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3章 鐵證如山,你還怎麼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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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錢為民的辯護陳詞結束,旁聽席上甚至響起了一陣細微的騷動。他這番話,偷換概念,以情動人,幾乎將一個加害者完美洗白成了一個值得同情的受害者。

  李法官看向公訴席,沒有點名,但所有人都知道他在看誰。

  「公訴方,對辯護人的陳述,有何回應?」

  林默站起身。

  他沒有看錢為民,也沒有看許天佑。他只是平靜地對著審判席的方向。

  「審判長,我方對辯護人的『故事』,提出三點事實層面的疑問。」

  他伸出一根手指。

  「第一,關於動機。辯護人稱,被告人許天佑的行為源於『恐懼和絕望』。

  那麼請問,一個恐懼的人,為何能精準地找到非法渠道,購買公民的個人信息?

  一個絕望的人,為何有如此清晰的條理,去組織三十多家商戶,建立一個攻守同盟?」

  「這不是應激反應,這是有預謀的精準報復。」

  他又伸出第二根手指。

  「第二,關於行為。辯護人將『美食誠信聯盟』美化為『抱團取暖的行業協會』。

  那麼請問,這個協會成立之後,除了有組織、有計劃地在網絡上辱罵、誹謗、攻擊被害人劉沐陽之外,還進行過任何與『行業自律』、『誠信經營』相關的活動嗎?

  一次都沒有。它的唯一宗旨,就是控制網絡輿論。

  這不是行業協會,這是網絡暴力團伙。」

  錢為民立刻站了起來:「審判長,我反對!公訴方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使用『暴力團伙』這種煽動性詞彙,這是在對我的當事人進行人格侮辱!」

  旁聽席後排的記者們興奮地按著快門。

  直播間的彈幕也瞬間刷屏。

  「我靠,這律師有點東西啊,反應太快了!」

  「錢黑心果然名不虛傳,死的都能說成活的。」

  「公訴方這個顧問也挺猛的,邏輯很清晰。」

  「神仙打架,就看誰的證據硬了。」

  李法官敲了敲法槌:「反對有效。公訴方,請注意你的用詞。辯護人,也請讓公訴方把話說完。」

  林默毫不在意,繼續伸出第三根手指。

  「第三,關於後果。辯護人將本案定性為『一個可悲、可嘆,但情有可原的錯誤』。那麼,因為這個『錯誤』,被害人劉沐陽被網絡暴力數月,帳號險些被封,被人網報,精神抑鬱,甚至一度產生自殺傾向。這些實際發生的、嚴重的傷害,在辯護人嘴裡,就只是一句輕飄飄的『情有可原』嗎?」

  「如果任何犯罪行為,都可以用『我害怕』、『我絕望』來開脫,那刑法還有什麼存在的意義?」

  林默說完,坐了回去。

  錢為民的臉色沉了下來。他知道,情感牌已經失效了,對方根本不接招。

  「審判長,」錢為民再次開口,「公訴方一直在重複他們的指控,但這些指控,都建立在一個基礎上,那就是我當事人的主觀惡意。我方依然堅持,我當事人的行為,是在巨大壓力下的不當反應,而非蓄意的犯罪。」

  「至於所謂的組織網絡攻擊,更是缺乏證據。微信群里的聊天,大家七嘴八舌,難道每一句話,都要算在我當事人的頭上嗎?誰發的言論,誰負責。公訴方憑什麼認定,我當事人是這一切的『組織、策劃與指揮者』?」

  他圖窮匕見,開始在核心事實上進行切割。

  「除非,公訴方能拿出更明確的證據,證明我當事人,是如何通過非法渠道購買信息的,以及,他是如何具體『指揮』聯盟成員進行攻擊的。否則,一切都只是推測!」

  他這是在將軍。

  他篤定,那種灰產交易鏈條,很難留下確鑿的證據。而微信群里的煽動,更是難以界定法律責任。

  整個法庭的壓力,再次回到了公訴方這邊。

  劉沐陽的心又提到了嗓子眼。

  李法官也看向林默,這個問題確實是本案的關鍵。

  林默臉上沒有任何波瀾,他甚至還衝著錢為民,露出了一個讚許的表情。

  「辯護人的要求,很合理。」

  他轉頭對身旁的年輕檢察官點了點頭。


  那名檢察官立刻操作電腦,將一份新的證據材料,投送到了法庭後方的大屏幕上。

  「應辯護人要求,我方現呈報一份新的證據。來自洋柿子銀行總行風控部門的後台查詢記錄,以及本案關鍵證人,王天的親筆供述。」

  屏幕上,首先出現的是一份手寫的悔過書。

  「我叫王天,是洋柿子銀行客戶經理。我承認,我於……」

  錢為民在看到「王天」兩個字的時候,表情第一次出現了細微的變化。

  而他身旁的許天佑,則瞬間面如死灰,身體不受控制地抖動起來。

  林默站起身,走到了大屏幕前。

  「根據證人王天的供述。被告人許天佑,通過一個飯局,結識了王天。並以現金作為報酬,要求王天利用職務之便,查詢被害人劉沐陽的所有個人信息。」

  屏幕上的證據切換,出現了一張銀行轉帳記錄的截圖。

  轉帳方戶名:許天佑。

  收款方戶名:王天。

  金額:50000元整。

  「這是被告人許天佑,向王天支付報酬的轉帳記錄。錢貨兩清,是交易,不是幫忙。」

  緊接著,屏幕上又出現了第三份證據。

  那是一份密密麻麻的後台數據表格,普通人根本看不懂。

  「這是洋柿子銀行內部的系統操作日誌。上面清楚地記錄著,在被告人轉帳完成後的三分鐘內,工號為9527的員工王天,登陸後台系統,精準查詢了被害人劉沐陽的個人戶籍、家庭住址、聯繫方式、以及近半年的信用卡消費流水。」

  林默的手指,點在了日誌上那一行被標紅的數據上。

  「人證、物證、電子數據,三者形成了完整的證據閉環。足以證實,被告人許天佑,為了打擊報復,蓄意通過非法購買的方式,侵犯了公民個人信息。」

  「錢律師,」林默轉過頭,看著辯護席,「你現在還認為,你的當事人,只是一個『驚慌失措』的受害者嗎?」

  錢為民張了張嘴,一個字也說不出來。

  這套證據,太硬了。

  硬到讓他所有的話術,都變成了笑話。

  林默沒有給他喘息的機會。

  「審判長,我請求當庭播放一段音頻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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