了計程車。
看到有兩個年輕人下了計程車,幾個記者拎著長槍短炮沖了過來。
「請問你們是張江明的辯護律師於律師、林律師嗎?」
因為[今日給個說法]直播節目的預告,所以對于于洋和林蘇婉的信息是知道一些的。
不過,因為從車上下來的這兩個人實在是長得有些過于帥氣、漂亮,不太像是經驗豐富律師的樣子,因此大多數記者並沒有一股腦全衝過來。
于洋還是他那副標準的微笑樣子:
「各位新聞界的朋友大家好,我是來自申城君傾律師事務所的于洋,這位是林蘇婉律師。」
「今天有關張江明先生二審的案子,由我們作為代理律師出庭。」
聽到這個年輕帥小伙真的是今天上訴人的代理律師,眾多記者蜂擁沖了過來。
「於律師,今天的案子你勝訴的把握有多大?」
「於律師,我是江南日報記者,對於一審判罰,你有哪些反駁理由?」
「林律師,你和於律師是什麼關係......」
?
怎麼感覺這群記者中間出現了奇奇怪怪的問題?
于洋沒有急於回答記者們提問的細節性問題,只是籠統地回答道:
「請大家相信龍國法律的公平公正,相信法院會會給出我們一個公正的審判。」
對於這個答案,記者們當然還是不依不饒:
「於律師,那你究竟對這次二審勝訴有沒有把握,看你這麼年輕,不會是為了譁眾取寵而代理的這起案件吧?」
這名帶著眼鏡瓜子臉的女記者的問題,成功地引起了于洋的注意。
于洋盯著這位女記者,鄭重回答道:
「到底是譁眾取寵,還是為了還當事人獲得一個公正的審判,今天上午的庭審就會給出答案。」
「如果真如你所說,我是為了博人眼球、譁眾取寵而代理這起案件的話,請大家記住我律所的名字:
申城君傾律師事務所。」
「但是如果,今天我和林律師能夠勝訴,還被告人張先生一個清白,請大家也記住我們律所的名字「
申城君傾律師事務所!」
好嘛,于洋來這裡做GG來了。
不過效果確實很不錯,很多記者已經開始打下腹稿:
如果眼前這帥哥美女敗訴,自己一定寫一篇嘲諷度拉滿的報導,把這個于洋的名字和君傾律所的名字放大字號單列一行在前面;
但是如果他倆勝訴,那就更有話題度了,到時候再炒一炒兩個人的CP,流量這不就有了麼!
偏巧這時間,姑蘇市檢察院的公訴人的車也到了法院門口。
記者們見到是檢察院的車,立即一群人圍攏上去,減輕了對于洋和林蘇婉的『包圍』。
趁此機會,于洋抓緊時間護著林蘇婉擠出記者群,進入到法院。
身後檢察院的車因為提前和法院有過聯繫,公訴人根本沒有在法院門口下車,而是直接按喇叭開了進去。
記者們還想跟進去,但除了有採訪預約的之外,大部分都被攔在了門口外邊,只能等待著庭審的結束。
......
