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沒想到吧,我找到了監控視頻
呂方陽頭頂冒出『急迫+3』的標誌,急忙辯解道:
「一審檢方對於白澤龍所犯罪行的判斷,並非是沒有證據,相關證據已經在一審法院進行了提交:
在實施綁架犯罪中,被告人白澤龍提供了房屋處所,以及捆綁用的繩子、塞嘴用的毛巾,還在該出租屋內囤積了大量食品。
這些都足以證明白澤龍、劉佳奇團伙對被害人孫宇凡的綁架是早有預謀的,並且在這其中白澤龍在犯罪準備和實施階段發揮了重要作用!」
呂方陽似乎找回了狀態,氣勢越來越足,接著說道:
「更進一步,檢方也有理由認為,被告人白澤龍不僅在犯罪過程中參與,更是犯罪的主要策劃人。」
「依據我國《刑法》第26條,犯罪的組織者、指揮者或者主要獲利者,或在犯罪預備階段起主導作用,為主犯。
同時,在司法解釋中國對主犯的界定中,明確如果房東在綁架案中,策劃分贓方式、協助選取據點等,可以被認定為主犯。」
話說到這裡,很明顯,公訴人在表示對於一審判決的不滿。
被告席上的白澤龍,聽到公訴人還要繼續認定他為主犯,更是忍不住要站起來。
于洋則是向白澤龍投去一個安慰的眼神,示意其沉住氣。
與此同時,[今日給個說法]直播間中,衛天曉適時解釋道:
「目前,對於孫宇凡被綁架勒索死亡一案,公訴人和被告人對於一審判決結果都不滿。
可以說如果這次被告人的上訴官司如果打不贏,隨之而來面臨的就是公訴人的抗訴。
被告人和公訴方手中是否掌握了新的事實證據,證據才是決定這場庭審結果的關鍵。」
于洋作為被告人的辯護律師,當然了解到目前被害人家屬和公訴方這一段時間一直在收集證據,準備抗訴。
對此,于洋這兩天也沒閒著,早就有所準備:
他左右手分別拿起兩份案卷材料複印件,朝著審判席和公訴人展示了一圈:
「我現在左手拿的,是一審偵查過程中我方當事人白澤龍先生回憶的5月23日上午,他與劉佳奇、孫宇凡等四人在出租屋樓下見面時說過的話。
主要是白澤龍和劉佳奇之間的對話,總共不超過5句話。
大概情況就是白澤龍表達了對劉佳奇帶這麼多人過來的不滿,和不願牽扯他們討債業務的表達。」
「而我右手拿的,是對當天上午同一事件,劉佳奇、謝洪濤、肖軍三人的描述。
他們的證詞則顯示,當天他們三人按照白澤龍預先的安排,將孫宇凡脅迫至白的住處,並且白當天面授機宜,雙方對話有幾十句。
那麼現在,姑且不管劉、謝、肖三人的證言如出一轍,尤其對於細節的回憶出奇一致的情況。」
「四個人,兩類證言最直觀矛盾的地方就在於當天他們說話交流的時長。
按照我的當事人證言,他們從見面到說話結束的時間不會超過20秒;而劉、謝、肖的證言如果屬實,則按照正常語速,交流時間不會低於2分鐘。」
對于于洋的分析,無論是合議庭成員、公訴人都沒有任何異議。
畢竟于洋拿的兩份證言,都是一審中使用過的。
于洋把兩份證言材料放下,拿起一個優盤:
「非常幸運的是,我前天在白澤龍租住的房屋街對面,找到了一家店鋪的監控。
監控剛好拍下了幾人從見面,到說話,最後分開的情景。
雖然因距離太遠未能錄下對話,但可以明確見面時間長度,共計僅18秒鐘!」
「審判長,我方申請當庭播放監控錄像。」
公訴人歐建輝和呂方陽明顯沒有料到于洋能把調查工作做得這麼細緻,不由得心中一凜。
而此時在證人席上的劉佳奇、謝洪濤、肖軍等三人更是面色陡變,他們在一審前三人的證詞是事先串通好的。
現在有視頻證據確認當時的對話時間,他們之前編造的所謂詳細內容的證詞反而坐實了他們做偽證!
要知道,這些討債公司的『員工』都是有過培訓:
如何觸犯法律後狡辯逃脫制裁,事發後如何給自己辯護,怎樣利用程序漏洞辯駁,如何串通證詞,甚至於如何栽贓給其他人便於自己脫身......
