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3章 里瑟-根斯巴克出版公司
第173章 里瑟-根斯巴克出版公司
略微有些冷淡的碰面後。
恩尼、雨果·根斯巴克、范妮·埃里森三人坐下來暢談關於創辦出版公司的想法。
雨果這邊對於流程相當熟悉,向恩尼和行業萌新范妮講解了下創辦出版公司的流程。
總的來說————
創辦一家出版公司主要分為三個部分。
第一個部分,就是前期的籌備:需要確定公司名稱,確保未被註冊,同時制定公司章程,明確經營範圍,比如是主打通俗小說類型,還是嚴肅向文學。
當然,最重要的是準備啟動資金,用於購買設備、組建核心團隊等創業初期的必備開支。
第二個部分,是向所在州的商務部門提交註冊申請,附上公司章程、股東信息等材料,來獲取經營許可,之後再向美國版權局完成相關備案,最後領取到營業執照,完成合法註冊。
最後的部分就是落地運營,通過組稿來儲備稿件,並且對接印刷廠進行合作,並構建好圖書發行渠道,同時制定一些營銷方案。
雖然在簡練總結之後,聽起來創辦公司很簡單。
可實際入手起來,麻煩事就多了一像是出版部門、發行部門、版權與合作部門,及財務、行政這些必備部門的組建,資金還好說,人員才是麻煩的地方。
當然這是說在資金充足的情況下,像范妮·埃里森這種缺少資金的創業者,倒是沒這麼多麻煩,因為所有事都是自己一個人干,才搞得很是疲憊。
而這幾套「連招」下來,雨果·根斯巴克計算了下,至少也需要1.5w美元才能搞定。
因為按照恩尼陳述的想法,想搞一個中小型的出版公司,那麼就不能像那種創辦地方雜誌的小型公司一樣省錢,得有足夠的人員、場地、設備才行。
好在雨果·根斯巴克的公司那邊,還有很多閒置的設備,印刷機、打字機什麼的都有好幾台,差不多能省下個1000美元。
而且他作為出版界老鳥,對紐約各個地區的場地也很熟悉,也就不會被人坑「學費」也能省個幾百美元。
這讓恩尼很是感慨,幸好找了雨果來。
否則他自己一個人折騰創業的事————估計時間和資金都得浪費不少。
值得一提的是,三人商談的時候。
范妮·埃里森說到了她手下擁有的作者資源,足夠他們創辦一本與《黑面具》相同風格的通俗雜誌,讓雨果對這個女黑人有些另眼相看。
沒想到她竟擁有「雷蒙德·錢德勒」這種優質作者資源。
————怎麼他就沒有呢?
在商談中,時間飛速流逝。
轉眼就是一個上午過去。
雖然說雨果·根斯巴克是出版界老鳥,但很多前期籌備的事,不可能一個上午就談妥。
比方說創辦公司後,要決定出版什麼方向、什麼類型的圖書和雜誌。
目前唯一能確定的就是公司定位為通俗雜誌,然後會有一本專門連載科幻與奇幻類型小說的雜誌。
至於別的雜誌還沒確定,暫定為是范妮·埃里森所擅長的「硬漢偵探」類的通俗雜誌,畢竟她手下也有足夠的作者資源。
「如果想要敲定這件事,我認為必須和作者一起談一談,」恩尼說,「我覺得埃里森小姐完全可以將雷蒙德·錢德勒邀請來,我這邊的話,也會邀請一些自己認識的作者朋友,聚集在一起先儲備好第一期雜誌的稿件。」
「可以,讓知名作家刊登作品,是打響新辦期刊知名度最好的辦法,」雨果·根斯巴克點頭認同。
「行,我會聯繫錢德勒————」范妮·埃里森頓了下,意味深長的說,「不過他很缺錢喝酒,要他的稿子的話,稿費可能不會便宜。」
對此,恩尼表示:「如果能約到他的稿子,多花點錢也值。」
雨果·根斯巴克在一旁眼角抽搐了下:「————最好是值。」
商談完後,三人各自散去,恩尼將范妮·埃里森送回了布魯克林區的住所。
現在一切就等待范妮·埃里森那邊的消息,才能安排下一次見面詳談。
回去之後,恩尼也對兩個小夥伴阿西莫夫和普佐說了要創辦出版公司的事。
他本意是想也拉著兩人過來寫小說,畢竟阿西莫夫和普佐現在都是很有名氣的作家,對初創雜誌肯定會有影響力加成。
結果他還沒開口,兩個小夥伴就表示要是真要創立出版公司,他們肯定會投稿來捧場。