很快,處在等候室裡面的于洋和林蘇婉就等來了工作人員的消息,可以上法庭了。
進入到法庭,于洋首先注意到的是已經在被告人席上的張江明。
看上去張江明的精神狀態已經比前幾天見到他的時間好了很多,不知道是自己之前的話起到了作用,還是因為這幾天張江明了解到自己勝訴的輝煌歷史增強了信心。
隨後,于洋看到了對面的公訴人陣容。
公訴人是來自姑蘇市檢察院的牛孟甲、何青旋兩位檢察官。
對於兩個人的背景情況,于洋和林蘇婉都提前做了功課。
牛、何兩位檢察官都是姑蘇市檢察院資深檢察官,今年都是50歲左右年紀,不僅有著豐富的辦案經驗,而且職業生涯涉及很多大案、要案。
看來這次市檢察院把他們兩位頂級高手派出來,是想要全力維持一審判決。
同時,于洋也看到法庭上還擺放了『證人席』,由此看來今天與死者劉江蛟同乘一輛車的另外一男一女也會出庭作證。
書記員已經開始宣讀法庭紀律:
「一,.......」
「二,......」
「三,對於本次庭審,法制頻道的[今日給個說法]欄目,將在網絡上開啟同步直播。請參與庭審現場的控辯雙方、旁聽人員,務必注意法庭紀律和禮儀......」
「四,......」
書記員一口氣宣讀完畢之後,接著放下相關材料,高聲道:
「下面,全體起立,請本次庭審合議庭入場!」
呼啦啦,法庭上全部人員都站立起身。
審判長仇行知與另外兩名審判員宋遠舟、丁城一起走上審判台。
三位合議庭成員在各位位置站好後,審判長仇行知開口道:
「請坐!」
呼啦啦,法庭上的眾人紛紛落座。
對於這三位法官的背景資料,于洋當然也是做了功課的,尤其是針對審判長仇行知。
于洋了解到,仇行知法觀念是姑蘇市中院的副院長,平時就以執法甚嚴聞名,這次為了審判好這次案件,看來姑蘇司法系統也是精銳盡出了。
與此同時,書記員仍然在推進著庭審的繼續:
「報告審判長,本次庭審的上訴方被告人、被告人代理律師,檢方姑蘇市檢察院檢察官均已到庭。」
「相關證人、證物均已準備就緒,現在可以開庭。」
審判長仇行知點點頭,拿起法槌:
『篤!篤!』
「我宣布,現在開庭。」
「今天組成合議庭的是姑蘇市中院的仇行知、宋遠舟、丁城,其中我作為審判長,其他兩位同志為審判員。」
「首先,請工作人員核實出庭人身份。」
......
雙方信息很快核實完畢,審判長仇行知繼續道:
「下面,我來簡述本次案件案由。」
「今年8月27日夜間23時左右,被告人張江明騎一輛電動自行車,在本市占城路和新官路交叉口,與一輛掛本市牌照小轎車疑似發生剮蹭。
事發後,小轎車上的劉江蛟下車後持砍刀威脅、砍傷被告人,被告人張江明在反擊過程中,失手將劉江蛟用砍刀刺、砍致死。
一審姑蘇市坤山區法院判處被告人張江明防衛過當致人死亡,有期徒刑2年,附帶民事賠償20萬元。
被告人對一審判罰不服,在法定期限內,向本院提請上訴。」
......
「被告人律師,以上案由是否屬實?」、
于洋迅速站起來回答審判長問話:
「報告審判長,以上案由屬實。」
審判長仇行知點點頭:
「下面,請上訴方陳述上訴理由和訴求。」
于洋微微躬身,又下意識確認了一下[今日給個說法]欄目的攝像機正在對著自己,這才開口道:
「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我是一審被告人也就是上訴人張江明先生的代理律師。」
「我是來自申城君傾律師事務所的于洋,這位是林蘇婉律師。」
「我方上訴的全部依據和理由,都是基於我國《刑法》第二十條『正當防衛』條款的規定和相關司法解釋。
8月27日晚間,我方當事人張江明先生和包括死者劉江蛟在內的小汽車中三人發生爭執,是沒有任何前兆或者糾紛在前的,本應是一起交通糾紛。
但死者劉江蛟卻在口角後,返回汽車內拿取砍刀,直接砍傷我方當事人,我方當事人在生命遭受到威脅情況下,奮起反擊,應該被判定為正當防衛,而非防衛過當。」
「對此,我方訴求方面,一共有3點:」
「第一,我方當時對本案死者的劉江蛟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範疇,不應被判防衛過當,因此請求撤銷一審判決,改判我方當事人無罪。」
「第二,基於我方刑事無責的情況,請求法院裁定一審刑事附帶民事賠償的裁決無效,即免除我方對死者20萬元賠償金。」
「第三,我方當事人張江明先先生因一審判決造成的名譽、經濟損失,要求公訴人給予一定經濟補償,並且公開賠禮道歉、消除不良影響。
初步核算,補償金額為22.47萬元。」
「以上是我方上訴理由和上訴訴求,陳述完畢。」
于洋的陳述要求,乍一聽有點過分,仔細一想,非常過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