當然,這一次是他們三個人臨時見財起意,失手致人死亡,否則根本不會被提起公訴。
審判長胡天揚敲響法槌:
「同意在技術人員檢查視頻可信性後,當庭播放被告人提供的監控視頻。」
頓時,[今日給個說法]直播間眾網友紛紛熱議:
{這起案件我看過一審的判決書,當時就是白澤龍和另外三個被告人說法不一致,當時另外三個人一口咬定白澤龍是主謀,現在找到了視頻白就可以翻盤了。}
{我看沒有那麼簡單,我要是主謀,沒準也會裝作什麼都不知道,被拍到也只能是對我有利的證據。}
{這個申城來的律師這麼厲害,竟然能找到視頻,該不會是自己合成的吧?}
{於律師不是說了嗎,最主要看當時他們幾個人碰面的時間,如果真的很短,那另外三人說的詳細證詞也就是確鑿的偽證了。}
......
庭審現場,經過技術人員的初步檢查,確認視頻沒有剪輯編輯痕跡,當庭播放。
因為是5月23日上午,白澤龍居住的出租房馬路對面商鋪拍攝,所以裡面的聲音都是機動車和近處商販的噪音。
上午8時14分27秒,劉佳奇、謝洪濤、肖軍三人帶著被害人孫宇凡出現在白澤龍房子樓下。
畫面中,可以看到劉佳奇不斷給謝洪濤和肖軍交代著什麼,孫宇凡則是一副垂頭喪氣的樣子。
8時17分30秒,白澤龍從樓上走下,出現在畫面中。
雖然距離很遠看不清表情,但可以確認白澤龍只和劉佳奇說了些什麼,便把什麼東西交給了劉。
隨後,白澤龍背著包,拿著一卷行李離開了畫面,此時的時間是8時17分48秒。
與此同時,劉佳奇則是指揮著謝洪濤、肖軍推搡著孫宇凡走上樓梯。
視頻播放結束後,于洋緊接著繼續發言:
「我想請問公訴人,對於視頻中雙方見面時長僅18秒、交流不多的情況與劉佳奇等三人證言嚴重不符的情況,該做如何解釋?」
「一審檢方對於白澤龍所犯罪行的判斷,並非是沒有證據,相關證據已經在一審法院進行了提交:
在實施綁架犯罪中,被告人白澤龍提供了房屋處所,以及捆綁用的繩子、塞嘴用的毛巾,還在該出租屋內囤積了大量食品。
這些都足以證明白澤龍、劉佳奇團伙對被害人孫宇凡的綁架是早有預謀的,並且在這其中白澤龍在犯罪準備和實施階段發揮了重要作用!」
呂方陽似乎找回了狀態,氣勢越來越足,接著說道:
「更進一步,檢方也有理由認為,被告人白澤龍不僅在犯罪過程中參與,更是犯罪的主要策劃人。」
「依據我國《刑法》第26條,犯罪的組織者、指揮者或者主要獲利者,或在犯罪預備階段起主導作用,為主犯。
同時,在司法解釋中國對主犯的界定中,明確如果房東在綁架案中,策劃分贓方式、協助選取據點等,可以被認定為主犯。」
話說到這裡,很明顯,公訴人在表示對於一審判決的不滿。
被告席上的白澤龍,聽到公訴人還要繼續認定他為主犯,更是忍不住要站起來。
于洋則是向白澤龍投去一個安慰的眼神,示意其沉住氣。
與此同時,[今日給個說法]直播間中,衛天曉適時解釋道:
「目前,對於孫宇凡被綁架勒索死亡一案,公訴人和被告人對於一審判決結果都不滿。
可以說如果這次被告人的上訴官司如果打不贏,隨之而來面臨的就是公訴人的抗訴。
被告人和公訴方手中是否掌握了新的事實證據,證據才是決定這場庭審結果的關鍵。」
于洋作為被告人的辯護律師,當然了解到目前被害人家屬和公訴方這一段時間一直在收集證據,準備抗訴。
對此,于洋這兩天也沒閒著,早就有所準備:
他左右手分別拿起兩份案卷材料複印件,朝著審判席和公訴人展示了一圈:
「我現在左手拿的,是一審偵查過程中我方當事人白澤龍先生回憶的5月23日上午,他與劉佳奇、孫宇凡等四人在出租屋樓下見面時說過的話。
主要是白澤龍和劉佳奇之間的對話,總共不超過5句話。