————好傢夥,這波真不怪我搶人啊坎貝爾先生。
到了翌日清晨。
范妮·埃里森來電說跟錢德勒約好了,傍晚在格林威治村的一家西餐廳包廂碰面—一包廂是范妮·埃里森自己花錢訂的,為了這件事也算燃盡了最後的「波紋」。
恩尼得到餐廳地址後,開車接上阿西莫夫和普佐,傍晚準時抵達了餐廳。
他本來有想過要不要帶米希來,但想了想也沒必要,米希雖然有想法,但什麼都還不懂。
等到時候公司都創辦好了,前期籌備都完善後,米希如果有興趣,再讓她到公司裡面跟著學習就好。
雨果·根斯巴克和查爾斯也準時到了。
眾人也總算見到了著名的偵探小說大師「雷蒙德·錢德勒」,髮際線已經開始有些後移,不過還是打理得很整齊,戴著玳瑁質地的眼鏡,眼神中始終帶著一抹嚴肅。
整個人的氣場看上去很不好接近的樣子,可能也跟他早年父母離異,到了中年又從公司失業的人生經歷有關。
而雨果·根斯巴克在見到恩尼帶來了阿西莫夫,臉上不自覺就露出了一抹笑容,頗有些腹黑。
————約翰·坎貝爾手下的兩大悍將都齊聚在這裡,何愁雜誌不興?
眾人齊聚在包廂中,推杯換盞,把酒言歡,商談起創辦公司的事情一雖說在宏觀角度來看,創辦公司是一件很微不足道的事,可對當事人來說,都有一種是在商談反攻德國、占領狼堡的豪情。
領頭的兩人自然是恩尼和雨果·根斯巴克。
由於雨果·根斯巴克手下還有很多公司需要資金運轉,所以兩人商談之後,很愉快的決定由恩尼來出大頭,出資1w美元作為啟動資金。
而雨果·根斯巴克則出資5000美元,外加提供商業和設備支持。
如此一來,恩尼的持股比例就就達到了66.67%以上,公司創立後將擁有絕對的管理權,就算股東全部反對他,也擁有推進決策落地的權力。
出任的職位是董事長。
而雨果·根斯巴克的持股比例也不小,也相對擁有很大的管理權力,出任的職位是總經理。
在確認了資金和領導層框架後,眾人又討論起了出版公司的部門職能框架。
這點雨果·根斯巴克和范妮·埃里森都很熟悉,兩人你一言我一語,就在紙張上寫下了公司前期必須率先完善的部門。
恩尼看了下,基本上就是負責財政和發行的部門,以及對一家出版公司來說必不可少的「編輯部」。
之後就是商討未來的刊物方向一一這點倒是很明了,以在場的出版人和作者來看,方向瞬間就確定下來了。
就是「科幻與奇幻類」與「硬漢偵探類」的通俗雜誌。
由於公司前期註定會面臨人手、稿子、作者都有限的情況,所以預想了下,眾人一致認為同時運營兩本期刊就是極限。
好消息是他們這裡有恩尼、阿西莫夫、普佐、雷蒙德·錢德勒,以及范妮·埃里森過去積累的那些偵探小說作者,不說是文曲星閃耀,也能說是群英薈萃。
屆時首期出版的雜誌有這些作者在,銷量和影響力肯定都不會差。
就是雷蒙德·錢德勒的要價很高,甚至都不是提出每個詞多少錢了,而是要求付給他1000美元的買斷稿費。
這樣一來,如果說他打算寫的小說篇幅長還好說。
可要是交付的作品詞數在5000個以下,來個超短篇的話,那可就虧大了好吧O
好在有范妮·埃里森在,最後這個價格雖然是咬死沒變,但雷蒙德·錢德勒保證最後交稿的詞數會在8000以上,並且不會亂寫,後續簽署合同的時候都會加上這些條款。
雖然雨果·根斯巴克很心疼這筆錢,但恩尼卻認為是值得的一畢竟雷蒙德·錢德勒的小說是很有版權價值的。
他在去年出版了《再見,吾愛》,並將影視版權出售了2000美元,還感到很滿意,結果後來這筆交易讓雷蒙德·錢德勒後悔不已,因為在1944年時改編自這部小說的電影《愛人謀殺》上映後,票房大賣,雷蒙德·錢德勒卻沒能獲得任何額外分成。
所以,現在雷蒙德·錢德勒在獲得這「1000美元寫一部短篇小說」的合同時,心裡還很高興,因為這等同於不費什麼力氣就能拿到他以前將近半年的收入。
可他要是知道從1942年開始,他的小說就會陸續被改編成影視,並且都大獲成功後,一定會相當後悔。
恩尼沒有指出這點,他也不是傻子會自己坑自己出更多錢一隻能說Thisisb
usiness!
