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章 滿清的和談條件
時間,在焦灼的等待中悄然流逝。
不知不覺已過去了半個月。
關外的局勢,好像陷入了停滯,朱由檢越是急著得到消息,滿清那邊就越沉得住氣。
祖大壽這一去,猶如石沉大海,再也沒了蹤影,也沒有任何音訊傳來。
朱由檢身處山海關,內心不免有些煩躁。
他想走,可是又怕宋獻策將這麼重要的事情辦砸,但是等著吧,又遙遙無期,畢竟離京時日已久,自己總在邊關呆著也不是這麼回事。
正當他決心準備動身回京,遠程遙控和談事宜的時候,寧遠終於傳來了消息。
滿清派來的使節團,已經到了寧遠,來人是精通漢、滿文化,深諳明朝內部政局,被皇太極視為肱骨的漢人首席謀士,范文程。
消息傳來的同時,宋獻策的緊急文書也隨即送到朱由檢手中。
對方的意思是,願意和談,並提出了他們的條件。
宋獻策傳來的文書中寫道,當清使范文程提出清廷的條件,逐條宣讀時,吳三桂暴怒而起,若非左右死死拉住,險些當場砍了范文程的腦袋。
朱由檢看到這裡啞然失笑,吳三桂的反應雖顯激烈,卻也情有可原。
不過,在他看來,這種情況下,能爭取到談判機會已經是件不容易的事,對方提出任何苛刻條件,都應該提前有心理準備,完全沒必要因此動肝火。
接著,他在眾目睽睽之下打開了那封《清國致大明皇帝和約條款》。
第一條,要求大明皇帝正式承認大清國皇帝與大明天子地位平等,同為天下共主,並以聖旨形式,昭告天下。
朱由檢心中冷笑,在他看來,這就是不痛不癢的一條,一個虛名而已,至於是不是包藏禍心,那也得看以後有沒有實力扛下這個名頭。
同時,這也意味著明朝必須在滿清面前放棄天朝上國的姿態,在法理以及天下公論面前承認雙方是一個對等的關係。
其中的意圖,朱由檢也看透了,根本目的,就是要打擊大明朝廷的政治威信,瓦解周邊藩屬的向心力,讓兩邊百姓,乃至周邊數國都知道,明朝服軟了。
不過沒關係,雙方最後肯定是要死一個的,成敗論英雄,而不是一紙文書。
第二條,割讓關外土地,正式劃界,要求明朝承認山海關以外的所有領土歸清朝所有,包括寧遠城。
赤裸裸的掠奪,雖然除去山海關至寧遠一線外,其餘土地早已被其占據,但主動割讓與事實占據在的影響截然不同。
割掉山海關以外,意味著大明僅剩此處一條防線,基本上就算徹底暴露在滿清鐵蹄之下,想來就來,想走便走。
第三條,每年支付巨額歲幣,仿照「檀淵之盟」,每年支付滿清黃金一萬兩,白銀一千萬兩,以及大量銅、鐵、絲綢、布匹等物。
這也不知是哪位天才擬的文書,連檀淵之盟都搬出來了,這個例子舉得很恰當。
果然啊,這滿清由始至終都是很擅長這種不平等條約的。
朱由檢沒有在這些數額上過多糾結,因為以目前的朝廷根本拿不出來,他知道,滿清同樣知道,之所以要這麼狠,無非是想給雙方留下一個談判空間,試探一下明朝底線。
但是呢,朱由檢心裡也大概有個數,滿清的底線,最起碼也需要這些錢能夠支撐清朝一半財政支出,同時也會考慮到一個足以大規模消耗明朝國力的數額。
第四條,開放互市,要求在邊境,也就是長城沿線,特別是山海關、宣大、薊鎮等處,開設多處官方互市場所,不得限制雙方商人交易,也不能禁止貨物的交易類別。
說白了,就是他們想買什麼就買什麼,而且必須得買到,你明朝不能攔著。
朱由檢揉了揉下巴,心中明了,關外苦寒,物產匱乏,尤其缺乏糧食、鐵器、藥材等戰略物資。
開放無限制貿易,就是要利用大明的物產豐富,來彌補其自身的短板,藉此套取軍用物資。
第五條,引渡逃人與俘虜,釋放被明軍俘虜的清朝將領,例如祖澤潤、准塔。
要求明朝強制歸還所有從清朝控制區,逃入明朝境內的所有人員,包括逃亡的漢人奴隸、蒙古牧民等,並懲罰收留他們的相關人等。
看到這裡,朱由檢眼角猛地抽動了幾下,一股壓制不住的怒火直衝腦門,這特麼不就是臭名昭著的「逃人法」嘛?