大概情況就是白澤龍表達了對劉佳奇帶這麼多人過來的不滿,和不願牽扯他們討債業務的表達。」
「而我右手拿的,是對當天上午同一事件,劉佳奇、謝洪濤、肖軍三人的描述。
他們的證詞則顯示,當天他們三人按照白澤龍預先的安排,將孫宇凡脅迫至白的住處,並且白當天面授機宜,雙方對話有幾十句。
那麼現在,姑且不管劉、謝、肖三人的證言如出一轍,尤其對於細節的回憶出奇一致的情況。」
「四個人,兩類證言最直觀矛盾的地方就在於當天他們說話交流的時長。
按照我的當事人證言,他們從見面到說話結束的時間不會超過20秒;而劉、謝、肖的證言如果屬實,則按照正常語速,交流時間不會低於2分鐘。」
對于于洋的分析,無論是合議庭成員、公訴人都沒有任何異議。
畢竟于洋拿的兩份證言,都是一審中使用過的。
于洋把兩份證言材料放下,拿起一個優盤:
「非常幸運的是,我前天在白澤龍租住的房屋街對面,找到了一家店鋪的監控。
監控剛好拍下了幾人從見面,到說話,最後分開的情景。
雖然因距離太遠未能錄下對話,但可以明確見面時間長度,共計僅18秒鐘!」
「審判長,我方申請當庭播放監控錄像。」
公訴人歐建輝和呂方陽明顯沒有料到于洋能把調查工作做得這麼細緻,不由得心中一凜。
而此時在證人席上的劉佳奇、謝洪濤、肖軍等三人更是面色陡變,他們在一審前三人的證詞是事先串通好的。
現在有視頻證據確認當時的對話時間,他們之前編造的所謂詳細內容的證詞反而坐實了他們做偽證!
要知道,這些討債公司的『員工』都是有過培訓:
如何觸犯法律後狡辯逃脫制裁,事發後如何給自己辯護,怎樣利用程序漏洞辯駁,如何串通證詞,甚至於如何栽贓給其他人便於自己脫身......
當然,這一次是他們三個人臨時見財起意,失手致人死亡,否則根本不會被提起公訴。
審判長胡天揚敲響法槌:
「同意在技術人員檢查視頻可信性後,當庭播放被告人提供的監控視頻。」
頓時,[今日給個說法]直播間眾網友紛紛熱議:
{這起案件我看過一審的判決書,當時就是白澤龍和另外三個被告人說法不一致,當時另外三個人一口咬定白澤龍是主謀,現在找到了視頻白就可以翻盤了。}
{我看沒有那麼簡單,我要是主謀,沒準也會裝作什麼都不知道,被拍到也只能是對我有利的證據。}
{這個申城來的律師這麼厲害,竟然能找到視頻,該不會是自己合成的吧?}
{於律師不是說了嗎,最主要看當時他們幾個人碰面的時間,如果真的很短,那另外三人說的詳細證詞也就是確鑿的偽證了。}
......
庭審現場,經過技術人員的初步檢查,確認視頻沒有剪輯編輯痕跡,當庭播放。
因為是5月23日上午,白澤龍居住的出租房馬路對面商鋪拍攝,所以裡面的聲音都是機動車和近處商販的噪音。
上午8時14分27秒,劉佳奇、謝洪濤、肖軍三人帶著被害人孫宇凡出現在白澤龍房子樓下。
畫面中,可以看到劉佳奇不斷給謝洪濤和肖軍交代著什麼,孫宇凡則是一副垂頭喪氣的樣子。
8時17分30秒,白澤龍從樓上走下,出現在畫面中。
雖然距離很遠看不清表情,但可以確認白澤龍只和劉佳奇說了些什麼,便把什麼東西交給了劉。
隨後,白澤龍背著包,拿著一卷行李離開了畫面,此時的時間是8時17分48秒。
與此同時,劉佳奇則是指揮著謝洪濤、肖軍推搡著孫宇凡走上樓梯。
視頻播放結束後,于洋緊接著繼續發言:
「我想請問公訴人,對於視頻中雙方見面時長僅18秒、交流不多的情況與劉佳奇等三人證言嚴重不符的情況,該做如何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