至於預訂推出的這兩本期刊的名字,在座眾人都是搞文學的,起名字也很快。
刊登「科幻與奇幻故事」的雜誌,就叫做《科幻奇談》;
刊登「硬漢偵探故事」的雜誌,則叫做《偵探世界》。
這些名字簡單又好記,還透露著一股大氣,都相當合適。
在確立完兩本雜誌的名字後,過於投入的眾人才想到一件重要的事—一公司的名字還沒確立啊!
這倒也簡單。
就按照大部分出版公司的起名邏輯那樣,用創始人的名字組合就行了,《紐約客》所屬的「弗萊希曼—羅斯出版公司」就是這種方式。
所以公司名字就叫做「里瑟—根斯巴克出版公司」,縮寫為「R—G出版公司」。
不過,在確立完這些名字,和前期能儲備到的稿件後,又有一個問題出現了。
雨果·根斯巴克說:「我這邊找不到足夠的稿件在《科幻奇談》上刊登啊。」
由於前期籌備階段人手肯定不足,所以眾人設定的編輯部框架很靈活,雖說打算推出兩本期刊,卻不打算設立兩個編輯部。
只要採用「核心編輯+專項編輯」的模式,讓一個負責主要業務的核心編輯,來帶領編輯部中負責不同期刊的專項編輯來進行稿件的審核、作者的對接,就能大幅度降低人力需求。
可以說一個編輯部分工卻不同,所以雨果·根斯巴克就叫苦了。
范妮·埃里森這邊有足夠的作者資源,還有雷蒙德·錢德勒和普佐兩個扛鼎的。
他這邊卻只有恩尼和阿西莫夫啊。
都是一個編輯部的,不得一起幫忙想想辦法啊?
眾人疑惑道:「你一個科幻文學的元老,怎麼會沒有足夠的作者資源?」
雨果·根斯巴克也很委屈:「這些年我的主業可是無線電!」
不得不說,這是一個大難題。
科幻與奇幻文學本來就小眾,一時之間到哪去找足夠的稿子啊?
阿西莫夫倒是提出了一個想法:「我可以把maana文學社團」的科幻作者介紹給你啊,還有我的那些朋友。」
(mañana:西語,表示「未來的某一天」)
阿西莫夫說的「maana文學社團」,是羅伯特·海因萊因在家中所創建的非正式寫作俱樂部,其中成員有一個後來比較著名的科幻作家「克里夫·卡特米爾」。
一也就是1944年著名的「卡特米爾事件」當事人,所撰寫的科幻小說《最後期限》因為精準預言了曼哈頓工程所研製的原子彈,所以讓他本人和約翰·坎貝爾,都被佛伯樂請去喝茶了。
至於阿西莫夫的朋友們,就是說的羅伯特·海因萊因、西奧多·斯特金、范·沃格特這些人。
阿西莫夫提出的這個想法,的確可行。
雖然說基本都是約翰·坎貝爾的人,有坎貝爾本人在,也不會莫名其妙去投一個剛剛創刊、毫無名氣的雜誌。
但試一試又不會有什麼問題。
說不定就能物美價廉的,拿到這些作者的稿子呢?
當然,要是開口要的稿費太高的話,可能也沒法接受,畢竟前期資金有限。
總之,這件事就交給阿西莫夫了。
至於克里夫·卡特米爾這位大佬————恩尼連忙擺手,敬謝不敏。
他可不想再被佛伯樂請去喝茶啊!