在朱由檢的記憶中,逃人法是主要針對漢人奴隸制定的一項殘酷律法,明朝末年,清軍多次入關劫掠人口,幾次下來,大幾十萬應該是有了。
這些人被當做財產分給滿族王公貴族、官員和八旗兵丁充當奴僕,他們受盡非人折磨,生活極其悲慘,以至於大量逃亡。
清廷為了維護滿人利益,杜絕奴隸逃亡,這才制定了這項律法。
窩藏逃人者,立即處斬,家產全部沒收,鄰居流放,當地官員也要受到嚴重處分。
當然,這是前世清軍入關後的逃人法。
饒是如此,也恨的朱由檢牙根痒痒,恨不得現在就有幾萬龍驤營,開到關外,將那些視漢民如草芥的建奴屠戮殆盡!
第六條,和親,要求朱由檢嫁給滿清皇室一位公主,結秦晉之好,以固盟約。
第七條,誅殺罪臣,嚴懲一批挑動邊釁、殘害大清士卒的罪臣,名單上,包括蔣德璟、范景文、李邦華、周遇吉、黃得功、吳三桂等一眾朝廷棟樑和邊關悍將。
目的是讓明朝自毀長城,親手除掉未來可能對他們造成威脅的人。
第八條,要質子,要求大明皇太子朱慈烺,前往盛京,入侍大清皇帝左右,以示誠意。
以上八條,便是滿清此番提出的全部和談條件。
文書末尾,語氣篤定,措辭強硬,透著一股不容置疑、沒得商量的蠻橫。
最後更是以如果不從,便大兵壓境相威脅,充滿了武力訛詐的意味。
朱由檢輕啐一口,一個簽了無數喪權辱國條約的政權,折了泱泱華夏數千年脊樑的罪人,如今竟以這種口吻來脅迫自己。
文書的最後,附著一封信箋,是吳三桂與宋獻策等人對和談條件的看法與意見。
不知不覺已過去了半個月。
關外的局勢,好像陷入了停滯,朱由檢越是急著得到消息,滿清那邊就越沉得住氣。
祖大壽這一去,猶如石沉大海,再也沒了蹤影,也沒有任何音訊傳來。
朱由檢身處山海關,內心不免有些煩躁。
他想走,可是又怕宋獻策將這麼重要的事情辦砸,但是等著吧,又遙遙無期,畢竟離京時日已久,自己總在邊關呆著也不是這麼回事。
正當他決心準備動身回京,遠程遙控和談事宜的時候,寧遠終於傳來了消息。
滿清派來的使節團,已經到了寧遠,來人是精通漢、滿文化,深諳明朝內部政局,被皇太極視為肱骨的漢人首席謀士,范文程。
消息傳來的同時,宋獻策的緊急文書也隨即送到朱由檢手中。
對方的意思是,願意和談,並提出了他們的條件。
宋獻策傳來的文書中寫道,當清使范文程提出清廷的條件,逐條宣讀時,吳三桂暴怒而起,若非左右死死拉住,險些當場砍了范文程的腦袋。
朱由檢看到這裡啞然失笑,吳三桂的反應雖顯激烈,卻也情有可原。
不過,在他看來,這種情況下,能爭取到談判機會已經是件不容易的事,對方提出任何苛刻條件,都應該提前有心理準備,完全沒必要因此動肝火。
接著,他在眾目睽睽之下打開了那封《清國致大明皇帝和約條款》。
第一條,要求大明皇帝正式承認大清國皇帝與大明天子地位平等,同為天下共主,並以聖旨形式,昭告天下。
朱由檢心中冷笑,在他看來,這就是不痛不癢的一條,一個虛名而已,至於是不是包藏禍心,那也得看以後有沒有實力扛下這個名頭。
同時,這也意味著明朝必須在滿清面前放棄天朝上國的姿態,在法理以及天下公論面前承認雙方是一個對等的關係。
其中的意圖,朱由檢也看透了,根本目的,就是要打擊大明朝廷的政治威信,瓦解周邊藩屬的向心力,讓兩邊百姓,乃至周邊數國都知道,明朝服軟了。
不過沒關係,雙方最後肯定是要死一個的,成敗論英雄,而不是一紙文書。