略微有些冷淡的碰面後。
恩尼、雨果·根斯巴克、范妮·埃里森三人坐下來暢談關於創辦出版公司的想法。
雨果這邊對於流程相當熟悉,向恩尼和行業萌新范妮講解了下創辦出版公司的流程。
總的來說————
創辦一家出版公司主要分為三個部分。
第一個部分,就是前期的籌備:需要確定公司名稱,確保未被註冊,同時制定公司章程,明確經營範圍,比如是主打通俗小說類型,還是嚴肅向文學。
當然,最重要的是準備啟動資金,用於購買設備、組建核心團隊等創業初期的必備開支。
第二個部分,是向所在州的商務部門提交註冊申請,附上公司章程、股東信息等材料,來獲取經營許可,之後再向美國版權局完成相關備案,最後領取到營業執照,完成合法註冊。
最後的部分就是落地運營,通過組稿來儲備稿件,並且對接印刷廠進行合作,並構建好圖書發行渠道,同時制定一些營銷方案。
雖然在簡練總結之後,聽起來創辦公司很簡單。
可實際入手起來,麻煩事就多了一像是出版部門、發行部門、版權與合作部門,及財務、行政這些必備部門的組建,資金還好說,人員才是麻煩的地方。
當然這是說在資金充足的情況下,像范妮·埃里森這種缺少資金的創業者,倒是沒這麼多麻煩,因為所有事都是自己一個人干,才搞得很是疲憊。
而這幾套「連招」下來,雨果·根斯巴克計算了下,至少也需要1.5w美元才能搞定。
因為按照恩尼陳述的想法,想搞一個中小型的出版公司,那麼就不能像那種創辦地方雜誌的小型公司一樣省錢,得有足夠的人員、場地、設備才行。
好在雨果·根斯巴克的公司那邊,還有很多閒置的設備,印刷機、打字機什麼的都有好幾台,差不多能省下個1000美元。
而且他作為出版界老鳥,對紐約各個地區的場地也很熟悉,也就不會被人坑「學費」也能省個幾百美元。
這讓恩尼很是感慨,幸好找了雨果來。
否則他自己一個人折騰創業的事————估計時間和資金都得浪費不少。
值得一提的是,三人商談的時候。
范妮·埃里森說到了她手下擁有的作者資源,足夠他們創辦一本與《黑面具》相同風格的通俗雜誌,讓雨果對這個女黑人有些另眼相看。
沒想到她竟擁有「雷蒙德·錢德勒」這種優質作者資源。
————怎麼他就沒有呢?
在商談中,時間飛速流逝。
轉眼就是一個上午過去。
雖然說雨果·根斯巴克是出版界老鳥,但很多前期籌備的事,不可能一個上午就談妥。
比方說創辦公司後,要決定出版什麼方向、什麼類型的圖書和雜誌。
目前唯一能確定的就是公司定位為通俗雜誌,然後會有一本專門連載科幻與奇幻類型小說的雜誌。
至於別的雜誌還沒確定,暫定為是范妮·埃里森所擅長的「硬漢偵探」類的通俗雜誌,畢竟她手下也有足夠的作者資源。
「如果想要敲定這件事,我認為必須和作者一起談一談,」恩尼說,「我覺得埃里森小姐完全可以將雷蒙德·錢德勒邀請來,我這邊的話,也會邀請一些自己認識的作者朋友,聚集在一起先儲備好第一期雜誌的稿件。」
「可以,讓知名作家刊登作品,是打響新辦期刊知名度最好的辦法,」雨果·根斯巴克點頭認同。
「行,我會聯繫錢德勒————」范妮·埃里森頓了下,意味深長的說,「不過他很缺錢喝酒,要他的稿子的話,稿費可能不會便宜。」
對此,恩尼表示:「如果能約到他的稿子,多花點錢也值。」
雨果·根斯巴克在一旁眼角抽搐了下:「————最好是值。」
商談完後,三人各自散去,恩尼將范妮·埃里森送回了布魯克林區的住所。
現在一切就等待范妮·埃里森那邊的消息,才能安排下一次見面詳談。
回去之後,恩尼也對兩個小夥伴阿西莫夫和普佐說了要創辦出版公司的事。
他本意是想也拉著兩人過來寫小說,畢竟阿西莫夫和普佐現在都是很有名氣的作家,對初創雜誌肯定會有影響力加成。
結果他還沒開口,兩個小夥伴就表示要是真要創立出版公司,他們肯定會投稿來捧場。
————好傢夥,這波真不怪我搶人啊坎貝爾先生。
到了翌日清晨。
范妮·埃里森來電說跟錢德勒約好了,傍晚在格林威治村的一家西餐廳包廂碰面—一包廂是范妮·埃里森自己花錢訂的,為了這件事也算燃盡了最後的「波紋」。
恩尼得到餐廳地址後,開車接上阿西莫夫和普佐,傍晚準時抵達了餐廳。
他本來有想過要不要帶米希來,但想了想也沒必要,米希雖然有想法,但什麼都還不懂。
等到時候公司都創辦好了,前期籌備都完善後,米希如果有興趣,再讓她到公司裡面跟著學習就好。
雨果·根斯巴克和查爾斯也準時到了。
眾人也總算見到了著名的偵探小說大師「雷蒙德·錢德勒」,髮際線已經開始有些後移,不過還是打理得很整齊,戴著玳瑁質地的眼鏡,眼神中始終帶著一抹嚴肅。
整個人的氣場看上去很不好接近的樣子,可能也跟他早年父母離異,到了中年又從公司失業的人生經歷有關。
而雨果·根斯巴克在見到恩尼帶來了阿西莫夫,臉上不自覺就露出了一抹笑容,頗有些腹黑。
————約翰·坎貝爾手下的兩大悍將都齊聚在這裡,何愁雜誌不興?
眾人齊聚在包廂中,推杯換盞,把酒言歡,商談起創辦公司的事情一雖說在宏觀角度來看,創辦公司是一件很微不足道的事,可對當事人來說,都有一種是在商談反攻德國、占領狼堡的豪情。
領頭的兩人自然是恩尼和雨果·根斯巴克。
由於雨果·根斯巴克手下還有很多公司需要資金運轉,所以兩人商談之後,很愉快的決定由恩尼來出大頭,出資1w美元作為啟動資金。
而雨果·根斯巴克則出資5000美元,外加提供商業和設備支持。
如此一來,恩尼的持股比例就就達到了66.67%以上,公司創立後將擁有絕對的管理權,就算股東全部反對他,也擁有推進決策落地的權力。
出任的職位是董事長。
而雨果·根斯巴克的持股比例也不小,也相對擁有很大的管理權力,出任的職位是總經理。
在確認了資金和領導層框架後,眾人又討論起了出版公司的部門職能框架。
這點雨果·根斯巴克和范妮·埃里森都很熟悉,兩人你一言我一語,就在紙張上寫下了公司前期必須率先完善的部門。
恩尼看了下,基本上就是負責財政和發行的部門,以及對一家出版公司來說必不可少的「編輯部」。
之後就是商討未來的刊物方向一一這點倒是很明了,以在場的出版人和作者來看,方向瞬間就確定下來了。
就是「科幻與奇幻類」與「硬漢偵探類」的通俗雜誌。
由於公司前期註定會面臨人手、稿子、作者都有限的情況,所以預想了下,眾人一致認為同時運營兩本期刊就是極限。
好消息是他們這裡有恩尼、阿西莫夫、普佐、雷蒙德·錢德勒,以及范妮·埃里森過去積累的那些偵探小說作者,不說是文曲星閃耀,也能說是群英薈萃。
屆時首期出版的雜誌有這些作者在,銷量和影響力肯定都不會差。
就是雷蒙德·錢德勒的要價很高,甚至都不是提出每個詞多少錢了,而是要求付給他1000美元的買斷稿費。
這樣一來,如果說他打算寫的小說篇幅長還好說。
可要是交付的作品詞數在5000個以下,來個超短篇的話,那可就虧大了好吧O
好在有范妮·埃里森在,最後這個價格雖然是咬死沒變,但雷蒙德·錢德勒保證最後交稿的詞數會在8000以上,並且不會亂寫,後續簽署合同的時候都會加上這些條款。
雖然雨果·根斯巴克很心疼這筆錢,但恩尼卻認為是值得的一畢竟雷蒙德·錢德勒的小說是很有版權價值的。
他在去年出版了《再見,吾愛》,並將影視版權出售了2000美元,還感到很滿意,結果後來這筆交易讓雷蒙德·錢德勒後悔不已,因為在1944年時改編自這部小說的電影《愛人謀殺》上映後,票房大賣,雷蒙德·錢德勒卻沒能獲得任何額外分成。
所以,現在雷蒙德·錢德勒在獲得這「1000美元寫一部短篇小說」的合同時,心裡還很高興,因為這等同於不費什麼力氣就能拿到他以前將近半年的收入。
可他要是知道從1942年開始,他的小說就會陸續被改編成影視,並且都大獲成功後,一定會相當後悔。
恩尼沒有指出這點,他也不是傻子會自己坑自己出更多錢一隻能說Thisisb
usiness!