第二條,割讓關外土地,正式劃界,要求明朝承認山海關以外的所有領土歸清朝所有,包括寧遠城。
赤裸裸的掠奪,雖然除去山海關至寧遠一線外,其餘土地早已被其占據,但主動割讓與事實占據在的影響截然不同。
割掉山海關以外,意味著大明僅剩此處一條防線,基本上就算徹底暴露在滿清鐵蹄之下,想來就來,想走便走。
第三條,每年支付巨額歲幣,仿照「檀淵之盟」,每年支付滿清黃金一萬兩,白銀一千萬兩,以及大量銅、鐵、絲綢、布匹等物。
這也不知是哪位天才擬的文書,連檀淵之盟都搬出來了,這個例子舉得很恰當。
果然啊,這滿清由始至終都是很擅長這種不平等條約的。
朱由檢沒有在這些數額上過多糾結,因為以目前的朝廷根本拿不出來,他知道,滿清同樣知道,之所以要這麼狠,無非是想給雙方留下一個談判空間,試探一下明朝底線。
但是呢,朱由檢心裡也大概有個數,滿清的底線,最起碼也需要這些錢能夠支撐清朝一半財政支出,同時也會考慮到一個足以大規模消耗明朝國力的數額。
第四條,開放互市,要求在邊境,也就是長城沿線,特別是山海關、宣大、薊鎮等處,開設多處官方互市場所,不得限制雙方商人交易,也不能禁止貨物的交易類別。
說白了,就是他們想買什麼就買什麼,而且必須得買到,你明朝不能攔著。
朱由檢揉了揉下巴,心中明了,關外苦寒,物產匱乏,尤其缺乏糧食、鐵器、藥材等戰略物資。
開放無限制貿易,就是要利用大明的物產豐富,來彌補其自身的短板,藉此套取軍用物資。
第五條,引渡逃人與俘虜,釋放被明軍俘虜的清朝將領,例如祖澤潤、准塔。
要求明朝強制歸還所有從清朝控制區,逃入明朝境內的所有人員,包括逃亡的漢人奴隸、蒙古牧民等,並懲罰收留他們的相關人等。
看到這裡,朱由檢眼角猛地抽動了幾下,一股壓制不住的怒火直衝腦門,這特麼不就是臭名昭著的「逃人法」嘛?
在朱由檢的記憶中,逃人法是主要針對漢人奴隸制定的一項殘酷律法,明朝末年,清軍多次入關劫掠人口,幾次下來,大幾十萬應該是有了。
這些人被當做財產分給滿族王公貴族、官員和八旗兵丁充當奴僕,他們受盡非人折磨,生活極其悲慘,以至於大量逃亡。
清廷為了維護滿人利益,杜絕奴隸逃亡,這才制定了這項律法。
窩藏逃人者,立即處斬,家產全部沒收,鄰居流放,當地官員也要受到嚴重處分。
當然,這是前世清軍入關後的逃人法。
饒是如此,也恨的朱由檢牙根痒痒,恨不得現在就有幾萬龍驤營,開到關外,將那些視漢民如草芥的建奴屠戮殆盡!
第六條,和親,要求朱由檢嫁給滿清皇室一位公主,結秦晉之好,以固盟約。
第七條,誅殺罪臣,嚴懲一批挑動邊釁、殘害大清士卒的罪臣,名單上,包括蔣德璟、范景文、李邦華、周遇吉、黃得功、吳三桂等一眾朝廷棟樑和邊關悍將。
目的是讓明朝自毀長城,親手除掉未來可能對他們造成威脅的人。
第八條,要質子,要求大明皇太子朱慈烺,前往盛京,入侍大清皇帝左右,以示誠意。
以上八條,便是滿清此番提出的全部和談條件。
文書末尾,語氣篤定,措辭強硬,透著一股不容置疑、沒得商量的蠻橫。
最後更是以如果不從,便大兵壓境相威脅,充滿了武力訛詐的意味。
朱由檢輕啐一口,一個簽了無數喪權辱國條約的政權,折了泱泱華夏數千年脊樑的罪人,如今竟以這種口吻來脅迫自己。
文書的最後,附著一封信箋,是吳三桂與宋獻策等人對和談條件的看法與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