至於預訂推出的這兩本期刊的名字,在座眾人都是搞文學的,起名字也很快。
刊登「科幻與奇幻故事」的雜誌,就叫做《科幻奇談》;
刊登「硬漢偵探故事」的雜誌,則叫做《偵探世界》。
這些名字簡單又好記,還透露著一股大氣,都相當合適。
在確立完兩本雜誌的名字後,過於投入的眾人才想到一件重要的事—一公司的名字還沒確立啊!
這倒也簡單。
就按照大部分出版公司的起名邏輯那樣,用創始人的名字組合就行了,《紐約客》所屬的「弗萊希曼—羅斯出版公司」就是這種方式。
所以公司名字就叫做「里瑟—根斯巴克出版公司」,縮寫為「R—G出版公司」。
不過,在確立完這些名字,和前期能儲備到的稿件後,又有一個問題出現了。
雨果·根斯巴克說:「我這邊找不到足夠的稿件在《科幻奇談》上刊登啊。」
由於前期籌備階段人手肯定不足,所以眾人設定的編輯部框架很靈活,雖說打算推出兩本期刊,卻不打算設立兩個編輯部。
只要採用「核心編輯+專項編輯」的模式,讓一個負責主要業務的核心編輯,來帶領編輯部中負責不同期刊的專項編輯來進行稿件的審核、作者的對接,就能大幅度降低人力需求。
可以說一個編輯部分工卻不同,所以雨果·根斯巴克就叫苦了。
范妮·埃里森這邊有足夠的作者資源,還有雷蒙德·錢德勒和普佐兩個扛鼎的。
他這邊卻只有恩尼和阿西莫夫啊。
都是一個編輯部的,不得一起幫忙想想辦法啊?
眾人疑惑道:「你一個科幻文學的元老,怎麼會沒有足夠的作者資源?」
雨果·根斯巴克也很委屈:「這些年我的主業可是無線電!」
不得不說,這是一個大難題。
科幻與奇幻文學本來就小眾,一時之間到哪去找足夠的稿子啊?
阿西莫夫倒是提出了一個想法:「我可以把maana文學社團」的科幻作者介紹給你啊,還有我的那些朋友。」
(mañana:西語,表示「未來的某一天」)
阿西莫夫說的「maana文學社團」,是羅伯特·海因萊因在家中所創建的非正式寫作俱樂部,其中成員有一個後來比較著名的科幻作家「克里夫·卡特米爾」。
一也就是1944年著名的「卡特米爾事件」當事人,所撰寫的科幻小說《最後期限》因為精準預言了曼哈頓工程所研製的原子彈,所以讓他本人和約翰·坎貝爾,都被佛伯樂請去喝茶了。
至於阿西莫夫的朋友們,就是說的羅伯特·海因萊因、西奧多·斯特金、范·沃格特這些人。
阿西莫夫提出的這個想法,的確可行。
雖然說基本都是約翰·坎貝爾的人,有坎貝爾本人在,也不會莫名其妙去投一個剛剛創刊、毫無名氣的雜誌。
但試一試又不會有什麼問題。
說不定就能物美價廉的,拿到這些作者的稿子呢?
當然,要是開口要的稿費太高的話,可能也沒法接受,畢竟前期資金有限。
總之,這件事就交給阿西莫夫了。
至於克里夫·卡特米爾這位大佬————恩尼連忙擺手,敬謝不敏。
他可不想再被佛伯樂請去喝茶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